几个衣衫褴褛骨瘦嶙峋的乞丐,像往常一样躺在街边拐角处,于不碍行人脚步的阳光下,一边自顾自捉着身上的虱子,一边聊天。
每当寻觅到一只,用指甲轻捏,便发出“啪”的一声。这种从手中爆开的响声,能把精神听得自头顶愉悦到脚底。
他们身前,各自摆着个容器,有的是破碗,有的是半个罐子。容器们互相之间排列并不整齐,就像这些人横七竖八的躺倒姿势那样——当久了乞丐,没谁还有强迫症。
但是,百姓们并未富裕到可以经常施舍的地步,故而路过的行人们很少会在此驻足,能够停留丢下点钱财食物的,更是寥寥无几,整天都碰不到三五个。
依靠这些,自然活着都困难。
更多的,还是去翻一翻大户人家倒出的泔水,或者穿村走巷讨些剩饭充饥。
至于饱食或者得些余钱,都要等待有人家出现红白喜事,或者新店开业,这些人便聚集一起抽签,幸运者可以去唱落子讲喜歌,讨些赏赐,再蹭些油水充足的饭食。
当然,他们都不被允许上桌,免得恶了宾客,只能拿了食物远远地吃。
大多数时间里,他们都像这样躺在街边。
除了碗里这聊胜于无的些许铜子儿,更重要的是这样停止运动,可以极大地减少非必要地消耗,让肚子不至于饿的太快。
躺在最角落的乞丐,外表十分老迈,甚至他的外号也是“老丐”,然而熟悉的人会知道,他的年纪其实并不算大,刚到中年。
乞丐们的话题并不算丰富,他们正在聊吃。
“……你们说,天底下什么最好吃。”
有个黑瘦小乞丐问道,他有一只脚形状明显不对,可能这就是他沦落到这职业的原因。
旁边有个只穿了半边衣服,肋骨根根分明的则摇头道:“这可难说,就咱们这样的人,能知道什么,又尝过什么?或许你该问,咱们吃过的什么最好吃。”
“对对对。”众丐纷纷表示赞同。
又有乞丐率先说道:
“我尝过最好吃的东西啊,你们还记不记得四年前,城外茹水镇的王员外过寿,办了流水席?那次咱们没用抽签,直接过去吃了个饱,还带了不少吃食回来,快活了好几天。”
“席面上那两碗红白肉,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东西,雪白的肥肉片又嫩又软,切得又薄又宽,滋滋冒油,比自己的舌头都滑溜,打个滚儿就进肚。”
好几个乞丐深深点头,口水直流,尤其是资历较老,经历过那次流水席的,更是回忆起了那个美好时日。
旁边另一位乞丐说道:
“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是俺娘还在时候,包的饺子。只是家里穷,次数并不多,头茬的韭菜、头茬的苜蓿,切成满满两大盆。”
“掺上点儿炒好的碎鸡蛋,再滴上几滴香油,包好煮好蘸老醋吃,吃饱再喝上一大碗饺子汤,原汤化原食,那滋味,啧……”
他斜着头看向天空,不知道是在追忆亲人,还是在回忆那安静欢快的童年,亦或是感慨今时境地。
“我吃过一次卤驴肉,汁水淋漓,瘦多肥少,据说那是地上走的动物里,最好吃的肉……”
“我翻到过半盏甜糕,乃是用白糖蜜糖调和,加了鲜牛乳和粉团,还撒了些西域葡萄干,味道十分香甜,高端得很……”
众丐各自发言,争论不休,只是这样的话题会导致饿的快。
肚子咕噜间,他们顿感这样得不偿失。
“聊点别的聊点别的,”
“那……我们来说说,天底下什么东西最吓人,不对,应该是‘你们遇到过最吓人的是什么,哈哈哈哈哈哈。”提议的乞丐边说,边看着那个只穿了半边衣服的,意在取笑。
众丐果然都是一类人,他们瞬间理解了说话者的意思,开始轰笑。
“当然是走夜路最吓人,尤其是碰上坟地的时候,你们有几个够胆走上一走?那回我可是被吓坏了。半夜远近都是狐狸叫,还总是画圈子回到原地,直到找了个背风处猫着还好些。”有丐答道。
“那是你太怂,我就从来不怕走夜路,只要不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都能走上一走。与之相比,还是东城鹿员外家养的几条狗更可怕,见人就扑,体型还大,尤其是认得打狗棒,往往不理棒子直接冲人来。”
这番话得到了众丐一致好评。
大家都吃过那几条犬的苦头,对此并无异议。就连刚刚提出走夜路的人,也放弃了原本看法,转而支持‘鹿员外家养的狗最可怕”。
又有人说道:“……聊聊你们以后准备做啥?虽然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机会脱离乞丐这个身份,但做做梦也是好事?”
“我以后要是有机会,想去建筑工地上当个小工,可惜平日里吃得东西少,使不出多少力气,总是被辞退。”有个乞丐感叹道,他同样瘦弱,当乞丐的日子又总是没吃的,故而也没力气做活。
有人摇头叹气,曰“如此麻烦,唉。”
“老丐,你以后想干什么?”黑瘦少年乞丐问角落里。
“我呀……”老丐眯起眼睛,“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每天吃上饺子。不过这很难,或许等我啥时候攒点钱,支个小摊,卖些不受我这双腿残废影响的手艺,不再当乞丐再说罢。”
听到这远大理想,众丐轰然而笑。
老丐和周围乞丐其实不太一样,因为他在城里还有房子,只不过不太愿意回去。
毕竟孤身一人,空荡荡的,所谓“夜半时分无被暖,饥肠辘辘身更寒”,如今天气已经冷了下来,回去后四处漏风,没有火炉没有火炕,更冷。
每隔两三天,他才回去住一宿,其余时候都和众丐挤在一起。
家里被子好多年都没有换过了,上面还有破洞,偶尔还能看见老鼠在上面走来走去,饿了倒是可以抓一只老鼠吃,省钱。
话题很快到了之前遇到的奇事上。
老丐又被问到,他依旧眯起眼睛,说道:“前几天我见到一个毛脸雷公嘴的人,从街道穿过,急匆匆往北出城去了。没人觉得有异常,但我这眼睛从小明亮,怎么看怎么感觉,那衣服下面应当不是人,是只猴子。”
众丐再次轰笑不信。
但是半里外,一位白衣负剑年轻人却听到注意到,轻轻停下了脚步。
每当寻觅到一只,用指甲轻捏,便发出“啪”的一声。这种从手中爆开的响声,能把精神听得自头顶愉悦到脚底。
他们身前,各自摆着个容器,有的是破碗,有的是半个罐子。容器们互相之间排列并不整齐,就像这些人横七竖八的躺倒姿势那样——当久了乞丐,没谁还有强迫症。
但是,百姓们并未富裕到可以经常施舍的地步,故而路过的行人们很少会在此驻足,能够停留丢下点钱财食物的,更是寥寥无几,整天都碰不到三五个。
依靠这些,自然活着都困难。
更多的,还是去翻一翻大户人家倒出的泔水,或者穿村走巷讨些剩饭充饥。
至于饱食或者得些余钱,都要等待有人家出现红白喜事,或者新店开业,这些人便聚集一起抽签,幸运者可以去唱落子讲喜歌,讨些赏赐,再蹭些油水充足的饭食。
当然,他们都不被允许上桌,免得恶了宾客,只能拿了食物远远地吃。
大多数时间里,他们都像这样躺在街边。
除了碗里这聊胜于无的些许铜子儿,更重要的是这样停止运动,可以极大地减少非必要地消耗,让肚子不至于饿的太快。
躺在最角落的乞丐,外表十分老迈,甚至他的外号也是“老丐”,然而熟悉的人会知道,他的年纪其实并不算大,刚到中年。
乞丐们的话题并不算丰富,他们正在聊吃。
“……你们说,天底下什么最好吃。”
有个黑瘦小乞丐问道,他有一只脚形状明显不对,可能这就是他沦落到这职业的原因。
旁边有个只穿了半边衣服,肋骨根根分明的则摇头道:“这可难说,就咱们这样的人,能知道什么,又尝过什么?或许你该问,咱们吃过的什么最好吃。”
“对对对。”众丐纷纷表示赞同。
又有乞丐率先说道:
“我尝过最好吃的东西啊,你们还记不记得四年前,城外茹水镇的王员外过寿,办了流水席?那次咱们没用抽签,直接过去吃了个饱,还带了不少吃食回来,快活了好几天。”
“席面上那两碗红白肉,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东西,雪白的肥肉片又嫩又软,切得又薄又宽,滋滋冒油,比自己的舌头都滑溜,打个滚儿就进肚。”
好几个乞丐深深点头,口水直流,尤其是资历较老,经历过那次流水席的,更是回忆起了那个美好时日。
旁边另一位乞丐说道:
“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是俺娘还在时候,包的饺子。只是家里穷,次数并不多,头茬的韭菜、头茬的苜蓿,切成满满两大盆。”
“掺上点儿炒好的碎鸡蛋,再滴上几滴香油,包好煮好蘸老醋吃,吃饱再喝上一大碗饺子汤,原汤化原食,那滋味,啧……”
他斜着头看向天空,不知道是在追忆亲人,还是在回忆那安静欢快的童年,亦或是感慨今时境地。
“我吃过一次卤驴肉,汁水淋漓,瘦多肥少,据说那是地上走的动物里,最好吃的肉……”
“我翻到过半盏甜糕,乃是用白糖蜜糖调和,加了鲜牛乳和粉团,还撒了些西域葡萄干,味道十分香甜,高端得很……”
众丐各自发言,争论不休,只是这样的话题会导致饿的快。
肚子咕噜间,他们顿感这样得不偿失。
“聊点别的聊点别的,”
“那……我们来说说,天底下什么东西最吓人,不对,应该是‘你们遇到过最吓人的是什么,哈哈哈哈哈哈。”提议的乞丐边说,边看着那个只穿了半边衣服的,意在取笑。
众丐果然都是一类人,他们瞬间理解了说话者的意思,开始轰笑。
“当然是走夜路最吓人,尤其是碰上坟地的时候,你们有几个够胆走上一走?那回我可是被吓坏了。半夜远近都是狐狸叫,还总是画圈子回到原地,直到找了个背风处猫着还好些。”有丐答道。
“那是你太怂,我就从来不怕走夜路,只要不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都能走上一走。与之相比,还是东城鹿员外家养的几条狗更可怕,见人就扑,体型还大,尤其是认得打狗棒,往往不理棒子直接冲人来。”
这番话得到了众丐一致好评。
大家都吃过那几条犬的苦头,对此并无异议。就连刚刚提出走夜路的人,也放弃了原本看法,转而支持‘鹿员外家养的狗最可怕”。
又有人说道:“……聊聊你们以后准备做啥?虽然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机会脱离乞丐这个身份,但做做梦也是好事?”
“我以后要是有机会,想去建筑工地上当个小工,可惜平日里吃得东西少,使不出多少力气,总是被辞退。”有个乞丐感叹道,他同样瘦弱,当乞丐的日子又总是没吃的,故而也没力气做活。
有人摇头叹气,曰“如此麻烦,唉。”
“老丐,你以后想干什么?”黑瘦少年乞丐问角落里。
“我呀……”老丐眯起眼睛,“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每天吃上饺子。不过这很难,或许等我啥时候攒点钱,支个小摊,卖些不受我这双腿残废影响的手艺,不再当乞丐再说罢。”
听到这远大理想,众丐轰然而笑。
老丐和周围乞丐其实不太一样,因为他在城里还有房子,只不过不太愿意回去。
毕竟孤身一人,空荡荡的,所谓“夜半时分无被暖,饥肠辘辘身更寒”,如今天气已经冷了下来,回去后四处漏风,没有火炉没有火炕,更冷。
每隔两三天,他才回去住一宿,其余时候都和众丐挤在一起。
家里被子好多年都没有换过了,上面还有破洞,偶尔还能看见老鼠在上面走来走去,饿了倒是可以抓一只老鼠吃,省钱。
话题很快到了之前遇到的奇事上。
老丐又被问到,他依旧眯起眼睛,说道:“前几天我见到一个毛脸雷公嘴的人,从街道穿过,急匆匆往北出城去了。没人觉得有异常,但我这眼睛从小明亮,怎么看怎么感觉,那衣服下面应当不是人,是只猴子。”
众丐再次轰笑不信。
但是半里外,一位白衣负剑年轻人却听到注意到,轻轻停下了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