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鱼淡淡道:“有神医在此,我只失去这点血,根本死不了吧。我不是刚被取过全身血液吗?不也没死透吗?
    不过,我还是要谢谢月儿姐。多谢你及时出来道破真相,否则我真要因为缺心眼而死。”
    “鱼弟弟是在怨恨我呢,还是在感谢我?”赵月儿笑得弯下了腰,双手捂着肚子,犹自花枝乱颤:“看见你竭力忍住怒气的样子,不知为什么,我真正开心极了。”
    “无论谁见到我这么一个傻子,都会开心的。”李鱼不为所动,目光瞟向宋星天:“我若是聪明一点,早该醒觉天医绝手与魔音宗有所关联。他的胡琴造诣之高,甚至不下于他的医道。而他每次情绪波动,都会奏响胡琴。
    以乐声为心语,这样痴迷且妙通音律的人,若不是仙音宗之人,多半便与魔音宗脱不了关系。”
    宋星天拍手赞道:“老夫平生第一喜欢便是胡琴,第二喜欢才是长生医道。只此一言,你已是老夫的知己。”
    说话间,宋星天来到李鱼身旁,用药物替李鱼包扎伤口。
    赵月儿好不容易才直起身躯,笑嘻嘻道:“要等听到胡琴声才觉出破绽,这傻子之名,还真蛮适合鱼弟弟的。也对呢,这漏洞百出的计策,放诸四海,试于世人,恐怕也就只能骗骗你这条傻鱼了。”
    李鱼点头道:“骂得真是对极了。当初我发觉你身份不对,百般探问,只探出了你仙音宗叛徒的假身份。
    你信口胡言,我却信以为真,如何不是傻鱼?
    呵,现在想来,你当时品评宋天行、怀剑公子诸人,语气轻蔑已极,显然是发自内心的鄙夷,而不是从市井处听来的照本宣科。那些人威名赫赫,仙林交口称赞,你假如真只是仙音宗普通弟子,怎会眼高于顶,另有高论?
    还有,假如你真是因为偷盗控乐诀而叛出仙音宗,依照你渴望成为强者的心性,怎么可能一直躲在深山中,甘心隐姓埋名呢?
    所以,你给我瞧的那本绢册,绝对不是什么控乐诀吧?”
    “那当然不是控乐诀,那是魔音宗的美人摄魂诀,所讲的都是女子奏乐时以美貌迷人的手段。”赵月儿终于止住了笑,但眼中的嘲弄之意却越来越浓:“枉你饱读诗书,明明翻阅了绢册,为何当时瞧不出破绽来呢?是因为那本绢册从我怀中取出,还带着我身上的温度,所以你不敢多瞧吗?”
    李鱼不由仰头望天,翻了翻白眼,不愿去瞧赵月儿得意神色。
    “嘻嘻。”赵月儿忽又笑道:“你是暗中在说我不知羞耻吗?别以为不将眼睛对着我,我便猜不出你心意。”
    眼见李鱼沉默不语,赵月儿跺了跺脚,笑如银铃,不断晃动,仿佛她一生之中,从未如此刻欢喜:“鱼弟弟,你转过头来啊,你是在生气呢,还是在生闷气呢?其实你刚刚所说的都是细枝末节,却忽略了这个计策的大漏洞。
    你可听好了,其实真正的漏洞在于,这一切都太过巧合,而又太过顺理成章。
    楚晚晴离开之后,偏偏我没有立刻气绝身亡,反而能留住一丝活气。你中了软骨绝神散,晕倒在地上,偏偏一睁开眼就见到了苦苦寻觅的天医绝手宋爷爷。偏偏宋爷爷就知道医治神衰意断的方法,偏偏这唯一的方法就是要用到火玄珠。
    一切巧合得好像真就是一场戏一般,好像老天留着我的命就是为了让这颗火玄珠重见天日。
    世上哪有这么多的巧合?难道你就傻乎乎没有一点疑惑吗?”
    赵月儿连番揶揄,李鱼却反而定下了心神,复将脸移向赵月儿:“我的确是条傻鱼,虽然已知道你的身份,但还有许多疑问盘踞在心中。
    难道说,路途中所有一切都是你安排的?但明明许多事清,都不像是演戏。
    譬如那个灰熊王,难道他只是你精心布置的一枚棋子?难道说,那郎中桑野,也是你的安排,他丢掉自己的命,只为了告诉我天医绝手的消息?”
    “别着急啊鱼弟弟,你不妨坐在椅子上,听我慢慢说。若不将这桩故事原原本本告诉你,你肯定到死都疑团在心,郁郁不快,岂非辜负了你舍命救我的一腔热血?
    嘻嘻,闲话少叙,正本开演,且看月姐姐为鱼弟弟揭开迷雾。
    你在凤鸣山击败北海驼叟,坏了我扰乱仙音宗的妙计。而不过半日,便传出你杀害箜篌使者的消息。”
    李鱼截口道:“看来十大门派中也有你魔音宗的细作。当时寿宴场面虽然混乱,但仙音宗必然竭力约束,不会让旁人轻易得了消息。”
    “魔音宗能跻身于六大邪派,自然不是浪得虚名。当时我不明内情,对行事出人意料、坏我好事却又为我助力的你,不免产生了一丝好奇。
    楚晚晴在山洞中说的话,真真假假,虽不完全是我的意思,却也不是一味胡说。
    左右我闲极无聊,人又在凤鸣山附近,当即便寻出来瞧瞧热闹。那怀剑公子一向自鸣得意,此番却主动请缨,委实反常,我一眼觉出其中有诈,便暗中跟下。
    然后,守株待兔的怀剑公子等到了你。你实力低微,但意志却颇为不俗,也难怪北海驼叟会败在你的手中。
    我瞧着你不断被怀剑公子折磨,虽然没什么趣味,总是聊胜于无,权且当一场狗咬狗的闹剧来看。
    却不料,火玄珠突然现身,竟让怀剑公子顷刻丧命,才真正叫我有了兴趣。
    以我的修为,想杀死怀剑公子并不困难,却无法做到自身毫发无伤。火玄珠轻而易举杀死了怀剑公子,果见仙林传闻不虚。
    我本来乏味得很,既见火玄珠有此神异,忽然就想要这珠子了。但瞧当时情况,火玄珠显然已经认你为主,便是我将你杀死,也无法抹去火玄珠上你的烙印。
    所以,我发出了奇货可居的感叹,更想起了宋爷爷的神奇医术。我忽然有了一个有趣的计策,一个破绽百出却真正有趣的计策。”
    (感谢“远山易皱人易瘦”兄弟的打赏,加更一章。明天还有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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