Γousんùωù.χyΖ 第七章
程煜瘦的不成人形,根本看不出当年的模样。
我和他说话,好的坏的都对他讲,但我独独没提秦均。
我难以启齿,我无法在程煜面前定义秦均。
后来我在程煜的床边睡着,醒来时,已是天光大亮。
屋子里冷清清的,空气中尘埃无数,熙熙攘攘。
我给程煜擦了擦身子,离开前又给他续交了医疗费用。
这些年程煜的医疗费用都是我在负责,我所有的积蓄都搭在了医院里了。
孙长岭不止一次的骂我傻!逼,但我没办法,我不能看着程煜死在我面前。
孙长岭开车来接我,车上还坐了另一个小孩,孙长岭不止一次在我眼前咒骂过的宋元,也就是孙长岭新带的小明星。
十七八岁的小男孩,整个人都蓬勃朝气,让我想起郁郁葱葱的大树,生命里顽强且茂盛。
他看到我就对我笑,主动打招呼说:“陆和姐姐,你好啊。”
啊!真是个小天使!
孙长岭在前面对我说:“别被他骗了,他可烦人了。”
“陆和姐姐,他也是这么在我面前说你的,还骂你是傻!逼。”宋元眨了眨眼,三两句就把孙长岭给卖了。
“你陆和姐姐就是个傻逼!这话我当她面也敢这么说!”他们两个一个比一个难缠,谁也不让着谁,就是苦了我,在他们两个的战火下尸骨无存。
我看着宋元,就想起我的那个便宜弟弟了,他今年似乎也是这么大。
十七岁,大好的年华。
只是我和他感情不深,对他也并不想念。
宋元见我看他,眨了眨大眼睛,问我:“姐姐,我是不是特别可爱。”
这就是小天使!
我真是拿这个孩子一点办法都没有,左一句姐姐右一句姐姐,给我哄的美滋滋的。
孙长岭在前面小声的骂我智障,宋元在后面却递给我一直棒棒糖。
我抬头,他对我狡黠的眨眼。“吃吧,草莓味的。”
小正太可真甜啊。
我吃着棒棒糖,发出老母亲一般的感叹。
这几天我都没工作,孙长岭给我送回家之后就拉着宋元走了,临走之前宋元在车里只露出一个脑袋对我说:“陆和姐姐再见,下次见面请你喝奶茶。”
我美滋滋的和他告别,因为宋元的原因,从医院带出来的阴霾情绪一扫而空。
宋元的感染力太强了,方圆五百里没有不被他迷惑的。
这种小可爱一定要好好长大才行。
我在家躺了三天,睡得是黑白颠倒,有时候半夜三点孙长岭回家,还能看到我在沙发上敷面膜,但更多的时候,我都是在睡觉。
为什么我只躺了三天呢,因为第四天的时候,林进约我出去吃饭。
我不太想去,但我们现在也算是半个同事了,拒绝他又不太好,权衡之下我还是去了。
我跟他不太熟,坐在一起也没有太多的话可说。
但好在林进是一个比较温和的人,和他在一起也不会太难受。
我也不知道他从小接受的是什么教育,他的一切行为都极其绅士,把我照顾的是舒舒服服。
说着说着,他就提起秦均来了,给我切了牛排,又给我倒了果汁,然后自然而然的问我:“你和秦均很熟吗?”
我一愣,手上的动作停下来,一时之间没想起来秦均是谁,后来等我反应过来之后,他就已经笑了笑,对我说:“别多想,就是刚刚秦均一直都在看你,所以我才问的。”
我头皮都麻了,我一想到那个场面,就觉得阴森森的。
“你什么时候看到他了?”
“就是刚刚啊,他在里面走出来,领着季之薇开车走了。”
我食不知味,一整顿饭都魂不守舍,总觉得秦均会来找我索命。
果真,好的不灵,坏的灵,当天晚上我就被秦均当成神龙给召唤了。
也不知道秦均在哪要到我手机号的,隔着个电话,我都能听出他的杀气。
我抱着必死的决心打车去了秦均家,结果一进屋只看到回来取东西的张恒。
他说:“秦总有事情出去一趟,叫你在这里等他。”
我还能说什么,只能点头说再见。
中途我出去了一趟,因为我突然想起来,走之前水没关。
可能是恐怖片看多了,也可能是之前在医院的那次经历给我留下了毕生阴影,最近我总觉得有人跟着我。
秦均住的这地方也不热闹,有钱人怎么都喜欢住半山腰的破别墅里!
我越走越害怕,后来干脆放弃了,淹就淹了吧,总比死在这黑漆漆的地方强。
我下山的时候一辆车都看不到,回去的时候一辆接一辆的在我身边开过去,真是气死我了。
我也没走出多远,也就没打车,没成想在半路遇见了宋元。
宋元也住在这一片的别墅里,他看到我特别开心,对我说:“姐姐你要回家吗?”
我看起来像是住的起别墅的人吗?
我摇摇头,又想起我和秦均的事情在公司里已经不是秘密,于是我也没藏着掖着,直接说:“不是,秦均叫我过来。”
宋元一点都不意外我和秦均这没有利益只有欺压的肮脏交易,他一瞬间就接受了,然后把车门打开邀请我进去。“上我家吃口冰淇淋呀。”
我真挺想吃冰淇淋的,但我害怕秦均回家没看到我,给我扣一个抗旨不遵的罪名,到时候我就惨了。
宋元被我拒绝了,一副好伤心的样子,一边又故作姿态的摸了摸我的脸。“姐姐好可怜,被秦均欺负成这个样子,想吃口冰淇淋都吃不到。”
我刚想说没有,秦均就像是一背后灵一样,突然出现在我身后,拎着我的后勃颈问我。“大半夜的你不好好的在家带着,出来瞎晃悠什么?”
他的手特别的凉,说话时呼出来一口白气,本来就不温和的一个人现在像是个冰雕。
好像是觉得我的脖子里挺热乎的,他把手搭上去之后就没拿下来,我冰的受不了,缩写脖子站地上直跺脚。
宋元和秦均好像是认识,笑眯眯的和人家打招呼。
“赶紧回家去!”秦均训儿子似得给宋元撵跑了,临走之前小朋友还不忘记回头对秦均喊:“姐姐想吃冰淇淋,不要虐待人家啦!”
我也想像训儿子似得训宋元一句,结果人家坐着车早就跑没影了。
秦均捏着我的脖子给我拎上车,车里可真暖和,我一下子就不觉得秦均的手有多凉了。
秦均家里还真有冰淇淋,他一进屋就拿出来一个,然后…自己吃。
我偷偷瞄了一下,居然还是草莓味的,大总裁也有点少女心嘛。
“‘你想吃吗。”秦均问我。
我其实不太想吃了,但大总裁问我,我当然不能说不想。
于是我疯狂点头,一副汉奸拼命讨好皇军的架势过去对着秦均就是舔。
秦均吃光了最后一口冰淇淋,把盒子扔进了垃圾箱里,特别不屑的瞅着我:“我一看你就不想吃。”
你都知道你还撩我干屁,我尴尬的笑一笑,见秦均起身,主动过去伺候他,给他脱外套挂外套。
“我以为你吃不了,扔了怪可惜的。”
秦均信的勉勉强强大刀阔斧的往沙发上一趟,就等着我端茶倒水的伺候着。
我心不甘情不愿,但迫于权威,依然笑的见牙不见眼。
秦均这人好像是有病,屋子里永远都开那么冷的空调,我自小就体弱,让风吹了一会就开始打喷嚏。
秦均掀起眼皮看我一眼,不为所动。
进屋之后,他就说了刚刚那么两句话,然后就把电脑一掀,处理他堆成山的工作了。
我被他扔在这里,有点不知所措,更多的是不太明白秦均为什么二半夜的把我给叫过来。
这时候有人敲门,院子里原本是有个大叔常年住着的,和屋里的保姆阿姨是两口子,但他们两个这几天回老家看孙子去了,所以屋子里就剩下我们两个。
秦均依然是不能屈尊降贵的去开门的,门声一响,秦均就吩咐我说:“去开门!”
我披了件衣服就出去了,外面下了点小雪,落在地上薄薄的一层,我的脚印落上去,匆匆忙忙。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了大风,呛得我只咳嗽,我裹紧了大衣,毫无准备的把门打开。
谁都想不到门外站着一个流浪汉,他带着一个破帽子,围了一个看不出颜色的毛线围脖,夜太深,我看不见他的脸。
毫无征兆的,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腕,强制性的把我往外拽。
我发出一阵尖锐的尖叫,然后便是拼了命的叫喊,我抱住铁门的一根竖管,把它当做救命的浮木。
我大声的叫喊,拼命的喊秦均的名字,希望他能听见,然后出来救我,可惜都是徒劳无功。
那个流浪汉力气好大,我被他拽出很远一段路了,无论我说什么,他都无动于衷。
我努力的哀求他,眼泪扑簌簌的往下掉,说我只想活着。
出来时我只穿了一双拖鞋,双腿还在外面露着,挣扎之中也不知道是碰到了什么地方,蹭掉了好大一块皮,血顺滴滴答答的流了一大摊,很快就把雪融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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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说话,好的坏的都对他讲,但我独独没提秦均。
我难以启齿,我无法在程煜面前定义秦均。
后来我在程煜的床边睡着,醒来时,已是天光大亮。
屋子里冷清清的,空气中尘埃无数,熙熙攘攘。
我给程煜擦了擦身子,离开前又给他续交了医疗费用。
这些年程煜的医疗费用都是我在负责,我所有的积蓄都搭在了医院里了。
孙长岭不止一次的骂我傻!逼,但我没办法,我不能看着程煜死在我面前。
孙长岭开车来接我,车上还坐了另一个小孩,孙长岭不止一次在我眼前咒骂过的宋元,也就是孙长岭新带的小明星。
十七八岁的小男孩,整个人都蓬勃朝气,让我想起郁郁葱葱的大树,生命里顽强且茂盛。
他看到我就对我笑,主动打招呼说:“陆和姐姐,你好啊。”
啊!真是个小天使!
孙长岭在前面对我说:“别被他骗了,他可烦人了。”
“陆和姐姐,他也是这么在我面前说你的,还骂你是傻!逼。”宋元眨了眨眼,三两句就把孙长岭给卖了。
“你陆和姐姐就是个傻逼!这话我当她面也敢这么说!”他们两个一个比一个难缠,谁也不让着谁,就是苦了我,在他们两个的战火下尸骨无存。
我看着宋元,就想起我的那个便宜弟弟了,他今年似乎也是这么大。
十七岁,大好的年华。
只是我和他感情不深,对他也并不想念。
宋元见我看他,眨了眨大眼睛,问我:“姐姐,我是不是特别可爱。”
这就是小天使!
我真是拿这个孩子一点办法都没有,左一句姐姐右一句姐姐,给我哄的美滋滋的。
孙长岭在前面小声的骂我智障,宋元在后面却递给我一直棒棒糖。
我抬头,他对我狡黠的眨眼。“吃吧,草莓味的。”
小正太可真甜啊。
我吃着棒棒糖,发出老母亲一般的感叹。
这几天我都没工作,孙长岭给我送回家之后就拉着宋元走了,临走之前宋元在车里只露出一个脑袋对我说:“陆和姐姐再见,下次见面请你喝奶茶。”
我美滋滋的和他告别,因为宋元的原因,从医院带出来的阴霾情绪一扫而空。
宋元的感染力太强了,方圆五百里没有不被他迷惑的。
这种小可爱一定要好好长大才行。
我在家躺了三天,睡得是黑白颠倒,有时候半夜三点孙长岭回家,还能看到我在沙发上敷面膜,但更多的时候,我都是在睡觉。
为什么我只躺了三天呢,因为第四天的时候,林进约我出去吃饭。
我不太想去,但我们现在也算是半个同事了,拒绝他又不太好,权衡之下我还是去了。
我跟他不太熟,坐在一起也没有太多的话可说。
但好在林进是一个比较温和的人,和他在一起也不会太难受。
我也不知道他从小接受的是什么教育,他的一切行为都极其绅士,把我照顾的是舒舒服服。
说着说着,他就提起秦均来了,给我切了牛排,又给我倒了果汁,然后自然而然的问我:“你和秦均很熟吗?”
我一愣,手上的动作停下来,一时之间没想起来秦均是谁,后来等我反应过来之后,他就已经笑了笑,对我说:“别多想,就是刚刚秦均一直都在看你,所以我才问的。”
我头皮都麻了,我一想到那个场面,就觉得阴森森的。
“你什么时候看到他了?”
“就是刚刚啊,他在里面走出来,领着季之薇开车走了。”
我食不知味,一整顿饭都魂不守舍,总觉得秦均会来找我索命。
果真,好的不灵,坏的灵,当天晚上我就被秦均当成神龙给召唤了。
也不知道秦均在哪要到我手机号的,隔着个电话,我都能听出他的杀气。
我抱着必死的决心打车去了秦均家,结果一进屋只看到回来取东西的张恒。
他说:“秦总有事情出去一趟,叫你在这里等他。”
我还能说什么,只能点头说再见。
中途我出去了一趟,因为我突然想起来,走之前水没关。
可能是恐怖片看多了,也可能是之前在医院的那次经历给我留下了毕生阴影,最近我总觉得有人跟着我。
秦均住的这地方也不热闹,有钱人怎么都喜欢住半山腰的破别墅里!
我越走越害怕,后来干脆放弃了,淹就淹了吧,总比死在这黑漆漆的地方强。
我下山的时候一辆车都看不到,回去的时候一辆接一辆的在我身边开过去,真是气死我了。
我也没走出多远,也就没打车,没成想在半路遇见了宋元。
宋元也住在这一片的别墅里,他看到我特别开心,对我说:“姐姐你要回家吗?”
我看起来像是住的起别墅的人吗?
我摇摇头,又想起我和秦均的事情在公司里已经不是秘密,于是我也没藏着掖着,直接说:“不是,秦均叫我过来。”
宋元一点都不意外我和秦均这没有利益只有欺压的肮脏交易,他一瞬间就接受了,然后把车门打开邀请我进去。“上我家吃口冰淇淋呀。”
我真挺想吃冰淇淋的,但我害怕秦均回家没看到我,给我扣一个抗旨不遵的罪名,到时候我就惨了。
宋元被我拒绝了,一副好伤心的样子,一边又故作姿态的摸了摸我的脸。“姐姐好可怜,被秦均欺负成这个样子,想吃口冰淇淋都吃不到。”
我刚想说没有,秦均就像是一背后灵一样,突然出现在我身后,拎着我的后勃颈问我。“大半夜的你不好好的在家带着,出来瞎晃悠什么?”
他的手特别的凉,说话时呼出来一口白气,本来就不温和的一个人现在像是个冰雕。
好像是觉得我的脖子里挺热乎的,他把手搭上去之后就没拿下来,我冰的受不了,缩写脖子站地上直跺脚。
宋元和秦均好像是认识,笑眯眯的和人家打招呼。
“赶紧回家去!”秦均训儿子似得给宋元撵跑了,临走之前小朋友还不忘记回头对秦均喊:“姐姐想吃冰淇淋,不要虐待人家啦!”
我也想像训儿子似得训宋元一句,结果人家坐着车早就跑没影了。
秦均捏着我的脖子给我拎上车,车里可真暖和,我一下子就不觉得秦均的手有多凉了。
秦均家里还真有冰淇淋,他一进屋就拿出来一个,然后…自己吃。
我偷偷瞄了一下,居然还是草莓味的,大总裁也有点少女心嘛。
“‘你想吃吗。”秦均问我。
我其实不太想吃了,但大总裁问我,我当然不能说不想。
于是我疯狂点头,一副汉奸拼命讨好皇军的架势过去对着秦均就是舔。
秦均吃光了最后一口冰淇淋,把盒子扔进了垃圾箱里,特别不屑的瞅着我:“我一看你就不想吃。”
你都知道你还撩我干屁,我尴尬的笑一笑,见秦均起身,主动过去伺候他,给他脱外套挂外套。
“我以为你吃不了,扔了怪可惜的。”
秦均信的勉勉强强大刀阔斧的往沙发上一趟,就等着我端茶倒水的伺候着。
我心不甘情不愿,但迫于权威,依然笑的见牙不见眼。
秦均这人好像是有病,屋子里永远都开那么冷的空调,我自小就体弱,让风吹了一会就开始打喷嚏。
秦均掀起眼皮看我一眼,不为所动。
进屋之后,他就说了刚刚那么两句话,然后就把电脑一掀,处理他堆成山的工作了。
我被他扔在这里,有点不知所措,更多的是不太明白秦均为什么二半夜的把我给叫过来。
这时候有人敲门,院子里原本是有个大叔常年住着的,和屋里的保姆阿姨是两口子,但他们两个这几天回老家看孙子去了,所以屋子里就剩下我们两个。
秦均依然是不能屈尊降贵的去开门的,门声一响,秦均就吩咐我说:“去开门!”
我披了件衣服就出去了,外面下了点小雪,落在地上薄薄的一层,我的脚印落上去,匆匆忙忙。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了大风,呛得我只咳嗽,我裹紧了大衣,毫无准备的把门打开。
谁都想不到门外站着一个流浪汉,他带着一个破帽子,围了一个看不出颜色的毛线围脖,夜太深,我看不见他的脸。
毫无征兆的,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腕,强制性的把我往外拽。
我发出一阵尖锐的尖叫,然后便是拼了命的叫喊,我抱住铁门的一根竖管,把它当做救命的浮木。
我大声的叫喊,拼命的喊秦均的名字,希望他能听见,然后出来救我,可惜都是徒劳无功。
那个流浪汉力气好大,我被他拽出很远一段路了,无论我说什么,他都无动于衷。
我努力的哀求他,眼泪扑簌簌的往下掉,说我只想活着。
出来时我只穿了一双拖鞋,双腿还在外面露着,挣扎之中也不知道是碰到了什么地方,蹭掉了好大一块皮,血顺滴滴答答的流了一大摊,很快就把雪融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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