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跑,牢笼所用的木料极为结实,孟士准这一撞,若真真撞实了,哪有命在!我急得双手并用,甚至拿自己的身体去挡,好不容易抢先这老头一步,横在他与木梁之间。
    孟士准来不及收势,一头撞在我肚子上。我被他撞得五脏六腑都要移位,险些吐出来,这才信了这老儿不是骗我,他是真的寻死!
    我又气又急,一股火都发在夏炎身上,骂道:“你的老师在你面前寻死,你怎么不拦着他?!”
    “若能以老师的命换陛下痛下决心,老师求仁得仁,我当为老师高兴才是,为何要拦?”夏炎目不斜视,甚至不看我怀里的孟士准一眼,淡淡道。
    好,极好,孟士准还是那条老狐狸,老狐狸又教出了小狐狸。我用力将孟士准推回夏炎怀中,夏炎扶住老师,师生二人不发一言,一齐盯着我。我被他们盯得气也不是,怒也不是,胸腔深处涌出两声冷到极点的笑,转身拂袖而去。
    出了囚帐,我才发现哈丹竟在外面。
    不知哈丹在外面站了多久,又听了多少,我俩双眸对上,他欲言又止,我也不想听,绕过他,径直往起居帐中去。一路上我走得又快又急,哈丹始终缀在我身后两步,等进了帐,他叹了一声,道:“十一……”
    我转过身,搂着他的肩膀吻上去。哈丹不意我会吻他,一时被我亲得愣了。我见他榆木疙瘩似的站着,既不给回应,也不把我推开,心中更加烦乱,忍不住唇间轻启,用舌头撬开他的牙关。他喝了酒,唇齿间都是烈酒的火辣与醇香,被我的舌三番四次着意挑弄,双唇微启,终于有了回应。
    我将他扑在床上,两腿跪在他大腿旁边,跪坐着吻。哈丹的手掌从我肩头一直摸到臀,在热吻间反复揉捏我的臀峰,仿佛与我交媾般将我上下推动。隔着几重布料,我的分身摩擦着他的,同时,我将哈丹的衣襟一直扯到小腹,咬住他的颈侧,舔吮他的乳头,沿着哈丹胸口结实的肌肉吮吻,吻遍他的每一块伤痕和每一根肋骨。
    我迫不及待想挑起他身体里的欲火,与我胡天胡地做一场,直做到明日日出,再做到明日日落才好。心里有一把火正烧灼着我,只有哈丹的进入能将其释放,然而我卖力地吻了许久,哈丹胸口剧烈的起伏却渐渐平静下来,连鼻翼间急促的呼吸都消失了。
    我抬起头,哈丹正望着我,黑曜石似的眼睛里满是心疼。
    我不想被他心疼,他越是这样看我,我心里越是烦透了。我扑上去,狠狠咬住他的唇,狠狠的咬,要他回吻,直到咬破了,他也没有回应我。
    我撑起身子,哈丹的唇沾了血,红得吓人。
    我怔住了。
    心里有什么硬挺着的东西在哈丹的血中溃不成军,我深吸一口气,缓缓抚摸上哈丹的脸颊。
    “在草原上,野狼把我压在身下,要咬断我喉咙那一刹那……”我说,“我心里想,原来这就是我的归宿了……我竟不是死在我的龙床上!”
    我直起身,脊背微弓,坐在床边。哈丹亦和衣坐在我身旁。我俩对坐无言,半晌,哈丹问我:“十一,你要回去吗?”
    我没有立刻回答,只是低头望着脚下的地毯。虽在军中,一切简陋,但狼王的起居帐仍铺着毯子。跟哈丹在一起这些年,我衣食优渥,就算不如京中精致奢华,但在草原上已属人上人了,可是:“这六年来我从没有一刻放弃过要回去。跟你学功夫的时候,还有教孩子们汉话的时候,我都这么想。草原很好,可我姓朱,我生于庆朝皇后的寝宫内,是文帝之孙,明帝之子,当今天子!皇宫才是我的家,天下才是我的归宿,草原再好,我不属于这里。”
    “你问我要不要回去?”我转头望向哈丹,牙关咬紧,比我以为的还要坚定,“我要,就算再过六十年,我还是要回去!”
    我问哈丹:“你不愿我回去,是吗?”
    “太危险。”哈丹道,“你一无所有,而他们手握天下兵权,又有新帝在手,起兵事成的几率不到五成。十一,留下来,我能护着你平安到老,你若回去,我无法再救你一次了。”
    “可我宁愿死在回家的路上,也不愿在草原隐姓埋名,平安终老。”我斩钉截铁道。
    哈丹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右手捏住左手食指,捏得骨节发白。他思考时总喜欢捏自己的手指,尤其是在我提出什么让他为难的要求时。可这次的要求,只怕比之前所有的加起来都更叫他为难,毕竟此去凶险难测,也许一别便是永别。
    哈丹不是优柔寡断的人,正因他果断干脆才能在数月间攻下羌族,成为草原之王。可这个决定却叫他犹豫了这么久,我心里难过极了,忍不住想,若是下决定那么难,不如我来吧。
    哈丹却突然道:“孟士准的话是否可信,还要仔细去查一查,他说边将魏铎愿助你起兵,我也得叫人去探探虚实……”
    我微微挑眉,眼睛瞪圆了看着他,不明所以。
    他摇摇头,将我的手抓在掌中,叹道:“这些年你的心思虽没说出口,我也知道一二。咱们日日在一起,你真以为瞒得住我么?”他怅然笑道,“十一,阿哥只盼你这一生平安喜乐,若你不能喜乐,平安又有什么稀罕。想回就回去吧,只有一件事,你得答应我。”
    我靠过去,柔声问:“什么事?”
    “走之前,咱们要把喜事办了。”哈丹指着我颈间那颗狼牙道,“我的聘礼已经下了,你不过门就想走吗?”
    我微微怔忡,不由“嗤”的一笑,张臂扑进了他怀中。
    大军在格朗城整肃几日便启程返回赤都,赤都早接到捷报,我们一回去便受到赤都百姓的热烈欢迎。几月不见,赤都已然重建完备,甚至比之前更加繁华热闹。这场大战之后,狼王便是草原之王,狼王与先知所在的赤都也将成为草原的中心,草原人人向往的地方。
    还未抵达赤都,哈丹便先行着人回去准备我们的婚事。我跟哈丹在一块这么多年,虽然人人都知道我们的关系,可没有仪式,终究少了些名正言顺。
    狼王娶亲乃是大事,光婚礼时的吉服就准备了好几套,摆在我面前任由我挑。那吉服件件都好看,料子也各种各样,有小羊羔皮的,水貂皮的,白兔皮的,还有部族献上来的那都不知道是什么皮的。一族之王娶亲有常例可循,然而大战刚过,将士凯旋,又是在狼王统一草原之后紧接着就办婚事,这场婚礼注定隆重奢靡。我听说摆我眼前这几套不过是总数的十分之一,还有许多在后面排队,等着拿到我眼前呢。
    吓得我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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