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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闹剧结束,人群散去,在围观人群的脑海里留下一地鸡毛!
    高牧一众围绕着刘梦,把她当成公主一般的朝着校外走去,一场盛大的生日宴席。
    即将开启。
    高牧走在最后,临走前和人群中的童梦瑶对视了一眼,给了她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一个或许他知道,童梦瑶都不一定能理解的笑容。
    童梦瑶虽然站的远远的,没有和高牧说一句话,没有一丝一毫的交流,笑容到底是什么意思她也不知道。
    但是她能肯定一点,那就是高牧的微微一笑,她焦虑了一天的情绪,骤然平复了下来。
    一种淡定和安然,油然而生。
    虽然和童梦瑶的情绪不完全一样,但心情也不错,郁闷已赶走的,还有贾晓翊。
    之前的忧愁都已经消散,她的目标依然还在,原来只是所有的男同学给唯一的女同学过生日而已。
    整的那么玄乎,搞的让人浮想联翩。
    “刘梦可以啊,在高牧他们班里幸福死了。我要是也有这么多男生一起给我过生日,还说要宠溺我,肯定能开心的睡不着觉。”
    安然的小女人心膨胀的很厉害,脸上的期待一直就没有下去过。
    “想想就好,我们班那些男生,追别人班的女生都来不及。怎么可能会想着给你过生日,这个梦你就不要做了。”
    陈婉婉拉着安然的手臂,把花痴的女人拉回大门,男生也是别人班的好啊。
    今晚上的事情要是传开,在魔都大,有哪个女生会不羡慕刘梦呢?
    单女主的好处,实在是太明显了。
    “走吧,想知道更详细的事情,明天让梦瑶去打听一下不就行了。”
    曾娇指着走在她们前面,和白小冰一起回寝室楼的童梦瑶。
    “今天不是也有很多去教室找童梦瑶送花了吗?这件事情你们了解多少?”
    陈婉婉索性放慢脚步,没有急着回寝室去。
    “不知道啊!我当时不在,只是听说她第一时间逃回了寝室。她你们还不知道吗?有什么事情都是藏在肚子里的,最多和白小冰说一说。我们就算是问,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你们有没有觉得梦瑶身上有好多秘密?”
    “咦,你也有这样的感觉?”
    “你也有……”
    三个女人一台戏,虽然背后议论人不好,但是这种话题也只能在背后议论议论。
    ……
    第二天,事情基本上按照高牧预计在发展。
    首先,他昨天就去论坛,删除了他自己上传的那份纯享音源,从源头开始控制话题热度。
    自己“造的孽”,必须他自己解决。
    然后通过王菲菲,又经过学生会放风施压,所谓的线下送花奇葩比赛,已经被扼杀了。
    在论坛上玩,怎么折腾都可以,但是把事情带到校园,搞出那么大的风波,是万万不行的。
    而且根据王菲菲反馈的信息,这件事情的背后,实际上还有学生会某人的身影。
    事情的起源,是他鼓动的。
    对外说的理由很漂亮,意思是做一波宣传,给王菲菲和童梦瑶制造一些人气。
    水底下的事实到底是什么,也许只有他自己知道,反正高牧是不会相信对方这么好心的。
    其心必异!
    最后,是他们昨天在女生寝室楼下的一场“生日大戏”,即真的给了刘梦一个印象深刻的生日,他们的中二行为也震慑了一些散兵游勇。
    事实证明效果不错,至少第二天,就没有人再去教室骚扰刘梦,盲目的送花了。
    至于说以后还会零散冒出来的真正追求者,那就不是他该管的事情了。
    之后,高牧又找白小冰打听了一下,童梦瑶的情况差不多,瞬间清净了下去。
    而迎新晚会的余震,也在这次事件达到了顶峰,之后是快速的消退,直到几乎无人再提起。
    而当初大领导答应的一些宣传口的事情,倒是进展的很顺利,《魔都》这首歌也进入了官方宣传的资料名单。
    还是当初的指挥的杜老师带着当初表演的那些学生,组成了一个专门的魔都大合唱团,把歌曲打磨的愈发的完善。
    即便是高牧,也在几档本地的电视节目中,看到了歌曲的录像。
    当然,最让高牧开心的事情,是关于十八号的,从王菲菲嘴里传来的消息,似乎很有希望。
    虽然还是口头的美好期待,也让高牧很是高兴,只要有机会就是好事情。
    他一开始最担心的,还是王菲菲也找不到门路,然后眼睁睁的看着机会的失去。
    时间流逝,高牧的生活也慢慢的趋于平静。
    每天在私事和公事之间,来回的倒换,边读书,边处理公司需要他处理的事情。
    忙过迎新晚会的王菲菲,显然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金贝公司的身上,高牧也很奇怪她是如何调剂学校和公司两边工作的。
    因为在他看来,两边的事情,王菲菲都处理的井井有条。
    这份平静其实也没有过去多久,被一个电话彻底的打破。
    马一鸣终于要来上海了!
    这不,高大老板亲自开着虎头奔,一个人孤零零的行驶了夜晚的街道上。
    半夜三更,车水马龙的街道,也没有多少车辆在运动。
    一边开车,一边还在生气,高牧感觉自己快要被马一鸣给气死了。
    老早之前,他就和马一鸣约定从广州那边来上海。
    不过出于一些原因,马一鸣来上海的时间是一推再推,推到高牧汇给他的飞机商务舱的机票钱,都变成了只能买火车硬座的票。
    还是这种半夜三更到上海的所谓“特快”,在高牧眼里是快如蜗牛。
    等到08年以后,有了真正快速的动车,在国内做火车还是坐飞机,其实都不是大问题。
    现在嘛,从广州坐火车来上海,还是硬座,确实是有些折腾了。
    马一鸣折腾自己没事,问题是现在还折腾他啊!
    本来这个时间点,应该是在被窝里搂着七仙女周庄梦碟的时候,偏偏要他开着车打着哈欠游走在前往火车站街道上。
    哈欠连天!
    咯吱!
    刹车被高牧狠狠的踩下,刺耳的刹车片摩擦声,穿破了夜幕。
    整个人也是吓的一激灵,哈欠都吓的不敢出头,死死的隐藏了起来。
    差点撞到人了啊,他哪里还可能有困意,刚才一下,心脏都快吓出来了。
    “半夜三更的,见鬼了啊。”
    稳住刹车,确定最终没有撞到刚才的人,高牧抓着方向盘,忍不住骂了出来。
    半夜三更突然冒出来一个人,已经让他恍惚的要命,更加恍惚的是,明明没撞到人,但那个冒出来的人竟然不见了。
    他不骂鬼才怪。
    拉好手刹档位,打开车门,绕车转了一圈,甚至脑袋下探,连车底都“考察”了一番,最后依然是没有看到任何人影。
    不说人影了,连根狗毛都没有看到。
    “没睡好,看花眼了?”
    高牧自我怀疑,双手撑在车身上,用力的闭着眼睛, 然后大大的睁开,眺望着远方。
    眼睛没有问题,脑袋现在也是无比的清晰,之前到底是什么情况依然是恍恍惚惚。
    摸出手机,按亮屏幕,看一下时间,凌晨十二点一刻。
    虽然手上戴着一块价值不菲的劳力士,但高牧习惯了手机看时间,手表很容易被他忽视。
    重新坐上车,再次回忆了一下刚才的场景,摇着头重新启动了车子。
    车开五米,他就知道自己刚才并没有眼花了,因为在他的右手边,有一条狭窄的弄堂,此时正发生着一场激烈的打斗。
    而且不时的有人被甩出去,然后爬起身继续加入混战。
    显然,刚才是有人被甩出的太远,甩到了街面上,而在快速行驶的高牧眼中,自己的车子很可能下一秒就要撞上去,因此采取了紧急制动。
    事实是,他距离这个人还是有那么一点距离的,应该实在他低头大口喘气,平复心情的事情,飞街面上的人自己又重新杀入了战团。
    如此,给高牧造成的印象,就是差点被撞之人凭空消失了。
    事实是,他自己跑回了弄堂,继续团干着。
    只不过这些打架挺有意思的,竟然很安静,完全没有人五人六的吆喝声。
    一句话,就是闷声的干!
    高牧摇着头,开着车子缓慢前行。
    深夜斗殴,与他无关。
    大晚上不睡觉,在外面打架的,肯定不是什么好人,这样的事情他连热闹都不想看。
    万一热闹没看成,惹了一身骚就麻烦了。
    在灯光的折射下,他眼光之中划过好几道寒光,足以说明这两帮人不是普通的打架,是动了刀的。
    速速远离才是真。
    高牧的车子刚刚消失在路口,可是下一秒就打着倒车灯,倒了回来。
    不是他改变主意准备看戏,而是他感觉在最中间,被人围攻的一个大个子,似乎有些眼熟。
    停下车,按下了窗户,这次高牧看的是清楚了。
    虽然打斗很激烈,但是中间被围攻的大个子实在是太醒目,而且他确实是熟悉,应该说只是认识吧!
    只是,他不是应该在香港,在酒吧门口维持秩序的吗?
    怎么会出现在上海的呢?
    要是说是双胞胎,高牧是打死也不相信的,这样体格的双胞胎可能吗?
    接着再看这场打斗,高牧看到的就和之前完全不一样了。
    打斗确实是分为了两帮人,但是实际上是一群人围攻大个子一个人。
    而且只是刚才短短的几秒时间,之前看上去还占了上风的大个子,颓势明显。
    身手迟钝了很多。
    就在高牧还在看戏的时候,大个子似乎也没有了恋战的心态,抓住一个机会跳出包围圈,利用体格优势,开始边打边往外撤。
    为了避免自己被殃及鱼池,高牧的车再一次缓缓的往前开着。
    不过,因为他的好奇心很重,他开的慢悠悠的,沿着人行道的边沿,如同溜坡一样的开着。
    很快,打斗的人群也朝着高牧前行的方向移动。
    大个子虽然落入了下风,但对方十几个人也一时半会儿拿他没辙。
    只能是大个人跑,他们追,大个子停他们就纠缠不放。
    于是,打打停停,打打停停,彼此之间无法拿对方怎么样。
    但是包括高牧在内,所有人都知道,大个子最后落败是必然的结果。
    另外一方采取的策略就是拖住他,耗死他,等大个子力竭之时,就是他们最后总功的时候。
    高牧和大个子也就是一面之缘,说过几句话,甚至还有那么一点点的无伤大雅的对话。
    所以说,他也很困顿,不知道对于这样的一个人是帮还是不帮,要帮的话又如何的帮?
    很快,迷茫的高牧就不迷茫了,一个人的出现,让他快速的下定了一个决心。
    车子加速离开,右转弯转进了下一条马路,并在打斗团看不到的角度停下。
    他自己快速的下车,拿着一块毛巾,把车子后车牌遮挡了起来。
    然后又把右侧靠近人行道的后车门打开,虚掩着。
    准备好了之后,他才重新坐进车内,再一次的倒车逆向。
    好在这个时间车少,也没有那么多的交通规矩,他倒的还是很滑溜的。
    车子刚刚倒回转弯的地方,就看到大个子拉着一个小女孩快速的跑来。
    身后的一帮人跌跌撞撞的追着,似乎是大个子发了狠手,追他的人都在五米开外。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高牧先是狠狠的按了一下喇叭,然后通过降下的玻璃的车窗,大喊一声:“想活命的,快上车。”
    人在最紧急的时候,做出的反应往往都是应激的,就好像是落水的人明知道一根稻草没用,依然会去抓一样。
    此时的大个子就是这样,根本没有去多想其他的,在高牧的喊声中,拉开虚掩的后车门,先把小女孩推进车内。
    然后自己的上半身也钻进去,脚还是上了一只,高牧就一脚油门轰鸣,把虎头奔开成了兰博基尼,窜了出去。
    不是他太紧张,没有考虑大个子是否安全上车,而是他不得不快速的离开。
    就在虎头奔加速离开,往街面上飞奔而去的时候,追杀的人已经靠近了他们。
    高牧只要是迟个一秒,事情可能就会是另外一个结局。
    即便是他如此迅捷的反应,依然是险之又险。
    因为有好几把刀朝他们飞来,虽然大部分都掉到了地上,依然还是有一把砸在大个子的屁股上。
    “啊哦哦……”
    即便大个子皮糙肉厚,也忍不住痛喊出声,这可比打针刺激多了。
    (上两章把曾品娇的名字打成曾娇了,抱歉,不过不影响阅读,索性就叫曾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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