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横生 作者:谦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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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修理兼调戏。

    林佑栖不由得感慨:“当年那个水葱样的青年那里去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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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宛宜其实是很感谢许煦的。

    她是死心眼的人,骨子里像极了她那个当了一辈子邮政员的爸,她不是什么书香门第出身,她母亲曾经是纺织厂的工人,父亲只是个普通的邮递员,她是市井中依靠读书走出来的女孩子,她在大学的时候,也是玫瑰花一样的,又漂亮又香,可惜有刺扎手。

    她未婚夫俞铮为了追到她,是花了很大的心思的。

    那时候r大正是风起云涌,人才辈出,那几届出来的学生,正是现在活跃在政法界的中坚力量,用沈宛宜自己的话说,她现在随便接一个案子,审判席上坐的是她学长,对方律师是她同学,就连书记员呢,也是低了她几届的学弟。

    但俞铮当年是当之无愧的年纪第一,法学院毕业晚会,他是学生代表,带着同届毕业生宣誓。

    他开始追沈宛宜的时候已经快毕业了,周围同学都忙得焦头烂额,他也忙,但他遇见了沈宛宜。

    俞铮骨子里是个意气用事的书生,不是酸腐为人,而是书生,“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书生,书生有傲气,又固执得很。整个r大法学院都说沈宛宜好看,堪比红楼贾探春,他偏不以为然,等到在校辩论赛上真正见到了,被沈宛宜狠狠煞了一回锐气,又开始死心塌地地追起沈宛宜来。

    他对沈宛宜是真好,好到十年之后,沈宛宜仍然记得他的大冬天的半夜骑着自行车在b城里到处乱窜,只为了给她买一碗馄饨。

    他在外面是威风凛凛的律师,在沈宛宜面前却言听计从,沈宛宜叫他往东他就往东,叫他往西他就往西,沈宛宜有时候故意捉弄他,他也好脾气地任她捉弄,顶多笑一笑就算了。

    他唯一一次不听沈宛宜的话,就是卷入那个案子里。

    时隔十年,沈宛宜仍然记得当时他的表情,他说:“宛宜,你不知道!时事有大弊,贪腐太重,会伤国之根本。我们读了这么多年的书,学的是法,执的是法,我们不争,谁还去争!人活一世,总有必须承担的责任,职责所在,不得不为!”

    他说完这段话之后不到一个月,就死在香港,子弹从他左颅穿进,呼吸停止,当场死亡。

    沈宛宜那时候正和他置气,和他吵架的那一次,竟然成了最后一面。

    她去香港认尸的时候没有哭,组织c大法学院校友的时候没有哭,取证时被当地黑社会指使小流氓上门恐吓咒骂时没有哭,等到打赢了那场官司,她从b城的法庭里走出来,看到外面阳光灿烂,世界一片明亮。她却忽然哭了。

    她哭的不是官司,是她的俞铮。

    这世界这么美好,阳光这么灿烂,她的俞铮却已经不在了。

    往后的无尽光阴,朝朝暮暮,她都只能孤身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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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一直是一个人,当律师也好,开事务所也好,买房子也好,她都是一个人。

    她很喜欢林佑栖说的一句话。

    他说:我不是挑剔,你不知道,那个人出现之后,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人对于你来说,都会变成将就。

    他说:我只是不愿意将就而已。

    她也只是不愿意将就而已。

    她年纪渐渐大了,还是没有结婚,父母都很担心,她无法向他们解释,只能看着他们一天天老下去,白发丛生,却还为了她的幸福忧心忡忡。

    然后就遇见了许煦。

    许煦的母亲是个以儿子和丈夫为生活中心的女人,她一直孜孜不倦地给儿子遥控相亲,不知道双方的父母从哪里搭上了线,把他们两个人凑到了一起。

    许煦和她商量了一下,两个人订婚了,双方的老人于是都放下心来。

    她本来不想骗母亲,但是有次回家,看到母亲喜孜孜地在那打毛衣,打得都是很小的一件件的,她以为亲戚家生了小孩,问母亲是给谁打毛衣,母亲却说是给她未来的小孩。

    母亲掰着手指给她算,等到小孩出生,母亲至少也已经六十岁了,不能替她照顾小孩了,可是母亲不放心,所以准备给孩子打好从一岁到十岁要穿的毛衣……

    她是律师,见惯人间冷暖,铁石心肠,她以为自己再也不会流眼泪,却在看完了母亲打完的那些毛衣之后,躲在浴室里哭出声来。

    这世上最担心你的,永远是父母。在他们心中,你永远是柔弱的孩童,他们永远担心你吃不饱、穿不暖,担心你受人欺负,担心你一个人孤独,他们永远悄悄地跟在你身后,等你不小心摔倒时心疼地将你扶起来。等到你长大成人,他们又要开始担心你的小孩,为你未出世的小孩打好毛衣。

    沈宛宜和许煦说好了,如果父母年纪大了,两个人就结婚吧。

    这无关欺骗,只是为了让父母安心。

    她不曾问过许煦:他为什么愿意和她一起演这场戏?尽管后来她隐约猜到也许和许煦当年从r大退学的轰动性事件有关。

    她什么都不问。

    每个人都有一段悲伤,是藏在心底的陈年伤口,不能触碰,不能言说。

    他们,也不过是不愿意将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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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宛宜并不讨厌陆之栩。

    陆之栩似乎天生就是那种人,聪明又幸运,却又让人无法嫉妒他的好运气。

    沈宛宜很喜欢夏宸。

    尽管这个青年眼神里有些东西很危险。

    她不像许煦和陆之栩,他们在学校里呆得久了,见的东西都单纯些,她是在社会上拼搏的人,见过数十年夫妻撕破脸皮,见过兄弟反目、父子成仇,她能分辨什么是恶意,夏宸眼里的东西只是危险,并不邪恶。

    她记得有天,她和许煦来陆家玩,来得早了,陆之栩在睡懒觉,十点钟才爬起来,穿着舒适睡衣,睡眼惺忪地往饭厅走,夏宸脸上带着笑,给他热好香喷喷的粥,端出酱菜来,怕他一个人吃早餐没意思,又陪着他再吃了次早餐。

    她是文科生,喜欢听歌,有句歌词很好,说:幸福,其实就是每天都有人一起吃早餐。

    沈宛宜喜欢早晨,阳光灿烂,世界明亮,如果有个人能陪着你吃早餐,抱怨粥太淡,酱菜太咸,说一说昨天的工作,在离开时轻吻你脸颊,绅士般帮你洗碗……

    多好。

    可惜不得。

    她想要和他一起吃早餐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她不嫉妒陆之栩,只是看着有点羡慕。

    所以,当许煦的那个人出现之后,陆之栩说许煦要倒霉了,她却不觉得。

    至少许煦的那个人还是活着的。

    这世界就是这样,只要两个人都活着,事情总有一天会解决,如果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她希望,尽管她什么都没有了,她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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