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姜决定了用哪只手拿着菜刀之后,他的脸,慢慢转向了刘睿影。
正常人扭动脖颈,双肩和上半身至少都会被带动几分。
但大老姜扭动的却只有脖颈,身体其余的部分丝毫不动。
他的右臂很是自然的下垂,落在身体旁侧。
唯有手腕上在较着劲,右手微微抬起,使得菜刀的刀尖也朝上翘着。
方头菜刀,按理说是没有刀尖的。但是这把菜刀因为大老姜用的极为长久的缘故,被磨的只剩下普通菜刀的一半。
剩下的这一半,依旧是菜刀的形状,但是刀尖处已经有了个大致的弧度。
刺死砍伤。
原本的菜刀,除了“切”这个动作以外,只能砍。但现在刀尖下有了弧度,却是就多了一个动作,可以“刺”。
不过这一刀下去,可不是睡一觉这么简单……要么睡很多觉才能恢复如初,要么就会一直睡下去,就不用再想什么如初的事情。
刘睿影有些意外的是,大老姜的眼神并不是在看着自己,更像是在看着远处的灯火,天上的星河。
一个要动刀的人,不该走神才对。
他走神,只有一个原因。
说明他还没有准备好。
人没有准备好,原因就多了去了,除了自己,旁人无法揣测。
刚刚解决了到底是用哪只手握刀的问题,现在却是又有新的问题困惑在大老姜的心头。
刘睿影却也没有闲着,他再度后退了几步,和老头儿与大老姜都拉开了更远的距离。
三个人的站位,此刻变成了一个三角形。
至于刘睿影的精神,也没有全然放在大老姜的身上,而是劈成了两半。
一半针对老头儿,余下的一半才是大老姜。
一心不得二用,这是小时候在书塾里念书时,先生就天天挂在嘴边的道理。
早已经听得耳朵生茧,麻木不堪。
刘睿影也对这句老生常谈的大道理领悟的很是通透。
想要看窗外的蝴蝶,就不能按时完成先生交代的课业。但现在若是他仍旧遵从这一点,恐怕就永远都完不成自己想做的事情。
大老姜的刀握在手中。
老头儿的刀还挂在拉板车的椽子下面。
可他手中无刀,心中刀锋的寒光却已然到了刺眼的地步。
好似一颗流星,划破夜空。
流星虽然短暂,但它的光芒却没有东西可以比拟。
人间最恢宏的灯火,以及夏夜的漫天星河,都不能。
流星划过的那一瞬,所有的灿烂都将被其掩盖。
为了这刹那间迸发的光辉,而牺牲自己的全部生命,这就是流星所存在的意义和追求的使命。
很不幸。
刘睿影在老头儿身上也感受到了这种意义和使命。
一个人若是愿意将他的生命比作流星。
愿意如同一颗流星般燃烧。
那他不论手中有没有刀剑,他都是最可怕的敌人。
因为没有人知道他为了这一刻等待了多久。
和流星的光略有相同的,便是烛火。
蜡烛点燃,缓缓燃烧。身子融化后再度凝成蜡泪,匍匐于脚下。最后灯火不存,空留下一滩印记。
不过烛火的光是温和的,不似流星这般炸裂。
烛火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场景下,都会让人感到温暖和安全。而流星只能让人叹惋。
温和的光,向来要持久的多。在有限的时间里,温暖了周遭一片,也不失为一种伟大。
但炸裂的后果,流星也知道的极为清楚。
在想通一切之后,仍然想要如此,这便是流星的伟大。
烛火消逝尚且存有蜡油,而流星在刹那的光辉后,却了无痕迹,流星冲破重重夜幕,以自身微弱的光芒加之同伴的助力,拼尽全力,才只留下一片在人眼里惊叹而过的流星雨。
它们的生命很短暂,却又很长久,短暂的出现在夜幕,长久的留存在人们的脑海之中。
或许那短暂的刹那,是它们自身经历的永恒,从点点淡光延长成光束,再从光束化为剧烈的光柱,和人类幼成少,少成老又有何区别?
因此在人眼里感叹的短暂,在它们身上已经过完了完整充足的一生。
无论是长久还是短暂,只要投入了全部的气力,奋战到最后一刻,总是能够让人敬重。
不过在人间,能像烛火一般的人已经不多,流星一般的人,更加少有。这也是为何每当夜幕中看到有流星划过, 人们都会仰头惊呼的原因。
“他真是成熟了不少。”
在一旁酒铺中坐着的萧锦侃说道。
“萧大师何出此言?”
汤中松问道。
方才的大风,赶走了全部的食客。他也无人可以继续闲聊,便回到酒铺前坐下。
自由生长在西北边界的汤中松,对于刮风早就熟视无睹。
还记得小时候不爱读书,每当教书先生来到家里时,他都会躲起来,不让人寻到。
最后耗尽了先生的耐心,连他父亲也无可奈何。
等先生一出门,汤中松就立刻从那个不知名旮旯里蹦跳着跑了出来。
但有一次他却突发奇想得,躲到了房顶上。
初春时节,冰雪刚刚消融,屋顶上很是湿滑,没有任何着力的地方。
汤中松便躺下身子,头枕着屋脊,望天发呆。
谁料暴风突起,从草原王庭的方向刮来,把汤中松猝不及防的就裹挟上了半空。幸好最后掉在了个湖里,不然早就摔成了一坛烂肉,哪里还会有今日搅动了半个定西王域风雨的汤公子?
“你看他的脑袋。”
萧锦侃说道。
汤中松抬眼看去,刘睿影的脑袋如同个拨浪鼓般,不断的左右摇晃。
要不是汤中松知道他身体健康,没有染上什么怪病,决计会认为这人不是中风了就是个傻子。
“他在找什么?”
汤中松问道。
“他什么也没有找。”
萧锦侃摇了摇头说道。
“不找东西,头怎么会摇晃的那么勤快?”
汤中松不可思议的反问道。
“他在观察自己的身边。”
萧锦侃说道。
“难道那人真的会动手?”
汤中松反问道。
他无论如何都不相信大老姜竟然会在中都城里最热闹的石碾街上,公然对一位诏狱典狱、查缉司省旗、文坛龙斗头筹、擎中王刘景浩与凌夫人身边的红人出手。
这么一盘算,汤中松却差点笑出声来。
从他刚刚认识刘睿影到现在,明明也没有过多少时日。但自己这位好兄弟的头衔若是连起来,都快可以围拢整个中都城了。
要是以他最开始的脾气,这样的人决计是不会结交的。
因为名衔太多的人,要么是真有本事,要么是善于经营关系。
真有本事的人,在当时大抵看不上他这个“纨绔子弟”,自己便也没有必要舔着脸硬凑。
而善于经营的人,往往话术惊人,语带机锋,极不真诚。
他们所经营的关系,基本都建立在出卖别人的基础上。
用他人的利益,谋求自己的好处,最为人所不齿,便也不配他汤中松去认识。
“你觉得他会不会?”
萧锦侃笑着问道。
他的世界早就变得漆黑一片,但也只有他在漆黑中却是看的最为清楚。
所以他这么问出口来,其实答案已经非常明显。
汤中松不是傻子,他的脑子要比旁人灵活的多。今晚也没有喝太多的酒,先前积攒下来的些许酒劲,已经被刚才那晚牛肉汤面化的无影无踪。
酒醒后却是要比喝酒前更加清明。
这种感觉虽然只是暂时的,但若是能够抓住,着实是可以想清楚许多以前积累下来的困惑,前提是你愿意去想。
汤中松抓住了这短暂的敏感,可是没有用在自己身上。
几乎是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一个“会”字。
即便他心里并不是这么想,但他知道跟着萧锦侃说,准不会出错。
至高阴阳师可能会找不到南北,寻不到好吃的东西,好喝的酒,好玩的女人,但碰上这般“会不会”、“可不可能”、“行不行能不能”之类的问题,他决计不会出错。
“这里是中都城,他最熟悉的地方,还需要观察什么?”
汤中松问道。
“中都城很大,有许多地方他都没有去过。这石碾街,以前我在查缉司的时候,总会来买酒,然后偷偷带回去喝。刘睿影被我生拉硬拽的,来过两次。以我对他的了解,今晚应当是第三次。”
萧锦侃说道。
汤中松听后点了点头。
只来过三次的地方,着实算不上熟悉。
想他自己家,定西王域丁州州统府里,还有些院落不曾去过。中都城该当丁州州统府的千倍、万倍,那就更加正常不过。
何况大老姜就是这条街上的商贩,每天都会来摆摊卖东西,寒暑不歇。对石碾街上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再清楚不过。现在既然要动手,刘睿影若是想要抢占先机,当然就要提前准备。
只是这提前的时机太少……对方的刀已经握在了手中,他却还在观察周遭的环境。
“中都城里,我对他还是很有信心的。”
汤中松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并且和酒三半碰了碰杯沿后说道。
“越是有信心的地方,越是不能掉以轻心。”
“淹死的,都是懂水性的人。”
汤中松紧跟着萧锦侃话语的尾音说道。
两人相视一笑。
在博古楼时,也有过交集。虽然不多,但也绝对算不上陌生。
那时候两人还未发现竟然会这么合拍。
现在却是在刘睿影这个纽带下,变得有些惺惺相惜起来。
一段友情很多时候就是产生的这么突兀,尤其是在男人之间。
男人总是愿意把自己得一个好朋友介绍给另一个好朋友认识,因为只要互相之间有共同的好友,那就证明一定是有共同的话题可聊,共同的事情可做。
女人却不是。
她们对待自己的闺中密友,反而喜欢藏着掖着,好似自己珍贵的私有物品,不能轻易拿出来示人。
一旦自己的推心置腹密友有了除自己外别的朋友,那她一定会非常难过……甚至心生嫉妒、怨恨。
“那现在他为什么又开始走来走去?”
汤中松又问道。
他看见刘睿影的脑袋已经不似拨浪鼓般左右摇晃,但却佝偻着肩膀,低头看着脚下,在面摊前一块不大的位置来回踱步,时而还抬头看看四周的屋檐。
“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熟悉了环境。”
萧锦侃说道。
汤中松却笑了起来。
这句回答等同于什么都没有说。
人在做完一个动作后,当然不会闲着,当然会继续下一个动作。
但这两个动作之间到底有何关联,是否符合逻辑,就很难说的清楚。
就像有的人吃饭前要先喝一碗汤,有些人却是饭后喝汤,而有些人饭后只喝水。亦或是吃东西时不喝酒,喝酒时不吃东西。
这二者之间毫无关联,但就这么先后发生,完全凭借的是各人喜好。
只要自己痛快,那便是正确的。
世间人都觉得必须要经历过苦难,体悟过痛楚与孤独才能达到更高深的心境,殊不知让自己痛快才是来人间走一遭的最高真理。
经历过坎坷,无非是为了有朝一日的辉煌。
但要是一个人把自己经历过的所有事都认定作辉煌,当作痛快异常,岂不是早就超脱了人间?
独自能获得的快乐当然有限,所以需要志同道合的朋友。哪怕和这些朋友在一起只是吃吃喝喝,吹牛打屁,一点正事不做。但在众人都端起酒杯时碰杯的一刹那,他们就是志同道合的,起码在喝酒这件事上。
想要坎坷着实太简单了……吃自己不喜欢吃的东西,逼自己做不愿意做的事情,都可以达到这种目的。即便很开心的时候想要难过,那夜只需要读几首情深义重的别理诗词。
可就这么短暂的几十年,为何要自找苦吃?
一个豁达的乞丐,在心境之上,绝对可以碾压一位小心眼、患得患失的王爷。
不过刘睿影当然不是在闲逛,他做事向来有很强的目的性。就算一开始,在定西王域,集英镇的祥腾客栈中有些用力过猛,但他做事的习惯已经初见端倪。
和那些先吃饭后喝汤还是颠倒过来的人不一样,他此刻踱步,是为了探查地面的情况。
人不是鸟,也不是那些说书人嘴里神仙故事的主人公,要么肋生双翼,要么腾云驾雾。
人之所以生出来两条腿,就是为了稳健的站在大地上,同时让自己的脑袋不那么低矮。
这样既可以给自己的内心一种踏实,也可以让眼界不那么局限。
这道理就跟“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相同。
刘睿影正是在探查这片地面的“踏实”程度。
何处有石板,何处有砖块,何处的土地柔软,何处的土地坚硬。
这些都会影响到动手之后的种种。
同样多的劲气运行身法,在石板上可以一跃七丈远的话,在柔软的土地上只有五丈。
这段距离放在平时无关痛痒,但要是在对敌之际,就是致命的错误。
原本以为这一剑必然能偶刺入对方的咽喉,但却因为脚下的柔软,差了半寸。
那刺入咽喉的就不是自己的剑,被刺入的却是自己的咽喉。
刘睿影觉得大老姜和老头儿都是高手,自是更加慎重,故而才如此仔细。
但他探查的过程,却突然停滞。
“现在又是为了什么?”
汤中松问道。
这次不是想要听萧锦侃插科打诨般的调侃分析,而是他自己真的不解。
刘睿影发呆般的站着,一动不动。
脚下刚迈出一步,另一只脚还未跟上,却是就这么定格当场。
“现在他是真的什么都没做也没想,就是纯粹的发呆。”
萧锦侃说的不错。
刘睿影突然停下,不是因为想起了什么更要紧的事情,而是他看到不远处,有两道人影正朝着自己走来。
空荡荡的石碾街上,这两道人影犹如在湍急的河流中逆水行舟,十分突兀。
这是两道无论是高矮还是胖瘦都一模一样的人影。
整个中都城里想要找到这么一堆人,都不算是件容易的事,但在今晚的石碾街,刘睿影已经是第二次见到这一对不说话几乎就是一模一样的人。
“汪老大。”
刘睿影冲着他们俩点了点头。
“刘典狱现在知道我并不是小题大做。”
“汪老大”说道。
刘睿影摇了摇头。
虽然大老姜很危险,手里有刀,即将对自己出手,还曾告诉过刘睿影“汪老大”是快死的人。但这些依旧不能和他俩说的什么“救救石碾街,救救中都城里的商贩”结合出什么因果来。
“汪老大”兄弟俩面对刘睿影站着。
风从刘睿影身后吹来。
这使得他闻不到两人身上的血腥味。
不过他却能看得见。
四周还未达到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而血迹沾染在衣衫上,在黯淡处,却是呈现出如墨般的浓稠,要比漆黑更加深沉。
“汪老大”兄弟俩的身上,几乎被这样的斑点所覆盖了全部。
说明他们俩浑身上下都被鲜血所浸透。
不过这两人还能好端端的从“会现楼”走来这里,并且中气十足的对刘睿影说话,证明这些血都不是他们自己的。
一个人根本没有这么多血。
即使是漠南的蛮族,身材魁梧,体魄强壮,也没有这么多血可以将一个成年男人的衣衫从头到脚都浸润个通透。
既然不是他们自己的,当然就是别人的。
别人的血,这么大片大片的沾染在两人的衣衫山,这些“别人”恐怕已经变成了死人。
刘睿影微微偏了偏脑袋,看向二人来时的方向。
有两道十分整齐的足迹,平行延伸着,从“会仙楼”一直延伸到他的面前。
没有下雨。
风又把整条石碾街的街道吹的十分干净。
两人能留下脚印的唯一理由,便是他们鞋袜都被“别人”的鲜血所浸满。
杀人不过头落地。
杀一个人只要小心,就能做到一身白衣而纤尘不染。
这件事并不难,不用杀人都能学会。
石碾街上随便找出来个屠户,但凡他愿意,也可以做到这般。
而“汪老大”兄弟俩从不屠猪宰狗,他们不但会杀人,还杀的很好。
就是这么两位高手,都难以避免的让自己如此狼狈,可见他们刚才经历了一场多么激烈的恶战。
无论再凶险的战斗,双脚应当都是最安全的。
因为时时刻刻要运气的身法,使得双脚要比双手更加灵活。
“汪老大”兄弟俩却连双脚的鞋袜都变得这般血腥,以至于走了这么长的距离,还未耗干血迹。
“会仙楼” 里应当已是血流成河。
两人从中走出来的时候,淤积的鲜血漫过了脚踝,这才使得他俩的鞋袜到了这般地步。
配上他们的衣衫,“汪老大”两人成了彻头彻尾的“血人”。
大老姜看到他俩,不禁皱起了眉头……
按照他的计划,“汪老大”两人现在即使还没死,也该只剩下几口气才对。
“杀人的方法有很多,看来他用了最愚蠢的。”
刘睿影说道。
“不,他很聪明。只是低估了我兄弟俩。”
老大说道。
刘睿影说的法子是暗杀。
暗杀也是杀人的手段之一,但却最为高效、隐秘。
暗杀的法子也有很多,刘睿影也掌握了其中的一部分。
其余的他即便没有掌握,也有不浅的了解。
在中都查缉司的卷宗中,记录了近三年来死于暗杀的有头有脸的人物。上到王府供奉、将军、门阀氏族的族长、接班人,下到江湖豪客,富商大户。
就在不久之前,这份卷宗刚刚更新过,其中新添的名字,便是“平南快剑”——时依风。
这些死于暗杀的人,无不是名头响彻一方,但杀死他们的人,无一不是身份地位和武道修为都在他们之下的。
这些人之所以能够得手,就是因为他们的手段都和恶毒,还很巧妙。
刘睿影之所以说大老姜愚蠢,并不是说他不懂暗杀这个不二法门,而是说他安排了太多的人去。
暗杀的要义着落在一个“暗”字。
一个偷偷摸摸,是暗。
两三人埋伏久矣,是暗。
但若是很多人想要攻对方不备,群起而攻之,那便不是暗,而是明。
在石碾街上,“会仙楼”内,想要杀死“汪老大”兄弟俩,谈何容易?
人多只能消磨他们两人的精力,并不能损耗他们的生命。
刘睿影断定去杀死“汪老大”兄弟俩的人里面,定然没有什么高手。若是有,一人足矣。
既然没有,那便和削土豆皮的道理一样。
一个土豆削起来又快又简单。
但一筐土豆就会变得有些麻烦。
不过土豆终究是土豆。
只要耐下心来,一刀一刀的去削,总能削完。
对“汪老大”兄弟俩而言,那些受命的杀手就和土豆没有区别。
人多当然会麻烦,可人终究不会被土豆打败。
无非就是削完皮后,浑身酸痛乏力,明日起晚些,睡个懒觉。
而他们俩则只多了一件事,那就是洗个热水澡,买身新衣服、新鞋袜,仅此而已。
正常人扭动脖颈,双肩和上半身至少都会被带动几分。
但大老姜扭动的却只有脖颈,身体其余的部分丝毫不动。
他的右臂很是自然的下垂,落在身体旁侧。
唯有手腕上在较着劲,右手微微抬起,使得菜刀的刀尖也朝上翘着。
方头菜刀,按理说是没有刀尖的。但是这把菜刀因为大老姜用的极为长久的缘故,被磨的只剩下普通菜刀的一半。
剩下的这一半,依旧是菜刀的形状,但是刀尖处已经有了个大致的弧度。
刺死砍伤。
原本的菜刀,除了“切”这个动作以外,只能砍。但现在刀尖下有了弧度,却是就多了一个动作,可以“刺”。
不过这一刀下去,可不是睡一觉这么简单……要么睡很多觉才能恢复如初,要么就会一直睡下去,就不用再想什么如初的事情。
刘睿影有些意外的是,大老姜的眼神并不是在看着自己,更像是在看着远处的灯火,天上的星河。
一个要动刀的人,不该走神才对。
他走神,只有一个原因。
说明他还没有准备好。
人没有准备好,原因就多了去了,除了自己,旁人无法揣测。
刚刚解决了到底是用哪只手握刀的问题,现在却是又有新的问题困惑在大老姜的心头。
刘睿影却也没有闲着,他再度后退了几步,和老头儿与大老姜都拉开了更远的距离。
三个人的站位,此刻变成了一个三角形。
至于刘睿影的精神,也没有全然放在大老姜的身上,而是劈成了两半。
一半针对老头儿,余下的一半才是大老姜。
一心不得二用,这是小时候在书塾里念书时,先生就天天挂在嘴边的道理。
早已经听得耳朵生茧,麻木不堪。
刘睿影也对这句老生常谈的大道理领悟的很是通透。
想要看窗外的蝴蝶,就不能按时完成先生交代的课业。但现在若是他仍旧遵从这一点,恐怕就永远都完不成自己想做的事情。
大老姜的刀握在手中。
老头儿的刀还挂在拉板车的椽子下面。
可他手中无刀,心中刀锋的寒光却已然到了刺眼的地步。
好似一颗流星,划破夜空。
流星虽然短暂,但它的光芒却没有东西可以比拟。
人间最恢宏的灯火,以及夏夜的漫天星河,都不能。
流星划过的那一瞬,所有的灿烂都将被其掩盖。
为了这刹那间迸发的光辉,而牺牲自己的全部生命,这就是流星所存在的意义和追求的使命。
很不幸。
刘睿影在老头儿身上也感受到了这种意义和使命。
一个人若是愿意将他的生命比作流星。
愿意如同一颗流星般燃烧。
那他不论手中有没有刀剑,他都是最可怕的敌人。
因为没有人知道他为了这一刻等待了多久。
和流星的光略有相同的,便是烛火。
蜡烛点燃,缓缓燃烧。身子融化后再度凝成蜡泪,匍匐于脚下。最后灯火不存,空留下一滩印记。
不过烛火的光是温和的,不似流星这般炸裂。
烛火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场景下,都会让人感到温暖和安全。而流星只能让人叹惋。
温和的光,向来要持久的多。在有限的时间里,温暖了周遭一片,也不失为一种伟大。
但炸裂的后果,流星也知道的极为清楚。
在想通一切之后,仍然想要如此,这便是流星的伟大。
烛火消逝尚且存有蜡油,而流星在刹那的光辉后,却了无痕迹,流星冲破重重夜幕,以自身微弱的光芒加之同伴的助力,拼尽全力,才只留下一片在人眼里惊叹而过的流星雨。
它们的生命很短暂,却又很长久,短暂的出现在夜幕,长久的留存在人们的脑海之中。
或许那短暂的刹那,是它们自身经历的永恒,从点点淡光延长成光束,再从光束化为剧烈的光柱,和人类幼成少,少成老又有何区别?
因此在人眼里感叹的短暂,在它们身上已经过完了完整充足的一生。
无论是长久还是短暂,只要投入了全部的气力,奋战到最后一刻,总是能够让人敬重。
不过在人间,能像烛火一般的人已经不多,流星一般的人,更加少有。这也是为何每当夜幕中看到有流星划过, 人们都会仰头惊呼的原因。
“他真是成熟了不少。”
在一旁酒铺中坐着的萧锦侃说道。
“萧大师何出此言?”
汤中松问道。
方才的大风,赶走了全部的食客。他也无人可以继续闲聊,便回到酒铺前坐下。
自由生长在西北边界的汤中松,对于刮风早就熟视无睹。
还记得小时候不爱读书,每当教书先生来到家里时,他都会躲起来,不让人寻到。
最后耗尽了先生的耐心,连他父亲也无可奈何。
等先生一出门,汤中松就立刻从那个不知名旮旯里蹦跳着跑了出来。
但有一次他却突发奇想得,躲到了房顶上。
初春时节,冰雪刚刚消融,屋顶上很是湿滑,没有任何着力的地方。
汤中松便躺下身子,头枕着屋脊,望天发呆。
谁料暴风突起,从草原王庭的方向刮来,把汤中松猝不及防的就裹挟上了半空。幸好最后掉在了个湖里,不然早就摔成了一坛烂肉,哪里还会有今日搅动了半个定西王域风雨的汤公子?
“你看他的脑袋。”
萧锦侃说道。
汤中松抬眼看去,刘睿影的脑袋如同个拨浪鼓般,不断的左右摇晃。
要不是汤中松知道他身体健康,没有染上什么怪病,决计会认为这人不是中风了就是个傻子。
“他在找什么?”
汤中松问道。
“他什么也没有找。”
萧锦侃摇了摇头说道。
“不找东西,头怎么会摇晃的那么勤快?”
汤中松不可思议的反问道。
“他在观察自己的身边。”
萧锦侃说道。
“难道那人真的会动手?”
汤中松反问道。
他无论如何都不相信大老姜竟然会在中都城里最热闹的石碾街上,公然对一位诏狱典狱、查缉司省旗、文坛龙斗头筹、擎中王刘景浩与凌夫人身边的红人出手。
这么一盘算,汤中松却差点笑出声来。
从他刚刚认识刘睿影到现在,明明也没有过多少时日。但自己这位好兄弟的头衔若是连起来,都快可以围拢整个中都城了。
要是以他最开始的脾气,这样的人决计是不会结交的。
因为名衔太多的人,要么是真有本事,要么是善于经营关系。
真有本事的人,在当时大抵看不上他这个“纨绔子弟”,自己便也没有必要舔着脸硬凑。
而善于经营的人,往往话术惊人,语带机锋,极不真诚。
他们所经营的关系,基本都建立在出卖别人的基础上。
用他人的利益,谋求自己的好处,最为人所不齿,便也不配他汤中松去认识。
“你觉得他会不会?”
萧锦侃笑着问道。
他的世界早就变得漆黑一片,但也只有他在漆黑中却是看的最为清楚。
所以他这么问出口来,其实答案已经非常明显。
汤中松不是傻子,他的脑子要比旁人灵活的多。今晚也没有喝太多的酒,先前积攒下来的些许酒劲,已经被刚才那晚牛肉汤面化的无影无踪。
酒醒后却是要比喝酒前更加清明。
这种感觉虽然只是暂时的,但若是能够抓住,着实是可以想清楚许多以前积累下来的困惑,前提是你愿意去想。
汤中松抓住了这短暂的敏感,可是没有用在自己身上。
几乎是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一个“会”字。
即便他心里并不是这么想,但他知道跟着萧锦侃说,准不会出错。
至高阴阳师可能会找不到南北,寻不到好吃的东西,好喝的酒,好玩的女人,但碰上这般“会不会”、“可不可能”、“行不行能不能”之类的问题,他决计不会出错。
“这里是中都城,他最熟悉的地方,还需要观察什么?”
汤中松问道。
“中都城很大,有许多地方他都没有去过。这石碾街,以前我在查缉司的时候,总会来买酒,然后偷偷带回去喝。刘睿影被我生拉硬拽的,来过两次。以我对他的了解,今晚应当是第三次。”
萧锦侃说道。
汤中松听后点了点头。
只来过三次的地方,着实算不上熟悉。
想他自己家,定西王域丁州州统府里,还有些院落不曾去过。中都城该当丁州州统府的千倍、万倍,那就更加正常不过。
何况大老姜就是这条街上的商贩,每天都会来摆摊卖东西,寒暑不歇。对石碾街上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再清楚不过。现在既然要动手,刘睿影若是想要抢占先机,当然就要提前准备。
只是这提前的时机太少……对方的刀已经握在了手中,他却还在观察周遭的环境。
“中都城里,我对他还是很有信心的。”
汤中松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并且和酒三半碰了碰杯沿后说道。
“越是有信心的地方,越是不能掉以轻心。”
“淹死的,都是懂水性的人。”
汤中松紧跟着萧锦侃话语的尾音说道。
两人相视一笑。
在博古楼时,也有过交集。虽然不多,但也绝对算不上陌生。
那时候两人还未发现竟然会这么合拍。
现在却是在刘睿影这个纽带下,变得有些惺惺相惜起来。
一段友情很多时候就是产生的这么突兀,尤其是在男人之间。
男人总是愿意把自己得一个好朋友介绍给另一个好朋友认识,因为只要互相之间有共同的好友,那就证明一定是有共同的话题可聊,共同的事情可做。
女人却不是。
她们对待自己的闺中密友,反而喜欢藏着掖着,好似自己珍贵的私有物品,不能轻易拿出来示人。
一旦自己的推心置腹密友有了除自己外别的朋友,那她一定会非常难过……甚至心生嫉妒、怨恨。
“那现在他为什么又开始走来走去?”
汤中松又问道。
他看见刘睿影的脑袋已经不似拨浪鼓般左右摇晃,但却佝偻着肩膀,低头看着脚下,在面摊前一块不大的位置来回踱步,时而还抬头看看四周的屋檐。
“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熟悉了环境。”
萧锦侃说道。
汤中松却笑了起来。
这句回答等同于什么都没有说。
人在做完一个动作后,当然不会闲着,当然会继续下一个动作。
但这两个动作之间到底有何关联,是否符合逻辑,就很难说的清楚。
就像有的人吃饭前要先喝一碗汤,有些人却是饭后喝汤,而有些人饭后只喝水。亦或是吃东西时不喝酒,喝酒时不吃东西。
这二者之间毫无关联,但就这么先后发生,完全凭借的是各人喜好。
只要自己痛快,那便是正确的。
世间人都觉得必须要经历过苦难,体悟过痛楚与孤独才能达到更高深的心境,殊不知让自己痛快才是来人间走一遭的最高真理。
经历过坎坷,无非是为了有朝一日的辉煌。
但要是一个人把自己经历过的所有事都认定作辉煌,当作痛快异常,岂不是早就超脱了人间?
独自能获得的快乐当然有限,所以需要志同道合的朋友。哪怕和这些朋友在一起只是吃吃喝喝,吹牛打屁,一点正事不做。但在众人都端起酒杯时碰杯的一刹那,他们就是志同道合的,起码在喝酒这件事上。
想要坎坷着实太简单了……吃自己不喜欢吃的东西,逼自己做不愿意做的事情,都可以达到这种目的。即便很开心的时候想要难过,那夜只需要读几首情深义重的别理诗词。
可就这么短暂的几十年,为何要自找苦吃?
一个豁达的乞丐,在心境之上,绝对可以碾压一位小心眼、患得患失的王爷。
不过刘睿影当然不是在闲逛,他做事向来有很强的目的性。就算一开始,在定西王域,集英镇的祥腾客栈中有些用力过猛,但他做事的习惯已经初见端倪。
和那些先吃饭后喝汤还是颠倒过来的人不一样,他此刻踱步,是为了探查地面的情况。
人不是鸟,也不是那些说书人嘴里神仙故事的主人公,要么肋生双翼,要么腾云驾雾。
人之所以生出来两条腿,就是为了稳健的站在大地上,同时让自己的脑袋不那么低矮。
这样既可以给自己的内心一种踏实,也可以让眼界不那么局限。
这道理就跟“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相同。
刘睿影正是在探查这片地面的“踏实”程度。
何处有石板,何处有砖块,何处的土地柔软,何处的土地坚硬。
这些都会影响到动手之后的种种。
同样多的劲气运行身法,在石板上可以一跃七丈远的话,在柔软的土地上只有五丈。
这段距离放在平时无关痛痒,但要是在对敌之际,就是致命的错误。
原本以为这一剑必然能偶刺入对方的咽喉,但却因为脚下的柔软,差了半寸。
那刺入咽喉的就不是自己的剑,被刺入的却是自己的咽喉。
刘睿影觉得大老姜和老头儿都是高手,自是更加慎重,故而才如此仔细。
但他探查的过程,却突然停滞。
“现在又是为了什么?”
汤中松问道。
这次不是想要听萧锦侃插科打诨般的调侃分析,而是他自己真的不解。
刘睿影发呆般的站着,一动不动。
脚下刚迈出一步,另一只脚还未跟上,却是就这么定格当场。
“现在他是真的什么都没做也没想,就是纯粹的发呆。”
萧锦侃说的不错。
刘睿影突然停下,不是因为想起了什么更要紧的事情,而是他看到不远处,有两道人影正朝着自己走来。
空荡荡的石碾街上,这两道人影犹如在湍急的河流中逆水行舟,十分突兀。
这是两道无论是高矮还是胖瘦都一模一样的人影。
整个中都城里想要找到这么一堆人,都不算是件容易的事,但在今晚的石碾街,刘睿影已经是第二次见到这一对不说话几乎就是一模一样的人。
“汪老大。”
刘睿影冲着他们俩点了点头。
“刘典狱现在知道我并不是小题大做。”
“汪老大”说道。
刘睿影摇了摇头。
虽然大老姜很危险,手里有刀,即将对自己出手,还曾告诉过刘睿影“汪老大”是快死的人。但这些依旧不能和他俩说的什么“救救石碾街,救救中都城里的商贩”结合出什么因果来。
“汪老大”兄弟俩面对刘睿影站着。
风从刘睿影身后吹来。
这使得他闻不到两人身上的血腥味。
不过他却能看得见。
四周还未达到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而血迹沾染在衣衫上,在黯淡处,却是呈现出如墨般的浓稠,要比漆黑更加深沉。
“汪老大”兄弟俩的身上,几乎被这样的斑点所覆盖了全部。
说明他们俩浑身上下都被鲜血所浸透。
不过这两人还能好端端的从“会现楼”走来这里,并且中气十足的对刘睿影说话,证明这些血都不是他们自己的。
一个人根本没有这么多血。
即使是漠南的蛮族,身材魁梧,体魄强壮,也没有这么多血可以将一个成年男人的衣衫从头到脚都浸润个通透。
既然不是他们自己的,当然就是别人的。
别人的血,这么大片大片的沾染在两人的衣衫山,这些“别人”恐怕已经变成了死人。
刘睿影微微偏了偏脑袋,看向二人来时的方向。
有两道十分整齐的足迹,平行延伸着,从“会仙楼”一直延伸到他的面前。
没有下雨。
风又把整条石碾街的街道吹的十分干净。
两人能留下脚印的唯一理由,便是他们鞋袜都被“别人”的鲜血所浸满。
杀人不过头落地。
杀一个人只要小心,就能做到一身白衣而纤尘不染。
这件事并不难,不用杀人都能学会。
石碾街上随便找出来个屠户,但凡他愿意,也可以做到这般。
而“汪老大”兄弟俩从不屠猪宰狗,他们不但会杀人,还杀的很好。
就是这么两位高手,都难以避免的让自己如此狼狈,可见他们刚才经历了一场多么激烈的恶战。
无论再凶险的战斗,双脚应当都是最安全的。
因为时时刻刻要运气的身法,使得双脚要比双手更加灵活。
“汪老大”兄弟俩却连双脚的鞋袜都变得这般血腥,以至于走了这么长的距离,还未耗干血迹。
“会仙楼” 里应当已是血流成河。
两人从中走出来的时候,淤积的鲜血漫过了脚踝,这才使得他俩的鞋袜到了这般地步。
配上他们的衣衫,“汪老大”两人成了彻头彻尾的“血人”。
大老姜看到他俩,不禁皱起了眉头……
按照他的计划,“汪老大”两人现在即使还没死,也该只剩下几口气才对。
“杀人的方法有很多,看来他用了最愚蠢的。”
刘睿影说道。
“不,他很聪明。只是低估了我兄弟俩。”
老大说道。
刘睿影说的法子是暗杀。
暗杀也是杀人的手段之一,但却最为高效、隐秘。
暗杀的法子也有很多,刘睿影也掌握了其中的一部分。
其余的他即便没有掌握,也有不浅的了解。
在中都查缉司的卷宗中,记录了近三年来死于暗杀的有头有脸的人物。上到王府供奉、将军、门阀氏族的族长、接班人,下到江湖豪客,富商大户。
就在不久之前,这份卷宗刚刚更新过,其中新添的名字,便是“平南快剑”——时依风。
这些死于暗杀的人,无不是名头响彻一方,但杀死他们的人,无一不是身份地位和武道修为都在他们之下的。
这些人之所以能够得手,就是因为他们的手段都和恶毒,还很巧妙。
刘睿影之所以说大老姜愚蠢,并不是说他不懂暗杀这个不二法门,而是说他安排了太多的人去。
暗杀的要义着落在一个“暗”字。
一个偷偷摸摸,是暗。
两三人埋伏久矣,是暗。
但若是很多人想要攻对方不备,群起而攻之,那便不是暗,而是明。
在石碾街上,“会仙楼”内,想要杀死“汪老大”兄弟俩,谈何容易?
人多只能消磨他们两人的精力,并不能损耗他们的生命。
刘睿影断定去杀死“汪老大”兄弟俩的人里面,定然没有什么高手。若是有,一人足矣。
既然没有,那便和削土豆皮的道理一样。
一个土豆削起来又快又简单。
但一筐土豆就会变得有些麻烦。
不过土豆终究是土豆。
只要耐下心来,一刀一刀的去削,总能削完。
对“汪老大”兄弟俩而言,那些受命的杀手就和土豆没有区别。
人多当然会麻烦,可人终究不会被土豆打败。
无非就是削完皮后,浑身酸痛乏力,明日起晚些,睡个懒觉。
而他们俩则只多了一件事,那就是洗个热水澡,买身新衣服、新鞋袜,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