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万一,要是你不敌弗拉德?威廉,被他吸食了鲜血,后果会怎么样?”许国康猛的想到了个最坏的结果。
许国康知道冰凝萱是天阶境界的古武修炼者,如果她要是被弗拉德?威廉给吸食了血液,照她说的理论,这弗拉德?威廉难保不会直接进化成为更高级的吸血鬼?
亲王?甚至是帝王!都有可能。
一个血王爵位的吸血鬼就搞得整个燕京鸡犬不宁,那再出来个亲王,甚至帝王爵位的吸血鬼,许国康光想想,双腿都开始打颤了。
……
“不会的,我就算是死,都不会让他碰我身上的一根头发。”冰凝萱美眸里流露出浓浓的厌恶。
许国康愣愣的看着冰凝萱,他没有明白这个绝色女子话里面的意思,人都死了,到时还不是任由弗拉德?威廉随意摆布,怎么阻止他吸食你的血液啊。
冰凝萱仿佛知道许国康的疑虑,淡淡的说道:“许司令,你给我准备一个遥感云爆弹,我绑在身上,如果到时我不敌弗拉德?威廉,我会直接引爆炸弹,哪怕不能跟他同归于尽,也绝不会让他吸食到我的血液。”
许国康使劲的摇了摇头,骇然失色道:“这不行,我不能让你这么牺牲,你是我华夏……”
“许司令,事不宜迟,那里还有一百多条人命等着我去救,请立刻给我准备一辆车,还有云爆弹,我现在就得出发,迟一分钟,就会多一分变故。”冰凝萱语气冰冷的打断了老人的话。
“好吧,我知道了,我现在就给你去安排。”许国康沉思了几秒钟后,最终抬起头对着冰凝萱,敬了个沉重的军礼。
“愿你能平安归来。”
他也知道事情轻重缓急,现在不是顾忌儿女私情的时候。
……
燕京北城区。
北坛体育馆。
由于燕京近年来的城市改建,北城区被规划为燕京未来发展的主要地区,所以现在这里的建筑通通都被推倒,附近的居民也全部迁移到了新的安置区。
整个北城区现在是一片荒地,唯独剩下这座北坛体育馆,因为这座体育馆具有很重要的历史意义,所以政府也不打算拆除掉它,并准备等将来新城区建立起来后,把体育馆重新翻修一遍,作为新城区的一个标杆建筑物。
不过,北城区独留下来的这座体育馆,反而成了香饽饽,虽然没有体育赛事在这里举办,但是各种明星的演唱会,甚至一些私人的聚会,都会有人过来北坛体育馆承包场地。
现在,这里正举办着一场小型的粉丝见面会。
参与者一共一百多人,几乎清一色的男孩子,全是十五岁到二十五之间的年纪,这群男孩子个个穿着奇装异服,手里拿着奇奇怪怪的武器。
如果经常看动漫的人,就应该能够知道,他们现在在做什么。
cos play,这也算是一种年轻人的文化,尤其是在网上的二次元圈子里极为火爆。
……
此刻,陆靖雯站在体育馆舞台的正中央,像个小仙女一般,翩翩起舞,她在跳着一曲宅舞,这种宅舞她跳得很熟练,也跳得很好看。
陆靖雯发到网上的视频也正是因为宅舞跳得好看,从而吸引到一大波宅男的粉丝。
“好看,雯女神跳的好看,再来一个。”
“雯女神,牛逼!”
“雯女神,求合跳一支。”
场下的男粉丝们,拿着手里的手机,一边对着陆靖雯拍摄,一边欢呼道。
能够如此近距离的看到自己心目中的女神偶像,每个男孩脸上都露出幸福的笑容。
……
李义凡独自一人坐在角落里,他也在默默的注视着场中的女神。
这种场合的圈子,他融不进去,因为他不会cos,就算他会cos,cos起来也不好看,这东西要讲究颜值的。
像周公宇,他今天就cos了一个身穿汉服,手握古剑的秦朝剑士,跟陆靖雯站在一起,像是一对神仙侠侣,让他好不羡慕。
而且,陆靖雯更是频频跟周公宇合照,这让他看得更是眼红。
“桀桀……”黑暗中突然传来一道阴冷的笑声。“真是美味啊,这么多美味的灵魂,鲜嫩的鲜血,马上都要成为我身体的养分,他们却还浑然不知。”
“果真是愚蠢的人类!”
“血王大人,你答应过我的,三天时间,如果我能让陆靖雯回心转意,喜欢上我,你就不会吸食她的鲜血。”李义凡弱弱的说道。
“嗯,我答应过你,今天就是最后一晚上了,一会你上去跟你的女神表白吧,如果她接受了你,我保证不对你的女人下手。”血王阴鸷的笑道。
“谢谢血王大人。”李义凡松了一口气。
血王没有回应,只是冷笑了一声。
血王根本就志在必得,他活了快一千年了,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一个眼神,他就知道陆静雯喜欢不喜欢李义凡。
更何况,只有让李义凡死心了,才会更加努力的替他卖命,到时他还要借助李义凡来挖掘陆靖雯体内的更多负面的情绪。
惊恐,愤怒,后悔,不甘,绝望,负面情绪越高涨,酝酿出来的鲜血越美味。
……
这时,舞台上的陆靖雯刚跳完了一支宅舞,她用手帕擦了下额头上冒出的汗水,拿起麦克风嗲嗲的撒娇道:
“各位粉丝们,我已经跳了三支舞蹈了,你们能不能让我休息一下嘛,你们这么热情,今晚要累死本女神了啊。”
“好啊,雯女神休息下。”
“要不,雯女神,你唱首歌呗。”
“对啊,唱歌不消耗体力,我还从来没听过女神现场的歌声呢。”
众多粉丝纷纷的怂恿她接下来唱歌,陆靖雯刚想答应。
突然,周公宇从旁边冒了出来,他手里拿着一个话筒说道:“雯雯,你一个人独唱有点太无聊了,不如我来献丑一下,跟你合唱一首?”
“好啊。”还没等粉丝们说话,陆靖雯立马答应了下来。“我们合唱哪首啊?”
“男女合唱,当然是情歌对唱比较好听啦,来一首《水晶》吧。”
许国康知道冰凝萱是天阶境界的古武修炼者,如果她要是被弗拉德?威廉给吸食了血液,照她说的理论,这弗拉德?威廉难保不会直接进化成为更高级的吸血鬼?
亲王?甚至是帝王!都有可能。
一个血王爵位的吸血鬼就搞得整个燕京鸡犬不宁,那再出来个亲王,甚至帝王爵位的吸血鬼,许国康光想想,双腿都开始打颤了。
……
“不会的,我就算是死,都不会让他碰我身上的一根头发。”冰凝萱美眸里流露出浓浓的厌恶。
许国康愣愣的看着冰凝萱,他没有明白这个绝色女子话里面的意思,人都死了,到时还不是任由弗拉德?威廉随意摆布,怎么阻止他吸食你的血液啊。
冰凝萱仿佛知道许国康的疑虑,淡淡的说道:“许司令,你给我准备一个遥感云爆弹,我绑在身上,如果到时我不敌弗拉德?威廉,我会直接引爆炸弹,哪怕不能跟他同归于尽,也绝不会让他吸食到我的血液。”
许国康使劲的摇了摇头,骇然失色道:“这不行,我不能让你这么牺牲,你是我华夏……”
“许司令,事不宜迟,那里还有一百多条人命等着我去救,请立刻给我准备一辆车,还有云爆弹,我现在就得出发,迟一分钟,就会多一分变故。”冰凝萱语气冰冷的打断了老人的话。
“好吧,我知道了,我现在就给你去安排。”许国康沉思了几秒钟后,最终抬起头对着冰凝萱,敬了个沉重的军礼。
“愿你能平安归来。”
他也知道事情轻重缓急,现在不是顾忌儿女私情的时候。
……
燕京北城区。
北坛体育馆。
由于燕京近年来的城市改建,北城区被规划为燕京未来发展的主要地区,所以现在这里的建筑通通都被推倒,附近的居民也全部迁移到了新的安置区。
整个北城区现在是一片荒地,唯独剩下这座北坛体育馆,因为这座体育馆具有很重要的历史意义,所以政府也不打算拆除掉它,并准备等将来新城区建立起来后,把体育馆重新翻修一遍,作为新城区的一个标杆建筑物。
不过,北城区独留下来的这座体育馆,反而成了香饽饽,虽然没有体育赛事在这里举办,但是各种明星的演唱会,甚至一些私人的聚会,都会有人过来北坛体育馆承包场地。
现在,这里正举办着一场小型的粉丝见面会。
参与者一共一百多人,几乎清一色的男孩子,全是十五岁到二十五之间的年纪,这群男孩子个个穿着奇装异服,手里拿着奇奇怪怪的武器。
如果经常看动漫的人,就应该能够知道,他们现在在做什么。
cos play,这也算是一种年轻人的文化,尤其是在网上的二次元圈子里极为火爆。
……
此刻,陆靖雯站在体育馆舞台的正中央,像个小仙女一般,翩翩起舞,她在跳着一曲宅舞,这种宅舞她跳得很熟练,也跳得很好看。
陆靖雯发到网上的视频也正是因为宅舞跳得好看,从而吸引到一大波宅男的粉丝。
“好看,雯女神跳的好看,再来一个。”
“雯女神,牛逼!”
“雯女神,求合跳一支。”
场下的男粉丝们,拿着手里的手机,一边对着陆靖雯拍摄,一边欢呼道。
能够如此近距离的看到自己心目中的女神偶像,每个男孩脸上都露出幸福的笑容。
……
李义凡独自一人坐在角落里,他也在默默的注视着场中的女神。
这种场合的圈子,他融不进去,因为他不会cos,就算他会cos,cos起来也不好看,这东西要讲究颜值的。
像周公宇,他今天就cos了一个身穿汉服,手握古剑的秦朝剑士,跟陆靖雯站在一起,像是一对神仙侠侣,让他好不羡慕。
而且,陆靖雯更是频频跟周公宇合照,这让他看得更是眼红。
“桀桀……”黑暗中突然传来一道阴冷的笑声。“真是美味啊,这么多美味的灵魂,鲜嫩的鲜血,马上都要成为我身体的养分,他们却还浑然不知。”
“果真是愚蠢的人类!”
“血王大人,你答应过我的,三天时间,如果我能让陆靖雯回心转意,喜欢上我,你就不会吸食她的鲜血。”李义凡弱弱的说道。
“嗯,我答应过你,今天就是最后一晚上了,一会你上去跟你的女神表白吧,如果她接受了你,我保证不对你的女人下手。”血王阴鸷的笑道。
“谢谢血王大人。”李义凡松了一口气。
血王没有回应,只是冷笑了一声。
血王根本就志在必得,他活了快一千年了,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一个眼神,他就知道陆静雯喜欢不喜欢李义凡。
更何况,只有让李义凡死心了,才会更加努力的替他卖命,到时他还要借助李义凡来挖掘陆靖雯体内的更多负面的情绪。
惊恐,愤怒,后悔,不甘,绝望,负面情绪越高涨,酝酿出来的鲜血越美味。
……
这时,舞台上的陆靖雯刚跳完了一支宅舞,她用手帕擦了下额头上冒出的汗水,拿起麦克风嗲嗲的撒娇道:
“各位粉丝们,我已经跳了三支舞蹈了,你们能不能让我休息一下嘛,你们这么热情,今晚要累死本女神了啊。”
“好啊,雯女神休息下。”
“要不,雯女神,你唱首歌呗。”
“对啊,唱歌不消耗体力,我还从来没听过女神现场的歌声呢。”
众多粉丝纷纷的怂恿她接下来唱歌,陆靖雯刚想答应。
突然,周公宇从旁边冒了出来,他手里拿着一个话筒说道:“雯雯,你一个人独唱有点太无聊了,不如我来献丑一下,跟你合唱一首?”
“好啊。”还没等粉丝们说话,陆靖雯立马答应了下来。“我们合唱哪首啊?”
“男女合唱,当然是情歌对唱比较好听啦,来一首《水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