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艺话剧馆”是坐落于湖东省的一座百年老建筑。
    在民国的二十年代,这话剧馆曾经是一家戏院,常驻在那里的也是方圆有名的戏班子,里面的人个个都是唱功雄厚的练家子。
    不过,后来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戏院里发生了一件闹鬼的事件,戏班子的人一夜之间全死了,而那家戏院自然而然便被停掉了,不过建筑还是一直保留至今。
    经过时代的演变,闹鬼的传言到现在早已被人给淡忘了。
    就在不久前,这家戏院又进行了翻新改建,成了现在的“百艺话剧馆”。
    而话剧本身就是湖东省的传统节目,深受人们喜欢,所以现在改成话剧团后,第一场演出自然也不会含糊,请来了省内最好的话剧团队前来打阵。
    目前已经开始宣传售票了,演出也将在一天后举行……
    一大早,话剧团众人就带着行李和表演服装来到了场馆里面,打算提前一天来熟悉环境,然后为明晚的演出进行排练。
    这表演中心有足以容纳一千多名观众的座位,而座位前面就是敞亮且华丽的舞台。
    虽然话剧团众人也演出了不下千场节目,如果很多地方,但如此大的场地还是头一次来,不由得心中一阵赞叹。
    在熟悉了环境之后,团长又将所有的话剧演员召集到台上进行角色分配和节目安排。
    又排练了有个大概半天的时间,演员们都有些累了,就纷纷到后面的休息室歇息去了。
    一个叫阿芳的女演员因为在排练时不小心把茶水洒到了身上,于是便打算先去洗个澡换身衣服再说。
    来到沐浴室,阿芳打开一个更衣柜将干净衣服放在了里面,突然,一只老鼠从她脚下“跐溜”跑过,吓得她“妈呀”的叫了一声。
    “什么嘛!这剧院刚翻新怎么就有老鼠了?!”
    阿芳定下神后不由得抱怨了一声。
    好在阿芳并不害怕老鼠,刚刚只不过事发突然没做好心理准备才被吓到了,也就没多想,准备脱衣服洗澡。
    刚脱下外套,角落又传来一阵物体撞击的动静。
    抱着满满的好奇心,阿芳寻着声音找去,果不其然,在靠墙一排的更衣柜边上,有一只老鼠正拼命撕咬着一只绣花鞋。
    “去去,走开。”
    阿芳吓走了老鼠,然后弯腰捡起了绣花鞋,再看鞋上的雕缀的牡丹花,鲜艳且生动,想必做这双鞋的人,手一定很巧。
    可是奇怪的是,在这个年代几乎已经没人穿绣花鞋了,唯一可能得是戏曲旦角演员会穿。不过,这场馆已经几十年没再用了,改成话剧馆后他们也是第一批表演者,那么这鞋究竟是怎么来的呢?
    而且这绣花鞋看起来特别的新,不像是早就遗留下来的物品,更何况更衣柜什么的都是场馆翻新时才搬进来的,有鞋子也该被发现了啊!
    带着种种的疑惑,阿芳又将那一排的更衣柜一个个打开,她想看看另一只在不在柜子里,毕竟鞋子是成双的嘛!
    果然,刚开没几个柜子,另一只绣花鞋就出现在阿芳的面前,拿过来一比对,确实是同一双。
    “喂!阿芳,你在干嘛?!”
    一个声音传来,是阿芳的好朋友小玉,她也来洗澡了。
    “没干嘛啊!”阿芳看向小玉说道。
    “咦,你手里这双绣花鞋哪来的?”小玉惊讶的问道。
    阿芳耸了一下肩,瞥嘴道:“我也不知道啊!就在这更衣柜里找到的,正好奇呢你就来了。”
    小玉走上前拿过阿芳手中的绣花鞋仔细打量,也不由得夸赞这双鞋的漂亮。
    “小玉啊!你说,这绣花鞋是不是来的有点诡异了,怎么会出现在刚翻新的场馆里,会不会有脏东西附在上面啊!”
    阿芳想到这里,后怕对小玉说道。
    小玉倒是表现的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神经病啊!大白天哪来的脏东西。
    “可是,确实很奇怪啊!”
    阿芳不明鞋子的来历,苦苦思索着。
    “哎呀!这无非就是哪个装修工人把给老婆买的鞋子忘在这里了,弄得你在这儿瞎捉摸。”小玉不在意的安慰着阿芳:
    “早告诉你平时少看点鬼故事你不听,天天抱着鬼面道人写的《灵异奇说》看的一个劲,能写出这故事的心理都有问题,当心哪天你也看出毛病来啊!”
    (嘻嘻,小弟再次调侃自己)
    说完,小玉就将绣花鞋还给了阿芳,然后就去洗澡去了。
    而阿芳犹豫了一会儿,觉得小玉说的有道理,兴许真是工人落下的也说不定,便把鞋子放在自己的柜子里。
    她所不知道是,当她进去沐浴间后,那双本来倒了一只的鞋子竟然在此刻自动立了起来,并且跟另一只排的整整齐齐的……
    两人洗完之后,便回到了休息室,坐在沙发上,阿芳从装换洗衣物的袋子里拿出了那双绣花鞋。
    盯着鞋上的牡丹花雕缀,她被深深的吸引住了。
    “真漂亮啊!”
    盯了好久,阿芳略带困意的说了一句,接着便倒在沙发上沉沉的睡了过去。
    熟睡中,她做了一个梦
    ……
    民国时期,一家戏院里坐满了前来听戏的人,他们磕着瓜子、喝着小茶,悠哉的观听着台上演出。
    当然最主要的是欣赏台上那位身姿维雅、声音动听的小花旦。
    这花旦唤叫陆娇儿,八岁便被父母送到这里学唱戏,如今十八岁的她已是这家戏班子里的台柱子,几乎所有来客人都是为了听她唱戏才来的。
    其中,就有一个叫江明生的富家人……
    江明生已有三十岁了,家中也娶了几放姨太太。
    他本不爱听戏,但当有一天偶尔见到陆娇儿的绝美容貌后,便被深深的迷住了,于是隔三差五的就来戏院捧场。
    甚至到了最后,他开始场场不缺,只要一开幕,他人准在台下坐着。
    至于戏有没有听进去没人知道,江明生为的只是得到陆娇儿那一眼青睐。
    给唱戏的封赏彩头,这是常事,但是像江明生这样,日日封赏这么多的,倒也是少见,而且这江少爷仿佛只捧陆娇儿的场,难免引得她的侧目。
    陆娇儿约见了江明生,向这位捧场的座儿道谢。
    只见江明生一身西装,彬彬有礼,与陆娇儿平常所见的青衫磊落之人大不相同。
    陆娇儿就这么对江明生有了好印象,一来二往,两人就这么相熟了
    ……
    陆娇儿是名角儿,唱功也好,但她却是不识字的,于是江明生便教她认字,读书。
    “陆,娇,儿。”
    江明生从身后环住陆娇儿,握起她的右手,笔蘸了一点墨,小心翼翼地在宣纸上挥洒。
    江明生的字是秀气的行书,不似楷书般端正,也不似草书般潦草,姿态朗逸。
    江明生放开了陆娇儿的手:“来,自己再试试。”
    陆娇儿认真地再写一遍,自觉甚好,满心期许地回过头“这下怎么样?”
    “很好,娇儿,真的很好……”
    江明生目光如炬,看得陆娇儿脸颊仿佛生了火,赶忙害羞的逃出了江明生的包围圈。
    两人其实早已相爱,陆娇儿不在乎江明生比你大十二岁,也知道他娶了几个太太了,但就是喜欢他,与其他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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