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来诗会少了新旧之争,主题很快就回到了轻松愉快的喝酒吹牛、吟诗弄月、唱歌上面来了。
一个接一个才子也是接连上去吟诵自己做出来的诗词。
大体来说水平都是非常一般,稍微好一些的也不过是堆砌辞藻,空无神物,但也赢得了周围一片叫好声。
就连那个叫蒙洋的新学学子也是站出来吟唱了一首最近新流行起来的新学诗。
所谓新学诗和传统诗词有所不同,不太讲究字数、平仄的工整、一致和押韵,故而更加的自由发挥,注重抒情写意,字数没有要求。
简单来说就跟后世的现代诗差不多。
诸如我愿化身为桥,受五百年风吹,五百年雨淋,只为等你走过。
这样的诗词和传统的诗词有很大区别,不如传统诗词押韵、工整,但好处就是偏白话,让人一看就懂,一听就懂,纵然是普通人也都能够明白其中的含义,也更容易去记。
蒙洋写的这首新学诗也是挺不错的,念完之后也是获得了一片叫好声。
黄金洲的人嘛,总体来说文化底蕴自然是没办法和大明本土这边相比的,老一辈移民过来的可能都不认识字,这新生代的也大多数都是在新学学校里面读书长大的,新学在这里的一影响力是非常大的。
喜欢新学诗的人也有很多,特别是不少的怀春少女,相对而言更喜欢这种直白的新学诗,直抒心中的想法、表达内心之中的爱慕,敢爱敢恨,勇于闯荡这也是黄金洲这里大明人的一个共同点了。
毕竟这里最受人崇拜就是探险家了,无数年轻人从小的梦想就是长大之后成为探险家,能够四处探险。
“朱兄,刘兄~”
“两位兄台不知是否有什么佳作,不妨拿出来大家一起欣赏、欣赏。”
内圈这里的仅仅只有二十几人,人人基本上都拿出了自己的得意作品,唯独弘治皇帝和刘晋始终都是面带微笑,喝着小酒、听着大家写的诗词歌赋,一副看热闹的样子,都没有站出来要展示自己文采的意思。
胡宗溟、黄熙等人也是纷纷的嚷嚷着要弘治皇帝和刘晋也是拿出自己的作品出来给大家展示一二。
“哈哈,我就算了,让刘兄来吧,他是真正的大才子,想必必然会拿出让你们所有人惊艳的作品出来。”
弘治皇帝自然是看热闹不嫌事多,笑了笑将事情推到刘晋的身上来。
弘治皇帝自己写的诗词?那能够拿出来见人吗?
显然不是啊,弘治皇帝这一点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他可不是盖章狂魔、文艺青年的乾隆皇帝,一辈子号称写了上万诗,却都是垃圾。
不行就是不行,果断光明的承认了,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不丢人。
刘晋看了看弘治皇帝,无奈的笑了起来,这个老板啊,真是坑死人啊,自己哪里有什么杰出啊,无非就是文抄公一个,靠着来自后世的优势抄袭罢了。
但老板发话了,这自然是要站出来。
“诗词就算了,我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
“在这里给大家唱一首歌吧。”
刘晋看看众人,再看看四周看热闹的人,想了想说道。
“好!”
众人一听,顿时就欢呼鼓掌起来,这诗词大家其实听的也腻了,因为都写的一般,也没有什么太多新意,这刘晋竟然给大家唱歌,这个就很有新意了。
很快,周围就立即变的安静下来,无论是内圈还是外圈看热闹的人,大家都静静的看着刘晋。
我醉提酒游寒山,霜花漫天。
一吸寒气冷风翻,酒洒河山。
仰望蓝山云烟,翩翩雀落人间。
抬手间,我酒落湿杉前
你看雪花,飘散,芊芊换白馆。
白发老人背着孩下山。
.....
我说寒山别哭,我带你出。
我画美观带你出。
刘晋想了想也是随手抄袭了一下后世的一首古风歌给唱了出来。
刘晋的声音还不错,唱的也没有跑调,当然,这歌本身也都比较简单,容易唱。
这歌意境还是相当不错的,当然更重要是这歌和大明现在的歌有着极大的不同。
大明现在的歌要么就是文人所玩的比较高雅一些的歌,往往都是古诗词谱曲之后唱出来,风格相对来说就有点偏戏曲的味道了。
要么就是普通老百姓们唱的一些山歌之类的,这类就偏粗俗了,什么十八摸之类的,往往又上不了大雅之堂。
刘晋所唱的这首《游山恋》就是典型的后世歌了,无论是唱法还是曲调都非常的新颖,关键是这个歌词听起来也是挺不错的。
故而一唱完,周围顿时就响起了阵阵的掌声和叫好声。
“唱的真好听!”
“再来一遍!”
“意境空灵,唱法新颖独特,真是让人眼前一亮啊。”
“是啊,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唱歌的,这歌还真是不错。”
众人一边鼓掌也是一边互相讨论着。
“献丑了,献丑了!”
刘晋擦擦自己额头上的汗珠,暗暗发誓以后这样的诗会之类打死都不参加了,这穿越过来的时间久了,很多东西都已经忘了,这以后想抄都困难了。
蓬来诗会持续的时间比较长,一直到了晚上九点的时候,这才开始散场。
“陛下,我们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吧,熬夜对身体不太好,更何况我们还要出发前往黄金湾呢。”
刘远看看自己的手表,也是和弘治皇帝建议道。
“嗯~差不多也该回去休息了。”
弘治皇帝微微点头,于是也和刘晋起身向众人告别准备回去好好的休息、休息。
在蓬来城这里一待就是半个月的时间,也差不多该出发前往黄金湾了,到时候还要赶回大明去呢。
刘晋和弘治皇帝这边告别了众人,准备离开,然后刚刚才出了内圈,立即就有好几个丫鬟、侍女一样打扮的小姑娘走了过来。
“刘公子,我们家小姐想邀请你一起去赏月。”
“刘公子,这是我家小姐托我转送给你的东西。”
“刘公子,我家老爷和小姐想邀请你到我们府上去做客,这是请柬。”
“.......”
“啊!”
刘晋看着眼前的这些丫鬟、侍女,一看就可以看得出来,这些都是欧洲人,应该都是买过来的奴隶,不过年纪都小,却是穿着大明人的衣服服饰,说话做事也都和大明人一样,应该是从小就买回来养大专门当丫鬟侍女的。
当然,这不是让刘晋惊讶的地方,真正让刘晋惊讶的地方是自己竟然还如此的受欢迎。
这一出来立即就有不少人过来向自己抛绣球。
看看周围的那些才子、学子之类的,一个个看自己的时候,眼睛都是红的,其中的羡慕嫉妒恨都已经能够化为实质一般了。
要知道今天的诗会,既是诗会,是佳节好日子,同时也是蓬来城这里年轻人的一个相亲大会,大家之所以如此积极的表现自己,还不是为了能够被某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给看上了。
这样一来的话,自己说不定就可以平步青云,直接就原地起飞了也是难说的。
这种故事在大明也是已经不知道流传多少年、多少的不同版本了,才子佳人,这是大家都津津乐道的事情,也都希望自己能够成为其中的主人公。
但显然有才又长的好看才是最受欢迎的。
刘晋无疑就是今晚最亮的仔了,别看三十多岁了,但看起来却是二十多岁的样子,英俊潇洒、气度不凡、衣着打扮又都是非常讲究,一副世家公子的样子。
这无疑是秒杀了现场不知道多少少女的芳心,故而有不少的千金小姐都让自己的丫鬟过来传话、送东西,表达自己的爱慕。
“哈哈,年轻就是好啊。”
“走到哪里都受欢迎啊。”
一旁的弘治皇帝看到这一幕,顿时就高兴的笑了起来。
当年刘晋高中状元骑马游街的时候,可是不知道让多少京城的大姐闺秀暗许芳心,最后更是让刘晋左拥右抱,直接将定国公孙女徐婉儿和礼部侍郎李惠孙女李贞给一起娶回家里面。
据说消息传开之后,有不少的千金小姐都暗暗神伤,伤心欲绝,好一番憔悴消瘦。
没想到刘晋这都已经快奔四的人了,魅力依然如此之大,还有如此多的人一下子就看上了,估计着肯定是有很多少女要伤心欲绝了。
“诸位,诸位~”
“请大家替我向你们的小姐表示感谢,我已经是有妻室的人了,可不敢耽误了大家的前程,谢谢!谢谢!”
刘晋看看弘治皇帝,头都大了,你还笑的出来。
没办法,刘晋也是只能够果断的拒绝。
自己可没什么心情搞这些,都已经快奔四的人了,儿子过几年都可以结婚了,自己还来招惹这些小姑娘,肯定是不行的。
老牛吃嫩草可不是什么好传统。
所以也是赶紧和弘治皇帝、田二牛、田牧业、田远山等人赶紧熘之大吉。
男人三十一枝花啊,这该死的魅力,只是露个脸而已,竟然还能招蜂引蝶。
一个接一个才子也是接连上去吟诵自己做出来的诗词。
大体来说水平都是非常一般,稍微好一些的也不过是堆砌辞藻,空无神物,但也赢得了周围一片叫好声。
就连那个叫蒙洋的新学学子也是站出来吟唱了一首最近新流行起来的新学诗。
所谓新学诗和传统诗词有所不同,不太讲究字数、平仄的工整、一致和押韵,故而更加的自由发挥,注重抒情写意,字数没有要求。
简单来说就跟后世的现代诗差不多。
诸如我愿化身为桥,受五百年风吹,五百年雨淋,只为等你走过。
这样的诗词和传统的诗词有很大区别,不如传统诗词押韵、工整,但好处就是偏白话,让人一看就懂,一听就懂,纵然是普通人也都能够明白其中的含义,也更容易去记。
蒙洋写的这首新学诗也是挺不错的,念完之后也是获得了一片叫好声。
黄金洲的人嘛,总体来说文化底蕴自然是没办法和大明本土这边相比的,老一辈移民过来的可能都不认识字,这新生代的也大多数都是在新学学校里面读书长大的,新学在这里的一影响力是非常大的。
喜欢新学诗的人也有很多,特别是不少的怀春少女,相对而言更喜欢这种直白的新学诗,直抒心中的想法、表达内心之中的爱慕,敢爱敢恨,勇于闯荡这也是黄金洲这里大明人的一个共同点了。
毕竟这里最受人崇拜就是探险家了,无数年轻人从小的梦想就是长大之后成为探险家,能够四处探险。
“朱兄,刘兄~”
“两位兄台不知是否有什么佳作,不妨拿出来大家一起欣赏、欣赏。”
内圈这里的仅仅只有二十几人,人人基本上都拿出了自己的得意作品,唯独弘治皇帝和刘晋始终都是面带微笑,喝着小酒、听着大家写的诗词歌赋,一副看热闹的样子,都没有站出来要展示自己文采的意思。
胡宗溟、黄熙等人也是纷纷的嚷嚷着要弘治皇帝和刘晋也是拿出自己的作品出来给大家展示一二。
“哈哈,我就算了,让刘兄来吧,他是真正的大才子,想必必然会拿出让你们所有人惊艳的作品出来。”
弘治皇帝自然是看热闹不嫌事多,笑了笑将事情推到刘晋的身上来。
弘治皇帝自己写的诗词?那能够拿出来见人吗?
显然不是啊,弘治皇帝这一点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他可不是盖章狂魔、文艺青年的乾隆皇帝,一辈子号称写了上万诗,却都是垃圾。
不行就是不行,果断光明的承认了,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不丢人。
刘晋看了看弘治皇帝,无奈的笑了起来,这个老板啊,真是坑死人啊,自己哪里有什么杰出啊,无非就是文抄公一个,靠着来自后世的优势抄袭罢了。
但老板发话了,这自然是要站出来。
“诗词就算了,我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
“在这里给大家唱一首歌吧。”
刘晋看看众人,再看看四周看热闹的人,想了想说道。
“好!”
众人一听,顿时就欢呼鼓掌起来,这诗词大家其实听的也腻了,因为都写的一般,也没有什么太多新意,这刘晋竟然给大家唱歌,这个就很有新意了。
很快,周围就立即变的安静下来,无论是内圈还是外圈看热闹的人,大家都静静的看着刘晋。
我醉提酒游寒山,霜花漫天。
一吸寒气冷风翻,酒洒河山。
仰望蓝山云烟,翩翩雀落人间。
抬手间,我酒落湿杉前
你看雪花,飘散,芊芊换白馆。
白发老人背着孩下山。
.....
我说寒山别哭,我带你出。
我画美观带你出。
刘晋想了想也是随手抄袭了一下后世的一首古风歌给唱了出来。
刘晋的声音还不错,唱的也没有跑调,当然,这歌本身也都比较简单,容易唱。
这歌意境还是相当不错的,当然更重要是这歌和大明现在的歌有着极大的不同。
大明现在的歌要么就是文人所玩的比较高雅一些的歌,往往都是古诗词谱曲之后唱出来,风格相对来说就有点偏戏曲的味道了。
要么就是普通老百姓们唱的一些山歌之类的,这类就偏粗俗了,什么十八摸之类的,往往又上不了大雅之堂。
刘晋所唱的这首《游山恋》就是典型的后世歌了,无论是唱法还是曲调都非常的新颖,关键是这个歌词听起来也是挺不错的。
故而一唱完,周围顿时就响起了阵阵的掌声和叫好声。
“唱的真好听!”
“再来一遍!”
“意境空灵,唱法新颖独特,真是让人眼前一亮啊。”
“是啊,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唱歌的,这歌还真是不错。”
众人一边鼓掌也是一边互相讨论着。
“献丑了,献丑了!”
刘晋擦擦自己额头上的汗珠,暗暗发誓以后这样的诗会之类打死都不参加了,这穿越过来的时间久了,很多东西都已经忘了,这以后想抄都困难了。
蓬来诗会持续的时间比较长,一直到了晚上九点的时候,这才开始散场。
“陛下,我们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吧,熬夜对身体不太好,更何况我们还要出发前往黄金湾呢。”
刘远看看自己的手表,也是和弘治皇帝建议道。
“嗯~差不多也该回去休息了。”
弘治皇帝微微点头,于是也和刘晋起身向众人告别准备回去好好的休息、休息。
在蓬来城这里一待就是半个月的时间,也差不多该出发前往黄金湾了,到时候还要赶回大明去呢。
刘晋和弘治皇帝这边告别了众人,准备离开,然后刚刚才出了内圈,立即就有好几个丫鬟、侍女一样打扮的小姑娘走了过来。
“刘公子,我们家小姐想邀请你一起去赏月。”
“刘公子,这是我家小姐托我转送给你的东西。”
“刘公子,我家老爷和小姐想邀请你到我们府上去做客,这是请柬。”
“.......”
“啊!”
刘晋看着眼前的这些丫鬟、侍女,一看就可以看得出来,这些都是欧洲人,应该都是买过来的奴隶,不过年纪都小,却是穿着大明人的衣服服饰,说话做事也都和大明人一样,应该是从小就买回来养大专门当丫鬟侍女的。
当然,这不是让刘晋惊讶的地方,真正让刘晋惊讶的地方是自己竟然还如此的受欢迎。
这一出来立即就有不少人过来向自己抛绣球。
看看周围的那些才子、学子之类的,一个个看自己的时候,眼睛都是红的,其中的羡慕嫉妒恨都已经能够化为实质一般了。
要知道今天的诗会,既是诗会,是佳节好日子,同时也是蓬来城这里年轻人的一个相亲大会,大家之所以如此积极的表现自己,还不是为了能够被某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给看上了。
这样一来的话,自己说不定就可以平步青云,直接就原地起飞了也是难说的。
这种故事在大明也是已经不知道流传多少年、多少的不同版本了,才子佳人,这是大家都津津乐道的事情,也都希望自己能够成为其中的主人公。
但显然有才又长的好看才是最受欢迎的。
刘晋无疑就是今晚最亮的仔了,别看三十多岁了,但看起来却是二十多岁的样子,英俊潇洒、气度不凡、衣着打扮又都是非常讲究,一副世家公子的样子。
这无疑是秒杀了现场不知道多少少女的芳心,故而有不少的千金小姐都让自己的丫鬟过来传话、送东西,表达自己的爱慕。
“哈哈,年轻就是好啊。”
“走到哪里都受欢迎啊。”
一旁的弘治皇帝看到这一幕,顿时就高兴的笑了起来。
当年刘晋高中状元骑马游街的时候,可是不知道让多少京城的大姐闺秀暗许芳心,最后更是让刘晋左拥右抱,直接将定国公孙女徐婉儿和礼部侍郎李惠孙女李贞给一起娶回家里面。
据说消息传开之后,有不少的千金小姐都暗暗神伤,伤心欲绝,好一番憔悴消瘦。
没想到刘晋这都已经快奔四的人了,魅力依然如此之大,还有如此多的人一下子就看上了,估计着肯定是有很多少女要伤心欲绝了。
“诸位,诸位~”
“请大家替我向你们的小姐表示感谢,我已经是有妻室的人了,可不敢耽误了大家的前程,谢谢!谢谢!”
刘晋看看弘治皇帝,头都大了,你还笑的出来。
没办法,刘晋也是只能够果断的拒绝。
自己可没什么心情搞这些,都已经快奔四的人了,儿子过几年都可以结婚了,自己还来招惹这些小姑娘,肯定是不行的。
老牛吃嫩草可不是什么好传统。
所以也是赶紧和弘治皇帝、田二牛、田牧业、田远山等人赶紧熘之大吉。
男人三十一枝花啊,这该死的魅力,只是露个脸而已,竟然还能招蜂引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