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人就嫁羽林郎 作者:衣青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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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另一只手则直接绕过去,打算扣住清薇的脖颈,让她无法反抗。然而手才探过去,就被清薇抓住。柔软的手指带着些微温度覆在他的手背上,让赵瑾之不由微微晃神。下一刻,清薇屈肘后撤,直接击中了赵瑾之的腹部,手上再一用力,便将赵瑾之直接摔到了地上。

    赵瑾之毕竟是个一百五十多斤的成年男子,这最后一个动作清薇做得颇为吃力,将赵瑾之摔开之后,自己也踉跄了几步,差一点没能站稳。

    若在她面前的真是歹徒,抓住这个机会爬起来,未必没有翻盘的机会。

    但赵瑾之当然不会这样做。再说他躺在地上,捂着肚子,还有些回不过神来。

    虽说他没怎么将这件事放在心上,但接近清薇的时候,自然而然便会警惕起来,在这种情况下,竟然还能被清薇的反击击中,固然是因为当时晃了神,也说明清薇的确是学得不错。

    最重要的是,她可真是一点都没有留力啊!

    “抱歉。”清薇似乎也没想到能将赵瑾之给摔了,连忙走过去,“赵大哥,你没事吧?我扶你起来?”

    “没事。”赵瑾之当然不可能让清薇来扶,不然他男子汉大丈夫的脸面还要不要了?在清薇走过来之前,他将手往地上一撑,就弹了起来。这才朝清薇笑道,“做得很好,就是刚才这样。”

    这可真是大出意料。他本来以为清薇还会像是练习时一样,动作软绵绵的没什么力气,所以还打算制住了人之后,再告诉她光有招式不用力也不会有用的道理。哪知一个大意,就阴沟里翻了船。虽然清薇面上什么表情都没有,但赵瑾之总疑心她在心里笑话自己。

    他也的确是够可笑的。

    若非心里轻视清薇,即便她的动作再绵软,也不该如此疏忽的。当然,这也是因为清薇跟他足够熟悉,甚至他自己心里还对清薇抱有情愫的缘故。若是个陌生人,即便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赵瑾之也不会让对方有机会伤到自己。

    但说到底,还是他将清薇当成了一般的女子,忘了她翻云覆雨的那种手段,那股利落的狠劲,她是对自己,对他人都狠得下手的,只不过面上从不表露出来而已。

    这才是清薇,看上去绵软无力好欺负,但实际上,她一直在暗暗积蓄力量,随时准备着在关键时刻,给出最致命的一击!

    宫中那位陛下,不就是因为小看了清薇,不明白清薇的这种个性,所以才会被清薇蒙蔽,完全想不到江南的事情她也插了一手么?自己如今竟又犯了同样的错。

    不过赵瑾之转念一想,又觉得这样才是正常的。不过,可一不可再,下次清薇再想骗过他,是再不能了!

    人体的腹部十分柔软,也不是要害所在,但是被这样肘击一下,也绝对不会好过。赵瑾之在清薇面前,自然不好意思显露出狼狈,但微微躬起的腰已经将他出卖了。

    清薇并不是有意出手,只不过是那个时候下意识的反应,自然也没有留力。这会儿见赵瑾之这样,也有些不好意思。

    “是我太莽撞了。”她道。

    赵瑾之摇头,“正该如此的。是我让你全力出手,如此方能看出效果。能打中我,说明你的确已经有所得,之后勤加练习,应该就没问题了。”

    既然练习已经有了初步的结果,欲速则不达,之后就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了,所以两人便打算回去。

    临走时,见清薇回头环顾,赵瑾之在前面拂开柳枝,转头道,“清薇若喜欢此处,往后再来便是。”他每天早上出城锻炼的时候,偶尔也会到这里来。

    清薇收回视线,摇头道,“四面竹树环合,寂寥无人,凄神寒骨,悄怆幽邃。”

    赵瑾之微微一怔。这几句他自然知道,是柳柳州《小石潭记》中的一句。而这一句之后接的是,“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想来清薇的意思,既不可久居,自不必常来。

    倒也别样洒脱。

    赵瑾之想罢一笑,“我不及清薇。”

    “这也不必比较。”清薇道,“赵大哥潇洒落拓处,想来亦是常人难及的。”

    听了这句话,赵瑾之心头竟陡然一甜。旁人都道他弃文从武,是彻底放弃自己,在羽林卫里混日子,不会有太大的前程了,但赵瑾之自己从未如此作想。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是时人普遍的观念,但赵瑾之自从习得武艺之后,便以此自傲,并不认为比之当年十二岁进太学读书差了多少。

    他心中藏着的野心和抱负并没有减少,不信且看——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回去时照旧同乘一骑,但这一次,赵瑾之就乖觉得多了。腹部仍在隐隐作痛,提醒着他眼前这个姑娘绝不能寻常对待。赵瑾之不知道清薇方才究竟是没能留力,还是已经察觉到了自己的诸般亲近,于是故意给个教训。但他疑心很有可能是后一种。毕竟以清薇只聪慧通透,自己并未掩饰过,若说她猜不出来,那就是自欺欺人了。

    这么一想,那些蠢蠢欲动的心思,自然便都歇了。

    不过赵瑾之也并不气馁。毕竟清薇若是知道了自己的心思,两人还能这般相处,便说明自己并非完全没有机会。毕竟她不羞不恼,只是姿态自如的给了他一肘子,让他知道她已经明白了,往后要老实点儿,这就已是最大的纵容了。

    不论如何,到底承了赵瑾之教导之恩,所以这天晚上,清薇又做了一道樱桃肉,算是给赵瑾之的谢师礼。正好早上赵瑾之送了樱桃来,现榨出的汁液,又鲜又甜,倒比寻常用红曲米做出来的更加入味。

    樱桃肉的做法,与红烧肉倒有些相似。取带皮的五花肉,切成樱桃大小的丁,沸水烧开撇去浮沫,洗净。而后在砂锅中铺上姜片,将切好的肉丁细细码放在上面,再放入葱结,绍酒,盐,茴香,高汤和樱桃汁,加盖大火煮沸,然后加入冰糖,转小火焖至酥烂,再收汁即可。摆盘时可将煸炒翠绿的豌豆苗点缀于盘底,更有唐人诗句上“几颗樱桃叶底红”的意境。

    在口味上,樱桃肉其实更偏软烂鲜甜,更合女子和幼童的口味。虽然经了清薇的手做来,赵瑾之吃着同样也觉得不错,但却没有吃红烧肉时胃口大开,齿颊留香之感。毕竟这与他平日里所爱好的口味,相去甚远。

    所以赵瑾之尝了一块之后,就默默的将筷子转向了旁边的炒青菜。

    清薇问,“赵大哥,这肉不合胃口么?”

    “怎会?”赵瑾之连忙否认,又夹了一块。

    清薇便含笑道,“那赵大哥多用些。”

    赵瑾之闻言,不由面色发苦,盯着桌上满满一大碗樱桃肉看了片刻,到底还是咬牙动了筷子。但不合口味的东西,稍稍吃一点,算是尝个鲜,也不会觉得味道难以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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