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里有男人。
身边李平川的动作似乎停滞了一瞬,很淡很轻,迅速到难以捕捉,早情只当是自己的错觉,不想这样糟糕的情况再延续下去,随口撂了句:“他的房间在那边。”
说完就走了。
一如当年分手时的状况。
男人是早情喝醉了带回来的。
迷迷糊糊,什么都不知道,也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但昨晚的衣服还都穿在身上。
她抢过手机,不耐烦地听着,眼下在给床上的男人使着眼色,让他赶紧滚。
他灰溜溜地踩着鞋就跑。
电话中的嗓音有些沉,被围困在手机话筒里,通过电子设备过滤了,传入早情耳中。
她分辨得出,是自己那位高高在上的哥哥的声音。
“你在不在家?我给你打了几个电话了?封早情,几点了还睡?你是猪八妹投胎转世吗?”
这就是她的哥哥。
永远理直气壮。
早情打了个哈欠,顶着头痛和耐心回:“干什么……”
“我公司的人有没有上门去拿东西,记得给人家开门,把他带到我的书房去,东西放在左手抽屉的第二个夹层。”
“得得得——”
乱七八糟的一大堆。
她一个字也记不得。
只记住了——李平川是他公司的人。
好学生就是好学生。
进入工作岗位都和别人不一样,算算时间,李平川不过刚毕业一年。
一年时间,能混到赵元呈的公司,那一定是业务能力很出众了,毕竟早情知道,赵元呈这个人,极度苛刻,极度尖酸,对待下属,只怕压榨得不够。
早情就亲耳听见过,他将之前的几个秘书骂的狗血淋头的狠劲,虽说李平川学习好,但面对刁蛮的上司,他那老实巴交的性子,恐怕应付不来。
可这些,都轮不到她操心了。
早情走出去,在赵元呈的房门口将李平川截住,她还是有些不敢看他的眼睛,垂着脑袋,把手机递过去。
“电话。”
李平川:“谢谢。”
手机在他们手里交错。
早情细白的指尖擦过李平川的掌心,她曾无数次与他十指相扣,那只手也曾多次进入她的身体,带出股股爱液。
如今再碰到,竟然如此陌生。
李平川毫不在意,倒像是真的把她忘了,也忘了自己曾经为了求她不要分手,而差点跪下。
也是,谁都有黑历史。
若说李平川的黑历史,那就只有叁个字——封早情。
换了任何一个人,应该都不想面对。
他和电话里的人通了两声。
旋即挂掉,板板正正地站着,“谢谢。”
重逢旧爱,他没有要说的话,如果有,也就是谢谢而已。
早情的酒终于醒了。
清醒地意识到,站在面前的真的是李平川,她没有去接自己的手机,李平川就那样拿着。
手心的纹路清晰可见,指尖匀称,指甲修得干净,有一块小小的月牙形状,不似大部分男人的粗糙。
热恋时。
早情最喜欢扒着李平川的手,手指划过他掌心的爱情线,调侃他:“李平川,你这情路看着挺坎坷的啊。”
李平川不爱打哈哈,总风轻云淡地笑着,也不回应。
在见过的男人中。
李平川一定是最秀气的,他像是书中描写的白净书生,浑身有浸泡到骨子里的干净和文雅,这绝不是后天培养的,而是天生的。
第一次见面,他就是如此。
真的有人会四五年不变样,那就是李平川,但他还是有变化的,不再像四年前恋爱那样,眼神跟着早情走。
手一直举着。
李平川等了两分钟,见早情发怔,他轻挑眉头,语气很淡:“你的手机。”
早情觉得眼下黏黏的。
应该是昨晚的睫毛膏化掉了,此刻一定很丑,丑到不适合见前任,可她的心还是痒了起来,痒到忍不住说:“李平川,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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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李平川的动作似乎停滞了一瞬,很淡很轻,迅速到难以捕捉,早情只当是自己的错觉,不想这样糟糕的情况再延续下去,随口撂了句:“他的房间在那边。”
说完就走了。
一如当年分手时的状况。
男人是早情喝醉了带回来的。
迷迷糊糊,什么都不知道,也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但昨晚的衣服还都穿在身上。
她抢过手机,不耐烦地听着,眼下在给床上的男人使着眼色,让他赶紧滚。
他灰溜溜地踩着鞋就跑。
电话中的嗓音有些沉,被围困在手机话筒里,通过电子设备过滤了,传入早情耳中。
她分辨得出,是自己那位高高在上的哥哥的声音。
“你在不在家?我给你打了几个电话了?封早情,几点了还睡?你是猪八妹投胎转世吗?”
这就是她的哥哥。
永远理直气壮。
早情打了个哈欠,顶着头痛和耐心回:“干什么……”
“我公司的人有没有上门去拿东西,记得给人家开门,把他带到我的书房去,东西放在左手抽屉的第二个夹层。”
“得得得——”
乱七八糟的一大堆。
她一个字也记不得。
只记住了——李平川是他公司的人。
好学生就是好学生。
进入工作岗位都和别人不一样,算算时间,李平川不过刚毕业一年。
一年时间,能混到赵元呈的公司,那一定是业务能力很出众了,毕竟早情知道,赵元呈这个人,极度苛刻,极度尖酸,对待下属,只怕压榨得不够。
早情就亲耳听见过,他将之前的几个秘书骂的狗血淋头的狠劲,虽说李平川学习好,但面对刁蛮的上司,他那老实巴交的性子,恐怕应付不来。
可这些,都轮不到她操心了。
早情走出去,在赵元呈的房门口将李平川截住,她还是有些不敢看他的眼睛,垂着脑袋,把手机递过去。
“电话。”
李平川:“谢谢。”
手机在他们手里交错。
早情细白的指尖擦过李平川的掌心,她曾无数次与他十指相扣,那只手也曾多次进入她的身体,带出股股爱液。
如今再碰到,竟然如此陌生。
李平川毫不在意,倒像是真的把她忘了,也忘了自己曾经为了求她不要分手,而差点跪下。
也是,谁都有黑历史。
若说李平川的黑历史,那就只有叁个字——封早情。
换了任何一个人,应该都不想面对。
他和电话里的人通了两声。
旋即挂掉,板板正正地站着,“谢谢。”
重逢旧爱,他没有要说的话,如果有,也就是谢谢而已。
早情的酒终于醒了。
清醒地意识到,站在面前的真的是李平川,她没有去接自己的手机,李平川就那样拿着。
手心的纹路清晰可见,指尖匀称,指甲修得干净,有一块小小的月牙形状,不似大部分男人的粗糙。
热恋时。
早情最喜欢扒着李平川的手,手指划过他掌心的爱情线,调侃他:“李平川,你这情路看着挺坎坷的啊。”
李平川不爱打哈哈,总风轻云淡地笑着,也不回应。
在见过的男人中。
李平川一定是最秀气的,他像是书中描写的白净书生,浑身有浸泡到骨子里的干净和文雅,这绝不是后天培养的,而是天生的。
第一次见面,他就是如此。
真的有人会四五年不变样,那就是李平川,但他还是有变化的,不再像四年前恋爱那样,眼神跟着早情走。
手一直举着。
李平川等了两分钟,见早情发怔,他轻挑眉头,语气很淡:“你的手机。”
早情觉得眼下黏黏的。
应该是昨晚的睫毛膏化掉了,此刻一定很丑,丑到不适合见前任,可她的心还是痒了起来,痒到忍不住说:“李平川,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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