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就是挑衅。
凶手应该是为了避免沾到身上血迹,所以穿了雨衣,杀了人......然后把雨衣一拖,就扔到了录像厅后门的垃圾桶里。
他没想藏,甚至连扔的远一点都懒着弄,就随手的往案发现场一丢。
雅子姐沉默着,跟那名警员走到了录像厅的后身,这里通向一条小径,很窄,也很乱,几个垃圾桶堆在墙边,撒发着难闻的气味,看起来是很久都没有人清理过了,但是因为小巷基本没有人进过,所以垃圾桶竟然还没有被堆满。
在最靠近外侧的那个垃圾桶旁,几名取证组的人已经开始给证物拍照了。
见雅子姐走过来,众人很识相的让开了一条路。
人群中,是一件带血的雨衣,很长,上面零星的一些血迹,想来是割破死者喉咙时留下的了。
而就在雨衣的旁边,就是一把刀。
很普通的美工刀,在所有的商店都能买到。
雅子姐看着眼前的这一幕......
“周言?!”
“怎么了?”
“说说你看到了什么?”雅子姐问道。
周言明白,这是对自己的又一次测验,所以他很认真的看了看雨衣和美工刀。
“凶手男性,雨衣特意买的大码,身高在180公分以上。
录像厅的办公室内没有打斗的痕迹,所以凶手应该和死者很熟悉,或者是凶手孔武有力。
毕竟一个混迹底层的录像厅老板看到一个人穿着雨衣走进来,应该是当场就能明白将要发生什么的,所以凶手必须在几秒钟之内制服死者,否则现场不可能那么整洁。
还有就是凶手对附近的环境很熟悉,他早就想好了撤退的路线,知道小巷没人经过,也没有摄像头。”
雅子姐点了点头:“嗯,从推理的角度,做到这些也就差不多了。”
周言松了口气,虽然推理说不上多么完善,但是终归没扣分。
不过紧接着......
“男性,35岁以上,公司职员,不过位置属于领导阶层,有一定经济实力,在平时以宽厚的老好人形象示人,但是内心性格严苛,自大自恋,具有轻微洁癖,注重保养,同时还具有懒散,或者特别关注自身形象的浅表个性。
所以咱们现在要找的,是一个为人和善,西装革履,35岁以上但是胡子头发都打理的很是有型的公司领导,而且这个公司还不能是街边的小公司,必须是说出来很有面子的那种。”
“嘶......”周言不禁惊讶道:“这些......这些都是怎么的出来的啊?”
是啊,从头到尾,凶手都没有露过面,只是留下了凶器和雨衣,而从现在的取证来看,雅子姐的这些推论都是毫无来由的啊?
雅子姐笑了笑:“这就是推理和侧写的不同......推理必须是建立在可行的证据之上才能够进行,而侧写......则是建立在数据上的。”
“数据?”
“没错,就举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如果在过去的50年里,所有喜欢虐杀女性的犯人,有80%的童年都有过家暴经历,那么在侧写中,就直接可以将目标设定为童年不幸!
这么做虽然很草率,但是侧写就是这样,是建立在过去几十甚至上百年的案件基础上,做出的无证据推理。”
周言怔了怔,他之前虽然稍稍的了解过侧写,但是听雅子姐这么一说,他似乎感觉到自己之前了解的,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可是......你刚才的那些推论又是怎么的出来的啊,就比如......懒散,洁癖,公司领导阶层,这些确定不是你瞎编的?”
雅子姐白了周言一眼:“我可不像你一样,满嘴胡说八道,我的侧写成功率能达到60%以上。”
“才60%啊。”
“呵,这可是侧写啊,60%成功率以上的侧写,我甚至敢说,如果这个城市里,囚犯集体投票,选出一个最应该被杀死的侦探,十有八九就是我了,那些夏洛克级别的都得往后排。”
的确,一个不需要证据,就能先锁定凶手的人,怎么想都太可怕了一些。
“好了,解答一下你的问题......凶手的懒散,是其表性格里占比极大的一点,因为他带着美工刀。”
“啊?”周言这下真的是跟不上雅子姐的思路了。
“不知道你有没有这种习惯,那就是......出门远行的时候,只喜欢带一个行李。不管是行李包也好,行李箱也好,大小也无所谓,总之......你只想带一个,把所有的东西全都塞进去。
而如果大包小裹的拎上一堆,你的心里就会特别烦。
这......就是表性格里的懒散。”
“这......?”周言皱着眉,他似乎能理解了一点,但是又有点不确定。
雅子姐继续说道:“而凶手的这种性格占比极大,他需要拿着雨衣,他不想用塑料袋装着,因为他觉得,还要丢掉塑料袋很麻烦,而这个时候,他竟然还要拿着一把刀......这就像是旅行时拿了两个包裹一样,让凶手很不适。”
“这就能让他感觉不适?”
“是的,不具备这种性格的人很难理解这种感受,总之,他只想拿着雨衣,所以......在挑选刀具的时候,他选择了美工刀。
要知道,杀人的时候,美工刀是最差的选择,因为它太脆了,很容易就会崩断,捅在衣服上的时候,很可能连衣服都捅不破,唯一能用的杀人方法,可能就是割喉了。
所以,你觉得,凶手为什么放弃要用的水果刀,而拿了一把美工刀么?”
周言努力的从侧写的角度来揣测凶手的思维。
“因为......因为......”突然的,周言似乎是捕捉到了一点苗头:“因为美工刀的刀片能收起来,而且体积小,可以揣在兜里?”
“没错!就因为美工刀能踹在兜里。”雅子姐笑着,她看到周言得出了正确的结论,心里的怒意似乎少了些。
“可是......就因为能揣在兜里?这种结论是不是也太草率了啊?”
“是啊,很草率,但是侧写不是仅仅从一点上就断定一个人的性格的,而是从各个方面去揣测一个人,然后拿出所有推测的交集......
这样吧,现在考你一个问题。”
说着,雅子姐指了指面前的那几个垃圾桶。
“这里一共有三个垃圾桶,有两个靠近录像厅的后门,从屋里出来后,直接将雨衣扔到桶里就好了,但是为什么,凶手非要把雨衣和凶器扔到最靠近小巷出口,最容易被行人看到的第三个垃圾桶里呢?”
凶手应该是为了避免沾到身上血迹,所以穿了雨衣,杀了人......然后把雨衣一拖,就扔到了录像厅后门的垃圾桶里。
他没想藏,甚至连扔的远一点都懒着弄,就随手的往案发现场一丢。
雅子姐沉默着,跟那名警员走到了录像厅的后身,这里通向一条小径,很窄,也很乱,几个垃圾桶堆在墙边,撒发着难闻的气味,看起来是很久都没有人清理过了,但是因为小巷基本没有人进过,所以垃圾桶竟然还没有被堆满。
在最靠近外侧的那个垃圾桶旁,几名取证组的人已经开始给证物拍照了。
见雅子姐走过来,众人很识相的让开了一条路。
人群中,是一件带血的雨衣,很长,上面零星的一些血迹,想来是割破死者喉咙时留下的了。
而就在雨衣的旁边,就是一把刀。
很普通的美工刀,在所有的商店都能买到。
雅子姐看着眼前的这一幕......
“周言?!”
“怎么了?”
“说说你看到了什么?”雅子姐问道。
周言明白,这是对自己的又一次测验,所以他很认真的看了看雨衣和美工刀。
“凶手男性,雨衣特意买的大码,身高在180公分以上。
录像厅的办公室内没有打斗的痕迹,所以凶手应该和死者很熟悉,或者是凶手孔武有力。
毕竟一个混迹底层的录像厅老板看到一个人穿着雨衣走进来,应该是当场就能明白将要发生什么的,所以凶手必须在几秒钟之内制服死者,否则现场不可能那么整洁。
还有就是凶手对附近的环境很熟悉,他早就想好了撤退的路线,知道小巷没人经过,也没有摄像头。”
雅子姐点了点头:“嗯,从推理的角度,做到这些也就差不多了。”
周言松了口气,虽然推理说不上多么完善,但是终归没扣分。
不过紧接着......
“男性,35岁以上,公司职员,不过位置属于领导阶层,有一定经济实力,在平时以宽厚的老好人形象示人,但是内心性格严苛,自大自恋,具有轻微洁癖,注重保养,同时还具有懒散,或者特别关注自身形象的浅表个性。
所以咱们现在要找的,是一个为人和善,西装革履,35岁以上但是胡子头发都打理的很是有型的公司领导,而且这个公司还不能是街边的小公司,必须是说出来很有面子的那种。”
“嘶......”周言不禁惊讶道:“这些......这些都是怎么的出来的啊?”
是啊,从头到尾,凶手都没有露过面,只是留下了凶器和雨衣,而从现在的取证来看,雅子姐的这些推论都是毫无来由的啊?
雅子姐笑了笑:“这就是推理和侧写的不同......推理必须是建立在可行的证据之上才能够进行,而侧写......则是建立在数据上的。”
“数据?”
“没错,就举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如果在过去的50年里,所有喜欢虐杀女性的犯人,有80%的童年都有过家暴经历,那么在侧写中,就直接可以将目标设定为童年不幸!
这么做虽然很草率,但是侧写就是这样,是建立在过去几十甚至上百年的案件基础上,做出的无证据推理。”
周言怔了怔,他之前虽然稍稍的了解过侧写,但是听雅子姐这么一说,他似乎感觉到自己之前了解的,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可是......你刚才的那些推论又是怎么的出来的啊,就比如......懒散,洁癖,公司领导阶层,这些确定不是你瞎编的?”
雅子姐白了周言一眼:“我可不像你一样,满嘴胡说八道,我的侧写成功率能达到60%以上。”
“才60%啊。”
“呵,这可是侧写啊,60%成功率以上的侧写,我甚至敢说,如果这个城市里,囚犯集体投票,选出一个最应该被杀死的侦探,十有八九就是我了,那些夏洛克级别的都得往后排。”
的确,一个不需要证据,就能先锁定凶手的人,怎么想都太可怕了一些。
“好了,解答一下你的问题......凶手的懒散,是其表性格里占比极大的一点,因为他带着美工刀。”
“啊?”周言这下真的是跟不上雅子姐的思路了。
“不知道你有没有这种习惯,那就是......出门远行的时候,只喜欢带一个行李。不管是行李包也好,行李箱也好,大小也无所谓,总之......你只想带一个,把所有的东西全都塞进去。
而如果大包小裹的拎上一堆,你的心里就会特别烦。
这......就是表性格里的懒散。”
“这......?”周言皱着眉,他似乎能理解了一点,但是又有点不确定。
雅子姐继续说道:“而凶手的这种性格占比极大,他需要拿着雨衣,他不想用塑料袋装着,因为他觉得,还要丢掉塑料袋很麻烦,而这个时候,他竟然还要拿着一把刀......这就像是旅行时拿了两个包裹一样,让凶手很不适。”
“这就能让他感觉不适?”
“是的,不具备这种性格的人很难理解这种感受,总之,他只想拿着雨衣,所以......在挑选刀具的时候,他选择了美工刀。
要知道,杀人的时候,美工刀是最差的选择,因为它太脆了,很容易就会崩断,捅在衣服上的时候,很可能连衣服都捅不破,唯一能用的杀人方法,可能就是割喉了。
所以,你觉得,凶手为什么放弃要用的水果刀,而拿了一把美工刀么?”
周言努力的从侧写的角度来揣测凶手的思维。
“因为......因为......”突然的,周言似乎是捕捉到了一点苗头:“因为美工刀的刀片能收起来,而且体积小,可以揣在兜里?”
“没错!就因为美工刀能踹在兜里。”雅子姐笑着,她看到周言得出了正确的结论,心里的怒意似乎少了些。
“可是......就因为能揣在兜里?这种结论是不是也太草率了啊?”
“是啊,很草率,但是侧写不是仅仅从一点上就断定一个人的性格的,而是从各个方面去揣测一个人,然后拿出所有推测的交集......
这样吧,现在考你一个问题。”
说着,雅子姐指了指面前的那几个垃圾桶。
“这里一共有三个垃圾桶,有两个靠近录像厅的后门,从屋里出来后,直接将雨衣扔到桶里就好了,但是为什么,凶手非要把雨衣和凶器扔到最靠近小巷出口,最容易被行人看到的第三个垃圾桶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