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宋宋,前世的名字,叫紫萱。
    我这伤,养了一年才完全养好,小曦化为天道的时候,我在洞府里养伤,没能见她最后一面,一直到现在,我想起来就心酸。
    其实我这伤,就算有灵丹妙药,也不可能好得这么快,毕竟当初红帝把我的内脏都震碎了,我之所以能这么快好,想必是小曦保佑的吧。
    主人小琳的儿子出生了,他们一家过得很幸福,我就没有去继续当电灯泡,如今世界和平了,我也想出去到处走走,见见世面。
    我前世的时候,因为封建礼教,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死后去到地狱,跟在主人的身边,虽然也见过不少世面,但毕竟那是地狱,我还没在凡间好好地玩儿过呢。
    我背上一个背包,开始了我的穷游之旅。
    我用一年的时间,走遍了华夏的山河大川,当然,也遇到过不少心怀不轨的人。上次进藏的时候,在无人区遇到了一辆运货路过的卡车,车子停在我的身边,司机伸出脑袋来,问我要不要搭车。
    既然有免费的车,为什么不搭?
    我上了车,天色渐渐暗下来,司机看我的眼神也越来越不对,还不停地讲黄段子,我冷冷地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后来,他把车停在路边,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四周全是荒野,司机阴邪地望着我,也不说话,也不开车,伸手就来摸我的大腿。
    呵呵。
    这个司机肯定经常干这事儿,不过,今天遇到我,算你衰了。
    半个小时之后,司机的脸肿成了猪头,把车开到了最近的小镇,就屁滚尿流地跑了,连车都不要了。
    这样的事儿,我还遇到不少,我一路揍过来,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华夏玩腻了,我打算出国去玩玩,我坐上了开往南美洲的船,这艘船经过太平洋一座小岛的时候,本想下去转转,正换衣服呢,忽然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冲了进来。
    那是一个华夏人,身材颀长,长相俊美,他长得太好看了,我忍不住愣了一下,他猛地扑了上来,将我抵在墙上,死死地捂住了我的嘴。
    “我被人追杀,帮我逃出去,我可以给你很多钱。”他声音沙哑,充满了磁性,撩拨得我的心有些发痒。
    “好。”我话一出口,他就晕倒了,我将他扶到床上躺下,很快追兵就到了,他们把门敲得震天响,我打开门,将一个幻术扔出去,那些五大三粗外国人将屋子搜了个遍,也没看见就躺在他们眼皮子底下的俊美男人。
    男人伤得很重,身上中了三枪,有一枪还差点打中心脏,我给他喂了两颗疗伤的丹药,又输入了一些灵气,才堪堪保住了他的性命。
    我望着他的睡颜,当即就决定了,我要追他!
    他醒来的时候,我正洗完澡出来,身上只裹着一条白色毛巾,她望着我的修长双腿,我平静地擦脸护肤,他似笑非笑地问我:“你经常在男人面前穿成这样?”
    我微微一笑:“不,我只在你面前这样。”
    他一呆,我继续道:“你的这条命是我救的,你要怎么报答我?”
    “你想我怎么报答?”他问。
    “当然是以身相许。”我叉着腰说。
    他又愣了一下,随即笑道:“好。”
    没想到追他这么容易,看来我魅力无限啊。
    独自旅行变成了二人游,这个男人叫秦逸,是美籍华侨,据说是搞金融的,当然我是不信的,不过他是什么身份,又有什么关系,我要的只是这个人而已。
    船停在了南美洲,我们一起在南美洲各个国家游历,他经常会在半夜失踪,然后天还没亮的时候回来,若无其事地给我准备早饭。
    然后我就听说哪里哪里的毒贩昨晚被人袭击,工厂被人一把火烧了,哪里哪里的军火贩子又被人点了军火库,哪里哪里的臭名昭著的大佬又被人给一枪崩了。
    有时候他也会带着伤回来,但他只说自己是遇到了打劫,我也没有多问。
    这天半夜,他又出去了,可是没多久,我忽然听到急促的脚步声,一群人踢开旅馆的门冲了进来。
    这些人全都是身高将近两米的壮汉,他们把我提溜起来,捆得结结实实,嘴里还塞了布团,然后扔进了汽车后备箱,疾驰而去。
    第一次被人绑架,感觉还挺新奇。
    我被带进了一座南美风格的别墅,蒙在脸上的布条被取下,我看见一个粗壮大肚子的大佬坐在沙发上,身后站着两个身穿黑色西装的壮汉。
    “她就是‘收割者’的女人?”大佬抽了口雪茄,说。
    收割者?这名字起得真low。
    “是的,先生。”
    大佬吐了口烟圈:“把她给我吊起来。”
    于是,我被一根绳索吊在了天花板上,想当年,我刚刚到地狱的时候,一个鬼将想要将我收为小妾,我不愿意,他也是这样把我吊起来折磨的,时隔千年,想想还挺怀念。
    没过多久,秦逸就来了,他穿着一件黑色的长款风衣,蹬着一双皮靴,俊美的脸上沾满了血迹。
    他面色阴冷地望着那个粗壮大佬,说:“放开她。”
    粗壮大佬也是个狠人,一挥手:“割她一刀。”
    一个穿黑西装的男人用匕首在我小腿上割了一刀,我有些纠结,要不要惨叫一下?可是我演技不好啊。
    我这纠结的表情看在秦逸的眼中,就成了隐忍,他怒吼道:“不要伤她,有什么冲我来!”
    粗壮大佬冷笑道:“好,你只要在自己身上割三十六刀,我就放她走,如何?”
    “好!”秦逸毫不犹豫地说道,“你要是敢食言,我一定会砍下你的脑袋。”
    说完,他抽出一把匕首,刺向自己的腰部。
    血肉模糊的声音响起,我的心跟着抖了一下,胸腔里生出一股浓烈的怒意。
    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我抓住了秦逸刺向自己胸口的第二刀,他愣了一下,不敢置信地望着我,我气急败坏地说:“你脑子有病啊,他让你刺你就刺啊?”
    粗壮大佬骤然站起,左右看了看,怒道:“你们怎么做事的?被她跑了都不知道,赶快全都给我杀了!”
    话音未落,四周冲出数十个全副武装的佣兵,手中拿着各种重武器,不停地朝我们扫射。
    秦逸本能地将我拉到身后,替我挡去子弹,我去按住了他的肩膀,手一伸,那些子弹全都生生停在了半空之中,停滞了两秒,我手一挥,那些子弹又全都射了回去,佣兵们接连惨叫,一倒就是一大片。
    粗壮大佬吓得脸色发白,双腿发抖,指着我说:“你,你是异能者?”
    我问秦逸:“这人渣是你去杀,还是我去杀?”
    秦逸:“……”
    “还是我去吧。”我活动了一下手腕,径直朝粗壮大佬走了过去。他拔出手枪,对着我一连打完了一弹匣的子弹,但那些子弹打在我的身上全都弹了出去,粗壮大佬吓得浑身瑟瑟发抖,满脸惊恐,最后精神崩溃,将手枪一扔,蹲在地上抱住自己的脑袋,大叫道:“不要杀我,我给你钱,我有很多很多钱……”
    他的话没有说完,也永远不可能说完了,我手指在他脖子上一划,便砍下了他的脑袋。
    秦逸用看鬼的眼神看着我,良久才说:“你从一开始就知道我是‘收割者’?”
    “不知道。”我摇头,“我只知道你每晚都出去做了什么。”
    秦逸恼羞成怒:“所以你把我当傻子耍了很久了。”
    我淡淡地瞥了他一眼,说:“你不是也把我当挡箭牌吗?”
    秦逸无话可说,沉默良久,他才苦笑说:“原来,我们之间一直都在互相欺骗,好吧,我错了,宋宋,我不会再利用你,我们分道扬镳。”
    我冲过去抓住他,说:“混蛋,你想始乱终弃吗?”
    秦逸:“……”
    我抓着他的衣领,怒道:“我不在乎被你欺骗,只要你能欺骗我一辈子。”
    秦逸沉默了,我咬了咬牙,深吸一口气,说:“好,你说,你是不是对我没用半点的感情?如果你说是,我立刻就走,永远都不会再纠缠你,如果你说不是,我就绝对不会放手。”
    “我……”他看向我,“和我在一起,会经常遇到这种事情,你真的愿意抛弃和平安宁的生活,陪我过朝不保夕的日子吗?”
    我笑了:“就为了这个,你觉得我会怕吗?我还嫌不够刺激呢,不如以后我们弄个夫妻档组合?”
    秦逸:“……”
    他沉默了很久,才说:“好像……也不是不可以。”
    我顿时就乐了,挽住他的胳膊:“我们下一站去哪儿?去里约打黑帮,还是去智利宰毒贩?”
    “……还是先旅游吧,别的以后再说。”秦逸满头黑线。
    “那我们去拉斯维加斯。”我兴奋地说,“听说那里很好玩,咱们去赢个百八十万的当路费吧。”
    “……说得你好像一定能赢似的。”
    “是啊。”我理所当然地说。
    秦逸更加无语了,我嘴角带笑,至少,今后的日子不会无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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