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的这一幕彻底的刷新了巴卡子爵的三观。
本来对于叶思媚所说的那些话,他是一个字都不相信的。
但这一刻他却不得不信了。
若非如此,这个女人又怎么会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呢?
这个时候,反应最快的是巴卡子爵的那个普通人侍从。
他一个箭步跑了上来,挡在子爵的面前,虽然吓得发抖,却还是吞了口唾沫,开口道:“这位女君,请刀下留人。”
叶思媚挑了挑眉毛,道:“凭什么?不要说什么给暹罗王室面子,我连教皇的面子都不给,何况是小小的暹罗王室。”
这话说的很不给面子,若是换了其他人,巴卡子爵早就叫人将她拿下了。
然而现在他不敢。
甚至他还觉得,叶思媚说得很对。
那侍从抖了一下,强撑着说:“女君,冤家宜解不宜结。就算您的家族那么强大,总也是需要人替你们做事的。我们子君在暹罗国也算有些身份地位,不如请您放我们子爵一马,我们子爵愿意为您做一件事,只要不叛国,什么事都可以。”
叶思媚露出嗤之以鼻的神情,道:“你想多了吧?我们家族在你们暹罗国的下属,多的是。比你们家子爵权势更大的都有,我要他何用?”
巴卡子爵觉得这是这辈子受到的最大侮辱。
连向人投降认怂都被人嫌弃。
侍从咬了咬牙,道:“俗话说,鼠有鼠道。您总有用得上我们的地方。何况,我们子爵大人献上了自己的佩刀作为献礼,按照规矩,您不能杀他。”
所谓的献礼,其实就是投降时所进献的礼物。
按照古代的规矩,一旦对方献上自己的佩刀投降,就不能杀掉对方。
杀降不祥。
自古以来,杀死降将之人都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叶思媚眯起了眼睛。
所谓的佩刀自然就是这把战刀。
本来叶思媚可以不管这些所谓的规矩的,但自从成为了玄术师之后,原本并不信命的他,开始有些相信天命了。
宋代路振的《九国志·秦彦晖》中记载:时彦晖与(刘)存对水为阵,存登岸遥呼彦晖曰:“我降矣,而公弗许。古人有言,‘杀降不祥’,公岂不为子孙计?”
时彦晖与刘存都是五代十国时期的名将。
这道记载的意思是:时彦晖与刘存的军队在河中对峙,刘存登上岸边,大声对时彦晖道:“我已经投降了,而你却不允许。古人有言,杀死投降之人是不祥的征兆,会给你的子孙后代带来恶果,你难道就不为自己的子孙后代考虑考虑吗?”
这里便是杀降不祥的出处。
古人信命,的确有不斩降将的规矩。
叶思媚转过头来,对洛之御道:“你与巴卡子爵之间是什么恩怨?是不是生死之仇?”
洛之御愣了一下,心中暗暗道:难道我们是生死之仇,你就愿意冒着报应的危险,杀了他吗?
在你的心中,我就这么重要吗?
他的心头忽然涌起了一股暖意。
除了母亲和弟弟,叶思媚是这个世界上对他最好的人。
甚至连他的母亲的未必敢孤身一人前来救他,而叶思媚却可以。
然而他并不知道,此时叶思媚心中所想的是:都已经说到因果报应了,你倒是给我一个理由让我杀了他啊,要不然我过不了心中的这个坎儿啊。
洛之御目光深切地望着她,只觉得整个人都沉浸在幸福之中。
而丁一却觉得胸口一阵刺痛。
他几乎都要控制不住大喊出声:难道你就这么在乎他吗?
而洛之御在想:她相信因果报应,肯定不愿意杀了巴卡子爵。但她为了我却愿意冒这个险。她这样对我,我不能让她为难。
于是,他开口道:“我与他不过是一些小恩怨。就饶他一条狗命吧。”
叶思媚嘴角抽动了两下。
卧槽,这个时候来给我掉链子。
她咬了咬牙,将刀收了起来。
“好吧,今天就看在洛之御的面子上饶你一命。”叶思媚看向巴卡子爵,目光冰冷如刀,“希望从此之后你能洗心革面,做个仁善之人。若是让我知道你继续为恶,就别怪我不留情面了。我们叶家,在你暹罗国留下的耳目可不止一个两个,你也别想着将他们铲除,因为你永远不知道身边的谁会是我们的人。你就算能够产出一个两个,你也除之不尽。到时候死的。恐怕就不是我们叶家的人,而是你巴卡子爵了。”
这一席话让巴卡子爵浑身发冷。
他本来就生性多疑,如今看谁都像是叶家的耳目。
从此以后,他不敢完全相信身边的任何一个人了。
但他也不敢随意将这些人处死。
因为他害怕,要是一个不注意,让叶家怀疑他在铲除异己,到时候,就要大祸临头了。
叶思媚从他的眼中看出了这种深入骨髓的恐惧,顿时满意了。
什么叫做杀人诛心?
这就是杀人诛心。
她转过身,朝着洛之御走来,道:“我们走。”
巴卡子爵看着几人远去的背影,双腿一软,跌坐在了地上。
刚才英勇救主的侍从连忙将他搀扶起来,关切地说:“子爵大君,你没事儿吧?”
巴卡子爵看了他一眼,忽然想到,他会不会也是叶家的人?
不然他刚才为什么那么英勇?
而且他一说话,那个女人的刀就停下了。
越想越觉得可疑。
但他并没有表现出来,反而握着他的手,说:“刚才多亏你救了我一命。你放心,以后只要有我在,你和你的家族就会飞黄腾达。”
那侍从满脸的喜色,连忙道:“多谢子爵大君。”
巴卡子爵却眯起眼睛,心中盘算着,给他一些好处,然后把他远远的支开。
他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他了。
一行人回到了暹罗国首都,卡云去向沙颂复命了,而叶思媚和洛之御,则乘坐丁家的私人飞机回国。
在机场的时候,洛之御忽然神色一顿,目光警惕地看向某处角落,道:“有东西跟来了。”
本来对于叶思媚所说的那些话,他是一个字都不相信的。
但这一刻他却不得不信了。
若非如此,这个女人又怎么会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呢?
这个时候,反应最快的是巴卡子爵的那个普通人侍从。
他一个箭步跑了上来,挡在子爵的面前,虽然吓得发抖,却还是吞了口唾沫,开口道:“这位女君,请刀下留人。”
叶思媚挑了挑眉毛,道:“凭什么?不要说什么给暹罗王室面子,我连教皇的面子都不给,何况是小小的暹罗王室。”
这话说的很不给面子,若是换了其他人,巴卡子爵早就叫人将她拿下了。
然而现在他不敢。
甚至他还觉得,叶思媚说得很对。
那侍从抖了一下,强撑着说:“女君,冤家宜解不宜结。就算您的家族那么强大,总也是需要人替你们做事的。我们子君在暹罗国也算有些身份地位,不如请您放我们子爵一马,我们子爵愿意为您做一件事,只要不叛国,什么事都可以。”
叶思媚露出嗤之以鼻的神情,道:“你想多了吧?我们家族在你们暹罗国的下属,多的是。比你们家子爵权势更大的都有,我要他何用?”
巴卡子爵觉得这是这辈子受到的最大侮辱。
连向人投降认怂都被人嫌弃。
侍从咬了咬牙,道:“俗话说,鼠有鼠道。您总有用得上我们的地方。何况,我们子爵大人献上了自己的佩刀作为献礼,按照规矩,您不能杀他。”
所谓的献礼,其实就是投降时所进献的礼物。
按照古代的规矩,一旦对方献上自己的佩刀投降,就不能杀掉对方。
杀降不祥。
自古以来,杀死降将之人都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叶思媚眯起了眼睛。
所谓的佩刀自然就是这把战刀。
本来叶思媚可以不管这些所谓的规矩的,但自从成为了玄术师之后,原本并不信命的他,开始有些相信天命了。
宋代路振的《九国志·秦彦晖》中记载:时彦晖与(刘)存对水为阵,存登岸遥呼彦晖曰:“我降矣,而公弗许。古人有言,‘杀降不祥’,公岂不为子孙计?”
时彦晖与刘存都是五代十国时期的名将。
这道记载的意思是:时彦晖与刘存的军队在河中对峙,刘存登上岸边,大声对时彦晖道:“我已经投降了,而你却不允许。古人有言,杀死投降之人是不祥的征兆,会给你的子孙后代带来恶果,你难道就不为自己的子孙后代考虑考虑吗?”
这里便是杀降不祥的出处。
古人信命,的确有不斩降将的规矩。
叶思媚转过头来,对洛之御道:“你与巴卡子爵之间是什么恩怨?是不是生死之仇?”
洛之御愣了一下,心中暗暗道:难道我们是生死之仇,你就愿意冒着报应的危险,杀了他吗?
在你的心中,我就这么重要吗?
他的心头忽然涌起了一股暖意。
除了母亲和弟弟,叶思媚是这个世界上对他最好的人。
甚至连他的母亲的未必敢孤身一人前来救他,而叶思媚却可以。
然而他并不知道,此时叶思媚心中所想的是:都已经说到因果报应了,你倒是给我一个理由让我杀了他啊,要不然我过不了心中的这个坎儿啊。
洛之御目光深切地望着她,只觉得整个人都沉浸在幸福之中。
而丁一却觉得胸口一阵刺痛。
他几乎都要控制不住大喊出声:难道你就这么在乎他吗?
而洛之御在想:她相信因果报应,肯定不愿意杀了巴卡子爵。但她为了我却愿意冒这个险。她这样对我,我不能让她为难。
于是,他开口道:“我与他不过是一些小恩怨。就饶他一条狗命吧。”
叶思媚嘴角抽动了两下。
卧槽,这个时候来给我掉链子。
她咬了咬牙,将刀收了起来。
“好吧,今天就看在洛之御的面子上饶你一命。”叶思媚看向巴卡子爵,目光冰冷如刀,“希望从此之后你能洗心革面,做个仁善之人。若是让我知道你继续为恶,就别怪我不留情面了。我们叶家,在你暹罗国留下的耳目可不止一个两个,你也别想着将他们铲除,因为你永远不知道身边的谁会是我们的人。你就算能够产出一个两个,你也除之不尽。到时候死的。恐怕就不是我们叶家的人,而是你巴卡子爵了。”
这一席话让巴卡子爵浑身发冷。
他本来就生性多疑,如今看谁都像是叶家的耳目。
从此以后,他不敢完全相信身边的任何一个人了。
但他也不敢随意将这些人处死。
因为他害怕,要是一个不注意,让叶家怀疑他在铲除异己,到时候,就要大祸临头了。
叶思媚从他的眼中看出了这种深入骨髓的恐惧,顿时满意了。
什么叫做杀人诛心?
这就是杀人诛心。
她转过身,朝着洛之御走来,道:“我们走。”
巴卡子爵看着几人远去的背影,双腿一软,跌坐在了地上。
刚才英勇救主的侍从连忙将他搀扶起来,关切地说:“子爵大君,你没事儿吧?”
巴卡子爵看了他一眼,忽然想到,他会不会也是叶家的人?
不然他刚才为什么那么英勇?
而且他一说话,那个女人的刀就停下了。
越想越觉得可疑。
但他并没有表现出来,反而握着他的手,说:“刚才多亏你救了我一命。你放心,以后只要有我在,你和你的家族就会飞黄腾达。”
那侍从满脸的喜色,连忙道:“多谢子爵大君。”
巴卡子爵却眯起眼睛,心中盘算着,给他一些好处,然后把他远远的支开。
他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他了。
一行人回到了暹罗国首都,卡云去向沙颂复命了,而叶思媚和洛之御,则乘坐丁家的私人飞机回国。
在机场的时候,洛之御忽然神色一顿,目光警惕地看向某处角落,道:“有东西跟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