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到电脑前,刘西水打开《帝国之矛》大纲,犹豫不决。
白剑兰虽然讨厌,但她说的话完全在理,她说话不拐弯,直戳要害。
《帝国之矛》这本书的行文风格的设定上,太严肃考究。写的不像是小说,更像是正史。然而又不能算是史记,因为内容大都是虚构捏造。
如此一来,就显得不伦不类。
这种书有人看那才奇了怪了。
“万一这本书再扑了,神器都无法扭转我扑街的命运……”
刘西水心若磐石,无惧无畏。
刘西水虽皮实,但还没这么皮,自忖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那就适当加入小说应有的元素,能吊住读者胃口的内容。”
“改大纲!”
刘西水一咬牙,做出决定。
历史中,田紫公爵确实出生贫民。
第一个要改的,就是田紫公爵是如何跨越阶级,如何从底层贫民跨越阶级鸿沟,成为一名开拓骑士。
正史没有记载,已无从考证。
明间野史有数个版本说法。
刘西水采用的是最接近真实的版本:田紫公爵在当地一位子爵家里做长工,子爵大人发掘了他的天赋,吝惜人才,传授了骑士技艺,令其追随自己的儿子,成为了‘骑士随从’。田紫公爵以‘随从’的身份,跟随加入开拓骑士团,战争中立功,逐步晋升。
小人物的奋斗史。这样的桥段,放在当代小说当中,实属平平无奇,没有任何吸引力了。
刘西水一咬牙,换成另一个香艳惹人浮想的野史版本:田紫公爵年轻时候虽然贫穷潦倒但有一颗向往成为骑士的决心,有空便趴在骑士学院的围墙外,偷看骑士训练。一次,被路过的贵族寡妇撞见,这位贵族寡妇见其生得高大健壮,面相俊朗,心生爱怜……田紫公爵在贵族寡妇的资助下,进入了骑士学院,学得骑士技艺,又是在贵族寡妇的资助下,购买骑士装备,成为开拓骑士。
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跟一个三十多岁的风韵犹存的有钱寡妇的爱情故事。最易引人遐想的狗血桥段,小白都爱看,读者肯定喜欢。
这样写并不算胡编乱造,威士顿帝国比较开放,那时代的贵族从大到小真就有乱搞男女关系的风气。
刘西水改过第一卷大纲。
第二卷……
第二卷可以添一笔,野史有记载,某次与兽人的战斗中,田紫公爵俘获一位豹女,收做了女奴……
人类与半兽人的爱恨情仇,想想就刺激,读者肯定爱看。
刘西水有些下不去手了。
这不是自己想要的历史!
不是自己要塑造的人物形象。
自己要塑造的是一位杀伐果决,勇猛无畏的骑士,而不是一个贪财好色之徒。
“换一个其它有趣点的桥段?”
刘西水绞尽脑汁思考,终于有了灵感:添一笔魔幻色彩,田紫公爵在攻破某个兽人部落时候,找到了一只被囚禁的疑似‘银月霜狼’狼崽,收养收服,培养成为自己的‘魔宠坐骑’。
魔兽是未被科学证实的传说中的生物,所以,又不能点名‘狼崽’就是魔兽,要含糊描述,似是而非。既不对历史的真实性产生过重影响,又能达到增添小说趣味性的目的。
第二卷大纲改完,第三卷……
刘西水实在下不去手,再改下去,自己书将面目全非,那写出来也毫无意义,那还不如去写《狗》。
“算了,前两卷应该能吸引住一批读者……后面的,总有人想看结局,会耐着性子看完吧?”
刘西水打定主意,翻看已经写好的十五章内容,一咬牙,将存稿的后十章全给删了,从第六章开始,推倒重来!
“书发了,存稿却没了,好评数用完,短时间内只能一天一更了。”
刘西水嘀咕着,想到最近还有公司的事情需要忙,心头烦躁。
时间不早,该睡了。
正准备关闭码字页面,眼角余光瞟到右下角方框,心头大喜:46/123
这么短时间,好评数不可能陡然增长如此之多。
打开手机,翻看《重生变成狗》的评论,确实也是如此。
那就只有一个解释:删除用封神键盘‘创作灵感’功能辅助写出来的章节,系统会退还一部分消耗的好评数,应该是按50%退还。
“返还的好评论数,可以支持写5至6章,存稿就不是很急迫。”
刘西水心头好受许多。
封神键盘用的多了,刘西水摸透了一些规律,功能逆天,但还没达到无中生有的境地。
尤其是原创,主要还看创作者的思维和意图。创作者提供一个主线思路,封神键盘的‘创作灵感’激发大脑思维思考能力,省去斟酌文字、琢磨剧情细节的时间。或者说,辅助提升文笔,优化文章剧情细节,优化文章内容。
文章的故事设定、人物设定、核心思想等等,还是在于创作者,而且,创作者自主的构思越是具体,创作消耗的好评数量还会相应减少。
又由于原创难度高,平均每一章消耗的评论数,《帝国之矛》又要比《重生变成狗》多一两条。
电脑桌面右下角显示,时间已过凌晨三点。
睡觉的点。
刘西水突然就感觉浑身内外都困得不行,草草收拾睡下。
……
大上午的,刘西水被‘隆隆隆’的电镐声音吵醒,迷迷糊糊坐在床上停了一会儿,感觉是从隔壁传来。
拿起枕畔手机看了眼,上午十点多,想到有各种事情要忙,振作精神,起床收拾。
出门瞅了眼,声音就是从隔壁传来,刘西水猜测,应该是在改造厕所。这栋楼的户型都是一样,都是一个主卧,两个次卧,两个卫生间,他们应该是模仿刘西水,将其中一个卫生间从坐便式改成蹲便式,方便小狗上厕所。
仿佛有感应,对面房门打开,白剑兰站在门口,看了眼刘西水,踏步走进刘西水家。
“哎呀。吵死了。我来你家避难。快关门。快关门。”
“汪!汪!”小白瘸着腿,蹦蹦跳跳跟了过来。
“小白!慢点!”
白阿姨捧着学习机,跟了出来,走到门口,招呼道:
“小西,这么早起床了?”
这不被吵醒的吗?
“不早了……”刘西水干笑回应,问道:“白阿姨,你们家,装修?”
白阿姨道:“小白来我们家,上厕所不方便,它大早上就跳剑兰床上把她吵醒了,要剑兰带它下楼上厕所。我跟老头子商量了一下,干脆把卫生间改了。平时小白来我们家玩,可以用,明年自家买了小狗,还能接着用。”
果然。
“哦。白阿姨您费心了。”刘西水道:“那边太吵,您也来我家坐。”
白剑兰虽然讨厌,但她说的话完全在理,她说话不拐弯,直戳要害。
《帝国之矛》这本书的行文风格的设定上,太严肃考究。写的不像是小说,更像是正史。然而又不能算是史记,因为内容大都是虚构捏造。
如此一来,就显得不伦不类。
这种书有人看那才奇了怪了。
“万一这本书再扑了,神器都无法扭转我扑街的命运……”
刘西水心若磐石,无惧无畏。
刘西水虽皮实,但还没这么皮,自忖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那就适当加入小说应有的元素,能吊住读者胃口的内容。”
“改大纲!”
刘西水一咬牙,做出决定。
历史中,田紫公爵确实出生贫民。
第一个要改的,就是田紫公爵是如何跨越阶级,如何从底层贫民跨越阶级鸿沟,成为一名开拓骑士。
正史没有记载,已无从考证。
明间野史有数个版本说法。
刘西水采用的是最接近真实的版本:田紫公爵在当地一位子爵家里做长工,子爵大人发掘了他的天赋,吝惜人才,传授了骑士技艺,令其追随自己的儿子,成为了‘骑士随从’。田紫公爵以‘随从’的身份,跟随加入开拓骑士团,战争中立功,逐步晋升。
小人物的奋斗史。这样的桥段,放在当代小说当中,实属平平无奇,没有任何吸引力了。
刘西水一咬牙,换成另一个香艳惹人浮想的野史版本:田紫公爵年轻时候虽然贫穷潦倒但有一颗向往成为骑士的决心,有空便趴在骑士学院的围墙外,偷看骑士训练。一次,被路过的贵族寡妇撞见,这位贵族寡妇见其生得高大健壮,面相俊朗,心生爱怜……田紫公爵在贵族寡妇的资助下,进入了骑士学院,学得骑士技艺,又是在贵族寡妇的资助下,购买骑士装备,成为开拓骑士。
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跟一个三十多岁的风韵犹存的有钱寡妇的爱情故事。最易引人遐想的狗血桥段,小白都爱看,读者肯定喜欢。
这样写并不算胡编乱造,威士顿帝国比较开放,那时代的贵族从大到小真就有乱搞男女关系的风气。
刘西水改过第一卷大纲。
第二卷……
第二卷可以添一笔,野史有记载,某次与兽人的战斗中,田紫公爵俘获一位豹女,收做了女奴……
人类与半兽人的爱恨情仇,想想就刺激,读者肯定爱看。
刘西水有些下不去手了。
这不是自己想要的历史!
不是自己要塑造的人物形象。
自己要塑造的是一位杀伐果决,勇猛无畏的骑士,而不是一个贪财好色之徒。
“换一个其它有趣点的桥段?”
刘西水绞尽脑汁思考,终于有了灵感:添一笔魔幻色彩,田紫公爵在攻破某个兽人部落时候,找到了一只被囚禁的疑似‘银月霜狼’狼崽,收养收服,培养成为自己的‘魔宠坐骑’。
魔兽是未被科学证实的传说中的生物,所以,又不能点名‘狼崽’就是魔兽,要含糊描述,似是而非。既不对历史的真实性产生过重影响,又能达到增添小说趣味性的目的。
第二卷大纲改完,第三卷……
刘西水实在下不去手,再改下去,自己书将面目全非,那写出来也毫无意义,那还不如去写《狗》。
“算了,前两卷应该能吸引住一批读者……后面的,总有人想看结局,会耐着性子看完吧?”
刘西水打定主意,翻看已经写好的十五章内容,一咬牙,将存稿的后十章全给删了,从第六章开始,推倒重来!
“书发了,存稿却没了,好评数用完,短时间内只能一天一更了。”
刘西水嘀咕着,想到最近还有公司的事情需要忙,心头烦躁。
时间不早,该睡了。
正准备关闭码字页面,眼角余光瞟到右下角方框,心头大喜:46/123
这么短时间,好评数不可能陡然增长如此之多。
打开手机,翻看《重生变成狗》的评论,确实也是如此。
那就只有一个解释:删除用封神键盘‘创作灵感’功能辅助写出来的章节,系统会退还一部分消耗的好评数,应该是按50%退还。
“返还的好评论数,可以支持写5至6章,存稿就不是很急迫。”
刘西水心头好受许多。
封神键盘用的多了,刘西水摸透了一些规律,功能逆天,但还没达到无中生有的境地。
尤其是原创,主要还看创作者的思维和意图。创作者提供一个主线思路,封神键盘的‘创作灵感’激发大脑思维思考能力,省去斟酌文字、琢磨剧情细节的时间。或者说,辅助提升文笔,优化文章剧情细节,优化文章内容。
文章的故事设定、人物设定、核心思想等等,还是在于创作者,而且,创作者自主的构思越是具体,创作消耗的好评数量还会相应减少。
又由于原创难度高,平均每一章消耗的评论数,《帝国之矛》又要比《重生变成狗》多一两条。
电脑桌面右下角显示,时间已过凌晨三点。
睡觉的点。
刘西水突然就感觉浑身内外都困得不行,草草收拾睡下。
……
大上午的,刘西水被‘隆隆隆’的电镐声音吵醒,迷迷糊糊坐在床上停了一会儿,感觉是从隔壁传来。
拿起枕畔手机看了眼,上午十点多,想到有各种事情要忙,振作精神,起床收拾。
出门瞅了眼,声音就是从隔壁传来,刘西水猜测,应该是在改造厕所。这栋楼的户型都是一样,都是一个主卧,两个次卧,两个卫生间,他们应该是模仿刘西水,将其中一个卫生间从坐便式改成蹲便式,方便小狗上厕所。
仿佛有感应,对面房门打开,白剑兰站在门口,看了眼刘西水,踏步走进刘西水家。
“哎呀。吵死了。我来你家避难。快关门。快关门。”
“汪!汪!”小白瘸着腿,蹦蹦跳跳跟了过来。
“小白!慢点!”
白阿姨捧着学习机,跟了出来,走到门口,招呼道:
“小西,这么早起床了?”
这不被吵醒的吗?
“不早了……”刘西水干笑回应,问道:“白阿姨,你们家,装修?”
白阿姨道:“小白来我们家,上厕所不方便,它大早上就跳剑兰床上把她吵醒了,要剑兰带它下楼上厕所。我跟老头子商量了一下,干脆把卫生间改了。平时小白来我们家玩,可以用,明年自家买了小狗,还能接着用。”
果然。
“哦。白阿姨您费心了。”刘西水道:“那边太吵,您也来我家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