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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家奴 作者:南山昨日.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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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的外面满脸厉色的走进来了一个矮矮胖胖的中年男子。
这人眼圆额高,面目可憎。
杨九赶忙打了声招呼道:“五哥亲自来了啊,可是大少爷今天要用到的书单明细已经出来了,直接差人送过来就是了,哪里还要你亲自走这一趟,大少爷那里没有你可不行…”
“哼…”
杨五那张土豆脸抽了一下,直接搭都没打理杨九,大步来到陈平面前拍出一张纸道:“回来得正好,倒是省了老子的一番功夫,赶紧将这些书都给大少爷准备好,正午之前送到内院来…”
也没等陈平答应,这杨五说罢转身就走,可是刚刚走到门口,这杨五又折了回来。
这一次,他那张土豆脸直接凑到了陈平耳边,声音狠厉的说道:“小杂种,不服是不是?给你明说了吧,藏书楼弄成现在这样,就是老子干的,你能把我怎么样?怎么样,是不是很想打老子啊?你要是有种,没完一个给老子看看啊?”
“哈哈…”
说罢,杨五异常嚣张的大步离去。
☆、第64章 杨家无闲人,城东养猪去(三)
第六十四章杨家无闲人,城东养猪去(三)
书架上的书虽然被杨五都弄到了地上,但是什么样的书大致在什么地方,陈平心里还是有数的。
杨九看陈平现在阴沉着脸默不作声的状态不适合去内院,便自告奋勇的接过了陈平找来的书亲自去送了。
都出了藏书楼的门,杨九心里还是放心不下,又折回来叮嘱道:“二狗,听九叔的,没什么大事儿,有九叔在呢,杨五不能把你怎么着,你也别太累着,等回头九叔回来之后再帮你收拾…”
“呵呵…”
陈平抱着一堆书认认真真的往书架上放:“知道了,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子,那狗咬了我一口,我还能给他咬回去不成…”
“哈哈…”
顿时,杨九抱着一堆书,哈哈大小着就走进了藏书楼前面的窄巷子里。
可是走了几步,又忍不住嘀嘀咕咕的说道:“也就十岁而已,可不就是个孩子吗?哎!”
再说陈平这边,杨九离开之后,他脸上那抹装出来的笑容立刻消失不见,紧接着便是一种完全不应该出现在一个十岁孩子脸上的凝重之色。
虽然手上收拾书籍的动作并没有停顿,可他的脑子却在此刻飞快的运转了起来,只是越想,陈平越是感觉到一种几乎让心跳都要停滞的危机感。
即便杨九叔不说,陈平也知道那杨五深得大少爷的宠爱,不仅如此,此人还十分的心狠手辣,之前的黄老三一家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自己现在可还是杨家的家奴,只要有大少爷的撑腰,那杨五想要弄死自己简直太轻松了,这可是杨家的家事,即便是自己请来了县令大人余佑章过来也没有什么卵用…
不知不觉之间,陈平手里的动作已经停了下来,心里那种不安的感觉越来越浓。
反正藏书楼都已经被杨五弄得这么乱了,也不是一时之间便能够整理得好的,再加上这个问题想不明白,陈平也没有心情工作。
于是,陈平有些浑浑噩噩的样子直接从藏书楼里走了出来,坐在门槛上想着仔细的思考着那种从心底里升起来的危机感到底从何而来!
难道是之前自己祸水东引的事情被杨五知道了?这是要报复?
可是也像啊,事情已经发生了这么久了,那杨五要是知道了,绝没有等到现在才发作的道理?
难道是油印机的原因?杨五见财起异,想要弄死自己独吞油印机?上次杨九叔可是亲眼看见了油印机是这杨五偷走的,可时间都过了这么久了,那杨五定然是已经发现了油印机可以赚钱的秘密?
想来想去,陈平还是觉得后面一种可能比较靠谱,毕竟谋财害命是人的本性。
虽然这个可能性最大,可还是很快就被陈平否定了,虽然杨五偷走了油印机,可里面的底稿只有玉阶文集一本书的,即便是要刊印,那杨五也只能刊印玉阶文集一本书。
虽然油印机的原理说出来之后很简单,可就凭那堆已经被自己反复用过的底稿,黑漆漆的一张,想要研究出来用来做底稿的纸张就是蜡纸,还是基本不可能的。
……
陈平早已经养成了这种未雨绸缪的性格,很多事情不怕困难,就怕突然间降临,自己是怎么死的还不知道。
“嘿…陈平,原来你在这里呀!害得我好找…”
忽而,身边突兀的响起一个小丫头的声音打断了陈平的思考。
陈平抬头看了一眼:“小溪!原来是你,你没回家过年吗?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咯咯…”
小溪今天的心情好像很好,阳光下笑得花枝招展,几天不见,脸上的气色也好了很多,很显然,过年的这段时间,肯定是过得很滋润的了。
“喏…给你…”
小溪从怀里掏出来了两个黄灿灿的柿子递上来:“刚刚从谷堆里掏出的,闻闻,可香着呢!”
柿子这东西,刚刚从树上摘下来的可不能吃,含有很高的单宁酸,不仅很涩,一口咬下去,还容易将嘴唇都沾到一起。
生的柿子,从树上采摘下来之后,得放到谷堆,或者是用棉被捂上个十天半个月,等到生理后熟之后,散发着淡淡蜂蜜般香味儿的时候才最是可口。
不仅在这个时代,就算是在陈平穿越之前的那个现代化时代,这种纯天然的柿子,也是深受人们喜爱的。
陈平接过来在手里轻轻的捏了一下,接着又嗅了一下,犹豫道:“要是从主家哪里偷来的我可不要…”
“嘻嘻…”
小溪盯着陈平傻笑,接着又挨着陈平在门槛上坐下:“看把你吓得,可是大小姐花了钱买来的,尝尝,会不会有一种家乡的味道!”
大小姐买的?
陈平刚刚拿起一个熟透了的柿子放到嘴边,还没等咬下去,听见大小姐这个三个字,立刻就顿了一下,赶忙给小溪塞了回去:“大小姐的狗吃饱了没?我陈平虽然是个家奴,可是还没沦落到和狗抢东西吃的地步…”
小溪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没意思,不是大小姐买的行了吧!这是昨儿个我和大小姐一起去你老家拜年,走的时候陈大娘追上来给的,说是你们走得太急,让大小姐帮忙带回来的…”
“大小姐去我老家拜年?雁坝村?”
“嗯!就昨儿个,可是我们到的时候你们都已经回来了,没碰上…”
“哼,得了吧!”
陈平嗖的一下站了起来,脸上写满了不信:“你们是闲的吧?雁坝村距离落河县城可有六十多里地,就是马车起码也得两三个时辰,你以为我会信吗?”
小溪急了:“真的,我知道你是被赶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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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眼圆额高,面目可憎。
杨九赶忙打了声招呼道:“五哥亲自来了啊,可是大少爷今天要用到的书单明细已经出来了,直接差人送过来就是了,哪里还要你亲自走这一趟,大少爷那里没有你可不行…”
“哼…”
杨五那张土豆脸抽了一下,直接搭都没打理杨九,大步来到陈平面前拍出一张纸道:“回来得正好,倒是省了老子的一番功夫,赶紧将这些书都给大少爷准备好,正午之前送到内院来…”
也没等陈平答应,这杨五说罢转身就走,可是刚刚走到门口,这杨五又折了回来。
这一次,他那张土豆脸直接凑到了陈平耳边,声音狠厉的说道:“小杂种,不服是不是?给你明说了吧,藏书楼弄成现在这样,就是老子干的,你能把我怎么样?怎么样,是不是很想打老子啊?你要是有种,没完一个给老子看看啊?”
“哈哈…”
说罢,杨五异常嚣张的大步离去。
☆、第64章 杨家无闲人,城东养猪去(三)
第六十四章杨家无闲人,城东养猪去(三)
书架上的书虽然被杨五都弄到了地上,但是什么样的书大致在什么地方,陈平心里还是有数的。
杨九看陈平现在阴沉着脸默不作声的状态不适合去内院,便自告奋勇的接过了陈平找来的书亲自去送了。
都出了藏书楼的门,杨九心里还是放心不下,又折回来叮嘱道:“二狗,听九叔的,没什么大事儿,有九叔在呢,杨五不能把你怎么着,你也别太累着,等回头九叔回来之后再帮你收拾…”
“呵呵…”
陈平抱着一堆书认认真真的往书架上放:“知道了,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子,那狗咬了我一口,我还能给他咬回去不成…”
“哈哈…”
顿时,杨九抱着一堆书,哈哈大小着就走进了藏书楼前面的窄巷子里。
可是走了几步,又忍不住嘀嘀咕咕的说道:“也就十岁而已,可不就是个孩子吗?哎!”
再说陈平这边,杨九离开之后,他脸上那抹装出来的笑容立刻消失不见,紧接着便是一种完全不应该出现在一个十岁孩子脸上的凝重之色。
虽然手上收拾书籍的动作并没有停顿,可他的脑子却在此刻飞快的运转了起来,只是越想,陈平越是感觉到一种几乎让心跳都要停滞的危机感。
即便杨九叔不说,陈平也知道那杨五深得大少爷的宠爱,不仅如此,此人还十分的心狠手辣,之前的黄老三一家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自己现在可还是杨家的家奴,只要有大少爷的撑腰,那杨五想要弄死自己简直太轻松了,这可是杨家的家事,即便是自己请来了县令大人余佑章过来也没有什么卵用…
不知不觉之间,陈平手里的动作已经停了下来,心里那种不安的感觉越来越浓。
反正藏书楼都已经被杨五弄得这么乱了,也不是一时之间便能够整理得好的,再加上这个问题想不明白,陈平也没有心情工作。
于是,陈平有些浑浑噩噩的样子直接从藏书楼里走了出来,坐在门槛上想着仔细的思考着那种从心底里升起来的危机感到底从何而来!
难道是之前自己祸水东引的事情被杨五知道了?这是要报复?
可是也像啊,事情已经发生了这么久了,那杨五要是知道了,绝没有等到现在才发作的道理?
难道是油印机的原因?杨五见财起异,想要弄死自己独吞油印机?上次杨九叔可是亲眼看见了油印机是这杨五偷走的,可时间都过了这么久了,那杨五定然是已经发现了油印机可以赚钱的秘密?
想来想去,陈平还是觉得后面一种可能比较靠谱,毕竟谋财害命是人的本性。
虽然这个可能性最大,可还是很快就被陈平否定了,虽然杨五偷走了油印机,可里面的底稿只有玉阶文集一本书的,即便是要刊印,那杨五也只能刊印玉阶文集一本书。
虽然油印机的原理说出来之后很简单,可就凭那堆已经被自己反复用过的底稿,黑漆漆的一张,想要研究出来用来做底稿的纸张就是蜡纸,还是基本不可能的。
……
陈平早已经养成了这种未雨绸缪的性格,很多事情不怕困难,就怕突然间降临,自己是怎么死的还不知道。
“嘿…陈平,原来你在这里呀!害得我好找…”
忽而,身边突兀的响起一个小丫头的声音打断了陈平的思考。
陈平抬头看了一眼:“小溪!原来是你,你没回家过年吗?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咯咯…”
小溪今天的心情好像很好,阳光下笑得花枝招展,几天不见,脸上的气色也好了很多,很显然,过年的这段时间,肯定是过得很滋润的了。
“喏…给你…”
小溪从怀里掏出来了两个黄灿灿的柿子递上来:“刚刚从谷堆里掏出的,闻闻,可香着呢!”
柿子这东西,刚刚从树上摘下来的可不能吃,含有很高的单宁酸,不仅很涩,一口咬下去,还容易将嘴唇都沾到一起。
生的柿子,从树上采摘下来之后,得放到谷堆,或者是用棉被捂上个十天半个月,等到生理后熟之后,散发着淡淡蜂蜜般香味儿的时候才最是可口。
不仅在这个时代,就算是在陈平穿越之前的那个现代化时代,这种纯天然的柿子,也是深受人们喜爱的。
陈平接过来在手里轻轻的捏了一下,接着又嗅了一下,犹豫道:“要是从主家哪里偷来的我可不要…”
“嘻嘻…”
小溪盯着陈平傻笑,接着又挨着陈平在门槛上坐下:“看把你吓得,可是大小姐花了钱买来的,尝尝,会不会有一种家乡的味道!”
大小姐买的?
陈平刚刚拿起一个熟透了的柿子放到嘴边,还没等咬下去,听见大小姐这个三个字,立刻就顿了一下,赶忙给小溪塞了回去:“大小姐的狗吃饱了没?我陈平虽然是个家奴,可是还没沦落到和狗抢东西吃的地步…”
小溪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没意思,不是大小姐买的行了吧!这是昨儿个我和大小姐一起去你老家拜年,走的时候陈大娘追上来给的,说是你们走得太急,让大小姐帮忙带回来的…”
“大小姐去我老家拜年?雁坝村?”
“嗯!就昨儿个,可是我们到的时候你们都已经回来了,没碰上…”
“哼,得了吧!”
陈平嗖的一下站了起来,脸上写满了不信:“你们是闲的吧?雁坝村距离落河县城可有六十多里地,就是马车起码也得两三个时辰,你以为我会信吗?”
小溪急了:“真的,我知道你是被赶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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