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人居住的地方不大,统共也才两间厢房,分别在堂屋两侧,闭着眼都不会走错。
    俞婉一边走,一边整理着脑子里的记忆。
    说来也巧,这家人竟然也姓俞,原主叫阿婉,与她同名。
    原主家的人口十分简单:一个被抓去充军的爹,一个缠绵病榻的娘,一个面黄肌瘦的小弟,外加一个换了芯子的她。
    印象中,这家人对她都不错,并没有因她是个女儿身便厚此薄彼,就连幼小的弟弟都十分懂得谦让她,她的吃穿用度一贯是家里最好的,这在重男轻女的村子里几乎是一件不大可能的事……当然原主本身也还算争气,爹不在了,娘又无法下地劳作,她小小年纪便扛起了养家糊口的重担,比起前世只知道做大米虫的俞婉,可谓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以上,便是俞婉从原主那儿继承的全部记忆,或者可以说,是原主临死前最想保留的一段珍贵回忆。
    “阿姐,你当心。”扶着俞婉的小铁蛋走到门口时,脆生生地提醒了一句,这也恰如其分地打断了俞婉的思绪。
    俞婉摸了摸他的小脑袋,融合阿婉的记忆后,她与这副身体的契合度更高了,再看小铁蛋也不再仅仅是个陌生的小男娃了,这是她弟弟,屋里的女人是她娘亲,从今往后,他们是她愿意用生命去保护的亲人。
    她初来乍到,会有这样的想法多半是出自原主的遗志,或许正是因为这种强烈的遗志,才能在死后召唤了一个异世的灵魂,替原主走完接下来的人生。
    屋子里没烧火盆,也没掌灯,黑漆漆的,一股冷风嗖嗖地刮过来,竟是半点不比外边暖和。
    俞婉摸黑走到床边。
    适应了屋子里的光线后,俞婉依稀能看见女人的容貌了,那是一张苍白得毫无血色的脸,瘦得两颊都有些凹陷,颧骨因此而凸显了出来,可即便是这样,她的五官依旧丝毫不差,尤其眉毛与鼻子格外漂亮。
    原主的娘并无大碍,是伤心过度导致的昏迷,加上数日未进食,才变得奄奄一息了。
    看过姜氏,俞婉将自己屋内的火盆端了过来,棉被也抱了过来,给姜氏盖上。
    做完这些,俞婉提着油灯,转身去了厨房。
    说是厨房,其实只是一个在后院儿用草棚搭建的小灶屋,灶屋正中央,一口生了锈的大铁锅架在粗糙开裂的灶台上,灶口正对着的地方是一捆已经被用掉大半的干柴。
    连柴都这么少了……俞婉的心里涌上一股不祥的预感。
    果不其然,当俞婉打开米缸时,就见米缸已经见了底。
    俞婉将整个米缸都倒了过来,却只倒出几十粒米,连碗底都没铺平。
    俞婉又在碗柜里翻找了一阵,除了小半碗辣酱,一无所获,还是小铁蛋抱着一个篓子走进来:“阿姐,萝卜!”
    篓子里有几个不大新鲜的水萝卜,还有一个不知怎么混进去的大红薯。
    这些在前世她看都不会看一眼的东西,眼下却完全没办法去挑剔,因为不仅小铁蛋与屋里的女人饿了,就连她自己也开始饥肠辘辘了。
    俞婉将水萝卜与红薯洗净去皮,红薯切成块,与少得可怜的米粒熬了一锅红薯粥,水萝卜则是切丁与辣椒酱凉拌。
    俞婉头一回用大锅灶,火候拿捏不大到位,红薯粥有些熬糊了,好在红薯这种自带甜度的纯天然作物,糊了也不失美味。
    小铁蛋站在灶屋的门口,不时把小脑袋探进来,巴巴儿地朝里头张望。
    大锅里飘出一股热腾腾的红薯香气,混着淡淡的米香与锅巴糊香,直把小家伙闻得口水横流。
    “阿姐,我饿。”小铁蛋吸了吸口水,说。
    “好了。”俞婉说。
    粥不多,恰能分作三碗。
    俞婉将红薯最多的那碗给了小铁蛋,米粥最浓稠的一碗给了姜氏。
    姜氏仍昏睡着,无法自主进食,俞婉试图将她唤醒,姜氏醒倒是醒了,却在看了女儿一眼后以为自己在做梦,又闭上眼睡过去了。
    不怪姜氏这般认为,实在是阿婉被从水里捞上来后没多久便在她怀里咽了气,她无论如何都不敢相信阿婉又好端端地活过来了。
    俞婉给浑浑噩噩的姜氏喂了点粥,等她拿着空碗回到饭桌上时,小铁蛋已经把碗里的红薯粥吃完了,勺子也放下了。
    随后俞婉眼尖地发现自己清汤寡水的粥碗中不知何时多了几块大大的红薯。
    小铁蛋乖乖地坐在那里,眨巴着眸子望向她,仿佛在说,吃呀,阿姐!
    俞婉的心头就是一软。
    她清楚地意识到这不是来自原主的感觉,是她自己的。
    “阿姐。”小铁蛋见俞婉不动,咽下口水,把粥碗往前推了推,“快吃吧,不烫了。”
    俞婉知道他没有吃饱,却并没拒绝他的好意,端起碗来,将没多少热气的粥一滴不剩地吃完了。
    屋外寒风凛冽,刮得窗棂子呜呜作响,俞婉躺在床铺的最内侧,看了看熟睡的小铁蛋,又看了看昏睡的姜氏,暗暗发誓,一定不让他们再饿肚子。
    ……
    俞婉认床,本以为这一夜多少有些睡不着,哪知梦都没做一个,一觉醒来天边已有了一抹鱼肚白。
    小铁蛋睡得香甜,脸颊红扑扑的,也不知是多久没睡过这么暖和的觉了。
    姜氏仍昏睡着,但气息比昨夜平稳了些。
    俞婉没吵醒二人,轻手轻脚地下了床,把自己收拾整齐,喝了口凉水充饥,随后去厨房拿了菜刀与背篓,一路踩着寒霜,朝记忆里的一亩三分地走了过去。
    这是原主耕种的一块菜地,种了些蒜苗、水萝卜与白菜,白菜收得差不多了,只零星几棵稀稀拉拉地长着,还被不知谁家的鸡给啄了;水萝卜倒是还有些,俞婉就地拔了个,顾不上洗不洗的,用菜刀削了皮,一口一口地吃了起来。
    家中已无米粮,光吃萝卜必定是不够的,就在俞婉捉摸着怎么才能填饱一家人的肚子时,余光眼尖儿地瞥到了萝卜地里的一个爪印。
    那是一个鸡爪印,看大小已经成年了,地里的白菜让鸡给啄了,会在地里看到爪印本不足为奇,可让俞婉在意的是爪印旁竟然晃动着一根宝蓝色的鸡毛。
    家鸡可没这么漂亮的羽毛。
    这是一只野鸡!
    野鸡竟然来了她家的菜地……
    这个发现让俞婉的心头为之一振,人穷了连鸡都欺负到她头上,可巧她正愁没吃的,对方送上门,就别怪她不客气了。
    野鸡是群居动物,有相对稳定的活动范围,轻易不会走下山来,无奈入冬了,物资匮乏,就连野鸡都觅食艰难了,又好巧不巧,阿婉这块地是全村最偏僻、最靠近山脚、最没人愿意耕种的地。
    平日里除了阿婉,根本没什么人会走到这边来,正因为如此,才有野鸡敢闯进来。
    这野鸡轻车熟路的,想来不是头一回了,只不过原主早上要给弟弟与娘亲做饭,下地下得晚,每每都让野鸡避开了,今日俞婉出门早,倒是把它撞了个正着。
    野鸡没心没肺地啄着菜叶子,浑然不觉鸡生危矣。
    俞婉轻手轻脚地走过去,探出手,一把将它抓进了篓子!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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