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锡厄姆的路途漫长,队伍行了半日之后前方依然是一片渺无人烟的景象。不过这趟旅途倒也不急在一时,待到日头渐渐西沉,天光逐渐暗下来之后,队伍也停止了前进,找了一处算是平坦的地界停歇下来。
    队伍中隶属于邓普斯的仆役们开始辛勤地劳作起来,扎篷起火无一不足,有两个身强力壮的还跟随着三位骑士钻进了一旁的树林里,尝试着去寻觅一些猎物以补充今天的食物——虽然他们带的食物充裕,不过也不知道多久才能到达锡厄姆,自然是能补充一些是一些了。且身为贵族的邓普斯一家在此行之前的生活甚是优渥,若有条件,自然是能吃的好一些那便好一些了。
    这趟队伍的成员主要分成几个部分:一,就是以邓普斯为核心的原生贵族家庭,包括邓普斯一家以及他们的仆役;二,是骑士部分,是这趟队伍的主要武装力量;三,是队伍中比重最大的平民,他们原本就是邓普斯男爵的子民,这次为了避难,也主动跟随着邓普斯前往锡厄姆;四,则是邓普斯一路上新捕获的那些奴隶们了,他们也是这支队伍中地位最低的一群人。
    现在邓普斯的仆役们在忙活着,平民们也没有歇着,帮着那些仆役们先收拾好邓普斯大人的“行辕”,这是邓普斯大人给他们提供保护的必要回馈,相当于劳役。做完之后,天色已经黑下来了,他们这才有功夫去做自己的事,收拾整顿今晚他们睡的地方、准备他们今晚的食物。
    平民们都已经如此忙碌,那些奴隶更是忙到停不下来。
    身为邓普斯大人的私产、相当于牛马的角色,他们负责了最粗重的活儿,那就是在骑士们的指挥下挖临时战壕,去林子砍伐搬抬粗大的树木等等,来布设这临时营地的防护措施,忙得一个个气喘吁吁,一刻都停不下来。
    而整个队伍中最清闲的人,无疑是邓普斯一家和那些骑士们了。其中,邓普斯正坐在一张挺像个样子的椅子上,旁边站着的是一个身材健硕的骑士。
    “有必要这么做吗?”
    看着那些来来回回忙活个不停的奴隶们,看着已经有点规模的营地防护措施,再看着时不时有奴隶因为木头太重而体力不支摔倒在地,邓普斯不禁有些心疼。
    他倒不是心肠这么好,为这些奴隶的悲苦命运揪心,只是纯粹地因为这些奴隶可都是他的私产啊,他到锡厄姆安顿下来之后,还指望着这些奴隶帮他种地劳作呢,他们要是因为这些无谓的劳作而有所损失甚至折损了,那可是他的损失。
    在邓普斯旁边站着的那位骑士在队伍中所有的骑士中身材是最高大的,身上的盔甲也是最齐全的。虽然那些盔甲看着已经有些年头了,不过看得出来它们的主人对它们很宝贝,尽量擦拭得干净,不说锃光瓦亮,也算干净整洁了。
    他是这只部队的骑士首领,名叫唐恩?伊赛德林,是一位得到王国认证的白银骑士。
    邓普斯的这支队伍,骑马的战士不少,但是得到王国骑士认证的却没多少,总共只有三个,唐恩是里面实力最强的,另外两个都是青铜骑士。
    听到邓普斯的话后,唐恩只是看着那些正在干活的奴隶们,仔细地观察着哪里有没有出现纰漏,连一眼都没有向邓普斯看去,就答道:“当然有必要。就算平时在野外行军,每日的扎营也必须谨慎,布设适当的防护措施,更何况这里可是锡厄姆附近,那就更加有必要了。”
    “锡厄姆是出了名的混乱之地,可以说是国外之国,有大量的异族聚居于此,危险程度仅次于北地之境,在这样的地方,就算是还没有到达,其危险也是不可低估……”
    “我知道!”
    邓普斯出声打断了唐恩的话,眼神有些无奈。
    这阵子以来,他已经从唐恩的嘴里听到类似的话不下于十遍了,唐恩不厌他的耳朵都要起茧子了。
    “在这方面你是专家,你说怎样那就怎样吧……”
    敷衍了一句后,邓普斯的脑子转动起来,想要立马想个新话题出来转移一下现在的话题,不然若是让唐恩说下去,他感觉还没到锡厄姆自己就要被唐恩烦死了,而且他也不好命令唐恩不要就这个话题说下去了,因为唐恩和他并不是简单的仆从关系:邓普斯虽是贵族,不过说好听他是一个男爵,说难听就是一个那些大城市贵族眼中的乡下小地主、乡巴佬,这样的一个贵族,怎么可能拥有一位白银骑士的下属?
    唐恩之所以会在这里,完全是因为这位白银骑士也想要去锡厄姆逃避战乱,顺势和邓普斯同行,并顺便担任了这支队伍的骑士统领兼最高军事长官而已。从真实地位和相处上来说,两人其实是平级的。
    邓普斯想着怎么转移话题,但是出乎邓普斯意料的是,这次还没等他想出新话题来转移话题,唐恩自己就先把话题转移了开去。
    “男爵大人,那位也是你的奴隶吗?”
    唐恩正盯着一个方向看。
    “嗯?”
    邓普斯闻言,抬起头来,顺着唐恩所指的方向看去,见到一个非常高大的身影。
    那人衣衫褴褛,头发胡子虬结,正和另一个人一起抬着一根粗大的圆木行走着。因为身高差的关系,圆木一头高一头低,画面看着有些滑稽。
    “是。”
    邓普斯一下子就肯定地答道。
    这倒不是因为他记性好,能把他这段日子以来捕获的所有奴隶都记住,而是因为他今天日头的时候才和这人面对面交谈过——如果两个人的话总共加起来还不到十个字也算是交谈的话。
    这就是那个说要背那个废物奴隶走,邓普斯想要折磨他一下、杀鸡儆猴的家伙,只是事情过后没多久邓普斯就忘了这茬了,现在看到才想起来。
    “啊,这家伙竟然还有力气干活?”
    邓普斯有些诧异。
    唐恩则是不解,顺势问道:“他为什么会没有力气干活?”
    邓普斯说道:“白天的时候,一个没用的奴隶走着走着突然昏了过去,把脑袋还磕破了……”
    邓普斯把日头发生的事都说了出来,听完之后,唐恩看着那人的眼神更专注了一些,眼中还带着些思索。
    看到他这模样,邓普斯不禁问道:“怎么了?”
    唐恩没立刻回答,而是又想了一会儿,才道:“如果可以的话,男爵先生你能将这个奴隶卖给我吗?”
    再一次提到“奴隶”这个词的时候,唐恩的眼中闪过了一些异样的情绪。
    奴隶制在王国中早已废除,骑士宣言中也有提到身为一名合格的骑士要保护弱者,他现在却是公然和邓普斯这种人为伍,欺压这些弱者把他们变为奴隶,实在是有违他当初许下的誓言。
    不过也没办法,谁让现在是乱世呢?
    唐恩这个年纪了,早已不是那种血气方刚的毛头小子,他深知这个世界有多么残酷,骑士宣言?也就只能缅怀而已了。
    卖一名奴隶而已,邓普斯就要答应并开价,但是嘴巴一张却在即将出口的时候停住了。
    虽然他这个男爵是世袭下来的,但他终究是一位贵族,受到的教育比那些平民多多了,自然也不是傻的。
    唐恩这个白银骑士在邓普斯的眼中可不是那种满脑子肌肉的家伙,相反,这个甚至有些绅士风度的骑士可是精明的很,他突然张口要买一个奴隶,而且还是指名要那个,这里面是不是有一些邓普斯所不知道的缘由呢?
    想到这,邓普斯也不急了,嘿嘿一笑,道:“卖是可以卖,不过唐恩先生是否能够告诉我,你为什么要买这个奴隶呢?”
    唐恩侧头,视线终于落到了邓普斯脸上一次。
    他并没有邓普斯想象中的犹豫不决,反而很爽快地就回答了邓普斯的这个问题,“很简单,因为他的力气很大,耐力很强,意志力尤其坚韧,这些都是一名骑士所需要具备的基本素质,在这些方面他都表现得很优秀。”
    这些东西都是唐恩在刚才观察现场的过程中、以及结合邓普斯的讲述所看出来的。
    “若是经过我的训练,我相信他短时间内就能具有一定的战斗能力。相信不用再过多久就能到锡厄姆了,到时候,能多一个帮手总是好的。”
    作为一名贵族,邓普斯虽然也受过骑士训练,但是他连个见习骑士都混不上,对于这里面的门道自然是不大清楚的,连一知半解都称不上,只知道个皮毛。不过知道个皮毛比什么都不知道更可怕,这让邓普斯不禁问出一个可笑的问题来:“你的意思是,你能让他短时间内就成为一名骑士?!”
    说到这邓普斯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那可是骑士!如果他的这个奴隶真能成为一个骑士,那这财产可就增值了不知道多少倍,他可就发了!
    唐恩却打破了他的这个美梦:“我只是说他具有成为一名骑士的潜力,但是每一名合格的骑士都要经过长期严格的训练。他短时间内成为一名骑士的可能性不大,不过只要经过我的训练,他相信不用多久就能具有一定的战斗能力,”说到这,唐恩随手指向一个在一旁的地上坐着歇息的一个身上只有半身胸甲的家伙,“差不多能有那种程度。”
    邓普斯的热情一灭,却没有完全浇熄。
    虽然成为不了骑士,但是一个奴隶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士也不错了,还是有得赚的。
    “5……”
    邓普斯的奴隶都是路上捕获来的,身为王国子民的他,也从来没有接触过奴隶买卖,所以还不知道该怎么定价,只好参考农奴价格,不过这个奴隶显然是要比一般农奴值钱多的,所以又要再多加一点。
    邓普斯本来想报5个金塔兰,不过看着唐恩那“精美”的盔甲,他贪心一起,坐地又翻了一番,“10个金塔兰!”
    看这位骑士先生对那奴隶很欣赏的样子,应该很想要。要是能卖出10个金塔兰,他这买卖可就是赚大了。
    而在听到这个报价后,唐恩眉头一皱,也不知道耿直还是有策略,直截了当地回绝道:“那算了。”
    “嘿嘿,也没必要这么决绝,其实这个价钱可以商量。10个金塔兰不行,那9个怎么样?”
    ……
    唐恩和邓普斯的讨价还价最终达成了一致,只是等到最后的结果出来之后,邓普斯脑子很是迷糊,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赔了还是赚了。
    他最终没有把这个奴隶卖给唐恩,相反,他还要付给唐恩150个银纳尔,与此相对应的是,唐恩会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抽空教导那个奴隶,把他培养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士。
    若是1个半金塔兰真能把一个奴隶变成合格的战士的话,那还真是一个不错的买卖,到时候卖了都不亏,但是这奴隶真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士吗?
    邓普斯甚至心中闪过这么一个念头:唐恩这个看似忠厚老实的家伙不会是特意给他下套、骗他这150个银纳尔的吧?
    不过口头契约已经成立,他身为贵族,实在也不好为了150个银纳尔反口了,只好和唐恩一起向那正在干活的奴隶那儿走去——依邓普斯的想法,直接把那个家伙叫过来吩咐一下就行了,可是唐恩去偏生要和他一起过去。
    到了那之后,邓普斯把正在干活的那大高个奴隶叫停,随后对他说道:“你以后要多做一个活儿,每天跟着这位唐恩骑士学习怎么战斗,知道了吗?”
    邓普斯此言一出,周围的人不管是正在干活的奴隶,还是在监工的战士们,都是目瞪口呆地看了过来,视线在唐恩和那大高个奴隶的身上来回穿梭。
    这可是白银骑士唐恩先生,这些战士们多么想得到他的指点而不可得,现在他竟然要教导一个奴隶?!
    这些战士们简直要疯了。
    那些奴隶们虽然不知道得到这位唐恩先生的教导是一件多么光荣和幸运的事情,但是他们还是能听明白邓普斯希望把他们的这位奴隶同伴培养成为一个战士的事实的,这让他们纷纷大感羡慕嫉妒,恨不得能取而代之。
    同是奴隶,但是一个只能干干粗活的奴隶,和一个能够战斗的奴隶,那地位显然将是大不相同的。
    反倒是身为当事人的那个大高个没有任何兴奋的表情,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眼前的两个人,一句声也不出。
    看样子,他不仅不为这件事高兴,反而像是很为难?
    邓普斯为自己所看到的情景感到奇怪,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
    这不管落在哪个奴隶的头上,都是天大的好事,是一步登天的机会,怎么会有人不高兴呢?
    当然了,就算这家伙真的脑子坏了,不想一步登天,那他也拒绝不了,因为他是邓普斯的奴隶,他没有拒绝的权利。
    正当邓普斯想着自己是不是要鞭打对方一番以增强自己的威信、并命令对方接受自己这个命令的时候,他眼前的这个奴隶最终“哦”了一声,接受了自己的这个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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