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我俩就赶到了外婆家里,这儿的房子是类似于四合院的样式,修砌在一大方高地上,大开大合的隔着溪水,对着远处地青山,视野很开阔。
    这时候已经约莫过了晌午了,即便在山间,也能清晰的察觉到空气都开始逐渐变的燥热,我隔着十几米平的庭院,一眼就看到了坐在大门前,背靠着门柱子晒太阳的外婆。
    她微微眯着双眼,满是沟壑的脸庞上又添了几处褐色的老人斑,白发被细致的编成银色的长辫子,如同帽子被被顶在宽大的额头上,身上的蓝色粗布大衣也在炽阳下发着亮。
    我老远就急忙喊道:“阿婆,我们来看你了!”
    我这一嗓子的效果还是极其明显的,不但外婆看了过来,连里屋中和外婆一起居住的二姨也被吸引出来了,一只手还捏着炒菜的黑色大铁铲子,叭叭的往下低着浑浊发亮的菜油。
    “啊呀,虎子!”
    还是外婆最先认出了我,她的声音还很敞亮,算得上中气十足,她站起来用红润的面庞对着我,眼睛里都透着一股深深的喜意道:“来咋都不知会一声!”
    “娘,这不来得及吗,再说了山里边咋通知啊,托人多麻烦人家啊!”这时候我妈也赶了上来,同样是喜上眉梢,边说着边向外婆走去,拉着她同样粗糙的手轻轻的摩挲着,
    “行了、行了,幺妹你们算是赶巧了,我这饭马上就做好了,前两天你姐夫刚打的麂子(ji zi)肉,可鲜着呢,收拾收拾准备吃饭了!”我二姨拎着铁铲,又转身笑着进了厨房。
    二婶个子有些小,但同我妈和外婆一般,也是朴实能干的农妇,而且待人极其大方,常把二姨爹猎到的东西送给附近的人家,对我自然也是没话说的。
    这一餐对我来说算是久逢甘霖,这山里啥都可以没有,野味是管够的,一块半肥半瘦的麂子肉,蘸上一点自家磨的干辣椒面,配上一口软软糯糯的玉米面馍馍,那滋味简直让人想把舌头都一起吞掉。
    半个小时里,一整块前腿肉几乎就被我一人给消灭的差不多了,连打出来的嗝都都透着一股腻人的油腥味,比起我钟爱的回锅肉来,这同样是不可多得的口福。
    不过这也是我们运气好,像麂子这种东西,一般情况下是难猎到的,麂子是一种我们南方较为常见的小鹿,不同于大家所知的梅花鹿,它只有很普通的毛色,唯一作用就是被吃肉剥皮。
    它们常在夜间行动,行动敏捷机警,常长着麻黄色的皮毛,在较为熟悉的环境下,就算是几只猎犬合围也不一定能够拿住它。
    成年的麂子基本上就如同牛犊般大小,是极其温驯的食草性动物,我曾见过一次,也是二姨爹打回来的,不过当时已经死亡已久了。
    虽然它身上沾满血迹,但一双眼睛依旧柔顺明亮,当时在我看去总觉得里面透着可怜,所以打死也不肯吃它,其实现在想想,当时傻的是我自己,怪不得老妈会骂我,毕竟只是一具已经死亡的麂子尸体,捕猎它的人都能堂而皇之笑谈渴饮,我又在坚持什么。
    两天后,这头麂子遗留在世界的最后一点东西已经所剩无几,不过我也吃腻了,大山里的东西可不止这些,我常在饭后,便通过后门直接转悠上房后的山林间,这里能寻到青皮微微泛红的山桃,还有嫩绿欲滴的李子,既解油开胃,又润肠通便。
    但我更愿意做的,还是随着这附近一个叫李元志的同龄人,一起去路边的田地中玩,因为这些地方常能看到极其漂亮的蝴蝶,有如同枯叶的、也有黄灿灿翅膀极大的形如苹果的。
    这时候你只需要悄悄的从后面靠近它,然后拿着口子极大的自制网兜,把中间向它对准了轻轻一罩,然后等它扑腾起来再把杆子给翻个面,那就十拿九稳的到手了。
    捕蝶不但好玩,更关键的是你只要将它封在一个纸做的三角形折叠囊中,碰上收购蝴蝶标本的人,如果你捕的蝴蝶稀有漂亮且保存完好的话,有时候甚至能卖上五毛钱的好价格。
    不过这些我都是听李元志说的,至于他真的有没有捕到过,那就不得而知了,我对这行不太了解,主要还是因为我老家那里,并没有如此花样繁多的蝴蝶种类。
    今天我照常去寻李元志捕蝶,不过在半路上就遇到他了,他将我神秘兮兮的拉到一边,小声告诉我,昨晚上他在朋友那儿听说这溪边上有种花蝶,是蓝色的很大只那种,在外边能卖上几块钱,收蝴蝶的人也愿意出一块钱买走。
    不过我对此是表示怀疑的,蓝色的蝴蝶我不是没见过,但都是一小节指头大小的,菜地里随处都能见到,至于很大只的却从未见过。
    加上这个李元志神经有些大条,对这些事虽然很拿手,但却算不上细心,说的不好听点就是有点愚笨,常常丢三落四的,很大的可能是他朋友拿他开了个玩笑。
    不过我还是跟着他去了溪边,毕竟就算捕不到蝴蝶,搬开石头抓些螃蟹,摸摸泥鳅也是极其好玩的。
    不过我显然低估了李元志的决心,这家伙倔起来跟头牛基本就没啥两样了,从溪水下游一直沿河而上,仅这一会儿几乎就快过了半山腰。
    说实话我的体力算是不错了,毕竟也是农村里长大的孩子,但跟李元志比起来,显然是差了不止一筹。
    这山溪虽然只是一条小小的溪流,但结构跟普通江河却是截然不同的,高度落差是极大的,往往走不上两步就会遇到一个极小的瀑布,或是三四人高的大石块,李元志倒是三两下便翻了上去,而我则需要手脚并用的攀附在上面,一寸寸的慢慢挪上去,既费力又耗时间。
    这样一来二去的,转眼间我就已经落后了他将近十来米远,常常一晃眼,他的身子就会消失在我的视线内,只能看见长长的捕蝶网兜在半空中来回晃动。
    不过李元志这次还是很有良心的,见我半天了还没跟上去,又转身赶了回来,远远地对着我挥手喊道:“虎子,走快些,前面林子少些,肯定找得到!”
    妈的再走估计这条溪都得到头了,我喘着粗气翻了翻白眼,然后也向他挥手示意:“志哥,你先走吧,我撒泡尿就来,反正也走不丢!”
    “也是!”李元志抠了抠鼻孔,笑着又转身往上爬去,不一会儿连网兜我都看不见了。
    我望着两边密密麻麻幽绿幽绿的林子摇头,打定主意以后再也不跟李元志来这里抓蝴蝶了,简直比上学还要累人,特么的就坐在这里等他,反正他迟早也得跟这儿回来。
    不过等归等,该办的事儿还是得办,我低着头手疾眼快的将二哥给费力的提出,对着一块红褐色的石头浩浩荡荡的奔流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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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的话太多,就放正文里了,反正不收钱!
    这章本来应该明天发的,但我今天发了,想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乐意、我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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