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三身边跟随几个弟子,纷纷嗤笑。
不过,周围有些学子们见怪不怪,纷纷躲得远远的。
陶浪回过神。
面无表情盯着胖子,经过几天的徭役短工生涯,已经了解这个胖子的底细,他的父亲是临漠城东城一带有名的富商,家财万贯,极有地位,对于东城纹修学堂屡有资助,出手便是几千两银子,所以深得学堂的第一把交椅萧堂长的厚待。
郑三仰仗父亲的威风,在学堂经常挑弄是非,动辄伤人,众人惹不起,只能闪避。
他的修为已经达到圣体五层,愈过换骨,正在修炼脱胎。
“怎么,哑巴了?”
一个小弟子居高临下瞥视陶浪。
陶浪瞧向郑三,“你是堂子?”
“不是。”
“那就对不住了,要是堂子我还可以考虑考虑。”
即使是堂子,他也绝不给人屈膝擦鞋。
郑三马上翻脸,“你娘的,一个小苦役竟敢顶嘴?原来的短工还给本爷擦痰呢。”
陶浪撇撇嘴,“不如这样,你向自己的鞋上吐一口痰,我也省事了。”那意思好像是连痰带鞋子一起给擦了,即遵循原来短工的伙计,又完成擦鞋的要求。
呸!
郑三觉得很这样过瘾,向自己鞋面上吐口浓痰,指指陶浪,“小垃圾,来,擦了。”
“谁说给你擦了?”
陶浪做出比无形中丢了一直胳膊还纳闷的表情。
“你个王八蛋,敢戏弄我?”
“绝没有,我说的省事,就是哪都不用擦了。”
作为在修弟子,是不能互相斗殴的,否则将面临开除,除非双方约定,生死不忌,相当于立下生死状,待到长傅的批准,即可决斗。不过,学堂规定,不可随便动手殴打短工,因为一打就会打死。
郑三的几个手下纷纷爆粗。
“这等货色也能来当短工?”
“依我看,永远都是低头吃屎的货色!”
“弄来这么个不听话的垃圾,真是晦气无比,原来那两个想怎么耍弄就怎么耍弄,要不,咱们给他打断腿脚,让这废物滚出学堂。”
……
郑三被耍弄吐向自己脚面一口痰,又遭到从没有过的奚落,当即恼羞成怒,大步走向陶浪,抡圆胳膊就要动手。
圣体五层,相当于数百条壮汉。
“你们在干什么!”
旁侧走来一个青衣弟子,生得眉清目秀,面色沉稳,看不出喜怒哀乐,走起路来稍有摆动,倒像个大姑娘。
他是纹修学堂的十大堂子之一,名叫费长英,十八岁,历经将近三年的苦修,已经抵达圣体九层,如今在六千修子中实力排名第二,当然人见人识。
堂子在学堂的地位很高,因为他们极有可能迈入东元郡都的纹修学院,将来能够登入官府任职,这样的人是得罪不起的。
向来经商的怕当官的,郑三也畏惧几分,不怀好意地恶人先告状,“这个该死的短工不知道天高地厚,我本想指使他做点伙计,谁知道竟然开口骂我,所以想小惩一番。”
费长英注目陶浪,“你骂人?”
陶浪懒得和郑三这种人嚼口舌,而且一见这种仰仗家势欺负人的家伙就恨得咬牙切齿,因为他就深受其害,淡淡答道:
“是的。”
郑三闻听,更是来足兴致,“费堂子,这个小徭役不但出口伤人,竟然声称纹修学堂没什么了不起,还要和我比试比试;弟子之间的切磋需要长傅允准,不过这样的东西就不必了,只要堂子点个头,我就答应了他!”
他开始吓唬陶浪,因为一百个短工加起来也不敢和弟子比试比试。
纹修学堂大堂子,在一定程度上甚至高过长傅,对于一个文钱不值的短工,当然可以下令,费长英迷惑问道:“你想与郑公子比武?”
与其说是比武,不如说是送死。
郑三吹口气就会把小徭役弄得粉身碎骨。
陶浪见周围一干人无尽鄙夷,甚至费长英都是轻视的目光,心火冲涌之下敞亮回答:“是的,我要和他比试!”
嗡!
周围炸锅。
别说是刚刚就任不几天的短工,就是在修弟子要和郑三生死决斗都要掂量掂量,无论胜负都没有好果子吃,输给郑三会没命,赢掉郑三可能会丢去修行的前途。
所以,无人愿意招惹这个趾高气扬的胖子。
“哈哈哈……”几个弟子笑得前仰后合。
郑三面如死灰,没想到威吓毫无效果,陶浪仍然不予反驳,被小徭役挑战,相当于他的母亲被七岁小男孩欺辱,赢是一定的,可是脸面尽失,“兔崽子,和你比!”
“不后悔?”
费长英也很生气,纹修学堂被收拾杂货的徭役短工挑战,无论准许还是拒绝名声都已不好。
陶浪骑虎难下,意识到刚刚到手的机会再次失去,在郑三面前真的是蚂蚁对大象,毫无出手机会,可是男人不是怎么做的,当面必须说得过去,绝不能临阵退缩,大不了一走了之,信誓旦旦回答:
“不后悔!不过,要三天后决战。”
三天,是用来安慰和告别杜小顺的。
能够走进纹修学堂,哪怕当个徭役短工,也是求之不得的机会,绝不允许杜小顺放弃。
“好,三天后,拜纹亭。”
费长英直接做主允许,学堂短工约战圣体五层的弟子郑三。
拜纹亭,是玄原天下各个纹修学府决斗厮杀的场地,相当于生死战场,双方无论伤残丧命,毫无怨言咎由自取,之所以称作拜纹,是对天下纹修的膜拜,也是对死伤者的安慰,一旦阵亡,就当作祭拜纹修而去。
纹修学堂顿时沸腾。
数千名学子奔走相告,这比堂子之间、弟子之间的生死状还震撼。
“一个毫无修为的短工,竟然挑战胖郑三,你们怎么看?”
“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估计这个短工要寻短见,可是又想死得轰轰烈烈,所以选择了纹修学堂的拜纹亭,死在拜纹亭,应该是他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不过,这个短工倒是很牛逼,谁都不敢挑战郑三,他却敢。”
“他叫什么?”
“说是叫陶浪,一个十七八的流浪儿,刚刚替换怠工的短工,不知道因为什么和郑三发生冲突,当场扬言要约战。”
“死是不可避免了,依照郑三的人品,一巴掌就得把陶浪排成肉泥。”
群芳女子这边景色稍有不同。
尽数白衣,纯洁而干净,又都是碧玉年华,再有修身之为,更显含苞待放。
“我瞧过了,那个陶浪看上去很是英俊呢,个头也不矮,笑起来特别好看,只是穿上杂工衣裳显得有些别扭,可以肯定的是,他一点修为都没有。”
“那他不就是寻死吗?”
“是不是情场失意?”
“这种短工难道还会有情场吗?”
一个苗条女子循声而入,细眉勾角,睫毛长长,面色细嫩脖颈白皙,胸前微挺,依照陶浪的话讲是百分百的真胸,举止之间十分体当,最惹人注目的就是那对灵光泛动的双眸,虽然不是很大,但是细长如核,极尽迷人,她略带责备之色观摩群女:
“听口气,你们倒是有些不舍得呢?”
众口哑然。
一位稍胖些的女弟子赶忙上前搪塞,“小姐,你也知道,所有的弟子都讨厌郑三,可是唯独这个陶浪敢约战,而且还搭上了命,我们只是有些气不过。”
“那,他不就是白痴吗?”小姐断言。
众女哑然。
这位妙女便是堂长萧正的小女儿,名叫萧暖,十八岁,不但自身修炼刻苦,而且倍受父亲的青睐,所以修为突飞猛进,在整个纹修学堂的实力排名第一,稳坐首席堂子。
不幸的是,陶浪的主侍堂子就是她。
可是萧暖始终没有招呼这个刚刚进入学堂就面临死亡的短工。
她止住了这边的谈论,但是发现漫天遍野的女弟子们都在谈吐陶浪的名字,变得无计可施。
…………
陶浪刚刚摸进纹修学堂,便声名显赫无人不知。
所有人都知道,这么出名是拿命换来的。
弟子们言谈之间的话题统统归属陶浪,哪怕是众堂子也黯淡几分,这是一场输赢早定的战局,可是人们津津乐道的是陶浪敢于碰硬,不畏富家后代的这种求死心切。
还没打,郑三等人便灰头土脸,被陶浪约战,简直是天大的丢人,几人商议之下决定,要先打断陶浪的四肢,然后拍碎他的脑袋,甚至有人建议把这个不要脸的短工打成一团肉饼。
死状越惨越好。
“你真的约战郑三了?”
杜小顺吓得面色煞白,比死还难看。
陶浪生硬答道:“是。”
“这哪是约战,不是约死吗?郑三的为人你不是不知道,那是一个投错胎的畜生。”
“所以,人不能让畜生欺负。”
“咱还是跑吧。”
“你接近那个好看的白衣女孩了吗?”
“还没有,这个妞子不泡了,我还去偷,活一天算一天。”
陶浪很感激杜小顺这么仗义,不管是打还是偷,终归因为朋友放弃那女子,这种人可交,可深交,“那就不必了,我跑,你继续留在这里,你看看,在这里才叫活着,我们原来的日子那叫行尸走肉,活着也相当于死了,我们虽然不要脸,但是不能让人天天打脸。”
“不,对朋友做缺德的事情不能超过两次!”
杜小顺态度很坚决。
第一次,杜小顺因为偷陶浪被抓个现行,两人臭味相投马上成为朋友,次日被街头恶霸逼债,他见手中银两不够,撒腿就跑,结果陶浪自己代替两人挺过去,代价是被打得两天没爬起来。
从那次开始,杜小顺发誓再也不背叛陶浪。
陶浪知道杜小顺虽然是个小偷,但是心没有被别人偷走,没再说什么,还有三天时间,劝解还来得及。
他无比景仰眺望周围修炼的弟子,感觉到马上就要被玄原世界彻底抛弃,绝不甘心,忽然冒出个想法,对杜小顺说道:
“我想让你偷一样东西。”
不过,周围有些学子们见怪不怪,纷纷躲得远远的。
陶浪回过神。
面无表情盯着胖子,经过几天的徭役短工生涯,已经了解这个胖子的底细,他的父亲是临漠城东城一带有名的富商,家财万贯,极有地位,对于东城纹修学堂屡有资助,出手便是几千两银子,所以深得学堂的第一把交椅萧堂长的厚待。
郑三仰仗父亲的威风,在学堂经常挑弄是非,动辄伤人,众人惹不起,只能闪避。
他的修为已经达到圣体五层,愈过换骨,正在修炼脱胎。
“怎么,哑巴了?”
一个小弟子居高临下瞥视陶浪。
陶浪瞧向郑三,“你是堂子?”
“不是。”
“那就对不住了,要是堂子我还可以考虑考虑。”
即使是堂子,他也绝不给人屈膝擦鞋。
郑三马上翻脸,“你娘的,一个小苦役竟敢顶嘴?原来的短工还给本爷擦痰呢。”
陶浪撇撇嘴,“不如这样,你向自己的鞋上吐一口痰,我也省事了。”那意思好像是连痰带鞋子一起给擦了,即遵循原来短工的伙计,又完成擦鞋的要求。
呸!
郑三觉得很这样过瘾,向自己鞋面上吐口浓痰,指指陶浪,“小垃圾,来,擦了。”
“谁说给你擦了?”
陶浪做出比无形中丢了一直胳膊还纳闷的表情。
“你个王八蛋,敢戏弄我?”
“绝没有,我说的省事,就是哪都不用擦了。”
作为在修弟子,是不能互相斗殴的,否则将面临开除,除非双方约定,生死不忌,相当于立下生死状,待到长傅的批准,即可决斗。不过,学堂规定,不可随便动手殴打短工,因为一打就会打死。
郑三的几个手下纷纷爆粗。
“这等货色也能来当短工?”
“依我看,永远都是低头吃屎的货色!”
“弄来这么个不听话的垃圾,真是晦气无比,原来那两个想怎么耍弄就怎么耍弄,要不,咱们给他打断腿脚,让这废物滚出学堂。”
……
郑三被耍弄吐向自己脚面一口痰,又遭到从没有过的奚落,当即恼羞成怒,大步走向陶浪,抡圆胳膊就要动手。
圣体五层,相当于数百条壮汉。
“你们在干什么!”
旁侧走来一个青衣弟子,生得眉清目秀,面色沉稳,看不出喜怒哀乐,走起路来稍有摆动,倒像个大姑娘。
他是纹修学堂的十大堂子之一,名叫费长英,十八岁,历经将近三年的苦修,已经抵达圣体九层,如今在六千修子中实力排名第二,当然人见人识。
堂子在学堂的地位很高,因为他们极有可能迈入东元郡都的纹修学院,将来能够登入官府任职,这样的人是得罪不起的。
向来经商的怕当官的,郑三也畏惧几分,不怀好意地恶人先告状,“这个该死的短工不知道天高地厚,我本想指使他做点伙计,谁知道竟然开口骂我,所以想小惩一番。”
费长英注目陶浪,“你骂人?”
陶浪懒得和郑三这种人嚼口舌,而且一见这种仰仗家势欺负人的家伙就恨得咬牙切齿,因为他就深受其害,淡淡答道:
“是的。”
郑三闻听,更是来足兴致,“费堂子,这个小徭役不但出口伤人,竟然声称纹修学堂没什么了不起,还要和我比试比试;弟子之间的切磋需要长傅允准,不过这样的东西就不必了,只要堂子点个头,我就答应了他!”
他开始吓唬陶浪,因为一百个短工加起来也不敢和弟子比试比试。
纹修学堂大堂子,在一定程度上甚至高过长傅,对于一个文钱不值的短工,当然可以下令,费长英迷惑问道:“你想与郑公子比武?”
与其说是比武,不如说是送死。
郑三吹口气就会把小徭役弄得粉身碎骨。
陶浪见周围一干人无尽鄙夷,甚至费长英都是轻视的目光,心火冲涌之下敞亮回答:“是的,我要和他比试!”
嗡!
周围炸锅。
别说是刚刚就任不几天的短工,就是在修弟子要和郑三生死决斗都要掂量掂量,无论胜负都没有好果子吃,输给郑三会没命,赢掉郑三可能会丢去修行的前途。
所以,无人愿意招惹这个趾高气扬的胖子。
“哈哈哈……”几个弟子笑得前仰后合。
郑三面如死灰,没想到威吓毫无效果,陶浪仍然不予反驳,被小徭役挑战,相当于他的母亲被七岁小男孩欺辱,赢是一定的,可是脸面尽失,“兔崽子,和你比!”
“不后悔?”
费长英也很生气,纹修学堂被收拾杂货的徭役短工挑战,无论准许还是拒绝名声都已不好。
陶浪骑虎难下,意识到刚刚到手的机会再次失去,在郑三面前真的是蚂蚁对大象,毫无出手机会,可是男人不是怎么做的,当面必须说得过去,绝不能临阵退缩,大不了一走了之,信誓旦旦回答:
“不后悔!不过,要三天后决战。”
三天,是用来安慰和告别杜小顺的。
能够走进纹修学堂,哪怕当个徭役短工,也是求之不得的机会,绝不允许杜小顺放弃。
“好,三天后,拜纹亭。”
费长英直接做主允许,学堂短工约战圣体五层的弟子郑三。
拜纹亭,是玄原天下各个纹修学府决斗厮杀的场地,相当于生死战场,双方无论伤残丧命,毫无怨言咎由自取,之所以称作拜纹,是对天下纹修的膜拜,也是对死伤者的安慰,一旦阵亡,就当作祭拜纹修而去。
纹修学堂顿时沸腾。
数千名学子奔走相告,这比堂子之间、弟子之间的生死状还震撼。
“一个毫无修为的短工,竟然挑战胖郑三,你们怎么看?”
“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估计这个短工要寻短见,可是又想死得轰轰烈烈,所以选择了纹修学堂的拜纹亭,死在拜纹亭,应该是他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不过,这个短工倒是很牛逼,谁都不敢挑战郑三,他却敢。”
“他叫什么?”
“说是叫陶浪,一个十七八的流浪儿,刚刚替换怠工的短工,不知道因为什么和郑三发生冲突,当场扬言要约战。”
“死是不可避免了,依照郑三的人品,一巴掌就得把陶浪排成肉泥。”
群芳女子这边景色稍有不同。
尽数白衣,纯洁而干净,又都是碧玉年华,再有修身之为,更显含苞待放。
“我瞧过了,那个陶浪看上去很是英俊呢,个头也不矮,笑起来特别好看,只是穿上杂工衣裳显得有些别扭,可以肯定的是,他一点修为都没有。”
“那他不就是寻死吗?”
“是不是情场失意?”
“这种短工难道还会有情场吗?”
一个苗条女子循声而入,细眉勾角,睫毛长长,面色细嫩脖颈白皙,胸前微挺,依照陶浪的话讲是百分百的真胸,举止之间十分体当,最惹人注目的就是那对灵光泛动的双眸,虽然不是很大,但是细长如核,极尽迷人,她略带责备之色观摩群女:
“听口气,你们倒是有些不舍得呢?”
众口哑然。
一位稍胖些的女弟子赶忙上前搪塞,“小姐,你也知道,所有的弟子都讨厌郑三,可是唯独这个陶浪敢约战,而且还搭上了命,我们只是有些气不过。”
“那,他不就是白痴吗?”小姐断言。
众女哑然。
这位妙女便是堂长萧正的小女儿,名叫萧暖,十八岁,不但自身修炼刻苦,而且倍受父亲的青睐,所以修为突飞猛进,在整个纹修学堂的实力排名第一,稳坐首席堂子。
不幸的是,陶浪的主侍堂子就是她。
可是萧暖始终没有招呼这个刚刚进入学堂就面临死亡的短工。
她止住了这边的谈论,但是发现漫天遍野的女弟子们都在谈吐陶浪的名字,变得无计可施。
…………
陶浪刚刚摸进纹修学堂,便声名显赫无人不知。
所有人都知道,这么出名是拿命换来的。
弟子们言谈之间的话题统统归属陶浪,哪怕是众堂子也黯淡几分,这是一场输赢早定的战局,可是人们津津乐道的是陶浪敢于碰硬,不畏富家后代的这种求死心切。
还没打,郑三等人便灰头土脸,被陶浪约战,简直是天大的丢人,几人商议之下决定,要先打断陶浪的四肢,然后拍碎他的脑袋,甚至有人建议把这个不要脸的短工打成一团肉饼。
死状越惨越好。
“你真的约战郑三了?”
杜小顺吓得面色煞白,比死还难看。
陶浪生硬答道:“是。”
“这哪是约战,不是约死吗?郑三的为人你不是不知道,那是一个投错胎的畜生。”
“所以,人不能让畜生欺负。”
“咱还是跑吧。”
“你接近那个好看的白衣女孩了吗?”
“还没有,这个妞子不泡了,我还去偷,活一天算一天。”
陶浪很感激杜小顺这么仗义,不管是打还是偷,终归因为朋友放弃那女子,这种人可交,可深交,“那就不必了,我跑,你继续留在这里,你看看,在这里才叫活着,我们原来的日子那叫行尸走肉,活着也相当于死了,我们虽然不要脸,但是不能让人天天打脸。”
“不,对朋友做缺德的事情不能超过两次!”
杜小顺态度很坚决。
第一次,杜小顺因为偷陶浪被抓个现行,两人臭味相投马上成为朋友,次日被街头恶霸逼债,他见手中银两不够,撒腿就跑,结果陶浪自己代替两人挺过去,代价是被打得两天没爬起来。
从那次开始,杜小顺发誓再也不背叛陶浪。
陶浪知道杜小顺虽然是个小偷,但是心没有被别人偷走,没再说什么,还有三天时间,劝解还来得及。
他无比景仰眺望周围修炼的弟子,感觉到马上就要被玄原世界彻底抛弃,绝不甘心,忽然冒出个想法,对杜小顺说道:
“我想让你偷一样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