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丁武看来,这些自己都能想到的事情,侯爷不可能想不到。
    他心里捉摸着,既然老大没和自己说,多半这事就是交给张宠去办。
    等过段时间去北方寻找乌兰丽娅她们的小乙回来了,今儿个这事张宠那小子不吹到天上去才怪。
    到时候小乙那货绝对要对自己冷嘲热讽,这哪行啊?
    反正自己自作主张刚才冲城斩将也是要挨骂的,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先带人去端了那座桥再说。
    守桥的交趾士兵很是心慌。
    今天上午收到消息,有一支汉人小部队昨夜偷渡过了红河,进入本郡范围。他们收到的命令是汉人的船已经回到对岸。只要他们守住这座桥,不让这支汉人部队从这里回去,其他友军就能把他们歼灭在郡内。
    问题在于,命令到达还没多久,身后的老街县城就挂上了汉人的旗帜。
    也就是说,老街已被汉军攻克。
    他们对上级的命令产生了重大的怀疑。
    要想快速攻占一座城市或者要塞,进攻方的兵力通常要在防御方的三倍以上。
    老街守军有三千多人,在这么短的时间被攻克,按照经验来判断,汉军差不多要有一万人。
    就算汉军采取了偷袭战术,也必须要至少一倍的人。
    他们和老街县城内的守军是同一个部队的,轮换调动住手桥梁和县城内。
    只有三百多人能攻占县城,简直是个天大的笑话!
    所以真相只有一点,昨夜偷渡过来的汉军数量不是三百,而是好几千人。
    这么一来,他们前面是陈列于对岸的汉人军队,背后的后路被汉军所占领,他们现在就是处于腹背受敌的状态中。
    这些打过仗的军官和士兵,都很清楚在战场上前后都是敌人意味着什么。
    现在一只不过一百多人的小部队直接朝着他们冲杀过来,这就很令人觉得不可思议了。
    尤其是最前面的那个穿红色衣服的汉子……等等,不对,他不是穿的红色衣服,而是全身上下全部都被血染成红色,已经看不出原本是什么颜色了。
    丁武已经逼近了地方阵地。
    正因为交趾守军也都是打过很多次仗,所以更加能感觉到那个汉人军官身上的凌冽杀气有多可怕。
    一队交趾士兵迎了上去。
    丁武狂吼一声,冲进了敌军阵营中。
    交趾士兵根本就看不到这个汉人军官的刀,只能见到白光不断闪动,围过去的同伙就纷纷倒在了地下。
    更多的交趾士兵围上去,手里的武器朝着丁武身上杀去。
    丁武的眼珠子和他的衣服一样,全成了血红色,根本不顾两侧的各种武器,用更快的速度朝前奔跑。只要挡在他面前的,就是——死!
    交趾士兵小腿肚子忍不住抖了起来。
    这不是人!
    被他们围住的,是从地狱里出来的杀神!
    我们这些曾经在南边耀武扬威的交趾人,在他眼里,不过就是等待被收割的稻草。再多的羊围住一头狮子能有什么用呢?
    而这时,跟在他身后的那些人也全都冲进了守桥交趾军的阵中。似乎在他们眼中,他们不是冲进了别人的包围圈,而是反着去包围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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