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淳丰说道:“因为秦始皇的死,没那么简单。”
秦晓鸾大惊失色:“你是说……”
李淳丰摸着长须开始说了起来。
正史中对秦始皇之死的描述,可以用“雾里看花”四个字来形容。
为什么这么说呢?就是关于秦始皇的死因,表面上都是统一口径“病死”。但如果深入的去探究,就会发现很多不合常理的地方。
以《史记》来说,虽不至于说自相矛盾,但也颇有“闪烁其辞”的感觉。这和太史公严谨的治学风格很不相符。先看《秦始皇本纪》中的相关记载:
1.三十七年十月癸丑,始皇出游。左丞相斯从,右丞相去疾守。少子胡亥爱慕请从,上许之。
2.上病益甚,乃为玺书赐公子扶苏曰:“与丧会咸阳而葬。”
在看《蒙恬列传》中的相关记录:
1.“而亲近蒙毅,位至上卿,出则参乘,入则御前。”
2.始皇三十七年冬,行出游会稽,并海上,北走琅邪。道病,使蒙毅还祷山川,未反。
再看《李斯列传》里所记载的:
1.始皇有二十余子,长子扶苏以数直谏上,上使监兵上郡,蒙恬为将。少子胡亥爱,请从,上许之。余子莫从。
2.始皇帝至沙丘,病甚,令赵高为书赐公子扶苏曰:“以兵属蒙恬,与丧会咸阳而葬。”
把三者联系起来,就会发现很多不寻常的地方。
秦始皇三十七年,让右丞相冯去疾在京城中管事,自己带着李斯赵高等人“出游”。
一同前往的人中,还有两个值得注意的人:胡亥和蒙毅。
胡亥方面,是他自己主动提出要跟着去(爱慕请从),秦始皇同意了(上许之)。不仅如此,在秦始皇的二十几个儿子中,跟着去的只有他(余子莫从)。这里就有个疑问了,胡亥在兄弟中排行第十八,平素里也没什么建树,并没有任何秦始皇特别宠爱他的记录,怎么会这次偏偏众皇子中只带上他一人?
比较合理的解释是:征服六国之后,秦始皇没事就出去逛逛,这里刻个碑,那里封个禅,已经成了常态。
在本次出巡前,不管是他自己本人,还是其他人,没人认为他这么一去会嗝屁。
包括他自己在内的大多数人眼里,这不过又是一次“不定期旅游”而已,于是也就没人特别在意。
这个时候任何一个儿子跑来说“老爹我想跟着你出去逛逛”,对秦始皇来说都不是个什么事,带着就带着呗,反正也就是一两双筷子的事。
第二个指的注意的人是大将军蒙恬的弟弟蒙毅。
蒙氏兄弟两人一文一武,是秦始皇非常信任的人。蒙毅官至上卿不说,受秦始皇宠爱的程度远远超过普通的臣子。出门的时候和秦始皇同坐一辆车,在朝中的时候随时都在秦始皇近前。即便是丞相李斯,也难得这样的待遇。按照《史记》的说法,“故虽诸将相莫敢与之争焉。”
那么问题就来了:当年冬天秦始皇得病的时候,为什么是蒙毅折返回去祈祷山川的呢?
按照正常逻辑来说,如果从“公”的角度,应该是丞相李斯去;如果是“私”的角度,应该是儿子胡亥去。
这就好比一个家族企业(嬴氏集团)要去求另外一个家族企业(天庭)办一件非常重大的事(祈祷董事长嬴政病好),是不是应该派副总(李斯)或者董事长儿子去呢?这样的事情,不管某个部门经理(蒙毅)多么受董事长信任,派他去都不他合适。
还有,正因为蒙毅深受秦始皇信任,天天坐一辆车子,就更不应该派他出去了。这不是让自己本来就无聊的旅途少了一个伴吗?
这么一来,就只有一个解释能说得通。
对秦始皇来说,肯定有必须让自己最信任的人去办的事情,而不仅仅是祷告;对某些人来说,如果蒙毅不走,他们的计划就根本没有可能成功。
接下来就是关于扶苏方面的疑惑了。
史记原文中对扶苏情况的介绍,是因为他和秦始皇政见不合惹得老爹不爽,被派到上郡监兵的。
这话表面上看来似乎是父子两之间有了隔阂,但如果认真想想,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你听说过谁受到“滚去管军队去”这种责罚?
秦始皇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统一六国靠的是什么?
没有人比他更了解军队的重要性。
管理军队又包括军权、军事能力、军中威信、嫡系部队等几个核心要素。
对扶苏的处置与其说是责罚,不如说是全力的培养。
于是在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需要认真解读的地方。
在《秦始皇本纪》中,临终遗言是“与丧会咸阳而葬”;在《蒙恬列传》中,记录的是“以兵属蒙恬,与丧会咸阳而葬。”
这两句话看上去并不矛盾,表面上只是第二句多了一点点补充,而实际上两者之间天差地远。
按照我们现代的话来说,第一句话是这样的:娃哎,回来咸阳主持我的丧事吧。
而第二句话是这样的:儿啊,快点快点,老子不行了。你暂时先把军权交给蒙恬,先回来办我的后事吧。
这两句不同的语气,实际上分别是两种不同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就是扶苏在军中的角色属于偏文职类,最多也只是“督战队”之类的角色,没有作战指挥权。掌握指挥权的,是大将军蒙恬。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扶苏就可以随时向蒙恬请个假:“蒙将军,我有事得回家一段时间”。
第二种说法中,扶苏是实际上的军队掌控者,军事指挥权在他的手里,蒙恬只是副将的角色。因而不管出现什么事情,扶苏都必须把军中事务进行一个交接才能走。
难道是太史公写秦始皇本纪的时候忘了吗?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在帝王本纪中临终遗言本就是非常重要的事项,对此任何史家都不敢随便处理。
加上秦始皇这个遗言的重要性,可以说超过了其他帝王的遗言。
因为秦始皇并没有立太子,由谁来主持葬礼,毫无疑问就是名正言顺的皇位继承人了。
所以更大的可能是司马迁不想把这事说得过于明显,但又不能不说,因此在本纪中删减了前半句,让后人不去特别注意。
退一万步说,即便是无心之失,在本纪中记漏了,那么事情的真相也还是“以兵属蒙恬,与丧会咸阳而葬。”
秦晓鸾大惊失色:“你是说……”
李淳丰摸着长须开始说了起来。
正史中对秦始皇之死的描述,可以用“雾里看花”四个字来形容。
为什么这么说呢?就是关于秦始皇的死因,表面上都是统一口径“病死”。但如果深入的去探究,就会发现很多不合常理的地方。
以《史记》来说,虽不至于说自相矛盾,但也颇有“闪烁其辞”的感觉。这和太史公严谨的治学风格很不相符。先看《秦始皇本纪》中的相关记载:
1.三十七年十月癸丑,始皇出游。左丞相斯从,右丞相去疾守。少子胡亥爱慕请从,上许之。
2.上病益甚,乃为玺书赐公子扶苏曰:“与丧会咸阳而葬。”
在看《蒙恬列传》中的相关记录:
1.“而亲近蒙毅,位至上卿,出则参乘,入则御前。”
2.始皇三十七年冬,行出游会稽,并海上,北走琅邪。道病,使蒙毅还祷山川,未反。
再看《李斯列传》里所记载的:
1.始皇有二十余子,长子扶苏以数直谏上,上使监兵上郡,蒙恬为将。少子胡亥爱,请从,上许之。余子莫从。
2.始皇帝至沙丘,病甚,令赵高为书赐公子扶苏曰:“以兵属蒙恬,与丧会咸阳而葬。”
把三者联系起来,就会发现很多不寻常的地方。
秦始皇三十七年,让右丞相冯去疾在京城中管事,自己带着李斯赵高等人“出游”。
一同前往的人中,还有两个值得注意的人:胡亥和蒙毅。
胡亥方面,是他自己主动提出要跟着去(爱慕请从),秦始皇同意了(上许之)。不仅如此,在秦始皇的二十几个儿子中,跟着去的只有他(余子莫从)。这里就有个疑问了,胡亥在兄弟中排行第十八,平素里也没什么建树,并没有任何秦始皇特别宠爱他的记录,怎么会这次偏偏众皇子中只带上他一人?
比较合理的解释是:征服六国之后,秦始皇没事就出去逛逛,这里刻个碑,那里封个禅,已经成了常态。
在本次出巡前,不管是他自己本人,还是其他人,没人认为他这么一去会嗝屁。
包括他自己在内的大多数人眼里,这不过又是一次“不定期旅游”而已,于是也就没人特别在意。
这个时候任何一个儿子跑来说“老爹我想跟着你出去逛逛”,对秦始皇来说都不是个什么事,带着就带着呗,反正也就是一两双筷子的事。
第二个指的注意的人是大将军蒙恬的弟弟蒙毅。
蒙氏兄弟两人一文一武,是秦始皇非常信任的人。蒙毅官至上卿不说,受秦始皇宠爱的程度远远超过普通的臣子。出门的时候和秦始皇同坐一辆车,在朝中的时候随时都在秦始皇近前。即便是丞相李斯,也难得这样的待遇。按照《史记》的说法,“故虽诸将相莫敢与之争焉。”
那么问题就来了:当年冬天秦始皇得病的时候,为什么是蒙毅折返回去祈祷山川的呢?
按照正常逻辑来说,如果从“公”的角度,应该是丞相李斯去;如果是“私”的角度,应该是儿子胡亥去。
这就好比一个家族企业(嬴氏集团)要去求另外一个家族企业(天庭)办一件非常重大的事(祈祷董事长嬴政病好),是不是应该派副总(李斯)或者董事长儿子去呢?这样的事情,不管某个部门经理(蒙毅)多么受董事长信任,派他去都不他合适。
还有,正因为蒙毅深受秦始皇信任,天天坐一辆车子,就更不应该派他出去了。这不是让自己本来就无聊的旅途少了一个伴吗?
这么一来,就只有一个解释能说得通。
对秦始皇来说,肯定有必须让自己最信任的人去办的事情,而不仅仅是祷告;对某些人来说,如果蒙毅不走,他们的计划就根本没有可能成功。
接下来就是关于扶苏方面的疑惑了。
史记原文中对扶苏情况的介绍,是因为他和秦始皇政见不合惹得老爹不爽,被派到上郡监兵的。
这话表面上看来似乎是父子两之间有了隔阂,但如果认真想想,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你听说过谁受到“滚去管军队去”这种责罚?
秦始皇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统一六国靠的是什么?
没有人比他更了解军队的重要性。
管理军队又包括军权、军事能力、军中威信、嫡系部队等几个核心要素。
对扶苏的处置与其说是责罚,不如说是全力的培养。
于是在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需要认真解读的地方。
在《秦始皇本纪》中,临终遗言是“与丧会咸阳而葬”;在《蒙恬列传》中,记录的是“以兵属蒙恬,与丧会咸阳而葬。”
这两句话看上去并不矛盾,表面上只是第二句多了一点点补充,而实际上两者之间天差地远。
按照我们现代的话来说,第一句话是这样的:娃哎,回来咸阳主持我的丧事吧。
而第二句话是这样的:儿啊,快点快点,老子不行了。你暂时先把军权交给蒙恬,先回来办我的后事吧。
这两句不同的语气,实际上分别是两种不同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就是扶苏在军中的角色属于偏文职类,最多也只是“督战队”之类的角色,没有作战指挥权。掌握指挥权的,是大将军蒙恬。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扶苏就可以随时向蒙恬请个假:“蒙将军,我有事得回家一段时间”。
第二种说法中,扶苏是实际上的军队掌控者,军事指挥权在他的手里,蒙恬只是副将的角色。因而不管出现什么事情,扶苏都必须把军中事务进行一个交接才能走。
难道是太史公写秦始皇本纪的时候忘了吗?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在帝王本纪中临终遗言本就是非常重要的事项,对此任何史家都不敢随便处理。
加上秦始皇这个遗言的重要性,可以说超过了其他帝王的遗言。
因为秦始皇并没有立太子,由谁来主持葬礼,毫无疑问就是名正言顺的皇位继承人了。
所以更大的可能是司马迁不想把这事说得过于明显,但又不能不说,因此在本纪中删减了前半句,让后人不去特别注意。
退一万步说,即便是无心之失,在本纪中记漏了,那么事情的真相也还是“以兵属蒙恬,与丧会咸阳而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