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人杰死了。
    林舒又和祝晚秋好上了,那张沉不就是他白捡的儿子?
    我尼玛,喜得一子这结果,居然是这么回事……
    生哥你真是再世半仙。
    民宿里,被张沉这么一闹,祝晚秋没什么情绪了,于是林舒提议出去走走。
    “去哪啊。”
    “你们母子今天太尴尬了,晚上你也不会回家了吧。”
    “嗯……不打算回去了。”
    “那我们去买菜吧,晚上一起做饭,互相展示一下厨艺。”
    祝晚秋欣然同意,属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才是她向往的,两人换好衣服,一起下楼了,刺眼的太阳已经落下,黄昏正适合出门散步。
    心情放松的她,大大方方的挽住了男人的胳膊,如今她什么都不用担忧了,可走了几步,她又有点别扭,因为她发现自己和林舒的年龄差了很多,气质上肉眼可见不协调,那是她错过的少女时代,现在还学年轻人的模样,在街上和一个小鲜肉亲亲我我……
    林舒看出了她的犹豫,直接当街亲过去。
    热情一吻,让祝晚秋脸红了,想了想,自己也没什么放不开的,前半生的悲惨,就是因为自己太软弱,后半生就大胆的活着吧。
    她闭上双眼,回应着林舒的热情。
    那一瞬间,少男御姐的默契,终于到了一个频道上。
    他们俩热情亲密,却被马路对面的张沉看到了。
    他下楼之后,回到车里就没急着走,被暴打之后,心情像经历了一场毁灭,抽了几支烟,都没能让自己恢复精神,结果多等了这么一会,又让他挨了一刀。
    像噩梦一样的仇人林舒,此刻就在马路对面和祝晚秋亲吻在一起。
    粉碎的心情又炸毛了。
    别人都是嘴上骂人,林舒偏偏把骂人的话,付诸行动。
    张沉歇斯底里的要抓狂了。
    脸上火辣辣的疼痛还没消肿,他命令小卢开车。
    “少爷……去哪啊。”
    跟班小卢才是一头雾水,张沉说进屋里抓人,结果再出来时候,脸都被打肿了。
    无奈之下,小卢听从的开车走了。
    炙烤了一天的太阳,渐渐落下,黄昏迎来了一丝清凉。
    一家名叫泪痣的小酒吧里,吧台空荡荡,没有一个客人,只有一个调酒师,熟练的晃动着酒杯,淡淡的霓虹灯光让小小的酒吧里渲染了复古的气息,台上,站着一位孤独的女歌手,伴着音乐在唱着一首粤语老歌。
    “纵使不可辩证清楚,若爱得深不需多过问……”
    歌声如一杯旧时光里的美酒,一首粤语的《地老天荒》,萦绕在酒吧里,没有听众,她却沉醉其中,沉浸在那复古的岁月里。
    一曲结束,歌手走出了昏暗的灯光,白皙的手指撩起黑发,露出了眼角的妩媚泪痣,她坐到吧台前,调酒师送上了一杯酒,“小姐,给你调了一杯旧时光。”
    这是一间宋雨柔的私人酒吧,她自娱自乐的担当驻唱,却从不接待任何客人。
    这时候,一辆车停在了门口,张沉急冲冲的要进来,被门口的壮汉老虎拦住。
    “老虎,让他进来。”
    品着酒,翘着腿,她看着张沉的鼻青脸肿,嬉笑道:“人走茶凉啊。”
    “宋小姐……能再帮我一次吗。”
    “帮你什么?”
    张沉瞪起眼睛,“帮我……杀人。”
    “哦?你想怎么杀呀。”
    “怎么都行,我会给钱的。”
    “钱?哈哈哈……”宋雨柔轻轻的笑了,放下酒杯,“我最不缺的就是钱,而你现在最缺的也是钱,看来你的脑子是被打坏了,已经忘了你如今的处境,你不是张家的公子哥了,还用这种态度求人?老虎,你教教他。”
    老虎果断出腿,踢中了张沉的膝盖窝,让他两腿一软,噗通跪在了宋雨柔面前,一只高跟鞋刚好正对了他的脸……
    跪下了……张沉最后的自尊也跟着粉碎了,他再也不是阔少了。
    他目光呆滞的抬起头,对上了宋雨柔居高临下的眼神,“求你了……最后帮我一次,你让我做什么都行。”
    “你这种废物,能为我做什么。”
    “我……”他看着眼前晃动的高跟鞋,一把抱住宋雨柔的脚,“姐姐,我给你当狗,我给你舔干净。”
    可惜,他还没来得及当狗,就被老虎锁喉,拖了几米之外,远离了宋雨柔。
    “真抱歉,我不养狗的,只养老虎。”她阴柔的笑着,对着老虎摆摆手,张沉便被强行拖出了酒吧。
    没人打扰了,调酒师问道:“小姐,还要继续吗。”
    “下一首歌是什么味道,你要听仔细了,别让我失望。”
    “听歌调酒,我从不让您失望。”
    宋雨柔转身回到台上,开始了自娱自乐的下一首歌。
    黄昏的另一边,回归生活的祝晚秋,就近找了一个菜市场,这里很热闹,这里很接地气,这里也有些脏乱差。
    她走在其中,仿佛梦回当年,那个朴素的农村姑娘刚刚进城,父母便是在这种地方摆摊的菜农。
    “怀念吗。”
    “我也说不清楚,那时候家里很穷,我的想法也很简单,好好读书,考上大学,我本来就是属于这里的农家女。”
    农家女成了凤凰,这是外人津津乐道的故事,可当事人祝晚秋却经历了十几年的折磨。
    林舒调侃道:“那你还知道菜市场的门道吗,方便我们今天买菜。”
    她笑了笑,“我当然记得,今天我就带你选又便宜又新鲜的蔬菜。”
    重拾过去的记忆,祝晚秋并没有完全遗忘,她能看出什么菜是真的新鲜,什么菜是有猫腻的,她甚至保留了用手掂量就知道斤两的技能。
    只不过,今时不同往日了。
    每个摊主都对她客客气气,把她当做有钱的太太,长期被张人杰用富贵囚禁着,她的气质已然沾染了贵气,十几年的养尊处优,她肌肤保养的极好,双手也不是小时候那样粗糙。
    那些摊主还很惊讶,气质这么好的太太,买菜的样子居然很老道。
    林舒对这场景很想笑,祝晚秋沉浸在故地重游中,买了很多东西,还沾沾自喜的告诉林舒,我省了很多钱,买的东西最划算。
    “你没养成阔太太的奢侈,我记得你还给了我很多奢侈品,让我偷偷去卖。”
    她嗔了一眼,“小骗子,我那时候以为你是保安。”
    “我以为你是哪个富豪养在外面的金丝雀。”
    两人一起笑了,她坦然道:“那些年有过不少富贵圈的太太找我,我学不来她们的生活姿态,一次都没参加过她们的聚会,生活里穿的用的,都是家里佣人负责买来的,我尽量不用,所以给了你。”
    “你讨厌他的钱。”
    “嗯……可惜,我再也变不回农家女了。”
    “没关系呀,他害你那么惨,现在他的家产给你当补偿。”
    “我不想要。”她语气平淡。
    她骨子里就不是一个贪婪的人,这是十几年没变的。
    侵染在纸醉金迷中,她能保持初心,并非常人能做到的。
    “买好了,今天收获满满。”她提着一袋子蔬菜,开心的笑了。
    两人一起漫步往回走,此时已经是傍晚,天边残留着最后的余晖,路灯亮起,照出了他们的影子。
    回归自由的祝晚秋,尽情享受着清凉的空气。
    她的脸蛋和气质是个成熟的御姐,可此刻的内心,却像个欢快的少女,让林舒看到了一种反差的呆萌。
    走到楼下的时候,路过了小超市,她突然停住了,脸蛋泛起温柔的笑,“还装傻,你去买。”
    林舒又被萌到了,嘿嘿一笑,进了超市里。
    一起买菜,一起做饭,当然是默认了他今晚要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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