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眠想都没想,直接删掉了邮件。
这样的新公司,在傅氏集团面前绝对是分分钟被碾压的节奏,她可不想刚干几个月好不容易能有点小成绩的时候“啪”又被公司一脚踹飞,这些年傅南钧将她死死摁在泥里,就想她能服个软,而陆眠偏偏又是个倔脾气,这世界上,能让她服软的人只有一个,再没别人了。
她依旧故我地给人代练升级,在召唤师峡谷大杀四方。
一周后,接到了t公司那边打过来的电话,陆眠还在网吧,端着一碗老坛酸菜方便面看新英雄的技能讲解直播。
“入职啊?等等…我没有参加竞聘怎么就入职了?你们是不是搞错了?喂喂!”
对方给陆眠约了一个时间之后就挂掉了电话,陆眠红着一张猪油唇,恍惚地搅了搅碗里的方便面,眼睛盯着屏幕,有些懵…
什么情况啊这是?
周二,下午三点,陆眠一身久违的小西服一字裙的职业套装,坐在t公司人事办公室,继续懵比…
对方已经将聘用合同都递到她手里了:“签个字,然后游戏研发部报道,明天就可以过来上班。”说话的人,是人事部门的hr,一个打扮同样职业的中年女人,胸口上的牌子写的是andy
“抱歉andy。”陆眠有些困惑:“我不是很明白,贵公司为什么签我?你们应该也知道我的情况,之前我在四个软件公司干过,都不长久…”她相信既然t公司要签她,这些情况应该都已经了解得很清楚了,这样他们还敢要她,很诡异啊!
“公司的副总,很喜欢你做的游戏,得知你现在还没有正式工作,有意想请你来t。”andy接了一杯温开水递给陆眠,解释说道:“你可以放心,这份工作,绝对比你以前干的所有工作,都更稳定。”
言下之意,这是不会莫名其妙就把她给辞退。
游戏被副总喜欢了啊,陆眠抱着一丝侥幸的窃喜,没想到大学那点成绩,还能让给她一份天上掉下来的工作。
“是《zara》吗?”陆眠问她。
“不,是《数字迷宫》。”
陆眠是大学刚毕业那阵,把数字迷宫给卖出去的,那段时间她生活实在困难,游戏以很低的价格卖给了一家小公司,出来的成品并不是很让人满意,画面比较粗糙,尽管设计和构思非常巧妙,但是因为实在过于烧脑,一般人根本过不了前三关,所以反响平平,完全赶不上《zara》的成绩。
《数字迷宫》是她送给他的游戏,在陆眠心里的地位远远超越了《zara》,能够被人欣赏和喜欢,她当下就决定,留在t。
在入职后的第三天,陆眠见到了刚刚出差回来的公司老总,沈温良。
和他的名字完全不符,沈温良半点不温良,是个三十岁出头的糙汉,模样甚是狂野,来公司从来不穿正装,一贯是怎么轻松怎么来的,甚至有女员工私下里议论,说看到沈总在办公室关了门抠脚来着…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不修边幅的野男人,却在几年前一手成立了t公司,将公司的规模不断发展壮大,成为行业内的一匹脱了缰的小野马,不知道会跑到哪里去撒欢。
这些年的坎坷历程也教会了陆眠一句话,人不可貌相。
不要低估身边的任何一个人,就算现在沈温良坐在她的面前,盘子里放着半个榴莲,他拿着勺子一边搅动一边浏览陆眠提交上来的数据报告,陆眠也必须要相信,这是组织对她的考验。
“可以啊。”沈温良翘着二郎腿,砸吧地吃了一口榴莲,漫不经心地眯着眼睛看向陆眠:“之前他说要安排人进公司,还是个女人,还他妈进游戏研发部,我他妈就纳了闷,女人能搞编程?不过现在看来,你干得还可以哎!”
嗯哼!那是。
陆眠过来找沈温良,是有正事的。
“沈总,目前公司正在研发的《诡术师》手游,感觉跟傅氏集团的《武林奇师》有点像哎?”
“咦?被你发现了!”
这他妈就是明摆着的事情好吗!
“沈总,我说…这样不好吧?”
“傅氏集团是行业的领头羊,咱们向他们看齐,应该的。”
喂看齐不是这样看的啊!t在她心目中一直都是创新和独树一帜的典范啊,不带这样自毁形象的。
“其实这也不是我的决定。”沈温良无奈地耸肩:“是他提出来的。”
沈温良口中的他,应该就是andy之前说的副总。
“《诡术师》的确和《武林奇师》有相似之处,不,应该说根本就是同款类型,无论是背景设置还是基本玩法,毫无疑问,《武林奇师》这方面的确做得不做,宏大的历史背景,精彩曲折的故事情节,但是…这还远远不够。”沈温良点了一支烟,望着窗外,一派高深莫测的模样:“他当初花了三个晚上将《武林奇师》玩通关,然后红这眼睛跑过来只跟我说了一句话,我们可以做得更好。哎哟我他妈就纳了闷,他那里来的自信敢拿我这小小的t和人家傅氏集团比肩,人家一口唾沫就能把我们给淹了。后来他又花了五个晚上,做了一份完整的游戏构思企划,我看了,觉得还他妈有点意思哎!”
那份游戏企划,陆眠也看过,门外汉手笔,而且每一项,都是大手笔,例如设计美型人设,请圈内粉红的人物声优,还有背景音乐的精良制作…每一个字都在烧钱啊!但是经过这么一润色之后,的确,和《武林奇师》再来进行对比,那绝对就是鱼翅和粉丝的区别,如果真的能够成功推广市场,想必是绝对能够吸引年轻人的喜欢甚至追捧!甚至把《武林奇师》的用户吸收进来也不无可能。
“沈总,你们是不是也和傅南钧有仇啊?”陆眠在离开办公室的时候,暗挫挫地问了这么一句。
谁知沈温良露出诡异地笑容:“我没仇,他有。”
陆眠对这个副总…简直好奇得不要不要的。
《诡术师》这款游戏,既然有意针对傅南钧,新仇旧恨搅浑在一起,陆眠干起来尤为卖力,时常加班到晚上,研发部门没有女人,全是技术程序猿,一开始他们对陆眠并不是特别在意,不过渐渐地就觉出不对劲了,这女人写代码的速度和脑回路,跟他们完全不在一个次元,整个《诡术师》的技术优化,基本上是她在操刀,不仅如此,她还很拼,这让研发部门几个大男人心里很不是滋味,要是跟不上她的节奏,很丢脸啊,这样一来,整个研发部积极工作的气氛就被带动了起来,成了整个t最有活力的部门。
沈温良给这个挂名的副总打电话,总是忍不住夸赞陆眠,跟捡了宝似的。
“t有她,不出三年,可以在纽交所上市。”电话里他只说了这一句。
☆、第55章
作者有话要说:
年终将至,沈温良组织整个t员工去郊区吃海鲜泡温泉,酒过三巡,他大咧咧坐在位置上,翘着二郎腿,拿着一根牙签剔牙,顺带给好奇的员工讲起了关于神秘的副总的一些往事。
他们和陆眠一样,对这个几乎没怎么露过面的副总,实在太好奇了。
一年半前,沈温良去九寨沟旅游,在宝相寺第一次见到他。
寺内古木参天,香客如云。沈温良就站在香炉外面抽烟,等他老婆进寺祈福。
抬起头,四处生疼而起的香火浓烟参杂着雨天的白雾,与周遭不绝于耳的诵经声混在一起,空气中淡淡飘散着檀香,有种令人心安的力量。
沈温良从来不信神佛,他是生意人,只相信自己的双手,只相信天道酬勤,想什么就去做,祈求神灵庇佑,实在太过虚无缥缈。
也就是这个时候,他第一次看到他。
他站在一排转经筒前,穿的是素色的长袍,在雨后显得尤为明净安宁,垂着眼眸,伸出骨节分明的手,拂过那一排排的转经筒,仿佛转过了一生一世。
他不是喇嘛和尚,更像是居士,身上透着世俗的烟火味。
他的眼睛,实在太深,太远。饶是沈温良这些年摸爬滚打,见过太多双交杂利欲的眼眸,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干净,澄澈,却又锐利,无拘的眸子。
他断定,这个人是有故事的。
他想去和他聊聊,穿过人群刚走过去,人就找不到了…
“沈总,你这…也太能编了吧!”公司里多是心直口快的理工直男,说话也是没什么顾忌,想什么就说什么:“怎么听着…跟拍电视剧似的啊。”
“哎!”沈总拿着烟指了指那人:“你还真说对了,你们副总,搁电视剧里那就是男一号,太他妈上镜了,第一次见他那场景,老子这辈子都忘不了,别打岔,后面还有更精彩的呢!”
“第二次见到他,是在两天后的清晨,我和我老婆是自由行,就在山沟沟里头瞎晃悠,结果谁晓得,刚走出一个小海子,就装上一头撒了缰的野牦牛,嘴里扑哧扑哧喘着气,前蹄子不住地蹬着地面,我老婆当时就被吓得腿软走不动路了,那野牦牛闷闷地唤了一声,朝着我们就撞了过来,我当时想啊,这下子是真的要把命都玩出脱了…”沈温良一边抽烟一边讲着茶余饭后的奇闻轶事:“结果你们猜怎么着,一个男人突然冒出来,一手抓住那头牦牛的角,腿一蹬直接坐了上去,那牦牛一见有人坐到了自己的背上,那是气不打一处来啊,拼了老命不住地蹬腿跳跃,想把那人从牛背上给摔下来,你们见过美国西部跳牛比赛吧,当时场景就跟跳牛比赛挺像,不过那人手头实在有劲,趴在牛背上死死抓住牛角,硬是没让那牦牛给甩下来。牛蹦跶累了,也就放弃了,他才从它身上下来,野牦牛这回是真服了他,他下来它也没伤他,冲他哞哞叫了两声,也就兀自走了。我过去感谢他来着,定睛一看,哎哟这不是前两天在宝相寺见过那小居士吗?”
“简直人不可貌相,前两天见他,还文文弱弱一派香火气,今天一见,那简直就是斯巴达勇士啊!”
沈温良的话把大家都给逗乐了,陆眠也当个笑话听着,没敢真信他的话。
“后来我请他去小镇上喝了几杯,这男人的经历,说出来你们都不信,太曲折离奇了。”沈温良将一颗花生米丢进嘴里:“说起来我以前还听过他的大名咧,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遇到他。”
“你就说说他到底是谁嘛!”员工们急不可耐。
“不可说不可说。”沈温良连连摆手:“说了故事就没劲了,得保持神秘感。”
这样的新公司,在傅氏集团面前绝对是分分钟被碾压的节奏,她可不想刚干几个月好不容易能有点小成绩的时候“啪”又被公司一脚踹飞,这些年傅南钧将她死死摁在泥里,就想她能服个软,而陆眠偏偏又是个倔脾气,这世界上,能让她服软的人只有一个,再没别人了。
她依旧故我地给人代练升级,在召唤师峡谷大杀四方。
一周后,接到了t公司那边打过来的电话,陆眠还在网吧,端着一碗老坛酸菜方便面看新英雄的技能讲解直播。
“入职啊?等等…我没有参加竞聘怎么就入职了?你们是不是搞错了?喂喂!”
对方给陆眠约了一个时间之后就挂掉了电话,陆眠红着一张猪油唇,恍惚地搅了搅碗里的方便面,眼睛盯着屏幕,有些懵…
什么情况啊这是?
周二,下午三点,陆眠一身久违的小西服一字裙的职业套装,坐在t公司人事办公室,继续懵比…
对方已经将聘用合同都递到她手里了:“签个字,然后游戏研发部报道,明天就可以过来上班。”说话的人,是人事部门的hr,一个打扮同样职业的中年女人,胸口上的牌子写的是andy
“抱歉andy。”陆眠有些困惑:“我不是很明白,贵公司为什么签我?你们应该也知道我的情况,之前我在四个软件公司干过,都不长久…”她相信既然t公司要签她,这些情况应该都已经了解得很清楚了,这样他们还敢要她,很诡异啊!
“公司的副总,很喜欢你做的游戏,得知你现在还没有正式工作,有意想请你来t。”andy接了一杯温开水递给陆眠,解释说道:“你可以放心,这份工作,绝对比你以前干的所有工作,都更稳定。”
言下之意,这是不会莫名其妙就把她给辞退。
游戏被副总喜欢了啊,陆眠抱着一丝侥幸的窃喜,没想到大学那点成绩,还能让给她一份天上掉下来的工作。
“是《zara》吗?”陆眠问她。
“不,是《数字迷宫》。”
陆眠是大学刚毕业那阵,把数字迷宫给卖出去的,那段时间她生活实在困难,游戏以很低的价格卖给了一家小公司,出来的成品并不是很让人满意,画面比较粗糙,尽管设计和构思非常巧妙,但是因为实在过于烧脑,一般人根本过不了前三关,所以反响平平,完全赶不上《zara》的成绩。
《数字迷宫》是她送给他的游戏,在陆眠心里的地位远远超越了《zara》,能够被人欣赏和喜欢,她当下就决定,留在t。
在入职后的第三天,陆眠见到了刚刚出差回来的公司老总,沈温良。
和他的名字完全不符,沈温良半点不温良,是个三十岁出头的糙汉,模样甚是狂野,来公司从来不穿正装,一贯是怎么轻松怎么来的,甚至有女员工私下里议论,说看到沈总在办公室关了门抠脚来着…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不修边幅的野男人,却在几年前一手成立了t公司,将公司的规模不断发展壮大,成为行业内的一匹脱了缰的小野马,不知道会跑到哪里去撒欢。
这些年的坎坷历程也教会了陆眠一句话,人不可貌相。
不要低估身边的任何一个人,就算现在沈温良坐在她的面前,盘子里放着半个榴莲,他拿着勺子一边搅动一边浏览陆眠提交上来的数据报告,陆眠也必须要相信,这是组织对她的考验。
“可以啊。”沈温良翘着二郎腿,砸吧地吃了一口榴莲,漫不经心地眯着眼睛看向陆眠:“之前他说要安排人进公司,还是个女人,还他妈进游戏研发部,我他妈就纳了闷,女人能搞编程?不过现在看来,你干得还可以哎!”
嗯哼!那是。
陆眠过来找沈温良,是有正事的。
“沈总,目前公司正在研发的《诡术师》手游,感觉跟傅氏集团的《武林奇师》有点像哎?”
“咦?被你发现了!”
这他妈就是明摆着的事情好吗!
“沈总,我说…这样不好吧?”
“傅氏集团是行业的领头羊,咱们向他们看齐,应该的。”
喂看齐不是这样看的啊!t在她心目中一直都是创新和独树一帜的典范啊,不带这样自毁形象的。
“其实这也不是我的决定。”沈温良无奈地耸肩:“是他提出来的。”
沈温良口中的他,应该就是andy之前说的副总。
“《诡术师》的确和《武林奇师》有相似之处,不,应该说根本就是同款类型,无论是背景设置还是基本玩法,毫无疑问,《武林奇师》这方面的确做得不做,宏大的历史背景,精彩曲折的故事情节,但是…这还远远不够。”沈温良点了一支烟,望着窗外,一派高深莫测的模样:“他当初花了三个晚上将《武林奇师》玩通关,然后红这眼睛跑过来只跟我说了一句话,我们可以做得更好。哎哟我他妈就纳了闷,他那里来的自信敢拿我这小小的t和人家傅氏集团比肩,人家一口唾沫就能把我们给淹了。后来他又花了五个晚上,做了一份完整的游戏构思企划,我看了,觉得还他妈有点意思哎!”
那份游戏企划,陆眠也看过,门外汉手笔,而且每一项,都是大手笔,例如设计美型人设,请圈内粉红的人物声优,还有背景音乐的精良制作…每一个字都在烧钱啊!但是经过这么一润色之后,的确,和《武林奇师》再来进行对比,那绝对就是鱼翅和粉丝的区别,如果真的能够成功推广市场,想必是绝对能够吸引年轻人的喜欢甚至追捧!甚至把《武林奇师》的用户吸收进来也不无可能。
“沈总,你们是不是也和傅南钧有仇啊?”陆眠在离开办公室的时候,暗挫挫地问了这么一句。
谁知沈温良露出诡异地笑容:“我没仇,他有。”
陆眠对这个副总…简直好奇得不要不要的。
《诡术师》这款游戏,既然有意针对傅南钧,新仇旧恨搅浑在一起,陆眠干起来尤为卖力,时常加班到晚上,研发部门没有女人,全是技术程序猿,一开始他们对陆眠并不是特别在意,不过渐渐地就觉出不对劲了,这女人写代码的速度和脑回路,跟他们完全不在一个次元,整个《诡术师》的技术优化,基本上是她在操刀,不仅如此,她还很拼,这让研发部门几个大男人心里很不是滋味,要是跟不上她的节奏,很丢脸啊,这样一来,整个研发部积极工作的气氛就被带动了起来,成了整个t最有活力的部门。
沈温良给这个挂名的副总打电话,总是忍不住夸赞陆眠,跟捡了宝似的。
“t有她,不出三年,可以在纽交所上市。”电话里他只说了这一句。
☆、第55章
作者有话要说:
年终将至,沈温良组织整个t员工去郊区吃海鲜泡温泉,酒过三巡,他大咧咧坐在位置上,翘着二郎腿,拿着一根牙签剔牙,顺带给好奇的员工讲起了关于神秘的副总的一些往事。
他们和陆眠一样,对这个几乎没怎么露过面的副总,实在太好奇了。
一年半前,沈温良去九寨沟旅游,在宝相寺第一次见到他。
寺内古木参天,香客如云。沈温良就站在香炉外面抽烟,等他老婆进寺祈福。
抬起头,四处生疼而起的香火浓烟参杂着雨天的白雾,与周遭不绝于耳的诵经声混在一起,空气中淡淡飘散着檀香,有种令人心安的力量。
沈温良从来不信神佛,他是生意人,只相信自己的双手,只相信天道酬勤,想什么就去做,祈求神灵庇佑,实在太过虚无缥缈。
也就是这个时候,他第一次看到他。
他站在一排转经筒前,穿的是素色的长袍,在雨后显得尤为明净安宁,垂着眼眸,伸出骨节分明的手,拂过那一排排的转经筒,仿佛转过了一生一世。
他不是喇嘛和尚,更像是居士,身上透着世俗的烟火味。
他的眼睛,实在太深,太远。饶是沈温良这些年摸爬滚打,见过太多双交杂利欲的眼眸,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干净,澄澈,却又锐利,无拘的眸子。
他断定,这个人是有故事的。
他想去和他聊聊,穿过人群刚走过去,人就找不到了…
“沈总,你这…也太能编了吧!”公司里多是心直口快的理工直男,说话也是没什么顾忌,想什么就说什么:“怎么听着…跟拍电视剧似的啊。”
“哎!”沈总拿着烟指了指那人:“你还真说对了,你们副总,搁电视剧里那就是男一号,太他妈上镜了,第一次见他那场景,老子这辈子都忘不了,别打岔,后面还有更精彩的呢!”
“第二次见到他,是在两天后的清晨,我和我老婆是自由行,就在山沟沟里头瞎晃悠,结果谁晓得,刚走出一个小海子,就装上一头撒了缰的野牦牛,嘴里扑哧扑哧喘着气,前蹄子不住地蹬着地面,我老婆当时就被吓得腿软走不动路了,那野牦牛闷闷地唤了一声,朝着我们就撞了过来,我当时想啊,这下子是真的要把命都玩出脱了…”沈温良一边抽烟一边讲着茶余饭后的奇闻轶事:“结果你们猜怎么着,一个男人突然冒出来,一手抓住那头牦牛的角,腿一蹬直接坐了上去,那牦牛一见有人坐到了自己的背上,那是气不打一处来啊,拼了老命不住地蹬腿跳跃,想把那人从牛背上给摔下来,你们见过美国西部跳牛比赛吧,当时场景就跟跳牛比赛挺像,不过那人手头实在有劲,趴在牛背上死死抓住牛角,硬是没让那牦牛给甩下来。牛蹦跶累了,也就放弃了,他才从它身上下来,野牦牛这回是真服了他,他下来它也没伤他,冲他哞哞叫了两声,也就兀自走了。我过去感谢他来着,定睛一看,哎哟这不是前两天在宝相寺见过那小居士吗?”
“简直人不可貌相,前两天见他,还文文弱弱一派香火气,今天一见,那简直就是斯巴达勇士啊!”
沈温良的话把大家都给逗乐了,陆眠也当个笑话听着,没敢真信他的话。
“后来我请他去小镇上喝了几杯,这男人的经历,说出来你们都不信,太曲折离奇了。”沈温良将一颗花生米丢进嘴里:“说起来我以前还听过他的大名咧,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遇到他。”
“你就说说他到底是谁嘛!”员工们急不可耐。
“不可说不可说。”沈温良连连摆手:“说了故事就没劲了,得保持神秘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