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他们龙沙帮,奸淫掳掠这么多年,他也同样是想尽了办法捞钱,但他凌退思活了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看见,这么大一笔财富。
也难怪他爹以前说过,他宁可不要命,也一定要弄到连城宝藏,命丢了还有下辈子,但连城宝藏要是到不了手,他死了都闭不上眼睛。
这钱实在是太多了,他们两代人这么多年的苦心经营,全部加在一起,还抵不上这十几口大箱子,里面随便几串珠宝或者宝珠。
凌退思发狂似的,把自己身上的衣服甚至是裤子,都扒了下来,只留下一条短裤,遮住要害部位,就开始疯狂的,捡起了这些宝珠。
在这大殿之内,足足装了两刻多钟,把衣服裤子都装得鼓鼓囊囊的,以凌退思的功力,都差点儿抓不住的时候,凌退思才开始,恋恋不舍的,出了这座大殿。
然后凌退思就看见了,寺庙之外,正背负着双手,静静的看着他的袁初。
这也吓得凌退思,不由自主的后退了数步,虽说袁初已经带他来了这藏宝之宝,此时更加没有理由杀他,但金银乱人心,凌退思还真怕袁初,见自己满手的金银,会忍不住杀了自己,抢走自己的钱。
“凌大人不必担心!我对这些金银,可是没有半点兴趣,要不然的话,我早就知道这里的宝藏了,还不把这里搜刮一空。”
“你还是抓紧时间,好好享受你的宝藏吧!要不然的话时间一到,这些宝藏可就是别人的了。”
“对了除了那座地宫以外,你还可以看看这座大佛,这座大佛突然表面是一层石皮,但这里面可是十足的真金。”
听袁初这么一说,凌退思虽然依旧有些担心,袁初会见财起意,不过也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对于袁初让他抓紧时间,赶快搬运财宝,不然时间一晚,财宝就是别人的了这一点,凌退思也没有多想,只道是在过两天,袁初就要把连城宝藏的秘密,给公布出去了。
对此凌退思,自然是十分心疼的,这里的财宝实在是太多了,区区两天时间,他根本就不可能,把它们全部运走。
此时凌退思,已经把这些财宝,当成了他的私有物品,如今知道有人马上要抢他的钱,凌退思的心,自然是疼的,比刀割肉还要厉害。
但偏偏对此凌退思,也没有半点儿办法,也只能尽量,先多捞一点财宝了!
而听见袁初说,这尊大佛其实是纯金的之后,原本就因为地下宫殿内的财宝,而变得双眼放光的凌退思,此时就更加激动了。
一个闪身,便跃至了大佛顶上,一身内力运转,凝聚至两个手指之上,就要抹去大佛表层的包浆,看看里面到底是不是金子。
只是正在这时,凌退思却是脸色大变,整个人也好像是喝醉了酒一样,东倒西歪的,连站都站不稳了。
体内凝聚出的内力,也是瞬间便消散一空,脑袋嗡嗡作响,嘴角开始不由自主地吐起了白沫。
脸上耳朵眼睛里,都不停的往外面冒血。
“你在这些珠宝里下了毒!”
凌退思勉强提起最后一口力气,不甘的说出这段话来后,便带着疑惑和不解,从大佛头顶之上,摔了下来。
这些金银珠宝上面的确是有剧毒,而且从现在来看,百分之百就是袁初下的,但他还是想不通袁初为什么要这么做。
以袁初连血刀老祖,都能杀的武功,要取他性命不是易如反掌之事,直接动手不就好了,还下什么毒啊?这不是浪费毒药嘛!莫非现在买毒药,不止不需要花钱,人家还能倒给你钱。
听着凌退思临死前,那一声声嘶力竭的怒吼,袁初也是摇了摇头,这还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自己好心好意的,带凌退思来拿这金山银海,结果凌退思,不但不知道感激,还要反过头来冤枉自己。
袁初会这么想,也不是恬不知耻,而是有着自己的道理,他虽然早就知道,这些金银珠宝有毒,但这些毒的确不是他下的。
“爹!”
正在这个时候,门外又是一声凄厉的惨叫响起,袁初便见一个穿着,一身绿色衣裙的女子,满脸泪水状若疯狂的,想要冲进这废寺里面,但却被他身边,一个一身蓝色锦衣的年轻公子,给生生拉住了。
任这个绿裙女子,如何的使劲,都无法挣脱开来,这个绿裙女子正是凌霜华,而锦衣公子则是丁典。
如今的丁典,和当初在大牢里时,也是大不一样,当初丁典在大牢时,披头散发一身血污厌臭难闻,简直就是从远古时代,走出来的野人。
而如今丁典出了大牢之后,经过一番梢洗,还有几个月的调养,在加上其本身底子不错,可谓是完全变成个样子,只要他的衣服不破,不露出身上那些疤痕,寻常人第一眼,都只会认为丁典,是哪个深宅大院出来的公子哥。
但袁初却能觉察到,如今的丁典,比起六个多月前,更加厉害,也更加不好招惹了,一身精气神,简直凝练如铁。
双目之中,有精芒闪烁,其一身功力,比起六个多月前,何止强了一筹,哪怕就是血刀老祖这种高手,也是多有不及。
这种功力,已经不是寻常武林高手,靠着苦修就能得来的了,看着丁典的变化,袁初就知道,肯定是丁典神照经所欠缺的,最后一点火候,也被补全了,他的神照经,真正大成了,才会有如此变化。
“霜华不要过去!这寺庙,还有凌大人的身上,全都有剧毒,就算是我神照经大成,被这剧毒粘上,也是绝没有半点可能性免,凌大人我不会让他白死的,霜华你就放心吧!”
丁典一边说着,又一边把目光转到了袁初身上,而面对丁典的逼视,袁初却是丝毫不俱。
丁典神照经大成之后,固然是厉害,但他的武功,也同样不是拿来表演的。
别说他现在,一身功力又到了一个新的层次,就算是他的武功,还没有突破,也丝毫不用担心丁典。
或许到时他无法击败丁典,但丁典想要,在他的手上占到一丝一毫的便宜,同样也是千难万难。
更重要的是,袁初自己是没有软胁的,而丁典却有着凌霜华这个死穴,而且还刚好被他,带在自己身边。
要是袁初不讲武德,直接对凌霜华出手的话,就算丁典的武功,在高上两筹,也是死定了。
不过现在袁初,就没有不讲武德的必要了,他血刀经大成,神照经也接近大成了,一身功力差不多增涨了近七成,抵得上他正常情况下,差不多二十来年的苦修。
丁典的武虽然增长了不少,但他们两人之间的差距,却反而比上一次,还要加深了不止一筹,他们两人要是在交手的话,要不了几招功夫,袁初就有把握把丁典打死。
而看着袁初,丁典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应不应该出手,凌退思这个人心狠手辣,为了金银财宝,可以做出任何事情。
对于凌退思丁典也是极为不喜,但他毕竟是凌霜华的亲爹,哪怕这些年,凌退思为了连城诀,已经变得连凌霜华自己都认不出了。
但凌霜华却始终无法割舍掉,对凌退思的父女之情,他们好不容易,才脱离凌退思的掌控,可以两个人在一起。
凌霜华因为担心凌退思的缘故,却是专门求他,在暗中帮她照看一下凌退思,千万不要让凌退思,遇到什么危险。
也正因为如此,丁典才会发现,这段时间不知为何,袁初和凌退思来往极密。
今夜他们两个人,更是三更半夜的,往这郊外破庙跑了过来。
因为担心凌退思会出事,他和凌霜华便急忙赶了过来,只是没想到,他们紧赶慢赶的,还是慢了一步。
袁初不是寻常高手,哪怕他如今神照经大成,也没有把握可以稳胜袁初。
而且丁典也发现了,袁初似乎比起半年多前,也要来的更加厉害了,要是凌霜华没在这里还好,他丁典死则死已,但如今凌霜华也在这里,丁典就不得不顾忌,袁初会不会对凌霜华出手了。
“丁兄自当日牢中一别,我们两也有半年左右没见了,没想到今日我们两人刚一见面,丁兄就对我虎视耽耽。”
“莫非丁兄忘了,你和凌姑娘如今能在一起,还少不了我这个媒人的功劳,丁兄你这是想过河拆桥了。”
“袁先生的恩情,丁典自然是没齿难忘,但凌大人终究是霜华的生父,如今凌大人既然死在袁先生你手上,丁典做为霜华的夫君,这个仇丁典却是不能不报,我们两人今天不论谁生谁死,袁先生的恩情,丁典也只能下辈子,做牛做马相报了。”
“凌退思是凌姑娘她爹,你如今既然已经是凌姑娘她夫君了,那于情于理,你也该叫凌退思一声爹,但你现在却只叫他凌大人。”
“
可见在你的心里,你对凌退思也是极为讨厌的,你又何必为了这么一个,连你自己都讨厌的人,赔上自己的性命。”
“丁兄如今你的神照经,虽然已经真正大成了,但你我之间的差距,可没有因此而抹平,反而拉得更加大了,你要是向我出手的话,绝对是必死无疑。”
“到时候凌姑娘一个弱女子,没了你照顾,在如今这种混乱的大世下,又要如何活下去。”
而袁初说到这里,丁典也是不由自主的,捏了捏自己的拳头,刚才袁初那一翻话,的确是击中了,丁典的软胁。
他可以不在乎自己的性命,却不能不在乎,凌霜华的安危。
而这个时候凌霜华也走了上来,一把抓住丁典的胳膊,并且对着丁典摇了摇头,示意他不要跟袁初交手。
凌霜华虽然不通武功,但她也听丁典说过,袁初的武功极为厉害,就算是他的神照经大成,也未必就是袁初的对手。
凌退思在凌霜华眼中,自然是极为重要的,但丁典在凌霜华眼中的地位,却是比凌退思还要更加高。
现如今凌退思已经死了,凌霜华自然不愿意让丁典,为了替凌退思报仇,去和这种高手拼命。
袁初也点了点头。
“还是凌姑娘知道深浅进步,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实话告诉你们,凌退思这个人,虽然的确是杀他一万次,也不算冤枉了他。”
“不过这破庙里的毒,还真不是我下的,我要杀凌退思,比杀一只蚂蚁还要简单,还需要用毒这种手段。”
“这些珠宝上的毒,都是埋宝之时,就已经下好了的,专门等着来寻宝的人,给他们陪葬的。”
“我跟凌退思之间,不过是做了一笔交易罢了,除了神照经之外,我还想要血刀门的血刀经,只不过就这么直接去西域,风险实在是太大,于是我就找凌退思,让他在江湖上,帮我宣扬连城宝藏的下落,会在荆州城揭开,好引血刀老祖过来,作为回报,我会把连城宝藏的秘密告诉他,现在我和凌退思之间,也不过是交易完成了而已。”
听袁初这么说!丁典也是几个闪身,便跃至了破庙之内,来到了凌退思,散落的珠宝丈许开外,又将一身神照经功力,运转到了极致护体,开始细细察看起了这些珠宝上的毒。
没过一会儿的时间,丁典便看出了门道,这些珠宝上面的毒,的确不是新毒,而是少说也涂上去几百年了,让丁典也不免心惊,这毒当真是好生霸道,隔了这么多年,毒性还如此恐怖。
不过这样一来,他也不用面对,袁初这种可怕的对手了,这也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丁典也知道,这珠宝上面的毒,虽然不是袁初所下,但凌退思的死,也未必就和袁初没有关系。
袁初来历神秘,对连城诀比他还要了解,在这之前他未必不知道这些珠宝上有毒。
不过他对凌退思本来就没什么好感,如今既然有了台阶下,丁典自然也不会头铁到,去找袁初麻烦的地步。
也难怪他爹以前说过,他宁可不要命,也一定要弄到连城宝藏,命丢了还有下辈子,但连城宝藏要是到不了手,他死了都闭不上眼睛。
这钱实在是太多了,他们两代人这么多年的苦心经营,全部加在一起,还抵不上这十几口大箱子,里面随便几串珠宝或者宝珠。
凌退思发狂似的,把自己身上的衣服甚至是裤子,都扒了下来,只留下一条短裤,遮住要害部位,就开始疯狂的,捡起了这些宝珠。
在这大殿之内,足足装了两刻多钟,把衣服裤子都装得鼓鼓囊囊的,以凌退思的功力,都差点儿抓不住的时候,凌退思才开始,恋恋不舍的,出了这座大殿。
然后凌退思就看见了,寺庙之外,正背负着双手,静静的看着他的袁初。
这也吓得凌退思,不由自主的后退了数步,虽说袁初已经带他来了这藏宝之宝,此时更加没有理由杀他,但金银乱人心,凌退思还真怕袁初,见自己满手的金银,会忍不住杀了自己,抢走自己的钱。
“凌大人不必担心!我对这些金银,可是没有半点兴趣,要不然的话,我早就知道这里的宝藏了,还不把这里搜刮一空。”
“你还是抓紧时间,好好享受你的宝藏吧!要不然的话时间一到,这些宝藏可就是别人的了。”
“对了除了那座地宫以外,你还可以看看这座大佛,这座大佛突然表面是一层石皮,但这里面可是十足的真金。”
听袁初这么一说,凌退思虽然依旧有些担心,袁初会见财起意,不过也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对于袁初让他抓紧时间,赶快搬运财宝,不然时间一晚,财宝就是别人的了这一点,凌退思也没有多想,只道是在过两天,袁初就要把连城宝藏的秘密,给公布出去了。
对此凌退思,自然是十分心疼的,这里的财宝实在是太多了,区区两天时间,他根本就不可能,把它们全部运走。
此时凌退思,已经把这些财宝,当成了他的私有物品,如今知道有人马上要抢他的钱,凌退思的心,自然是疼的,比刀割肉还要厉害。
但偏偏对此凌退思,也没有半点儿办法,也只能尽量,先多捞一点财宝了!
而听见袁初说,这尊大佛其实是纯金的之后,原本就因为地下宫殿内的财宝,而变得双眼放光的凌退思,此时就更加激动了。
一个闪身,便跃至了大佛顶上,一身内力运转,凝聚至两个手指之上,就要抹去大佛表层的包浆,看看里面到底是不是金子。
只是正在这时,凌退思却是脸色大变,整个人也好像是喝醉了酒一样,东倒西歪的,连站都站不稳了。
体内凝聚出的内力,也是瞬间便消散一空,脑袋嗡嗡作响,嘴角开始不由自主地吐起了白沫。
脸上耳朵眼睛里,都不停的往外面冒血。
“你在这些珠宝里下了毒!”
凌退思勉强提起最后一口力气,不甘的说出这段话来后,便带着疑惑和不解,从大佛头顶之上,摔了下来。
这些金银珠宝上面的确是有剧毒,而且从现在来看,百分之百就是袁初下的,但他还是想不通袁初为什么要这么做。
以袁初连血刀老祖,都能杀的武功,要取他性命不是易如反掌之事,直接动手不就好了,还下什么毒啊?这不是浪费毒药嘛!莫非现在买毒药,不止不需要花钱,人家还能倒给你钱。
听着凌退思临死前,那一声声嘶力竭的怒吼,袁初也是摇了摇头,这还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自己好心好意的,带凌退思来拿这金山银海,结果凌退思,不但不知道感激,还要反过头来冤枉自己。
袁初会这么想,也不是恬不知耻,而是有着自己的道理,他虽然早就知道,这些金银珠宝有毒,但这些毒的确不是他下的。
“爹!”
正在这个时候,门外又是一声凄厉的惨叫响起,袁初便见一个穿着,一身绿色衣裙的女子,满脸泪水状若疯狂的,想要冲进这废寺里面,但却被他身边,一个一身蓝色锦衣的年轻公子,给生生拉住了。
任这个绿裙女子,如何的使劲,都无法挣脱开来,这个绿裙女子正是凌霜华,而锦衣公子则是丁典。
如今的丁典,和当初在大牢里时,也是大不一样,当初丁典在大牢时,披头散发一身血污厌臭难闻,简直就是从远古时代,走出来的野人。
而如今丁典出了大牢之后,经过一番梢洗,还有几个月的调养,在加上其本身底子不错,可谓是完全变成个样子,只要他的衣服不破,不露出身上那些疤痕,寻常人第一眼,都只会认为丁典,是哪个深宅大院出来的公子哥。
但袁初却能觉察到,如今的丁典,比起六个多月前,更加厉害,也更加不好招惹了,一身精气神,简直凝练如铁。
双目之中,有精芒闪烁,其一身功力,比起六个多月前,何止强了一筹,哪怕就是血刀老祖这种高手,也是多有不及。
这种功力,已经不是寻常武林高手,靠着苦修就能得来的了,看着丁典的变化,袁初就知道,肯定是丁典神照经所欠缺的,最后一点火候,也被补全了,他的神照经,真正大成了,才会有如此变化。
“霜华不要过去!这寺庙,还有凌大人的身上,全都有剧毒,就算是我神照经大成,被这剧毒粘上,也是绝没有半点可能性免,凌大人我不会让他白死的,霜华你就放心吧!”
丁典一边说着,又一边把目光转到了袁初身上,而面对丁典的逼视,袁初却是丝毫不俱。
丁典神照经大成之后,固然是厉害,但他的武功,也同样不是拿来表演的。
别说他现在,一身功力又到了一个新的层次,就算是他的武功,还没有突破,也丝毫不用担心丁典。
或许到时他无法击败丁典,但丁典想要,在他的手上占到一丝一毫的便宜,同样也是千难万难。
更重要的是,袁初自己是没有软胁的,而丁典却有着凌霜华这个死穴,而且还刚好被他,带在自己身边。
要是袁初不讲武德,直接对凌霜华出手的话,就算丁典的武功,在高上两筹,也是死定了。
不过现在袁初,就没有不讲武德的必要了,他血刀经大成,神照经也接近大成了,一身功力差不多增涨了近七成,抵得上他正常情况下,差不多二十来年的苦修。
丁典的武虽然增长了不少,但他们两人之间的差距,却反而比上一次,还要加深了不止一筹,他们两人要是在交手的话,要不了几招功夫,袁初就有把握把丁典打死。
而看着袁初,丁典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应不应该出手,凌退思这个人心狠手辣,为了金银财宝,可以做出任何事情。
对于凌退思丁典也是极为不喜,但他毕竟是凌霜华的亲爹,哪怕这些年,凌退思为了连城诀,已经变得连凌霜华自己都认不出了。
但凌霜华却始终无法割舍掉,对凌退思的父女之情,他们好不容易,才脱离凌退思的掌控,可以两个人在一起。
凌霜华因为担心凌退思的缘故,却是专门求他,在暗中帮她照看一下凌退思,千万不要让凌退思,遇到什么危险。
也正因为如此,丁典才会发现,这段时间不知为何,袁初和凌退思来往极密。
今夜他们两个人,更是三更半夜的,往这郊外破庙跑了过来。
因为担心凌退思会出事,他和凌霜华便急忙赶了过来,只是没想到,他们紧赶慢赶的,还是慢了一步。
袁初不是寻常高手,哪怕他如今神照经大成,也没有把握可以稳胜袁初。
而且丁典也发现了,袁初似乎比起半年多前,也要来的更加厉害了,要是凌霜华没在这里还好,他丁典死则死已,但如今凌霜华也在这里,丁典就不得不顾忌,袁初会不会对凌霜华出手了。
“丁兄自当日牢中一别,我们两也有半年左右没见了,没想到今日我们两人刚一见面,丁兄就对我虎视耽耽。”
“莫非丁兄忘了,你和凌姑娘如今能在一起,还少不了我这个媒人的功劳,丁兄你这是想过河拆桥了。”
“袁先生的恩情,丁典自然是没齿难忘,但凌大人终究是霜华的生父,如今凌大人既然死在袁先生你手上,丁典做为霜华的夫君,这个仇丁典却是不能不报,我们两人今天不论谁生谁死,袁先生的恩情,丁典也只能下辈子,做牛做马相报了。”
“凌退思是凌姑娘她爹,你如今既然已经是凌姑娘她夫君了,那于情于理,你也该叫凌退思一声爹,但你现在却只叫他凌大人。”
“
可见在你的心里,你对凌退思也是极为讨厌的,你又何必为了这么一个,连你自己都讨厌的人,赔上自己的性命。”
“丁兄如今你的神照经,虽然已经真正大成了,但你我之间的差距,可没有因此而抹平,反而拉得更加大了,你要是向我出手的话,绝对是必死无疑。”
“到时候凌姑娘一个弱女子,没了你照顾,在如今这种混乱的大世下,又要如何活下去。”
而袁初说到这里,丁典也是不由自主的,捏了捏自己的拳头,刚才袁初那一翻话,的确是击中了,丁典的软胁。
他可以不在乎自己的性命,却不能不在乎,凌霜华的安危。
而这个时候凌霜华也走了上来,一把抓住丁典的胳膊,并且对着丁典摇了摇头,示意他不要跟袁初交手。
凌霜华虽然不通武功,但她也听丁典说过,袁初的武功极为厉害,就算是他的神照经大成,也未必就是袁初的对手。
凌退思在凌霜华眼中,自然是极为重要的,但丁典在凌霜华眼中的地位,却是比凌退思还要更加高。
现如今凌退思已经死了,凌霜华自然不愿意让丁典,为了替凌退思报仇,去和这种高手拼命。
袁初也点了点头。
“还是凌姑娘知道深浅进步,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实话告诉你们,凌退思这个人,虽然的确是杀他一万次,也不算冤枉了他。”
“不过这破庙里的毒,还真不是我下的,我要杀凌退思,比杀一只蚂蚁还要简单,还需要用毒这种手段。”
“这些珠宝上的毒,都是埋宝之时,就已经下好了的,专门等着来寻宝的人,给他们陪葬的。”
“我跟凌退思之间,不过是做了一笔交易罢了,除了神照经之外,我还想要血刀门的血刀经,只不过就这么直接去西域,风险实在是太大,于是我就找凌退思,让他在江湖上,帮我宣扬连城宝藏的下落,会在荆州城揭开,好引血刀老祖过来,作为回报,我会把连城宝藏的秘密告诉他,现在我和凌退思之间,也不过是交易完成了而已。”
听袁初这么说!丁典也是几个闪身,便跃至了破庙之内,来到了凌退思,散落的珠宝丈许开外,又将一身神照经功力,运转到了极致护体,开始细细察看起了这些珠宝上的毒。
没过一会儿的时间,丁典便看出了门道,这些珠宝上面的毒,的确不是新毒,而是少说也涂上去几百年了,让丁典也不免心惊,这毒当真是好生霸道,隔了这么多年,毒性还如此恐怖。
不过这样一来,他也不用面对,袁初这种可怕的对手了,这也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丁典也知道,这珠宝上面的毒,虽然不是袁初所下,但凌退思的死,也未必就和袁初没有关系。
袁初来历神秘,对连城诀比他还要了解,在这之前他未必不知道这些珠宝上有毒。
不过他对凌退思本来就没什么好感,如今既然有了台阶下,丁典自然也不会头铁到,去找袁初麻烦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