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五章城市生活不是谁都能过的
    因为之前的那场急雨,云川特意看了一眼大河水,果然,大河水开始发浑了。
    一场急雨按理说不可能引起河水这样的变化,只能说,在大河的上游,下的雨更大。
    云川也就看了一眼,就解开了巨大的竹子蒸笼,在这个大蒸笼上,安静的躺着半头猪。
    在无数人流口水的人面前,云川用刀子划破了这半头因为涂抹蜂蜜跟黄豆酱而颜色发亮,发红的猪。
    猪很肥,刀子划破,白亮亮的脂肪层就暴露出来,云川用刀子割了一点,在万众瞩目中丢嘴里,然后闭上眼睛品尝片刻,最后大喊一声道:“熟了!”
    仆妇们欢喜的往盘子里装蒸猪肉,顺便把藠头配在猪肉上,这样吃可以解腻,不过,很显然,对这些人来说,要的就是腻味,没人喜欢解腻。
    云川则愉快的用小刀子把一块肉割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然后,就把这些小块肉食填鸭一般塞给那些口水流一地的孩子们。
    牛肉被熬煮成了好多锅浓香的肉汤,不变的是肉汤上永远漂着厚厚的一层牛油。
    这东西一旦被浇在糙米饭上,吃一口能让人怀念一辈子。
    猪排骨炖的莲藕,腊肉炒的竹笋,鱼块是蒸出来,豆腐是过了荤油炸出来的,整只鸡是被蒸煮的酥烂,然后用手撕出来的,鹿肉是腌制了一天之后烤出来的。
    这些菜式唯一的相同之处,便是量大!非常大。
    在女人们吸溜着口水把这些菜摆放到一个个桌子上的时候,原本乱哄哄的场面立刻就安静了下来,没人有心思说话,也没人有心思想别的。
    他们不敢相信,面前放置的这些菜肴,竟然是送给他们吃的。
    在这之前,他们知道族长要举办一个很大的吃饭场面,他们以为大的吃饭场面一定是面对神灵而定的,至于他们,可能会吃到一碗糙米饭,吃到一点神灵的唾余,万万没有想到,今天吃饭的主要角色居然是他们。
    菜式不多,云川更没有用素菜充数,所有人都需要大补,所有人的身体都急需蛋白质,所有人都渴望吃一顿真正的饱饭。
    所以,此时举办酒宴,就该是大鱼大肉,大巧不工的用肉山堆积出来一个宏大的吃饭场面。
    四千多人聚在一起吃饭,场面何等的壮观,没有人说话,耳中只有仆妇往酒碗里倾倒米酒的淅淅沥沥声。
    能喝到米酒的人不多,都是一个家的家长,基本上都是男人,当然,女人也有,不多罢了。
    在寂静中,云川端起酒碗,全身沐浴着皎洁的月光,在所有人的瞩目中,他站起身,高声道:“来,喝酒!这是酬谢你们过去一年的辛苦!”
    云川说完话,就率先把一碗酒喝的精光,随即,阿布,夸父,槐,绘,精卫等人也端起酒碗,将碗里的酒喝的精光,在他们的示范作用下,所有的人也都端起酒碗,不管能不能接受米酒,也不管这味道好不好喝,统统喝的一滴不剩。
    随即,第二碗米酒重新倒满,云川再一次举起酒碗大喊道:“来,再为我们的神灵敬献一碗,是他们保佑我族有饭吃,有衣服穿,有温暖的房子住,可以无病无灾,诸位,我们替神灵喝光他!”
    在众人疑惑地目光中,云川再一次把米酒一饮而尽,虽然众人不明白为什么要替神灵喝酒,见族长这么干了,也就纷纷端起酒碗一口喝干。
    米酒还是有些度数的,云川自然毫无感觉,像精卫这样的已经面孔发红,摇摇欲坠了。
    云川再一次举起酒碗对所有人道:“今天,你们面前摆放的食物,统统来自于你们的苦劳,现在,喝完这碗酒,你们就可以把它全部吃掉,我相信,吃掉这些食物,来年,我们一定会有更多的食物,且永不饥饿。”
    云川的声音刚刚落下,阿布就端着酒碗大喊道:“我们将永不饥饿,永远信奉族长。”
    于是,在一通乱糟糟的马屁声中,云川喝下了第三碗酒,然后,他就回房间了。
    不是他想回房间,而是不得不回房间,自从他说了那句“吃掉这些食物”的话之后,他的凳子都被夸父给挤翻了,想要用筷子夹菜,结果,他的胳膊根本就伸不出去,即便是伸出去了,也夹不到菜。
    云川部的族人哪里都好,就是只要开始吃饭,就会吃的非常忘我,这个时候,莫说是族长,就算是神灵下凡了,也无法阻挡他们先要吃饱饭的行为。
    正好,云川也不饿,在指导仆妇们做菜的时候,他已经品尝饱了。
    一个人提着一壶酒,漫步走上红宫,沿着外墙阶梯一步步地来到红宫的房顶上。
    就坐在大月亮底下,瞅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场面,满足感油然而生。
    “我来之前,这些人刀耕火种,茹毛饮血。
    我来之前,这些人呼嘘毒疠与野兽争雄。
    我来之前,人不知礼,不知活,不知有明天。
    而今我来了,万事都将发生新的变化。”
    有些人在自鸣得意的时候一般喜欢享受万人中央的场面,云川不同,越是得意,他就越发的喜欢孤独。
    不过,阿布这个家伙就不给云川这种机会,尽管族长一个人坐在房顶上,沐浴着月光喝酒的样子很好看,阿布还是决定要把心里话跟族长说出来。
    米酒很好喝,喝完之后身体暖洋洋的,这绝对是一个好东西,所以,阿布也弄了一壶酒,跟着上了房顶。
    “今天这么好的日子,就不要说那些让人感到烦躁的事情。”
    阿布才上来,云川就显得有些不高兴了。
    阿布不管云川高不高兴,他觉得自己要说的话很重要,就坐在云川身边道:“我们的粮食很多,可是呢,我们的人很少,如果上一次我们的人数足够多,我们的战士足够多,族长就不用亲自上战场,我们也不用损失那么多的东西。
    临魁的东西我们完全可以一口吞掉,对刑天也不用委屈族长,我们甚至能一口气把河湾地全部种上稻子。”
    云川拍拍阿布的肩膀道:“今天是个快乐日子,不说这些。”
    阿布不管不顾的道:“我们应该收纳那些流浪野人进来,我们还应该派出夸父他们继续一路向西搜寻野人部落,摧毁他们,占领他们,接纳他们,如此,我们的部族才能继续壮大,族长才能成为所有部族的王。”
    云川看着阿布的眼睛道:“你非要我告诉你说,你的想法全是错的吗?”
    阿布愣了一下道:“啊?哪里错了呢?”
    云川指指脚下那些已经把美食吃光,正在舔盘子的族人道:“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办这么一场盛宴吗?”
    阿布道:“不是为了酬谢族人的辛劳吗?”
    云川搂住阿布的肩膀道:“这话你居然信了?”
    阿布连忙道:“不为这个,又是为了什么呢?”
    “我是在创造一个新概念,一个叫做“家”的新概念,我要让人人都喜欢自己的族群,不是简单的喜欢,是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欢,即便是被部族伤害了,被部族遗忘了,他们还是一心想着要为部族出力,要一心维护部族。”
    阿布喝了一口酒,想了半天道:“就像力牧跟轩辕?”
    云川摇头道:“力牧对轩辕仅仅是他们两个人的事情,我要的是族人对部族,而不是对我有这样的依赖心理。
    这种家的感觉,不会因人去世就一同死去,而是会长久的留在我们的心中,融入我们的血脉里。
    如此,这个部族才算是有了魂魄,才算是拥有了可以繁衍下去的最初本钱。
    一个部族的人数到达一个层面之后,就不再是单纯的追求人数的多寡,而是要提升本族人的各种本事,这样,一个人就能当几个人甚至几十个人用,我要的是这样的一个部族,而不是依靠人数堆积起来的一个部族。
    阿布,你知道吗,部族的人数越多,有时候并不是好事,你也看到了神农氏的状况。
    我听刑天对我说,神农氏最强盛的时候,在东夷已经建立了一座城池,一座比我们桃花岛还要大的城池,那时候有上万人居住在城池中,他们在城外种地,在城外采集,在城外狩猎,据说,城池里面非常的热闹,他们甚至修建了各种作坊,集市以及王宫。
    可是呢,这样的一座城池最后被垃圾给塞满了,遍地都是人畜的粪便,后来呢,就有很多人得病了,再加上一场巨大的洪水出现,他们就不得不放弃了那座城池,搬迁到了现在的地方。
    有了上一次的教训,神农氏就不肯再把所有的部族都聚拢在一起生活了,而是选择了分散生活。
    神农氏占据了水草丰茂的常羊山,选择了一半人种地,一般人放牧的生活方式。
    其余部族围绕着常羊山生活,分的很散,不过呢,这样的结果你也看见了,那就是神农氏对各个部族的控制力变弱了。
    刑天之所以对我们云川部没有太大的野心,原因就在这里,他觉得我们一定会失败,随着桃花岛上的人口增加,我们的城池迟早会变成一个屎坑城池。
    他不知道的是,城池生活是另外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与野外生活有着很大的不同,用野外生活的方式在城市生活,那么,必定会出现刑天说的那些事情。
    这些事,他不懂,神农氏不懂,然而,我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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