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尾随在高夕又的不远处,如果他们俩人没有做隐身之态,你一定会看到一张红扑扑微微鼓起来的脸。
高夕又一袭白色睡裙,赤裸着双脚,在地面之上行走,就像一个夜色中漂浮着的精灵。只可惜精灵都是有翅膀的。
她没有,更像是一个白色的幽灵,晃晃悠悠,跌跌撞撞的向夜的深处飘去。
流浪狗们的眼睛在黑漆漆的浓夜之中闪着鬼祟般的光。
一只,两只,三只……
它们不知从哪里忽然就冒了出来,如同地底钻出来的黑色使者。
这些流浪狗看到了高夕又,像是看到了主人一般,都匍匐在地面,发出低低的哀鸣之声。
一条大型犬窜了出来,四肢跪在地上,降头埋在了身体里。
高夕又摸了摸这只狗的皮毛,侧身坐在了犬背之上。
大型犬轻轻站了起来,朝着夜空中的月亮长嘶了一声,便驮着高夕又飞奔而去。狗群们随后跟随。
一道弯月,一片片乌云,一只巨型犬的背上,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安静的侧坐着,一身被风吹起的白色睡裙,一头风中飘舞的黑发,一把明晃晃的钢刀,一群左右和身后跟随保护的狗群。
这是一个怎么的场景呀,可惜没有人能看得到。
因为,狗群经过之时,路边用于监控的摄像头,一个个的,都爆了。
哦,不对,不是没有人看到这幅场景,有两个人不仅看的清清楚楚,更是紧紧的跟在狗群的后面。
“乡下的老人说,骑狗的女生长大嫁人时下雨呢,这狗这么大,以后表姐嫁人绝对下的是大雨加冰雹。”胡高源边跑着边弹着从鼻孔里掏出来的不可表述的东西边说着。
“往哪弹呢!全弹到我衣服上了!恶心死了!”姑妈侧身闪了几闪,实在是受不了了:“我怎么生了你这个混账东西!”
凤凰苑的小区实在是太大了,小区了树灌浓密,假石成山,为的就是小区的业主们有一个优美轻松的居住环境,于其实说住宅小区,倒不如说成一个林园更贴切。
他们穿过了小区的a区,b区,来到了c区,c区建有一个庞大的人工湖。里面种植了很多的水生植物,养殖了很多的鱼类。
“湖深5米,注意安全。”湖边树立着一个警示标语。
湖岸树阴蜜蜜,小桥凉亭,夏天,小区里的人们总喜欢在这里纳凉闲聊。
深夜,湖水寂静,树影倒映在湖面,像极了一个个守卫湖神的勇士。
呵呵,人工湖,那有什么湖神?
巨型犬载着高夕又,和众多流浪犬停在了湖的沿边,瞩目望湖。
两条黑影也悄无声息的隐在了人工湖不远处的大树后面。
高夕又轻轻跳下犬背,凝望湖面,嘴里喃喃有声的说道:“主人,我来了。”
话音刚落,就见湖面上的月亮开始扭曲,破碎,碎成了一颗颗的星星。
湖面咕嘟咕嘟的泛起了水浪,水浪越来越大,一个人头,浮出了水面!
湖中,真的有湖神吗?
高夕又的眼神从一开始的迷茫,凶狠,尖锐,渐渐变成了柔和,亲切,湿润。
湖里的那个头颅一点点露出了湖面,紧接着身子也浮出水面。
这是一个女人,一个穿着一身红装的长发女人,就连鞋子,也都是红色的。
红色本来属于喜庆,可现在看来,却充满了血腥!
这个女人二十来岁年纪,容貌清雅,却脸如白纸,惨白的不成样子。
她飘到了高夕又跟前,轻轻的抚摸着高夕又的头,柔声的说:“阿思,你做到了,你终于来了。我们的仇,终于可以报了。”
高夕又(阿思)点了点头:“是的,我的主人,为了报仇,我每夜都领这些狗儿们狂叫,就是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寄主。只是总是没有遇到绝对纯洁的身体,正当我的灵魄即将消亡,我已经失望的时候,我见到了她。她的眼睛是如此的清澈,眼瞳里没有一丝丝的杂念。那一刻,我就知道她就是我要附与身体的人。当她往窗外张望的时候,我便化作了一双灵眼,摄入了她的身体,控制了她的灵魂。”
红衣女人点点头,对众狗儿报以一笑,算是感谢。又对阿思说:“你虽然是个动物,却比一些人要忠贞的太多,你宁愿不要了生命,随我而去,还要与我报仇,这份情义,我做了鬼控恐怕也是难以报还的。”
阿思摇了摇头:“我要什么报还?当初要不是你救了我,收养了我,哪有那些快乐幸福的日子,我早就成了一滩腐肉,一具死尸。”
红衣女人又上下望了望面前这个被阿思附体的高夕又,说道:“唉,只是可惜了这个女孩,也不知道她是谁家的姑娘?好端端的被我们所用,如果两日之内我们报不了仇,不能抽离她的身体,你就只能啃食她的灵肉精血来保你无恙,可她就只能变成一副干尸,更何况,被我们这类所谓的鬼,害死的人,是会魂飞魄散,如烟灰破灭,永不存在的。我实在是有些不忍呀。”
“主人,我们活着的时候还不是被那些恶人欺弃吗?可世间又有谁主持了公道?我们为自己报仇,就只有永生永世当一个怨鬼了。我们用这个女孩的身体来报仇,也是她的功德。而且,我相信我们两日之内绝对能报的了仇,到时候,我归还她的身子也就罢了。”阿思通过高夕又的眼,传递给红衣女人了一个坚定的信息。
红衣女人叹了口气,不知她是为自己和阿思多舛的命运叹息,还是为了眼前这个无辜的女孩惜惋。
“两日后的夜晚,那个坏人一定会来这的,我们就在那时刨开他的胸膛,挖出他的心脏。”红衣女子说。
胡高源和母亲隐与树后,他看了看湖那边,又看了看自己的母亲。反复重复着扭头转头的动作,急得有些想尿裤子了。
他不明白元凶都已聚齐,母亲怎么还不动手?
姑妈目不转睛的盯着湖岸旁,红衣女人和那个附在高夕又身上的阿思的话,她句句都听在耳中。本来已经掏出来的那根中午削好的木楔,又让她缩回了袖筒之中。
“妈,你腿麻不麻?”胡高源实在忍不住了,轻声问道。
“怎么了?我腿不麻,怎么你站不住了吗?”姑妈眼睛还是死死盯着不远处。
“不麻你倒是动呀!”胡高源是真急了:“这两个鬼都出现了,你还不抓呀。”
“不急,这中间另有隐情,我们不要断下决定。”
“人是感情动物呀,没想到你这么冷血。自己的亲侄女都不救。”胡高源算是一个小小男子汉,有些担当。
“嘘,别说话了,我知道该怎么做。”
这时听红衣女人对阿思说:“你先回去,就当没什么事,暂时先寄住在这个女孩子的体内。别让她的家人有所察觉。现在已过了子时,已是新的一天的开始,这样算起来,你只需再忍耐一天一晚,便可再来这里。那时我在这里等着你。”
阿思眼睛里仿佛有些不舍,可还是点了点头:“好,你也要保重,你是溺水而死,白天到阳光和阳气射入不到水底,想也上不了你,那我就走了。”
这时,它却不再叫她,主人了。
说完,阿思又跳上了犬背,指了指来时的方向,众犬便原路返回。
姑妈知道高夕又暂时没有什么危险,便又等了一会,等那水鬼钻入湖底后,便叫胡高源回家。
“哼!道貌岸然的神婆!”胡高源仍是不满母亲的作为。
姑妈这次倒没有生气,心中暗自赞许儿子的侠义之心。
“好儿子,等天亮了,我给你煮三个大鸡蛋!”
高夕又一袭白色睡裙,赤裸着双脚,在地面之上行走,就像一个夜色中漂浮着的精灵。只可惜精灵都是有翅膀的。
她没有,更像是一个白色的幽灵,晃晃悠悠,跌跌撞撞的向夜的深处飘去。
流浪狗们的眼睛在黑漆漆的浓夜之中闪着鬼祟般的光。
一只,两只,三只……
它们不知从哪里忽然就冒了出来,如同地底钻出来的黑色使者。
这些流浪狗看到了高夕又,像是看到了主人一般,都匍匐在地面,发出低低的哀鸣之声。
一条大型犬窜了出来,四肢跪在地上,降头埋在了身体里。
高夕又摸了摸这只狗的皮毛,侧身坐在了犬背之上。
大型犬轻轻站了起来,朝着夜空中的月亮长嘶了一声,便驮着高夕又飞奔而去。狗群们随后跟随。
一道弯月,一片片乌云,一只巨型犬的背上,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安静的侧坐着,一身被风吹起的白色睡裙,一头风中飘舞的黑发,一把明晃晃的钢刀,一群左右和身后跟随保护的狗群。
这是一个怎么的场景呀,可惜没有人能看得到。
因为,狗群经过之时,路边用于监控的摄像头,一个个的,都爆了。
哦,不对,不是没有人看到这幅场景,有两个人不仅看的清清楚楚,更是紧紧的跟在狗群的后面。
“乡下的老人说,骑狗的女生长大嫁人时下雨呢,这狗这么大,以后表姐嫁人绝对下的是大雨加冰雹。”胡高源边跑着边弹着从鼻孔里掏出来的不可表述的东西边说着。
“往哪弹呢!全弹到我衣服上了!恶心死了!”姑妈侧身闪了几闪,实在是受不了了:“我怎么生了你这个混账东西!”
凤凰苑的小区实在是太大了,小区了树灌浓密,假石成山,为的就是小区的业主们有一个优美轻松的居住环境,于其实说住宅小区,倒不如说成一个林园更贴切。
他们穿过了小区的a区,b区,来到了c区,c区建有一个庞大的人工湖。里面种植了很多的水生植物,养殖了很多的鱼类。
“湖深5米,注意安全。”湖边树立着一个警示标语。
湖岸树阴蜜蜜,小桥凉亭,夏天,小区里的人们总喜欢在这里纳凉闲聊。
深夜,湖水寂静,树影倒映在湖面,像极了一个个守卫湖神的勇士。
呵呵,人工湖,那有什么湖神?
巨型犬载着高夕又,和众多流浪犬停在了湖的沿边,瞩目望湖。
两条黑影也悄无声息的隐在了人工湖不远处的大树后面。
高夕又轻轻跳下犬背,凝望湖面,嘴里喃喃有声的说道:“主人,我来了。”
话音刚落,就见湖面上的月亮开始扭曲,破碎,碎成了一颗颗的星星。
湖面咕嘟咕嘟的泛起了水浪,水浪越来越大,一个人头,浮出了水面!
湖中,真的有湖神吗?
高夕又的眼神从一开始的迷茫,凶狠,尖锐,渐渐变成了柔和,亲切,湿润。
湖里的那个头颅一点点露出了湖面,紧接着身子也浮出水面。
这是一个女人,一个穿着一身红装的长发女人,就连鞋子,也都是红色的。
红色本来属于喜庆,可现在看来,却充满了血腥!
这个女人二十来岁年纪,容貌清雅,却脸如白纸,惨白的不成样子。
她飘到了高夕又跟前,轻轻的抚摸着高夕又的头,柔声的说:“阿思,你做到了,你终于来了。我们的仇,终于可以报了。”
高夕又(阿思)点了点头:“是的,我的主人,为了报仇,我每夜都领这些狗儿们狂叫,就是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寄主。只是总是没有遇到绝对纯洁的身体,正当我的灵魄即将消亡,我已经失望的时候,我见到了她。她的眼睛是如此的清澈,眼瞳里没有一丝丝的杂念。那一刻,我就知道她就是我要附与身体的人。当她往窗外张望的时候,我便化作了一双灵眼,摄入了她的身体,控制了她的灵魂。”
红衣女人点点头,对众狗儿报以一笑,算是感谢。又对阿思说:“你虽然是个动物,却比一些人要忠贞的太多,你宁愿不要了生命,随我而去,还要与我报仇,这份情义,我做了鬼控恐怕也是难以报还的。”
阿思摇了摇头:“我要什么报还?当初要不是你救了我,收养了我,哪有那些快乐幸福的日子,我早就成了一滩腐肉,一具死尸。”
红衣女人又上下望了望面前这个被阿思附体的高夕又,说道:“唉,只是可惜了这个女孩,也不知道她是谁家的姑娘?好端端的被我们所用,如果两日之内我们报不了仇,不能抽离她的身体,你就只能啃食她的灵肉精血来保你无恙,可她就只能变成一副干尸,更何况,被我们这类所谓的鬼,害死的人,是会魂飞魄散,如烟灰破灭,永不存在的。我实在是有些不忍呀。”
“主人,我们活着的时候还不是被那些恶人欺弃吗?可世间又有谁主持了公道?我们为自己报仇,就只有永生永世当一个怨鬼了。我们用这个女孩的身体来报仇,也是她的功德。而且,我相信我们两日之内绝对能报的了仇,到时候,我归还她的身子也就罢了。”阿思通过高夕又的眼,传递给红衣女人了一个坚定的信息。
红衣女人叹了口气,不知她是为自己和阿思多舛的命运叹息,还是为了眼前这个无辜的女孩惜惋。
“两日后的夜晚,那个坏人一定会来这的,我们就在那时刨开他的胸膛,挖出他的心脏。”红衣女子说。
胡高源和母亲隐与树后,他看了看湖那边,又看了看自己的母亲。反复重复着扭头转头的动作,急得有些想尿裤子了。
他不明白元凶都已聚齐,母亲怎么还不动手?
姑妈目不转睛的盯着湖岸旁,红衣女人和那个附在高夕又身上的阿思的话,她句句都听在耳中。本来已经掏出来的那根中午削好的木楔,又让她缩回了袖筒之中。
“妈,你腿麻不麻?”胡高源实在忍不住了,轻声问道。
“怎么了?我腿不麻,怎么你站不住了吗?”姑妈眼睛还是死死盯着不远处。
“不麻你倒是动呀!”胡高源是真急了:“这两个鬼都出现了,你还不抓呀。”
“不急,这中间另有隐情,我们不要断下决定。”
“人是感情动物呀,没想到你这么冷血。自己的亲侄女都不救。”胡高源算是一个小小男子汉,有些担当。
“嘘,别说话了,我知道该怎么做。”
这时听红衣女人对阿思说:“你先回去,就当没什么事,暂时先寄住在这个女孩子的体内。别让她的家人有所察觉。现在已过了子时,已是新的一天的开始,这样算起来,你只需再忍耐一天一晚,便可再来这里。那时我在这里等着你。”
阿思眼睛里仿佛有些不舍,可还是点了点头:“好,你也要保重,你是溺水而死,白天到阳光和阳气射入不到水底,想也上不了你,那我就走了。”
这时,它却不再叫她,主人了。
说完,阿思又跳上了犬背,指了指来时的方向,众犬便原路返回。
姑妈知道高夕又暂时没有什么危险,便又等了一会,等那水鬼钻入湖底后,便叫胡高源回家。
“哼!道貌岸然的神婆!”胡高源仍是不满母亲的作为。
姑妈这次倒没有生气,心中暗自赞许儿子的侠义之心。
“好儿子,等天亮了,我给你煮三个大鸡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