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4章 特地来提醒一声
“你的房子?你这个小贱人你真以为你抢了股份,现在还能把我住了十几年的房子抢走?”柳漫漫声音尖锐,“我告诉你,做梦!”
“这房子原本是属于我母亲的,这一点你应该记得。”林雨时突然笑了,仿佛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你抢占了十几年,也应该够了。”
柳漫漫面色扭曲,满眼狰狞的看着她,“你这个小贱种,马上给你滚出去,你那个死鬼老妈和我有什么关系,她早就死了,现在我才是林太太,这房子也是我的。”
果然!
早就知道他们不会老老实实的。
林雨时指了指边上的宋奇,“那林太太,不知道您认不认识和我一起来的这位先生?”
柳漫漫这人贪图享乐,想要的不过是追求名牌和上流社会。
宋奇这样的,根本不在她的认知范围内。
柳漫漫斜着眼瞥了宋奇一眼,“我哪里知道你这个小贱种哪里带来的野男人,一天天的光知道找男人花天酒地,现在还带到我面前来炫耀,还真是下贱!”
这样难听的话,林雨时也不是第一次听了。
她本就没奢望从柳漫漫他们这里,听到什么好话。
林雨时冷了脸,“废话少说,我也懒得和你浪费时间,这位是我请来的宋律师,我母亲遗嘱将这房子留给了我,所以我才是这个房子的所有者。”
“你……你说什么?”柳漫漫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你你……”
宋奇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眸子里闪过一抹冷色。
这林家的人还真是对林雨时恨之入骨。
对林雨时一口一个小贱人,根本是当做仇人在看待。
而对林瑾萱,却是悉心培养,各方面考虑她的未来,想着法的抢走林雨时的一切送给林瑾萱。
呵呵!
真的是狼子野心。
宋奇开口道:“我们律师所已经将所有资料证明提交有关部门审核,现在这个房子的所有权从法律上来说,已经是属于林雨时小姐的。之前多年你们林家的使用,属于非法占用他人财产,我当事人会保留控告你们的权利。”
一番话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林雨时,你什么意思?”柳漫漫大惊失色,大声说,“什么你的房子,这房子是我的,你别想来抢我的房子,你别以为随便带个男人来,就能从我手上抢走房子,我这辈子就住这房子里,你想动房子,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踩过去。”
说不过,她直接撒泼了。
房子里还在谈话的人,此时也听到了外面的动静,纷纷走了出来。
林安国一看到林雨时,立刻大怒,“林雨时你这个混账东西!你还有脸来?”
那王总也更了出来,看到林雨时眼睛立刻闪过猥琐的光芒,“这就是林雨时啊,林董你的女儿真的是一个比一个漂亮,真是太有福气了。”
林雨时瞥了他一眼,“林安国,我听说你要把我的房子卖了,所以特地来提醒一声,现在这房子的所有权是我的,你和别人的任何交易都没有法律效力。”
“这房子原本是属于我母亲的,这一点你应该记得。”林雨时突然笑了,仿佛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你抢占了十几年,也应该够了。”
柳漫漫面色扭曲,满眼狰狞的看着她,“你这个小贱种,马上给你滚出去,你那个死鬼老妈和我有什么关系,她早就死了,现在我才是林太太,这房子也是我的。”
果然!
早就知道他们不会老老实实的。
林雨时指了指边上的宋奇,“那林太太,不知道您认不认识和我一起来的这位先生?”
柳漫漫这人贪图享乐,想要的不过是追求名牌和上流社会。
宋奇这样的,根本不在她的认知范围内。
柳漫漫斜着眼瞥了宋奇一眼,“我哪里知道你这个小贱种哪里带来的野男人,一天天的光知道找男人花天酒地,现在还带到我面前来炫耀,还真是下贱!”
这样难听的话,林雨时也不是第一次听了。
她本就没奢望从柳漫漫他们这里,听到什么好话。
林雨时冷了脸,“废话少说,我也懒得和你浪费时间,这位是我请来的宋律师,我母亲遗嘱将这房子留给了我,所以我才是这个房子的所有者。”
“你……你说什么?”柳漫漫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你你……”
宋奇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眸子里闪过一抹冷色。
这林家的人还真是对林雨时恨之入骨。
对林雨时一口一个小贱人,根本是当做仇人在看待。
而对林瑾萱,却是悉心培养,各方面考虑她的未来,想着法的抢走林雨时的一切送给林瑾萱。
呵呵!
真的是狼子野心。
宋奇开口道:“我们律师所已经将所有资料证明提交有关部门审核,现在这个房子的所有权从法律上来说,已经是属于林雨时小姐的。之前多年你们林家的使用,属于非法占用他人财产,我当事人会保留控告你们的权利。”
一番话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林雨时,你什么意思?”柳漫漫大惊失色,大声说,“什么你的房子,这房子是我的,你别想来抢我的房子,你别以为随便带个男人来,就能从我手上抢走房子,我这辈子就住这房子里,你想动房子,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踩过去。”
说不过,她直接撒泼了。
房子里还在谈话的人,此时也听到了外面的动静,纷纷走了出来。
林安国一看到林雨时,立刻大怒,“林雨时你这个混账东西!你还有脸来?”
那王总也更了出来,看到林雨时眼睛立刻闪过猥琐的光芒,“这就是林雨时啊,林董你的女儿真的是一个比一个漂亮,真是太有福气了。”
林雨时瞥了他一眼,“林安国,我听说你要把我的房子卖了,所以特地来提醒一声,现在这房子的所有权是我的,你和别人的任何交易都没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