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叔向来八面玲珑,此时走上前道了声:“多谢莫小姐了,我来就好。”莫彩玲在医院待了有一阵子了,之前是亲自到医院食堂里给老爷子打饭。听老爷子不爱吃医院这些清淡没油水的菜色,她特意讨教了医生饮食上的忌讳,借了食堂的后厨花了大心思才做成这一顿饭。
    她勉强稳住心神,对东叔牵强却又弧度恰当地笑了笑,说她应该的。她心里感激东叔,若不是他,自己此时恐怕连踏进一步的勇气都没有。
    但东叔接下来的一句话,却在她心里狠狠地扎了一根刺。
    东叔对她客客气气地点了点头,端着餐盘走回时,看着被老爷子缠着削一个苹果都让凌宇少爷眉头紧皱的孟池朗,啼笑皆非地道:“好了,小朗你别随老爷子胡闹,就要吃饭了还吃什么水果。”
    小朗。
    比起她这声莫小姐,谁亲谁疏,立见分晓。
    “嘿,我说你个老东西一天不和作对你就……”
    “爷爷。”孟池朗无奈地喊了声打断老爷子对老管家的惯性对话。他忍着笑,因为贪这一点小便宜而自得其乐又因东叔一句话虎着脸吹胡子瞪眼的模样,实在教人忍俊不禁。
    “快好了。”他又回头对东叔道:“不碍事的,就吃一片。”
    东叔将床板上的餐桌放下来,老爷子不大满意,他这又不是瘫痪了,至于吃个饭都要在床上吗?印着医院字样的餐具一摆上来,就算饭菜散发着再诱人的香味老爷子也食物全无。
    老爷子扭头看着孟池朗手上的苹果,当看不见。
    赵凌宇低头看了眼手表,等不过一分钟,果然应杰就推门而入。
    他急的满头热汗,老爷子生病住院这可了不得,少爷又急促得没来得及和他细说,一路上应杰都快被自己的猜测和想象吓坏了。
    一看老爷子生龙活虎地盘着腿坐在病床上和东叔较劲,一张脸上气色红润,说起话来犹如洪钟,他才算松了一口气。
    “您没事吧?什么时候的事?您该早些让少爷回来陪着您啊。”应杰边说着,边还将手上两大袋子往上提了提,老爷子一看,乐了。
    “好你小子!果然没白疼你,诶,快快,把这个撤了,老东头,你还站着干啥,把折叠桌拖出来。”老爷子笑呵呵地开始发号施令。
    应杰将东西放上桌,应声说道:“我这连您住院都不知道呢,哪有未卜先知的本事先帮您把这事都想好了。这都是少爷的吩咐。”
    “哦?”
    老爷子诧异地看向赵凌宇。
    赵凌宇表情温和,他伸手拍了拍一手捏着苹果,一手捏着水果刀的孟池朗的头,眼里满是笑意。
    老爷子一瞧,面上顿时没好气地哼了声。
    他就说了,他看着大的孩子哪儿又是这种体贴的人?果然是小孟这孩子的主意。他对孙儿的不周全不满意,但看着孟池朗脸上的笑意又浓了几分。
    真是好孩子!
    孟池朗不明所以,低头看了眼最后一到偏了不小心被他挖出一个洞的苹果,心虚地往后掩了掩,笑道:“爷爷,饭菜都上桌了,饭后水果还是待会儿再说吧。”他瞧了眼摆在桌上的食物,是他熟悉的一家店的品牌,光靠看着菜色他就能说出那一道菜用的什么材料,顿时也来了精神,将菜色一一和他介绍了。
    “莫小姐,您需要和我们一起用餐吗?”还是奉行不冷落任何一个客人宗旨的东叔。
    莫彩玲脸上的笑几乎在松垮,她用力地咬牙蹦住了压根,然后缓缓地暗自舒了口气。继而,她笑:“谢谢您。”
    “不用这么客气,您是我尊贵的客人。”
    应杰似乎没注意到屋里还有另一个人的存在,也似乎没有察觉到莫彩玲苦苦支撑的笑脸,张大了眼睛,略显夸张地惊讶:“莫小姐,你也在啊。来,快来吃。”
    四人桌,老管家习惯了站在一旁,而应杰赶忙站起。
    莫彩玲只觉在这小小的空间里呼吸都很艰难,所有人脸上的表情都像透过放大镜似得,在她眼前凹凸扭曲,放大。这些人分明笑着,可看着竟都是在嘲笑她的可怜。
    另外三人却没有对这个插曲投以任何关注。
    在吃上,孟池朗比赵凌宇这个半路出家的大厨师专业多了,说起这些食物的精妙之处,头头是道,轻而易举就能让人胃口大开。
    “这个好,清淡味道却很爽口……这道更好,您才发了烧呢,吃这个最好不过了……爷爷,这一道您一定要尝尝,味道不错吧?那多吃一点……”
    一顿饭,孟池朗几乎都预支了下半辈子的殷勤劲儿。
    赵家饭桌上规矩大,除非年节这样特别的大团圆,平时回到祖宅,儿孙们在他面前从来循规蹈矩,谨遵食不言的祖训,这么被人劝着吃饭,自老伴儿去世后,老爷子再也没有感受过了。
    他脸上的笑真心实意,没有半点平时高深莫测的模样,端地与儿孙绕膝而笑逐颜开的普通人家的老人没半点不同。
    投桃报李,老爷子细细地问了不少孟池朗家常话,从工作都生活都关心了一遍,把旁的人都甩了十万八千里。
    孟池朗一一都答了,又反问老爷子一些日常,提起他生病,就说起换季天气多变,让他一定要注意身体,老爷子笑着连连说好,待孟池朗当真和一个天真得宠的小孙儿一样。
    饭桌上除了老爷子的笑声,最频繁出现的,就是孟池朗一次比一次顺口的“爷爷”。不是他聒噪,或是刻意表现什么,和赵凌宇相处久了,饭桌上这样的模式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从来都是孟池朗在说,总是停不下来。他以前不怕安静,甚至有些喜欢,但和赵凌宇在一起,安静,总让人不踏实。
    他在身边的时候,总和安静扯不上瓜葛。
    赵凌宇很静,这是必然的,但他的目光有时候甚至是聒噪得让人厌烦的,几乎不管在什么时候抬头或是转身,都能和他交换眼神,进行他们之间不为外人所知的对话。
    不论是在车上还是饭桌上,孟池朗有时甚至可以在他几个点头的回应中说上一两个小时的话都觉不够。此时对着老爷子,他没有察觉自己的行为有任何失礼之处,全然的习惯成自然。
    好没教养!
    莫彩玲心里这么骂着,可脸上的表情几乎是要哭了。
    这话一点说服力都没有,也不能让她因此有任何优越感。那个人虽然嘴上不停地说着,可动作让人挑不出一点毛病,俨然还带着一般人家养不出的贵气,这些饭菜似乎都成为他嘴里和手下的艺术品,让人十分乐意倾听。
    莫彩玲垂下了头,她心里难受极了,就好似有一千吨的石头压在心坎上一样,又闷又疼。
    吃过饭,赵老爷子才像想起这么个人来,对莫彩玲笑着道:“彩玲啊,吃得还好吗?难为你陪我老头儿在这劳什子地吃饭了。”
    好吃不好吃莫彩玲不知道,一整顿饭莫彩玲都犹如吞蜡食不知味。她唯一知道的,是自己精心准备的那些食物老爷子甚至没有看一眼,而孟池朗毫无诚意地从餐馆定来的才博得头彩,让她无地自容。
    “怎么会呢?陪您吃饭我很高兴。”
    老爷子依旧是笑眯眯的一张脸,“彩玲啊,你脸色不大好,感冒还没有好吗?趁着这就在医院呢,方便,让医生也给你测一测血,用洋鬼子的科学说,就是感冒久了,那什么什么……”
    “白细胞。”
    “对,就是这东西,就会增高,对身体可不好呢。”
    莫彩玲对上老爷子的笑脸,不过一秒,她的眼睛霎时湿红了。她站了起来,“您说的对,我也去检查检查,听说感冒前后最容易传染人的,我现在也才好呢,再传染您我就罪过了。那……我先失陪,您早日恢复健康。”
    “呵呵,你这孩子,还是女娃儿贴心啊。”
    莫彩玲也笑,然后朝他一点头,向门外走去。东叔原本要送她,拉开门,莫彩玲走了出去,就拦住了他。
    她依旧对他致谢,大家闺秀的风范无时无刻不完美地保持着,叫东叔看了暗自摇头。小辈们的暗潮汹涌,他这半截儿都埋入黄土的人怎么会看不明白?
    莫小姐是一个大家媳妇儿的上好人选,可惜了。
    可惜什么,东叔只微笑着看着她,眼神纹丝不动。
    赵家的主母,可从没有过一板一眼的大家闺秀的。他赵家,还需要什么锦上添花?那些外嫁进来的女子,是赵家这陈年的宅子里最鲜活的一抹亮色了,没有哪个赵家人会将端庄贤淑列入择妻的标准中。
    莫彩玲从来不懂,她以为,只有自己更努力,努力变得让自己高贵,才能缩短她和赵凌宇的距离。
    她知道自己的自卑,却从不正视。
    她用自己坚持的信念在奋力一搏,但……她没想到竟然是这样的结果。
    那个人竟然!
    竟然将那个男人都带到老爷子面前了!
    那是个男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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