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的办事效率很高,合计了合计怎么分工,便都离开了天机阁。
钱学文和葛东林的任务最重,走得也最急,倒是米雪堂最近几天家里有事,手头的活计轻松一些。
临走之前,米雪堂忽然回过神来,冲着沈清挤眉弄眼。
“不对啊,沈先生,刚才我想了想,咱们这《九三》就算每隔一段时间出一本。这一年半载的也填不满一整个书肆吧,你又何必着急催着东林去找人定做什么书架,还说这几天就要做出来。”
“现在最重要的任务,不就是找人画全新的封面吗?”
这封面可大有来头。
人家什么百年老字号,有幸遇到皇帝微服私访,得了亲笔题名的小菜馆之类的店面,都是把皇帝的字做成牌匾挂在店里的。
沈清却不一样,她让人把皇帝的字刻着雕版,让以后每个买了《九三》的学子,都有幸能瞻仰圣上的字迹。
这一招可真够厉害的,想都不用想,突然来了这么新鲜的事,即便不是学数术的学子,恐怕也要买一本来放在家中珍藏。
沈清冲着米雪堂微微一笑,“米先生别着急,到时你就知道了。”
米雪堂也是实在没脾气了,沈先生样样都好,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喜欢吊人胃口。
也怪他这脑袋太聪明,总是能时不时揣摩到沈清的一点心思。
能猜到一点点,脑子又实在跟不上。
每回都弄得自己抓心挠肝的,恨不得立刻跳到那一天,得知沈清的全部盘算。
“唉,脑瓜子太灵光也不好啊。”米雪堂苦笑,“瞧瞧人家老钱和东林就没我这个烦恼。”
沈清不打算说,米雪堂还能怎么着?只能忍着呗!
他叹了口气,也不再多想,赶紧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才是正事。
沈清望着米雪堂的背影,无奈地摇了摇头。
倒不是她喜欢卖关子,而是她不习惯把还没准备实施的东西提前说出来。
每个成功的公司背后,都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商业秘密。
换句通俗的话说,她脑子里的点子,都是下金蛋的母鸡。
只见过卖金蛋的,谁见过杀下蛋的母鸡的?
……
老沈家难得过了一个清静的年。
沈文彬去了京城,一开始沈老太还闹。
刘金桂的脸皮是铁打的,她不是金泽书院的先生,又不怕在书院里丢脸,任沈老太闹去。反正现在家里的钱攥在她手心儿里,沈老太就是再会闹,也翻不出花来。
一来二去,沈老太也知道在刘金桂这里做没用。
她这个三儿媳的心是石头长的,没了文彬在,恐怕她这个当老婆婆的一头撞死在她面前,刘金桂都不会眨一下眼睛!
沈老太终于安静下来过了个太平年,就等着沈文彬从京城回来告状。
没想到沈文彬还没回来,一封信就先一步递到她手上了。
“沈老太,你的信!”书院开门的李大爷敲开老沈家的门,把信交到沈老太手里。
沈老太一个老太太,认识的人都是不识字的泥腿子,她性子又古怪,哪里会有人给她写信?
沈老太叫住李大爷,“谁给我的信?”
李大爷又不识字,半天才想起来,“好像是磁州来的!”
刘金桂正做着饭,就看见沈老太鬼鬼祟祟的,一副要出门的样子。
她立刻叫做沈老太,“娘,都要吃午饭了,您这是要去哪里?”
沈老太讨厌归讨厌,但也还是沈文彬的亲娘。她现在吃沈文彬的用沈文彬的,就不得不管沈老太。
沈老太找了个借口,说胸口闷得慌,就在书院里逛逛。
然后就找书院里抓了个面上的学子,让他帮忙给自己读信。
这信还真是给沈老太的,只不过信却不像沈老太想的那样,是大儿子沈文博写来的,写信的人是朱婉宁。
朱婉宁先是在信里同沈老太道歉,说她和沈文博不是故意丢下沈老太走的。
“娘,文博不让我告诉您实情,信也是我背着文博偷偷写给您的。”
“文博孝顺,在磁州的生意不好做,不愿接您过来受苦,也不让我告诉您……”
学子读得声情并茂,眼泪都快要掉下来了。
他是去年冬天刚入学的,并不知道老沈家的破事。
读完了之后,还生怕老太太年纪大了,不懂信里头的意思,把朱婉宁大体的意思给沈老太总结了一遍。
“老太太,您的儿子儿媳不是不愿意带您去养老,只是他们在磁州的生意也不好做。看您儿媳的意思,只怕是在生意上也亏钱了,又怕您跟着担心,所以才偷偷走了的。”
“文博这孩子,咋不早说呢?”
沈老太听了这话,哪还怪得起来沈文博?
听说沈文博在磁州遭罪,一颗心都要跟着碎了。
等刘金桂做完饭,招呼沈老太吃饭时,才发现沈老太的眼睛是红的。
她当然不会关心沈老太到底怎么了,只是怕沈老太又给惹麻烦,见沈老太还是吃嘛嘛香,比沈金宝还要多吃一碗才放下心来。
“倩倩,你知道你奶咋的了?”
沈老太吃完饭抹了嘴离开,刘金桂才拉住沈倩倩询问。
沈老太猫在厨房外头听了一耳朵,回到房间冷哼了一声,“哼,猫哭耗子假慈悲!早知道是这种货色,当初就该让文荣休了她!”
不过,照刘金桂的态度,自己是别想从她手里抠出一文钱了。
可大儿子那边过得不好,沈老太确实也心急如焚。
好不容易等到刘金桂忙完,一家子都进屋子里睡午觉了,沈老太才偷偷潜进沈文彬的书房,把沈文彬书桌上的一封黄色砚台揣进怀里。
无论是黄色黑色还是白色的砚台,在沈老太看来都是石头做的。
沈文彬对这方砚台宝贝得很,就连沈金宝都不让多碰,应该也值点钱吧?
……
沈文彬从京城回来,带回来不少东西,有给自己买的也有送人的。
东西一多也就容易乱糟糟的,他把一屋子的物件收拾好,才发现自己桌上那方他最喜欢的鳝鱼黄砚台找不着了。
他也没想着是丢了,以为自己顺手放在了哪里,又或是刘金桂给他收拾起来了。
刘金桂性子粗,总归不如朱婉宁细致。
不过,他也没空多找,因为一回到书院,他就被书院负责进士科的岑老拉去开会了。
钱学文和葛东林的任务最重,走得也最急,倒是米雪堂最近几天家里有事,手头的活计轻松一些。
临走之前,米雪堂忽然回过神来,冲着沈清挤眉弄眼。
“不对啊,沈先生,刚才我想了想,咱们这《九三》就算每隔一段时间出一本。这一年半载的也填不满一整个书肆吧,你又何必着急催着东林去找人定做什么书架,还说这几天就要做出来。”
“现在最重要的任务,不就是找人画全新的封面吗?”
这封面可大有来头。
人家什么百年老字号,有幸遇到皇帝微服私访,得了亲笔题名的小菜馆之类的店面,都是把皇帝的字做成牌匾挂在店里的。
沈清却不一样,她让人把皇帝的字刻着雕版,让以后每个买了《九三》的学子,都有幸能瞻仰圣上的字迹。
这一招可真够厉害的,想都不用想,突然来了这么新鲜的事,即便不是学数术的学子,恐怕也要买一本来放在家中珍藏。
沈清冲着米雪堂微微一笑,“米先生别着急,到时你就知道了。”
米雪堂也是实在没脾气了,沈先生样样都好,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喜欢吊人胃口。
也怪他这脑袋太聪明,总是能时不时揣摩到沈清的一点心思。
能猜到一点点,脑子又实在跟不上。
每回都弄得自己抓心挠肝的,恨不得立刻跳到那一天,得知沈清的全部盘算。
“唉,脑瓜子太灵光也不好啊。”米雪堂苦笑,“瞧瞧人家老钱和东林就没我这个烦恼。”
沈清不打算说,米雪堂还能怎么着?只能忍着呗!
他叹了口气,也不再多想,赶紧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才是正事。
沈清望着米雪堂的背影,无奈地摇了摇头。
倒不是她喜欢卖关子,而是她不习惯把还没准备实施的东西提前说出来。
每个成功的公司背后,都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商业秘密。
换句通俗的话说,她脑子里的点子,都是下金蛋的母鸡。
只见过卖金蛋的,谁见过杀下蛋的母鸡的?
……
老沈家难得过了一个清静的年。
沈文彬去了京城,一开始沈老太还闹。
刘金桂的脸皮是铁打的,她不是金泽书院的先生,又不怕在书院里丢脸,任沈老太闹去。反正现在家里的钱攥在她手心儿里,沈老太就是再会闹,也翻不出花来。
一来二去,沈老太也知道在刘金桂这里做没用。
她这个三儿媳的心是石头长的,没了文彬在,恐怕她这个当老婆婆的一头撞死在她面前,刘金桂都不会眨一下眼睛!
沈老太终于安静下来过了个太平年,就等着沈文彬从京城回来告状。
没想到沈文彬还没回来,一封信就先一步递到她手上了。
“沈老太,你的信!”书院开门的李大爷敲开老沈家的门,把信交到沈老太手里。
沈老太一个老太太,认识的人都是不识字的泥腿子,她性子又古怪,哪里会有人给她写信?
沈老太叫住李大爷,“谁给我的信?”
李大爷又不识字,半天才想起来,“好像是磁州来的!”
刘金桂正做着饭,就看见沈老太鬼鬼祟祟的,一副要出门的样子。
她立刻叫做沈老太,“娘,都要吃午饭了,您这是要去哪里?”
沈老太讨厌归讨厌,但也还是沈文彬的亲娘。她现在吃沈文彬的用沈文彬的,就不得不管沈老太。
沈老太找了个借口,说胸口闷得慌,就在书院里逛逛。
然后就找书院里抓了个面上的学子,让他帮忙给自己读信。
这信还真是给沈老太的,只不过信却不像沈老太想的那样,是大儿子沈文博写来的,写信的人是朱婉宁。
朱婉宁先是在信里同沈老太道歉,说她和沈文博不是故意丢下沈老太走的。
“娘,文博不让我告诉您实情,信也是我背着文博偷偷写给您的。”
“文博孝顺,在磁州的生意不好做,不愿接您过来受苦,也不让我告诉您……”
学子读得声情并茂,眼泪都快要掉下来了。
他是去年冬天刚入学的,并不知道老沈家的破事。
读完了之后,还生怕老太太年纪大了,不懂信里头的意思,把朱婉宁大体的意思给沈老太总结了一遍。
“老太太,您的儿子儿媳不是不愿意带您去养老,只是他们在磁州的生意也不好做。看您儿媳的意思,只怕是在生意上也亏钱了,又怕您跟着担心,所以才偷偷走了的。”
“文博这孩子,咋不早说呢?”
沈老太听了这话,哪还怪得起来沈文博?
听说沈文博在磁州遭罪,一颗心都要跟着碎了。
等刘金桂做完饭,招呼沈老太吃饭时,才发现沈老太的眼睛是红的。
她当然不会关心沈老太到底怎么了,只是怕沈老太又给惹麻烦,见沈老太还是吃嘛嘛香,比沈金宝还要多吃一碗才放下心来。
“倩倩,你知道你奶咋的了?”
沈老太吃完饭抹了嘴离开,刘金桂才拉住沈倩倩询问。
沈老太猫在厨房外头听了一耳朵,回到房间冷哼了一声,“哼,猫哭耗子假慈悲!早知道是这种货色,当初就该让文荣休了她!”
不过,照刘金桂的态度,自己是别想从她手里抠出一文钱了。
可大儿子那边过得不好,沈老太确实也心急如焚。
好不容易等到刘金桂忙完,一家子都进屋子里睡午觉了,沈老太才偷偷潜进沈文彬的书房,把沈文彬书桌上的一封黄色砚台揣进怀里。
无论是黄色黑色还是白色的砚台,在沈老太看来都是石头做的。
沈文彬对这方砚台宝贝得很,就连沈金宝都不让多碰,应该也值点钱吧?
……
沈文彬从京城回来,带回来不少东西,有给自己买的也有送人的。
东西一多也就容易乱糟糟的,他把一屋子的物件收拾好,才发现自己桌上那方他最喜欢的鳝鱼黄砚台找不着了。
他也没想着是丢了,以为自己顺手放在了哪里,又或是刘金桂给他收拾起来了。
刘金桂性子粗,总归不如朱婉宁细致。
不过,他也没空多找,因为一回到书院,他就被书院负责进士科的岑老拉去开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