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青橙仔细看起林老师的视频来。
林老师还是在自家的书房里,穿着一件天蓝色的衬衫,戴着黑框眼镜,一副学者的样子。
“首先,我们来说说什么是正当防卫。”林永卿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第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第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我们来看这个案例中,那个醉酒的人,假设他叫李四,李四喝多了,看见边上孩子的身上带着值钱的玉佩就去抢,这就是属于抢劫,是对人身、财产的一种不法侵害行为。”
“他伸手去拽的时候那个母亲反应迅速,马上一脚踢了过去。说明这个母亲是在李四‘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时候出手的。”
“注意‘正在’这个词,很关键,如果李四把东西抢走了,这个母亲去追的过程把他踢死,那就防卫过当了。”
“前面一二都符合了,再看第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的限度。这个限度怎么理解?”
“例如本案中,这个母亲是在李四抢劫过程中踢了一脚,李四就倒在地上不起了,后来是因为肋骨刺入肺部没抢救过来才死的。”
“如果李四倒在地上不起,这个母亲还上前拳打脚踢才致他死亡的,这就超过限度了,就是属于防卫过当。”
“因为此时侵害行为已经结束,而且李四倒地不起已经没了反抗能力,你还用力去打去踢,致他死亡就是超越了防卫的限度。”
“至于有些人说这个母亲下手太重,这只能说这个李四倒霉,偏偏碰上一个会跆拳道的女人,一脚就踢死了,身体太差了,平时肯定缺乏锻炼……”
苏青橙看到这“噗嗤”一笑,林老师还挺幽默。
“还有些人说她自己是有功夫的应该知道自己脚重怎么不收一收力?”
“但是你们想啊,如果是你们的孩子,在那种情况下,幼子面对一个醉酒的大汉,作为一个母亲当然护子心切哪里还会想先把力气收一收?”
“要是因为这一犹豫动作慢了,孩子因此受伤怎么办?而且她是练拳的这也是身体的自然反应,是有肌肉记忆,不能说她是故意出重拳。”
“所以她这就是属于正当防卫。不用负刑事责任。”
“接下来我们来讲另一个案例。说另一个城市的李四,他家有个院子,就花一万块钱买了一棵香樟树,在自家院子里种了下去。”
“经过几年,这树越长越大,枝繁叶茂,挡住了二楼房间的阳光,李四就把这棵树挪到了院子外面的路上。”
“又过了几年,这树又越长越大,树叶还是挡到家里的阳光,他就想把树砍掉一截,以免家里的阳光被挡住。”
“为此他还打了电话问园林管理部门,得到的回复是这不归他们管,他自己决定。于是李四就把树砍了,只留下大概两米的主树干,上面的树冠枝叶都砍掉了。”
“后来被人举报,城管部门上门认定他“砍伐”,罚款十万元。”
“大家觉得城管部门的罚款合不合理,李四该不该交这笔罚款?这次我先不说结果,欢迎大家一起讨论,可以给我留言或打在公屏上,我都会看。下次我们再来分析!”
视频到这里就结束了,苏青橙扬扬眉,林老师也学会搞悬念了,还来个“且听下回分解”?
不过这样是挺吊人胃口的,肯定很多人会追更。
这个案子的确有点意思,自己买的树是自己的财产,自己怎么就不能砍了?城管部门做的对不对呢?
苏青橙把视频用软件编辑了一下,打上字幕,然后用林老师的账号登录上传上去。
给林老师发了一个微信,告诉他视频已经上传,让他有时间上去看看。
视频刚发上去不久,很多人就开始发弹幕了。
【这不合理吧,自己的树怎么就不能砍了?这不是自己的财产,随便处置吗?】
【这不是钓鱼执行法吗?园林说可以自行处理,修完城管就来了,这是钻钱眼里去了。】
【城管啊,懂的都懂……】
【吓得我都不敢薅自家的香椿吃了。】
【马路边的树每年都有修剪吧,有些也剪得很秃怎么就不要罚款,自家的树还要罚?】
【以后种树之前还要先提前学习有关树的法律知识(狗头)。】
【城管部门的权利也太大了吧?】
【好像是有这方面的规定?不过罚得也太重了。】
【应该是树占用了公共区域,所以不能自己砍。如果在自家院子里就没事吧!】
【公共区域怎么了?我如果掉了钱在公共区域,那钱就不是我的了吗?】
苏青橙扬扬眉,这个还挺值得讨论,应该很多人都不知道这方面的规定。
下次再来看林老师的分析。
看完那些留意苏青橙一看时间不早了,得睡觉了,不然明天起不来。
想想自己好久没做电影解说了,明天一定要剪辑一个出来,不然b站这个号要废了。
第二天苏青橙七点半才起床,现在天天蹭岳景城的车去律所,早上又不用做早餐,就可以多睡半个小时。
等洗漱完,正在换衣服,外面突然传来敲门声。
难道今天学长忘了带钥匙?
苏青橙忙把衣服穿好,打开门。
顾铭赫然站在门外。
“顾律师?”苏青橙惊讶。
顾铭看到是她也很意外,“你怎么住在这儿?”
“我本来就是住在这儿啊,您这是……”苏青橙好奇地问。
“我找人,难道我记错了?”顾铭有点尴尬。
苏青橙一想他应该是来找沈晴的,可能记错门牌号了,便笑道:“您是不是找错了?我隔壁新搬来一个邻居,会不会是她?”
顾铭一看苏青橙的房间号1606,沈晴的应该是1608?好像真是记错了。
一拍额头,笑道:“还真是我搞错了。不过还真是巧,没想到你也住在这里。”
这时岳景城提着早餐回来,看到苏青橙和顾铭站在门口有说有笑,神色淡漠走过来,不咸不淡地开口,“让一下!”
“岳律师?”顾铭惊愕。
林老师还是在自家的书房里,穿着一件天蓝色的衬衫,戴着黑框眼镜,一副学者的样子。
“首先,我们来说说什么是正当防卫。”林永卿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第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第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我们来看这个案例中,那个醉酒的人,假设他叫李四,李四喝多了,看见边上孩子的身上带着值钱的玉佩就去抢,这就是属于抢劫,是对人身、财产的一种不法侵害行为。”
“他伸手去拽的时候那个母亲反应迅速,马上一脚踢了过去。说明这个母亲是在李四‘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时候出手的。”
“注意‘正在’这个词,很关键,如果李四把东西抢走了,这个母亲去追的过程把他踢死,那就防卫过当了。”
“前面一二都符合了,再看第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的限度。这个限度怎么理解?”
“例如本案中,这个母亲是在李四抢劫过程中踢了一脚,李四就倒在地上不起了,后来是因为肋骨刺入肺部没抢救过来才死的。”
“如果李四倒在地上不起,这个母亲还上前拳打脚踢才致他死亡的,这就超过限度了,就是属于防卫过当。”
“因为此时侵害行为已经结束,而且李四倒地不起已经没了反抗能力,你还用力去打去踢,致他死亡就是超越了防卫的限度。”
“至于有些人说这个母亲下手太重,这只能说这个李四倒霉,偏偏碰上一个会跆拳道的女人,一脚就踢死了,身体太差了,平时肯定缺乏锻炼……”
苏青橙看到这“噗嗤”一笑,林老师还挺幽默。
“还有些人说她自己是有功夫的应该知道自己脚重怎么不收一收力?”
“但是你们想啊,如果是你们的孩子,在那种情况下,幼子面对一个醉酒的大汉,作为一个母亲当然护子心切哪里还会想先把力气收一收?”
“要是因为这一犹豫动作慢了,孩子因此受伤怎么办?而且她是练拳的这也是身体的自然反应,是有肌肉记忆,不能说她是故意出重拳。”
“所以她这就是属于正当防卫。不用负刑事责任。”
“接下来我们来讲另一个案例。说另一个城市的李四,他家有个院子,就花一万块钱买了一棵香樟树,在自家院子里种了下去。”
“经过几年,这树越长越大,枝繁叶茂,挡住了二楼房间的阳光,李四就把这棵树挪到了院子外面的路上。”
“又过了几年,这树又越长越大,树叶还是挡到家里的阳光,他就想把树砍掉一截,以免家里的阳光被挡住。”
“为此他还打了电话问园林管理部门,得到的回复是这不归他们管,他自己决定。于是李四就把树砍了,只留下大概两米的主树干,上面的树冠枝叶都砍掉了。”
“后来被人举报,城管部门上门认定他“砍伐”,罚款十万元。”
“大家觉得城管部门的罚款合不合理,李四该不该交这笔罚款?这次我先不说结果,欢迎大家一起讨论,可以给我留言或打在公屏上,我都会看。下次我们再来分析!”
视频到这里就结束了,苏青橙扬扬眉,林老师也学会搞悬念了,还来个“且听下回分解”?
不过这样是挺吊人胃口的,肯定很多人会追更。
这个案子的确有点意思,自己买的树是自己的财产,自己怎么就不能砍了?城管部门做的对不对呢?
苏青橙把视频用软件编辑了一下,打上字幕,然后用林老师的账号登录上传上去。
给林老师发了一个微信,告诉他视频已经上传,让他有时间上去看看。
视频刚发上去不久,很多人就开始发弹幕了。
【这不合理吧,自己的树怎么就不能砍了?这不是自己的财产,随便处置吗?】
【这不是钓鱼执行法吗?园林说可以自行处理,修完城管就来了,这是钻钱眼里去了。】
【城管啊,懂的都懂……】
【吓得我都不敢薅自家的香椿吃了。】
【马路边的树每年都有修剪吧,有些也剪得很秃怎么就不要罚款,自家的树还要罚?】
【以后种树之前还要先提前学习有关树的法律知识(狗头)。】
【城管部门的权利也太大了吧?】
【好像是有这方面的规定?不过罚得也太重了。】
【应该是树占用了公共区域,所以不能自己砍。如果在自家院子里就没事吧!】
【公共区域怎么了?我如果掉了钱在公共区域,那钱就不是我的了吗?】
苏青橙扬扬眉,这个还挺值得讨论,应该很多人都不知道这方面的规定。
下次再来看林老师的分析。
看完那些留意苏青橙一看时间不早了,得睡觉了,不然明天起不来。
想想自己好久没做电影解说了,明天一定要剪辑一个出来,不然b站这个号要废了。
第二天苏青橙七点半才起床,现在天天蹭岳景城的车去律所,早上又不用做早餐,就可以多睡半个小时。
等洗漱完,正在换衣服,外面突然传来敲门声。
难道今天学长忘了带钥匙?
苏青橙忙把衣服穿好,打开门。
顾铭赫然站在门外。
“顾律师?”苏青橙惊讶。
顾铭看到是她也很意外,“你怎么住在这儿?”
“我本来就是住在这儿啊,您这是……”苏青橙好奇地问。
“我找人,难道我记错了?”顾铭有点尴尬。
苏青橙一想他应该是来找沈晴的,可能记错门牌号了,便笑道:“您是不是找错了?我隔壁新搬来一个邻居,会不会是她?”
顾铭一看苏青橙的房间号1606,沈晴的应该是1608?好像真是记错了。
一拍额头,笑道:“还真是我搞错了。不过还真是巧,没想到你也住在这里。”
这时岳景城提着早餐回来,看到苏青橙和顾铭站在门口有说有笑,神色淡漠走过来,不咸不淡地开口,“让一下!”
“岳律师?”顾铭惊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