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的发展水平也是商业的制肘,我问你,大唐什么人最多?农户也!”
    “农户土里刨食,还要承受田赋,老天爷赏饭吃,最多也就是一温饱。这么多的农民伯伯没钱去消费,购买商品,你作为一商人,把东西卖给谁?”
    “卖给有钱人……达官贵族的消费是一掷千金,但是这样能够繁荣商业吗?非也,不过是朱门狗煮肉,路有饿死骨罢了。”
    李易欢后世也是农民的儿子,说到此处,唏嘘不已。
    古代,想要取消农业税,根本就不可能实现。
    不过,李易欢却有一种设想,眼前无法实现,和老爹唠叨唠叨也好,抒发一下心中郁结。
    “想要真正的繁荣商业,为朝廷增加税收,就只有从从农业入手。做到农商并举,以农促商,商业反哺农业。”
    “如何发展农业?精耕细作矣。然,精耕细作谈何容易,一头牛,一个耕犁,一天能耕种多少土地?更不要再说大唐有多少农户能够拥有一头牛。”
    “因此,就只有改良农具……我已经成功了。还有就是新的灌溉方式,比如水车。水车灌溉,比你挑水的效率……就是速度,高了不知多少倍。”
    魏征对于李易欢部分跨时代的言论,如同拨开云雾见天日。
    什么改良农具,却不以为然。
    改良二字说来简单,岂是简单之事。
    水车……第一次听说,没见过。
    李二的眼睛却发光了。
    水车的样子,他可是从影卫上报的图纸中见到过,也明白水车的用处。
    改良的农具……影卫也见过新式耕犁,不过目前只是被李易欢府邸附近一小村落独享。
    鸡犬相闻,人人富足的村民,就是这个村落的。
    村民们意识到新式耕犁的好处,对李易欢感恩戴德。并且,严格遵从李易欢的嘱咐,决不可将新式耕犁泄露出去。
    若非李二陛下的贴身护卫兼职影卫头子李君羡偶然经过此地,见到村民一人一耕犁,无须老牛即可耕种的一幕,并且从容灌溉田地。
    作为农户出身的李君羡意识到意义非凡,才禀报李二陛下。
    李二陛下怎会关注小小一万年县的少年?
    至于五彩神光……李易欢捣鼓出来的烟花,夜里偷偷玩耍,被监视的影卫看到,也一并报了上去。
    李二陛下第一次来万年县,本来就是奔着李易欢来的,结果阴差阳错的遇刺、被救……还被少年错认了爹。
    隐忍很久了,少年终于不在向老父亲隐藏,要把自己非凡的发明展示出来了吗?
    “儿子,那个大车轱辘,还有新式耕犁,带我去瞧瞧?”
    李二迫不及待了。
    话一出口,就后悔的想要给自己一个嘴巴。
    李易欢一听,狐疑的问:“你咋知道水车的?曲辕犁你也见了?”
    再一想……这个不靠谱的老爹,估计是无所事事,瞎溜达之时误打误撞的看见了。
    幸亏准备开酒楼,这个掌柜必须是老爹,多大人了还这么清闲。
    李二正在想着说辞,要不然被怀疑了,那就完犊子了,白瞎了这段时间的忍辱负重。
    李易欢却道:“算了,是我的保密措施不到位,幸亏你是我爹,换做别人,也不得不考虑杀人灭口了。”
    李二惊出一身白毛汗。
    那个“仙器”……朕肯定挡不住。
    李易欢又慎重的叮嘱魏征。
    “老魏,你是我爹的随从,就是我李家的人,死了也是我李家的鬼。”
    魏征皱眉,继而点头。
    这话不好听,但是作为陛下的臣子,可不就是生是李唐的人,死是李唐的鬼吗?
    此言,在理。
    “等下,看到了什么不要惊讶,少爷我就是这么强大。大唐的农户虽然正在食不果腹,但是有一个富足的村落,少爷我早就一手打造好了。”
    李二心里一抽。
    打脸是吧?
    贞观初年,百废待兴……这脸打的无从反驳。
    李易欢敏锐的觉察到老爹的表情,问道:“老爹,你肚子疼啊?”
    “我胃疼……”
    “那你干嘛捂肚子啊?”
    李二赶紧把肚子上的手挪到胃上。
    李易欢:……
    老爹不是有什么隐藏疾病吧?
    万一再遗传给我……
    心里怕怕啊!
    ……
    李易欢府邸不远处,有一座山,两侧为峰,中间为谷,平时极少有人进入。
    曾经,这里鸟不生蛋。
    今日,鸡犬相闻,炊烟袅袅。
    入口处,立有一碑,刻有几个大字——桃花源。
    李二陛下的干咳一声。
    这儿子,太胡闹了。
    此处乃是谷村,竟然被改名了。
    还桃花源?
    李二和魏征又不是文盲,立即就想到了陶渊明的《桃花源记》中所描绘的世外桃源。
    吹的过分了啊!
    一路走来,桃花源的村民见到李易欢既恭敬又亲切,一切都是发自肺腑的。
    一个孩童跑过,给了李易欢一个桃子。
    李二陛下注意到,这孩子穿的衣服虽然带有补丁,却是面色红润,不是那种饱受饥饿,营养匮乏的孩子。
    这种现象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是很难看到了。
    因为,他们是农户。
    农户,辛苦耕种,却要承受繁重的徭役,怎么可能会面色红润?
    不可思议!
    尤其是,桃花源的前身——谷村曾经是土地贫脊的区域,一百多户村民,在灾年饿死的只剩下了十几户。
    一条土狗从身边跑过,嘴里还叼着一块肉。
    艾玛!
    李二觉得这条土狗死定了。
    肉,何等珍贵,土狗敢偷狗,主家非杀了吃狗肉不可。
    魏征的大眼珠子也瞪眼了。
    一个掉了牙的老头儿坐在一颗树下,手里端着碗,把一块油腻的肥肉用筷子夹出来,随手丢在地上。
    李二石化了。
    老爷子,你太败家了!
    这时,但凡经过的村民,竟然无一人指责此种败家行径。
    卧槽!
    诡异!
    惊悚!
    李二掐了一把魏征。
    魏征吸口冷气,惊道:“老爷,你干嘛掐我?”
    李二失神道:“我试试是不是在做梦,这里的一切太不真实了,啥时候农户也对肉也没胃口了,还这么败家?”
    “他们就不怕饿死吗?”
    噌——
    丢肥肉的老头儿一下就跳到了李二的面前,吹着花白的胡须瞪眼道:“你说谁败家啊?”
    李二怒道:“山野村夫,果然……”
    突然间,他好失望!
    原以为贫困的谷村焕发了第二春,谁想全是败家玩意儿!
    李二陛下提倡节俭,并且身先士卒。
    如此浪费之风,实在是该死!
    魏征痛心疾首的看着土狗把肥肉吃了,哀呼道:“那可是肉啊!”
    老头儿冷哼道:“肥肉而已,我还想多活几年,谁爱吃谁吃!”
    李二陛下气乐了。
    如此浪费也就算了,与你这老汉儿多活几年有个屁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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