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陆晨旭的秘密
然然回头看了一眼围堵在幼儿园门口,拿着手机对着自己老爸拍照的人群,心里有些得意,趾高气扬的伸出小胖胳膊,将陆晨旭的脖子勾下来,亲了一下:“爸爸,我爱你哦!”
陆晨旭看着她小眼睛里闪过的骄傲,也亲了亲她的小脸蛋:“快和哥哥进去吧!”
然然听话的点了点头:“嗯,爸爸再见,路上小心哦!”
和女儿再见之后,陆晨旭有些艰难的从拥挤的家长群里走了出来。
“陆总,没想到七年过去了,您的风采和魅力依旧不减当年哦!”莫晓蝶一脸笑意的调侃。
陆晨旭眉眼含笑,宠溺的捏了捏她的脸:“老婆,你这是在吃醋吗?”
莫晓蝶推开他的手倾身上前调皮的眨了眨眼睛:“我用得着吃醋吗?反正你又不敢背叛我,儿子会弄垮你们公司网络的。”
提到儿子,陆晨旭扶住了额头:“今天有空吗?我答应过儿子要给他装一台最新款的电脑的。”
“当然有空啊,你不是说我下星期才用去上班吗?”
陆晨旭在她唇上轻啄了一下:“那好,我们现在去科技市场,然后我陪你去逛街怎么样?”
“不怎么样,给梓众买完电脑之后,你要和我去一趟药店。”
“去药店干什么?”
莫晓蝶摸了摸他的胃:“抓中药,调理你的胃啊。你现在可不是自己一个人,有老婆和孩子了,不能再像之前那样不顾自己的身体了。”
陆晨旭亲吻了一下她的手:“好,一切都听老婆的。”
说完,他又伏在莫晓蝶耳边别有深意的低语:“我如果乖乖喝药,你要怎么奖励我?”
莫晓蝶红着脸推开了他,看了一眼一直默不作声开车的司机:“说什么呢!”
陆晨旭的这个司机跟了他将近六年,此时正处于认知崩塌阶段。
因为他一直认为自己的老板是个不近女色,冷酷无情的工作狂,他跟了老板六年多了,再漂亮的女人,老板从来都不多看一眼。
他一直以为老板的性取向有问题,因为老板只偶尔对小楼秘书有点笑脸。所以,公司里曾经盛传,老板其实喜欢男的。
可是,自从岚总监出现之后,老板就像换了个人似的,刚刚他竟然听到老板主动和岚总监打情骂俏,主动亲吻岚总监。
而且他们竟然已经生了四个孩子了?
是他昨晚没有睡好,这会儿大脑还不清楚,听错了吗?
然而,老板给他的认知冲击还没有结束。
“老婆,我打算星期一向媒体公布我们的婚期,你看如何?”
结婚?老板和岚总监还没有结婚就生了四个孩子了?这是要带着孩子去结婚吗?司机马大哥表示很震惊。
“一切都听老公的。”莫晓蝶依偎在他的怀里,一脸幸福。
他们先去了科技市场,给莫梓众选了一台最新装备的电脑。然后,又去药店抓了一星期的中药。
陆晨旭拉住她:“老婆,我陪你去逛商场怎么样?”
莫晓蝶一脸不解:“你一个大男人干嘛一直嚷着要逛商场?”
陆晨旭搂住她的腰,满脸宠溺的宣布:“因为我想给你买衣服,买首饰,化妆品,想让我老婆花我的钱。”
莫晓蝶掐了一下他的腰,眉眼中满是幸福的笑意:“老公,你这样讨好我有什么目的?”
陆晨旭趁着四下无人,轻咬了一下她的耳垂:“你说呢!当时是想晚上——”
被他这样在公开场合撩逗,莫晓蝶觉得有些口干舌燥。
赶紧拉着他走进了一家女装专卖店:“你不是要陪我买衣服吗?走了!”
很快,她看中了一件蓝色连衣裙,款式新颖,细节之处设计的很体贴,完全能够展现出女性独有的魅力。
陆晨旭点了点头:“这件不错,去试试。”
莫晓蝶拿着衣服去了试衣间,陆晨旭回头正准备坐下等她,却看到一个长发及肩的女人在店门口一闪而过,那个女人的脸像极了记忆里的一个人,他心里猛的一惊,急忙追了出去。
商场的长廊上,根本没有再看到那个女人。难道是他看错了吗?
不,他绝对没有看错,那个女人的脸虽然已经褪去了高中时的青涩,但是,确定是梅若秋无疑了。
难道她还活着?不,不可能,陆晨旭摇了摇头,当年梅若秋出事之后,他去了她家,虽然被她的家人打了一顿,遍体鳞伤,但是他确实是看着她下葬的。
身后有人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陆总,我还以为我眼花了呢!怎么,这么快就沦落到要陪媳妇逛商场的地步了。”
白浩幸灾乐祸的调侃他,只是在看到陆晨旭的表情时,皱起了眉:“你怎么了?像是大白天遇到了鬼一样。”
陆晨旭拉着他来到一旁的角落里,心有余悸:“白浩,我刚刚看到了梅若秋。”
白浩愣了一下,随即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你没发烧吧!梅若秋不是早就死了吗?”
陆晨旭因为紧张,额头上渗出密密麻麻的细汗,脸色有些苍白,高大的身躯显得有些虚弱:“我刚刚真的看到她了。”
白浩看他情绪有些不对,赶紧扶着他在不远处的椅子上坐下。
“晨旭,你该不会心里还装着那件事吧?这都多少年了,那只是意外,不是你的错!”
陆晨旭没有说话,只是弯下腰,将头深深的埋了起来。
梅若秋是他们高中时的同学,是雨城一高出了名的校花,肤白,貌美,那一头秀发比电视里洗发水广告中的还柔顺漂亮,文静,全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淡淡的知性美。同学们都在背后悄悄议论说她是一高的林徽因。
当时的陆晨旭是一高的学生会会长,成绩第一,篮球第一,性格温和,对每一个同学都温文尔雅。是很多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后来,在高二上半学期的一个早晨,梅若秋在他上学的路上红着脸拦住他:“你看到我写给你的信没有?”。
他当时觉的有些莫名其妙,就问了一句:“什么信?”
梅若秋的脸更红了:“昨天,我夹在你语文课本中一封信。”
经梅若秋这么一说,他才想起昨天放学收拾书包时,好像是从语文课本中滑落了一张粉色的纸片。
不过当时,他接到了弟弟的电话,说是父母又因为公司的事情在吵架,这次还要闹离婚,他着急赶回家,就没有去捡那张纸片,也根本不知道那张纸片上的内容。
当时,陆氏企业正处于生死存亡的低谷时期,家里的气氛每天都很紧张。他从未将心思放在儿女情长上面,对梅若秋更是没有一点想法,只想早点考上大学,为父母分担忧愁。
他本以为这只是一场小插曲,可是国庆节过后,却传来了梅若秋自杀的消息。
梅家的人带着警察直接冲进了他的家中,说是他害死了梅若秋。
当时才十七岁的他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进了警察局。
陆晨旭看着她小眼睛里闪过的骄傲,也亲了亲她的小脸蛋:“快和哥哥进去吧!”
然然听话的点了点头:“嗯,爸爸再见,路上小心哦!”
和女儿再见之后,陆晨旭有些艰难的从拥挤的家长群里走了出来。
“陆总,没想到七年过去了,您的风采和魅力依旧不减当年哦!”莫晓蝶一脸笑意的调侃。
陆晨旭眉眼含笑,宠溺的捏了捏她的脸:“老婆,你这是在吃醋吗?”
莫晓蝶推开他的手倾身上前调皮的眨了眨眼睛:“我用得着吃醋吗?反正你又不敢背叛我,儿子会弄垮你们公司网络的。”
提到儿子,陆晨旭扶住了额头:“今天有空吗?我答应过儿子要给他装一台最新款的电脑的。”
“当然有空啊,你不是说我下星期才用去上班吗?”
陆晨旭在她唇上轻啄了一下:“那好,我们现在去科技市场,然后我陪你去逛街怎么样?”
“不怎么样,给梓众买完电脑之后,你要和我去一趟药店。”
“去药店干什么?”
莫晓蝶摸了摸他的胃:“抓中药,调理你的胃啊。你现在可不是自己一个人,有老婆和孩子了,不能再像之前那样不顾自己的身体了。”
陆晨旭亲吻了一下她的手:“好,一切都听老婆的。”
说完,他又伏在莫晓蝶耳边别有深意的低语:“我如果乖乖喝药,你要怎么奖励我?”
莫晓蝶红着脸推开了他,看了一眼一直默不作声开车的司机:“说什么呢!”
陆晨旭的这个司机跟了他将近六年,此时正处于认知崩塌阶段。
因为他一直认为自己的老板是个不近女色,冷酷无情的工作狂,他跟了老板六年多了,再漂亮的女人,老板从来都不多看一眼。
他一直以为老板的性取向有问题,因为老板只偶尔对小楼秘书有点笑脸。所以,公司里曾经盛传,老板其实喜欢男的。
可是,自从岚总监出现之后,老板就像换了个人似的,刚刚他竟然听到老板主动和岚总监打情骂俏,主动亲吻岚总监。
而且他们竟然已经生了四个孩子了?
是他昨晚没有睡好,这会儿大脑还不清楚,听错了吗?
然而,老板给他的认知冲击还没有结束。
“老婆,我打算星期一向媒体公布我们的婚期,你看如何?”
结婚?老板和岚总监还没有结婚就生了四个孩子了?这是要带着孩子去结婚吗?司机马大哥表示很震惊。
“一切都听老公的。”莫晓蝶依偎在他的怀里,一脸幸福。
他们先去了科技市场,给莫梓众选了一台最新装备的电脑。然后,又去药店抓了一星期的中药。
陆晨旭拉住她:“老婆,我陪你去逛商场怎么样?”
莫晓蝶一脸不解:“你一个大男人干嘛一直嚷着要逛商场?”
陆晨旭搂住她的腰,满脸宠溺的宣布:“因为我想给你买衣服,买首饰,化妆品,想让我老婆花我的钱。”
莫晓蝶掐了一下他的腰,眉眼中满是幸福的笑意:“老公,你这样讨好我有什么目的?”
陆晨旭趁着四下无人,轻咬了一下她的耳垂:“你说呢!当时是想晚上——”
被他这样在公开场合撩逗,莫晓蝶觉得有些口干舌燥。
赶紧拉着他走进了一家女装专卖店:“你不是要陪我买衣服吗?走了!”
很快,她看中了一件蓝色连衣裙,款式新颖,细节之处设计的很体贴,完全能够展现出女性独有的魅力。
陆晨旭点了点头:“这件不错,去试试。”
莫晓蝶拿着衣服去了试衣间,陆晨旭回头正准备坐下等她,却看到一个长发及肩的女人在店门口一闪而过,那个女人的脸像极了记忆里的一个人,他心里猛的一惊,急忙追了出去。
商场的长廊上,根本没有再看到那个女人。难道是他看错了吗?
不,他绝对没有看错,那个女人的脸虽然已经褪去了高中时的青涩,但是,确定是梅若秋无疑了。
难道她还活着?不,不可能,陆晨旭摇了摇头,当年梅若秋出事之后,他去了她家,虽然被她的家人打了一顿,遍体鳞伤,但是他确实是看着她下葬的。
身后有人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陆总,我还以为我眼花了呢!怎么,这么快就沦落到要陪媳妇逛商场的地步了。”
白浩幸灾乐祸的调侃他,只是在看到陆晨旭的表情时,皱起了眉:“你怎么了?像是大白天遇到了鬼一样。”
陆晨旭拉着他来到一旁的角落里,心有余悸:“白浩,我刚刚看到了梅若秋。”
白浩愣了一下,随即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你没发烧吧!梅若秋不是早就死了吗?”
陆晨旭因为紧张,额头上渗出密密麻麻的细汗,脸色有些苍白,高大的身躯显得有些虚弱:“我刚刚真的看到她了。”
白浩看他情绪有些不对,赶紧扶着他在不远处的椅子上坐下。
“晨旭,你该不会心里还装着那件事吧?这都多少年了,那只是意外,不是你的错!”
陆晨旭没有说话,只是弯下腰,将头深深的埋了起来。
梅若秋是他们高中时的同学,是雨城一高出了名的校花,肤白,貌美,那一头秀发比电视里洗发水广告中的还柔顺漂亮,文静,全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淡淡的知性美。同学们都在背后悄悄议论说她是一高的林徽因。
当时的陆晨旭是一高的学生会会长,成绩第一,篮球第一,性格温和,对每一个同学都温文尔雅。是很多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后来,在高二上半学期的一个早晨,梅若秋在他上学的路上红着脸拦住他:“你看到我写给你的信没有?”。
他当时觉的有些莫名其妙,就问了一句:“什么信?”
梅若秋的脸更红了:“昨天,我夹在你语文课本中一封信。”
经梅若秋这么一说,他才想起昨天放学收拾书包时,好像是从语文课本中滑落了一张粉色的纸片。
不过当时,他接到了弟弟的电话,说是父母又因为公司的事情在吵架,这次还要闹离婚,他着急赶回家,就没有去捡那张纸片,也根本不知道那张纸片上的内容。
当时,陆氏企业正处于生死存亡的低谷时期,家里的气氛每天都很紧张。他从未将心思放在儿女情长上面,对梅若秋更是没有一点想法,只想早点考上大学,为父母分担忧愁。
他本以为这只是一场小插曲,可是国庆节过后,却传来了梅若秋自杀的消息。
梅家的人带着警察直接冲进了他的家中,说是他害死了梅若秋。
当时才十七岁的他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进了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