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钱,什么都行。”
    路明非说。
    “看你有什么,看我要不要。”
    “巧了。”
    高马尾就眯着眼笑。
    他这笑可真是好看。
    路明非以前在哪里看到过这样的句子,用来形容人的,是说“这人笑容干净,眼里有光”。
    那时他就想啊,拜托你以为这是哪里,小说还是动漫,又没有外星人给发变身器谁能眼睛发光,请尊重科学啊兄弟。
    但是今日见了这人,路明非无端端的便想起了这句话来。
    “笑容干净,眼里有光”
    原来不用变身器或者数码暴龙机,普通人也能眼里有光啊。
    像美滋滋的吃了条小鱼又睡了个午觉的猫,一睁眼就见阳光透过纱窗洒下点点的斑,这猫就睁大了眼趴着去看,时不时用爪子捞啊捞,就这时小猫玻璃珠似的眼神,和高马尾的一模一样。
    “我刚好没钱”
    高马尾跟猫一样骄傲的说。
    等等,没钱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么!
    “先别卖啊,老板我找找。”
    他边说边手忙脚乱的翻起了兜。
    这身风衣似乎有特殊的设计,正面四个口袋,内里却是更多,路明非就见他掏了好些个稀奇古怪的玩意出来。
    像什么火车的票根,不知道哪种酒的瓶盖,海星一样的石子,一片脱了水的干瘪树叶,一小袋透明包装的尘土。
    路明非觉得可真有趣,这些东西放绝大部分人眼里都只能算是垃圾,或许落路边看一眼都不曾,但反观高马尾小心翼翼的态度,好似这些旁人眼中的破烂于他却是价值连城的珍宝。
    “用这些换么?”
    路明非问。
    “不行,这个不能给。”
    “这个也不可以。”
    他嘟嘟囔囔的,烦躁的用那双戴着手套的手去抓头发。
    路明非注意到,五月份的天,这人却把自己遮的严实,除了脸和脖子外,就连一双手也包裹在覆盖了半截小臂的棕色皮手套里,真是个怪人。
    明明只是些扔路边也没人会捡的破烂吧,怎么如此难以抉择。
    路明非想。
    很快他也反应过来。
    他自己不也是那么大的王府不住偏偏喜欢茅草屋。
    不要太自以为是了呀。
    路明非对自己说。
    高马尾一个一个拿起,放在眼前翻来覆去的看,皱着小脸摇摇头,又一个一个的桩回了口袋。
    他这身衣服也有趣,那么一大堆的杂物,没一会全装了下,也不显臃肿,如果有人想去流浪或者履行,穿这一件多省事啊,箱子也不用带了。
    最后拿出来多少,他又给装回了多少,一件没落。
    “这是,给我炫耀你的收藏么?”
    “嘿嘿。”
    高马尾不好意思的笑。
    下意识去摸后脑勺的手碰到了吉他盒。
    “有了!”
    他说。
    “我给老板你唱首歌吧。”
    也不等路明非答应,这人风风火火的摘下了盒打开,又是将吉他取出,放在膝上,盒子就随手扔在脚边。
    “有什么想听的么?”
    高马尾期待的来看路明非。
    路明非把马扎给了他坐,听到一声欢天喜地的谢谢,还有“老板真是好人肯定长命百岁”这样的话。
    “点歌啊。”
    路明非思索着。
    “就来首你拿手的吧。”
    “好嘞!”
    高马尾扫了两下弦,侧耳倾听,又调了几调,便清了清嗓子,还没唱呢,已是如向日葵般笑开了。
    “就喀秋莎了,祝老板心想事成,生意兴隆!”
    这人唱歌前还懂得说吉祥话,有意思。
    人流来往,见这边有个好看的姑娘挎着比他身子还大的吉他要唱歌,没急事的就放慢了脚步,准备听个稀奇。
    紫阳街这卖唱的人也不少,但主要在晚上,白天多热啊,而且人也没晚上的多。
    不一会,吉他的旋律,还有高马尾铿锵的歌声。
    难以想象,那般软糯温煦的嗓子,唱起喀秋莎这类的歌来竟一点也不违和。
    高马尾有股特殊的气质,他像是希腊神话中的阿波罗神一样总是笑,就算皱眉也让人觉得可爱,与路明非的坦然不同,他像是完全不把这世界的苦难和挑战放在心上,没准来了苦难还会挎着吉他问一句。
    “要听歌么?”
    从这样的人口中唱出的歌谣,也自然带上了能感染人的力量。
    “喀秋莎站在那俊俏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不知何时,有个穿迷彩背心的老爷子站定了,他那因上了年纪而瘦削的身子挺的笔直,静静的听高马尾的歌声,干瘪的双方唇抿的死死像是那个寒冷的冬天战友留在雪地上带不走的躯体,二狗子和雪地粘的那么紧啊,拔也拔不起,还记得班长那时候说。
    “别拔了,再拔,脚脖子要断了。”
    老爷子吸了吸鼻子。
    “他在歌唱心爱的人而,他还藏着爱人的书信。”
    “啊这歌声,姑娘的歌声,跟着光明的太阳飞去吧!”
    “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把喀秋莎的问候传达。”
    高马尾微微的摇晃身体。
    他唱歌时会将目光投向很远很远的远方。
    似乎看到了什么人。
    明明是笑着唱,却怎么听了让人想哭。
    好几个驻足的年轻男人已在默默擦了眼泪。
    跟他们一起的女孩不解的拉了拉衣袖,小声的问怎么了。
    “你知道一场战争打没了一代人是什么概念么?”
    这男人轻轻的解释。
    “正规军打没了上预备役,预备役没了上童子军。”
    “红场阅兵,他们从那个男人面前走过,下去就上了战场。”
    “喀秋莎。”
    这人又轻轻的念。
    有人还在跟人科普这首歌的背景。
    “在那场冰天雪地的战争里,缺少补给,缺少军备,敌人的装甲坦克就在前面,身后就是家园,退无可退。”
    “战士们就唱着喀秋莎,休息时唱,睡觉前唱,冲锋时唱。”
    “他们不能退啊。”
    “背后只剩下了心爱的姑娘。”
    “怎么能听退呢?”
    一首歌唱完,这一片竟鸦雀无声,高马尾默默扫着弦,终于也不知谁第一个鼓掌,然后掌声如潮。
    老大爷走过来,对高马尾行了个板正的军礼。
    高马尾手忙脚乱的起身,跟着还礼。
    “谢谢了啊。”
    老大爷说。
    “丫头。”
    高马尾张了张嘴,又笑开了。
    “不打紧,不打紧。”
    ps:喀秋莎真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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