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李牧的珍藏
沈蔓歌迟疑了一下,犹豫说道:
“小牧,上次在新月饭店的事,是姐姐对不起你,我已经想清楚了,这个钱,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你来出。”
听到沈蔓歌旧事重提,李牧微微一笑。
他自然清楚五姐的性格,从小到大,沈蔓歌性格要强,什么事都喜欢自己解决,而且在对待家人方面,沈蔓歌更是特别珍惜来之不易的家人。
别说上次的事情是数额巨大的五千万,就是五十万,五万,她也不愿意让家人去掏。
面对权势滔天的贺子缺,只是一名艺人的沈蔓歌没有半点办法,她现在虽然是顶流明星,可吃的是寄人篱下的饭。
因为一件拍品,去求商在言出面这种事她做不到,但是用自己赚来的辛苦钱,给弟弟补上这个窟窿,是她力所能及的。
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银行卡,沈蔓歌走进屋子,对李牧说道:
“钱,姐姐都存到这个账户上了,密码是你的生日,不管你说什么,一定得收下这张卡。”
听到沈蔓歌的话,李牧哭笑不得地说道:
“小曼曼,我不缺钱,如果你非要给,不如请我吃一辈子饭怎么样?”
一辈子饭?
这怎么请?
五千万的巨款,别说是普通人吃一辈子,就是吃十辈子也吃不完。
“你这个臭小子,都多大了,还占姐姐便宜?”
“这怎么能是占便宜?小曼曼,你小时候打赌输给我不知道多少次,赌约都是给我当老婆。”
“我告诉你,你可别翻脸不认账,老爹说了,我小时候的东西都留在家呢,上面不但有你的签名,还按着红手印呢!”
李牧一脸正经地说道。
沈蔓歌听李牧提起小时候的事儿,她的气就不打一处来。
小的时候,七八个孩子在家,家里的课本,练习册,全堆在一间屋子里。
早上上学起的早,沈蔓歌经常装错作业。
每次几个姐姐拿串了作业本,李牧总能第一个发现,然后连哄带骗地把沈蔓歌的习题册带到自己班级里。
害的沈蔓歌每次课间,都要在李牧的班级门口堵李牧。
引得不少李牧班里的男生围观她。
这李牧也是个混蛋,明明是他拿了沈蔓歌的作业,可就是不出班级,总是搞些乱七八糟的纸条让沈蔓歌签字画押,才肯将作业还给她。
这次数多了,李牧还真是以各种办法,攒了一沓沈蔓歌许诺的各种条件。
此时,她的俏脸微红,虽然过去了十年,儿时的事情忘得快差不多了,但架不住李牧玩这花样的次数太多,由不得她记不住。
听李牧旧事重提,如今已经长大的沈蔓歌脸已经红到了脖颈处,她站在门边儿,翻了个白眼说道:
“是么?我不记得了。”
见沈蔓歌咬死不承认,李牧的嘴角勾起一丝坏笑。
家里什么地方放着什么他早就摸清楚了,在他床底下,有一个八十年代的破旧花瓶,是他小时候用来装零用钱的。
他不在这十年时间,即使是家里最困难的时候,里面的东西也丝毫没有被动过。
李牧所有喜欢的玩意儿,全都放在破花瓶里,其中就有沈蔓歌写好的卖身契。
趴在床上,探手往床下一掏,随着两根手指在花瓶里一探,里面一大卷作业纸瞬间被李牧掏了出来。
上面虽然已经落满了灰尘,但打成的纸卷仔细地用头绳扎好,经历了这么多年的岁月,依旧没有太大变化。
伸手掸了掸上面的蜘蛛网,李牧解开碎花头绳,随手抓出来一张,念道:
“卖身契,兹证明我本人自愿嫁给李牧为妻,如有违背,脸上长斑,身材不发育。卖身人……君莫……咳,这张拿错了。”
李牧尴尬地将这张纸塞回了花瓶,然后又打开另外一张。
“承诺书,我保证,今生今世只喜欢李牧一人……落款人……卢央……也不是。”
抖落开所有信纸。
眼尖的李牧一眼就看到了一行娟秀小楷。
这自己温柔圆润,字体灵动飘逸,一看就是年轻时沈蔓歌的笔记。
他拿起来在沈蔓歌的面前晃了晃,得意洋洋地读道:
“宣誓,我沈蔓歌今生今世只喜欢李牧一人,海枯石烂永不变……”
李牧还没读完,沈蔓歌的俏脸上已经布满了红霞,放下了所有的矜持,直接扑了过来。
“李牧,你个混蛋!”
什么海枯石烂永不变心……这简直羞死人了,如果被别人看到,她沈蔓歌还怎么做人?
完全忘了自己这是在家,身上还穿着真丝睡衣。
沈蔓歌的眼里,此时只有那一张不知道从哪里撕下来的淡粉色信纸。
她做梦也想不到,李牧离开家已经十年了,这种东西居然能保留到现在。
更过分地是,李牧拿在手里那张,居然还贴着小时候姐妹几人照的大头贴,上面的那一张,是李牧和沈蔓歌唯一一张只有两人同框的照片。
里面的少女凑在李牧旁边,两个人甚至是嘴对嘴的一张!
这全都要怪李牧。
当时,李牧哄骗她,说要比一个要亲他的pose,然后李牧双手比耶,李牧好说歹说,沈蔓歌才答应下来,结果……这臭小子在她比出亲亲的瞬间,居然袭吻她,才留下了这么一张可恶的照片。
为这事儿,她追打了李牧不知道多少次,联合几个姐姐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都没找到。
不想居然被李牧贴在了这里。
这让她如何矜持?
见到沈蔓歌直接扑了上来,睡衣飞起来了都毫不在意,李牧露出了一个惊恐之极的表情,直接将信纸举了起来。
沈蔓歌来势汹汹,没有留意到李牧床边的拖鞋,一脚踩了上去,她穿的本就是兔子头的厚棉拖鞋,可爱有余,防滑功能极差。
踩在李牧的大头拖鞋之上,瞬间一个重心不稳,前扑变成了狗趴。
眼看脑袋就要磕在床头,李牧手疾眼快,一把将沈蔓歌捞了起来,他的力气相当大,按理说,这本来不应该失手。
但是,李牧身上的暗伤不少,加上仓促之下,站在床上,松软的大床在瞬间吃力下,直接下陷。
右手没有愈合的伤势带给李牧钻心般的吃痛,为了不让沈蔓歌摔着,或者不小心扯掉她的睡衣,李牧化抱为摔,搂紧沈蔓歌瞬间向着床上滚去。
“小牧,上次在新月饭店的事,是姐姐对不起你,我已经想清楚了,这个钱,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你来出。”
听到沈蔓歌旧事重提,李牧微微一笑。
他自然清楚五姐的性格,从小到大,沈蔓歌性格要强,什么事都喜欢自己解决,而且在对待家人方面,沈蔓歌更是特别珍惜来之不易的家人。
别说上次的事情是数额巨大的五千万,就是五十万,五万,她也不愿意让家人去掏。
面对权势滔天的贺子缺,只是一名艺人的沈蔓歌没有半点办法,她现在虽然是顶流明星,可吃的是寄人篱下的饭。
因为一件拍品,去求商在言出面这种事她做不到,但是用自己赚来的辛苦钱,给弟弟补上这个窟窿,是她力所能及的。
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银行卡,沈蔓歌走进屋子,对李牧说道:
“钱,姐姐都存到这个账户上了,密码是你的生日,不管你说什么,一定得收下这张卡。”
听到沈蔓歌的话,李牧哭笑不得地说道:
“小曼曼,我不缺钱,如果你非要给,不如请我吃一辈子饭怎么样?”
一辈子饭?
这怎么请?
五千万的巨款,别说是普通人吃一辈子,就是吃十辈子也吃不完。
“你这个臭小子,都多大了,还占姐姐便宜?”
“这怎么能是占便宜?小曼曼,你小时候打赌输给我不知道多少次,赌约都是给我当老婆。”
“我告诉你,你可别翻脸不认账,老爹说了,我小时候的东西都留在家呢,上面不但有你的签名,还按着红手印呢!”
李牧一脸正经地说道。
沈蔓歌听李牧提起小时候的事儿,她的气就不打一处来。
小的时候,七八个孩子在家,家里的课本,练习册,全堆在一间屋子里。
早上上学起的早,沈蔓歌经常装错作业。
每次几个姐姐拿串了作业本,李牧总能第一个发现,然后连哄带骗地把沈蔓歌的习题册带到自己班级里。
害的沈蔓歌每次课间,都要在李牧的班级门口堵李牧。
引得不少李牧班里的男生围观她。
这李牧也是个混蛋,明明是他拿了沈蔓歌的作业,可就是不出班级,总是搞些乱七八糟的纸条让沈蔓歌签字画押,才肯将作业还给她。
这次数多了,李牧还真是以各种办法,攒了一沓沈蔓歌许诺的各种条件。
此时,她的俏脸微红,虽然过去了十年,儿时的事情忘得快差不多了,但架不住李牧玩这花样的次数太多,由不得她记不住。
听李牧旧事重提,如今已经长大的沈蔓歌脸已经红到了脖颈处,她站在门边儿,翻了个白眼说道:
“是么?我不记得了。”
见沈蔓歌咬死不承认,李牧的嘴角勾起一丝坏笑。
家里什么地方放着什么他早就摸清楚了,在他床底下,有一个八十年代的破旧花瓶,是他小时候用来装零用钱的。
他不在这十年时间,即使是家里最困难的时候,里面的东西也丝毫没有被动过。
李牧所有喜欢的玩意儿,全都放在破花瓶里,其中就有沈蔓歌写好的卖身契。
趴在床上,探手往床下一掏,随着两根手指在花瓶里一探,里面一大卷作业纸瞬间被李牧掏了出来。
上面虽然已经落满了灰尘,但打成的纸卷仔细地用头绳扎好,经历了这么多年的岁月,依旧没有太大变化。
伸手掸了掸上面的蜘蛛网,李牧解开碎花头绳,随手抓出来一张,念道:
“卖身契,兹证明我本人自愿嫁给李牧为妻,如有违背,脸上长斑,身材不发育。卖身人……君莫……咳,这张拿错了。”
李牧尴尬地将这张纸塞回了花瓶,然后又打开另外一张。
“承诺书,我保证,今生今世只喜欢李牧一人……落款人……卢央……也不是。”
抖落开所有信纸。
眼尖的李牧一眼就看到了一行娟秀小楷。
这自己温柔圆润,字体灵动飘逸,一看就是年轻时沈蔓歌的笔记。
他拿起来在沈蔓歌的面前晃了晃,得意洋洋地读道:
“宣誓,我沈蔓歌今生今世只喜欢李牧一人,海枯石烂永不变……”
李牧还没读完,沈蔓歌的俏脸上已经布满了红霞,放下了所有的矜持,直接扑了过来。
“李牧,你个混蛋!”
什么海枯石烂永不变心……这简直羞死人了,如果被别人看到,她沈蔓歌还怎么做人?
完全忘了自己这是在家,身上还穿着真丝睡衣。
沈蔓歌的眼里,此时只有那一张不知道从哪里撕下来的淡粉色信纸。
她做梦也想不到,李牧离开家已经十年了,这种东西居然能保留到现在。
更过分地是,李牧拿在手里那张,居然还贴着小时候姐妹几人照的大头贴,上面的那一张,是李牧和沈蔓歌唯一一张只有两人同框的照片。
里面的少女凑在李牧旁边,两个人甚至是嘴对嘴的一张!
这全都要怪李牧。
当时,李牧哄骗她,说要比一个要亲他的pose,然后李牧双手比耶,李牧好说歹说,沈蔓歌才答应下来,结果……这臭小子在她比出亲亲的瞬间,居然袭吻她,才留下了这么一张可恶的照片。
为这事儿,她追打了李牧不知道多少次,联合几个姐姐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都没找到。
不想居然被李牧贴在了这里。
这让她如何矜持?
见到沈蔓歌直接扑了上来,睡衣飞起来了都毫不在意,李牧露出了一个惊恐之极的表情,直接将信纸举了起来。
沈蔓歌来势汹汹,没有留意到李牧床边的拖鞋,一脚踩了上去,她穿的本就是兔子头的厚棉拖鞋,可爱有余,防滑功能极差。
踩在李牧的大头拖鞋之上,瞬间一个重心不稳,前扑变成了狗趴。
眼看脑袋就要磕在床头,李牧手疾眼快,一把将沈蔓歌捞了起来,他的力气相当大,按理说,这本来不应该失手。
但是,李牧身上的暗伤不少,加上仓促之下,站在床上,松软的大床在瞬间吃力下,直接下陷。
右手没有愈合的伤势带给李牧钻心般的吃痛,为了不让沈蔓歌摔着,或者不小心扯掉她的睡衣,李牧化抱为摔,搂紧沈蔓歌瞬间向着床上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