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银庄是一个以存取兑换和发放银票以及押贷为主的钱庄,分号遍布天下。由汇通银庄兑出来的银票可以在中原任何一个地方使用,流通范围极广。在银钱生意这一行里,汇通银庄不但在民间具有极高的权威,更与官府也有银账往来,已是如今中原首屈一指的大银庄。
汇通银庄的总堂位于金陵,总掌柜名叫古万年,他也是汇通银庄的创始人。在三四年之前,汇通银庄还只是金陵一个三流钱庄,所从事的不过就是最基本的银钱兑换的小生意。但后来不知道是古万年的祖坟冒了青烟还是财神爷直接搬到了他家里,他的生意越做越大,生意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后来更是直接挤掉了当时号称金陵第一的“泰丰源”钱庄,继而取而代之。那时人们以为古万年的财运已经登顶了,却没想到成为金陵第一银庄不过只是一个开始,在后来短短两年时间里,汇通银庄的分号已经遍布天下,古万年俨然已经成了中原第一的有钱人,说他富可敌国也毫不为过。而汇通银庄也隐有成为天下第一钱庄的势头。
而在常州,自然也有汇通银庄的分号。
常州的汇通银庄位于城西,规模不算大,地势也没有城中心的位置好,可是每天进出的流水银两却是非常可观。
常州汇通银庄的掌柜姓刘,名启才,今年刚好五十岁。他相貌没啥奇特之处,但兴许是常年经营钱庄的缘故,所以浑身上下都透着生意人的圆滑世故。他身材略瘦,并没有寻常商人那样的臃胖油腻,反而给人一种十分精明能干的印象。
此刻夜色已深,汇通银庄到了收称关门的时间了。下巴上留着短须眼神透着精明的刘启才等钱庄里的伙计们收拾整理完杂务,自己算完一天的流水银账以后,方才带着疲惫的神情揉着老腰慢步走到大门口准备关门。
刘启才抬眼瞧了瞧门外,街上灯火明亮,行人如织,一片热闹景象。
“今晚天色尚早,刚好可以回去好好喝两盅。”
刘启才微笑着在心里暗想,他心情很好。倘若一个人每天都有成千上万两的银子进账,论谁都会心情很好的。
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原配妻室早逝多年,前不久才刚续弦一个模样不俗的老婆,女人只有二十四五岁,却正是女人刚有味道的年岁。所以回家喝酒是假,想要早点抱着女人亲热折腾才是真。
想起家里那个女人,早已经过了活力充沛年纪的刘启才,心里就忽然涌起一股燥热。一个男人不管年纪有多大,心思有多沉淀,但能让他立刻焕发生机的,似乎只有女人。
尤其是漂亮的女人,往往能让一个犹如老树的男人重新生长出蓬勃的生命力。
所以此时的刘启才,不自觉的嘴角上扬,他忽然觉得活着真是一件美好的事。
他之所以会有这种感觉,是因为他有底气。而他的底气则是来源于银子。
“人穷百事哀。”对于那些穷困潦倒的人来说,活着其实是一件很煎熬的事。但对刘启才这种有钱人却根本无法了解那是一种怎样的感受。所以他才会觉得一切都很美好。
刘启才正要将大门关上,却忽然发现门口站着一个人。
刘启才差点被吓了一跳,因为他刚才根本没有看到门口有人。而此时这个人却如同幽灵一样忽然出现,居然让他丝毫没有察觉。
刘启才忍不住仔细看了看门口外的人。
来人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年轻男子,戴着一顶斗笠,衣着相貌虽颇为普通,但身形却很是精壮,他立在门口,仿佛一杆长枪插在地上。
刘启才看着穿着打扮像是一个马夫的年轻人,习惯性的脸上带笑的说道:“小兄弟,你可是要取银子吗?实在不巧,我们已经收称,只有明天请早了。”
那戴着斗笠的年轻人却轻轻摇头。
刘启才微微皱眉,又问道:“小兄弟来钱庄不取换银子,可是另有要事吗?”
那人却问道:“你可是这里的掌柜,刘启才?”
他的语气有些温和,声音却颇有磁性。
刘启才心里一动,他阅人无数心思缜密,顿时有了几分警觉。这年头世道可不算太平,特别是常州,最近可是接连出了命案,死者中还有大名鼎鼎的江湖大侠。所以在这种特殊时节里,由不得他不多留了个心眼。
其实明白人都清楚,如果没有强硬的背景为倚靠,汇通这样一个民间银庄又岂能做到如今天下第一钱庄的位置?这种背景不光得有官府支持,还有江湖势力的暗中帮衬。所以现在的汇通银庄,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谁会去找麻烦的,更别提有谁会胆子发毛去抢劫了。
可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就总有那么一些不开眼的人偏偏会去干一些蠢事。
所以现在刘启才心里就有些警惕起来。他作为一个很有实力的钱庄掌柜,靠的就是精明的眼光和老辣的经验。
但生意人的精明往往是藏在暗处的,所以刘启才表面还是面不改色,依然带着微笑回答道:“我就是刘启才,不知小兄弟找我有何贵干?”
“很好。”
年轻人听到回答,点了点头,然后抬脚就迈进了钱庄的大门。
他的脚步轻盈中却又带着沉稳,只两步之间,就已经来到了钱庄的柜台前。
刘启才心里顿时一沉,他有些意外,原因是这个看似普通的人其实并不是一个普通人。
刘启才赶紧跟了上来,还没等他开口,那年轻人就一抬头,平凡的脸庞上没有多余的表情,语气平淡的道:“我是来送信的。”
刘启才看到他的脸时,竟然忍不住神色一变。
因为刘启才看到面前这个戴着斗笠的年轻人,他那两只眼珠居然是深蓝色的。
这种异于常人的奇异特征,就表明了这个人身上并没有纯粹的中土人的血统。但让刘启才心里诧异的是,年轻人的相貌肤色却又与中原人并无二致。
刘启才还处于一种恍然之中,那年轻人却已经伸手拿出来一件东西。
一片银色的羽毛。
年轻人把那根纯银打造栩栩如生的羽毛递到了刘启才面前。
刘启才心里还在揣测对方的身份,就看到了那根羽毛。他先是一愣,然后好像就忽然想到了什么,顿时神色又再一变。
他伸出手,谨慎的接过了那片羽毛。
那年轻人并没有在意刘掌柜异样的神情,然后又从怀里取出了一封信,交到了刘启才手上。
“把这封信,送到金陵古掌柜手上,要快。”
然后再没有多余的话,年轻人就转身出门而去了。
刘启才慌忙回神,他快步走到门口张望,却发现那个人早已没有了踪迹。
老掌柜皱着眉头,麻利地将大门关紧锁住,然后他坐在一张椅子上,低头仔细端详着手上的羽毛和信封。
刘启才脸色有些怪异,他有些警惕的朝四处看了看,确定屋子里的那几个伙计已经在后院休息了以后,才又将目光聚集在手上。
那片纯银的羽毛轻若无物,却又栩栩如生,几乎与真的羽毛没什么差别。
刘启才脸色渐渐凝重,因为这片羽毛他并不算陌生。
因为他曾在某人的手上见过这片羽毛。
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汇通银庄的总掌柜古万年。
刘启才至今还能够清楚的记得当时的情形。
三年前,刘启才与其他一百零七家汇通银庄分号的掌柜在金陵参加古万年六十岁寿辰,寿宴以后古万年召集下属,并亲口对他们说过一段话。
古万年说话的时候,手上就拿着一片羽毛,那根羽毛与现在刘启才手上的这根一模一样。
古万年拿着那片羽毛对他手下一百零八个银庄分号掌柜们说:“请大家记住这片羽毛,将来只要是在有我汇通银庄的地方,不管在任何时候,只要有人拿着同样的羽毛来找你们,不论他要你们做什么,你们都要无条件的接受他的要求。”
古万年说这句话的时候很严肃,因为他不是随口说说,而是在下命令。
一百零八家分号掌柜都记住了这件事。尽管他们有疑问,但既然古万年没有过多解释,那就说明这其中的原因肯定就不是他们能够知晓的。
刘启才回到常州接任常州银庄分号,时间一晃就已经过了四年。
这四年中,从没有人拿着羽毛来找过他。所以刘启才几乎已经快忘了这件事。
可现在真的就有人送来了一根羽毛。
刘启才又看着那封信,信封是普通的信封,没有其他特别的特征,封口也只是随意用火漆封住。
刘启才虽然已经上了年纪,但眼力依旧很好,所以他看到了那用以封口的火漆上有一处极小的印记,那印记就是一片羽毛的形状。
刘启才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站了起来走向了后院。
不多时,汇通银庄后院的马厩里,就有一匹快马飞驰而出。
快马一路奔驰出城,直向金陵方向而去。
三天后,金陵城。
有一个来自常州的骑士,他日夜兼程中途跑死了四匹好马,终于赶到了金陵城汇通银庄的总堂。
他如此风尘仆仆的赶到金陵,就是为了要送一封信给汇通银庄的总掌柜——古万年。
那封信被送进汇通银庄总堂半个时辰后,就有近百匹快马从金陵城奔驰而出,急促的马蹄声犹如滚雷呼卷,几乎震碎了金陵城大街的青石方砖。
近百骑飞驰出了金陵城以后,他们又各自从不同的方向奔驰而去。
那些马背上的人都接到了一个任务,同时身上都揣着一封信。
他们的任务是:用最短的时间,查出隐藏在中原江湖各地的红楼杀手。
但没有人知道他们身上的信将会被送到什么地方和什么人手上。
那封信的内容很简短:杀楼。
而就在常州汇通银庄那匹快马奔出常州城的时候,在常州某处的一间暗室里,有一个人背对烛火盘膝静坐,他的面前有一面铜镜。
这间暗室并非是一个绝对隐秘的所在,但却是一个很安全的地方。它之所以很安全,是因为这间暗室是在常州府衙之内。
常州府衙里住着一个人,那就是本城的郡守老爷,也是如今常州城最大的官。
所以不论如今常州城的情况如何复杂难测,但都不会轻易影响到常州府衙的安全。
所以府衙这个常人不可随意靠近的地方,对有些人来说,却是相对安全的,因为越危险的地方就越安全。
对于一个需要刻意隐藏形迹的人来说,常州府衙就是一个最出人意料的地方,因为绝不会有人会想到,某个人会隐藏在官府重地之内。
所以位于府衙之内的这间暗室,无疑就是一个最安全的所在。
绝对安静的暗室中,一支烛火微微摇晃,静坐的人默然不语,他背对着烛光,看不清面目。
他的面前有一张木桌,桌上有一面铜镜。铜镜下摆放着七八个瓶瓶罐罐,以及一个大碗。那碗里装着大半碗淡白色粘稠的东西,不知有何用途。
那人沉默良久后,抬起双手解下了束发的飘带,散落了一头长发。
轻轻吐出了一口浊气后,那人缓缓挺直腰背,然后伸直双臂,似乎在活动着身上的筋骨。
随后他忽然挥动双手,就见指影翻飞如电,瞬息之间便已经在他的上半身的三十六处穴位处各自连续点出了三十六指。
而后指影倏停,那人口中再次重重的吐出了一口气。
气息沉重绵长,那人再次腰背挺直,双臂横伸。随着他缓慢的呼吸和动作,他整个上半身三十六处穴位中就有三十六根细细的银针缓缓破衣而出。
银针破体之际,他浑身便有隐藏不住的雄浑气机疾速流转,那沉浑无比的真元之力就如同被高堤围堵的深水狂流,此刻正疯狂的冲击着肉身禁锢,直欲破堤倾泻而出。
那人浑身衣衫无风鼓荡,双臂缓缓画圆,愈加沉重的一呼一吸之间,似乎正在尽力压制着体内雄浑奔腾的功体真元。
他的功体修为雄浑无伦,体内真元就如同江河湖海,此刻已经满境而溢。但仿佛是为了某种不为人知的原因,他有意压制着自己的功体,于是便用独特的手法强制禁锢了修为,而那些银针刺穴,便是禁锢功体的屏障。
在这种特殊手段的禁锢之下,才使得他在别人眼里,根本就像一个毫无武功修为的寻常人。
但这种刻意压制修为的手法却相当奇特,而且被禁锢着的强大力量就像是被堤坝围困着的洪水,随时都在冲击着功体,让肉身承受着无法言喻的巨大痛苦。
就如同此刻他的感受。
约莫着过了两柱香的时间,他的气息才略微转为平和,周身剧烈流转的真元也被收敛吸纳大半。可仍有小半气机无法被尽数吸纳,依然在周身狂乱的冲撞。
好像是已经达到了功体承受的极限,那人浑身泛出了一层缭绕的氤氲之气。随后在他一声沉闷的呼气声中,体内未被吸纳的真元气机从身上三十六处穴道中喷涌而出,暗室内顿时气流来回激荡,宛如怒龙翻滚,声势骇人。
狂流乱窜,暗室里仅有的一根烛火顿时一阵剧烈摇晃,光影摇曳之间,照出满室异象。
他终于轻轻呼了口气,仿佛体内被压迫已久的痛苦终于得到了舒缓,但他浑身衣衫几乎已被汗水浸透。
而他的身体在银针破体气机倾泻而出之后,只听得他周身筋骨一阵密集暴响,在充盈的气机中,原本瘦削的体态竟然神奇的异变,恢复成了一副筋肉精壮的身板。
他忽然轻咳一声,然后伸手在嘴边一抹,再摊开手时,烛光下掌心里有一滩血迹,里面竟有七颗如同米粒般大小的赤色血滴。
猩红的血迹中,那七颗赤色血滴格外显目。
“赤血目,果然是歹毒无比的毒物。”他低声喃喃自语着,“好一个沐潇湘,若是换了别人,此刻只怕早已被你毒杀多时,变得尸骨无存了。”
赤血目是一种出自苗疆的毒物,也可以说是一种毒虫,它虽体型极为细小,但却有极强的嗜血蚀骨的剧烈毒性。一旦有人中了赤血目之毒,这种毒物就会在人的体内啃食脏腑血肉,然后体型与毒性也会随之变大。最后让中毒之人内脏逐渐化为脓血,直到成为一具皮肉躯壳后痛苦万分的死去,异常阴狠恐怖。但此种毒物获取的难度极大,并且需要高深的手法加以炼制,所以江湖上用此剧毒之人少之又少。
但作为江湖上首屈一指的用毒高手,沐潇湘就拥有这种诡异的毒物。
而身处暗室之中的男人,竟然能用独特的方法将如此恐怖的毒物压制在体内,并且将之消灭。难怪沐潇湘就算有一身高绝的用毒功夫,后来也不敢再轻举妄动了。
他手掌微微一收,那七颗赤血目就瞬间粉碎。
一阵冷笑从他口中悠悠发出,然后他自言自语的轻声说道:“这个江湖无趣得太久了,寂寞得让人讨厌。不过很快,一场有趣的游戏即将开场,而充满了秘密的红楼,到底又能给我带来怎样的游戏乐趣呢?就让我们都拭目以待吧。”
他的话声很轻,声音也变得格外陌生。
他微微抬头,烛光下的铜镜中就映出了一个人的脸。
散乱的长发之下,那张脸有些苍白。
策命师,公子羽。
此刻的公子羽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而且脸色还有些僵硬,僵硬到可以用木纳来形容。
他眼睛望着铜镜,异常陌生的眼神里仿佛是属于另外一个人。他忽然抬起双手,分别按在了自己的脸颊上。然后十根手指分别精准的按在脸颊的穴位上,在按捏揉点等一连串不同却又古怪的手法施展之下,那张脸的骨骼开始奇怪的轻轻扭曲起来。
微微摇曳的烛光之中,那个头发散落面对铜镜的身影映照在暗室的墙面上,在光影中有些迷离恍惚。
公子羽的双手蒙着脸颊轻轻揉动,随着他手指逐渐下滑的动作,一张薄如蝉翼的面具就从他脸上被缓缓的揭开……
汇通银庄的总堂位于金陵,总掌柜名叫古万年,他也是汇通银庄的创始人。在三四年之前,汇通银庄还只是金陵一个三流钱庄,所从事的不过就是最基本的银钱兑换的小生意。但后来不知道是古万年的祖坟冒了青烟还是财神爷直接搬到了他家里,他的生意越做越大,生意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后来更是直接挤掉了当时号称金陵第一的“泰丰源”钱庄,继而取而代之。那时人们以为古万年的财运已经登顶了,却没想到成为金陵第一银庄不过只是一个开始,在后来短短两年时间里,汇通银庄的分号已经遍布天下,古万年俨然已经成了中原第一的有钱人,说他富可敌国也毫不为过。而汇通银庄也隐有成为天下第一钱庄的势头。
而在常州,自然也有汇通银庄的分号。
常州的汇通银庄位于城西,规模不算大,地势也没有城中心的位置好,可是每天进出的流水银两却是非常可观。
常州汇通银庄的掌柜姓刘,名启才,今年刚好五十岁。他相貌没啥奇特之处,但兴许是常年经营钱庄的缘故,所以浑身上下都透着生意人的圆滑世故。他身材略瘦,并没有寻常商人那样的臃胖油腻,反而给人一种十分精明能干的印象。
此刻夜色已深,汇通银庄到了收称关门的时间了。下巴上留着短须眼神透着精明的刘启才等钱庄里的伙计们收拾整理完杂务,自己算完一天的流水银账以后,方才带着疲惫的神情揉着老腰慢步走到大门口准备关门。
刘启才抬眼瞧了瞧门外,街上灯火明亮,行人如织,一片热闹景象。
“今晚天色尚早,刚好可以回去好好喝两盅。”
刘启才微笑着在心里暗想,他心情很好。倘若一个人每天都有成千上万两的银子进账,论谁都会心情很好的。
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原配妻室早逝多年,前不久才刚续弦一个模样不俗的老婆,女人只有二十四五岁,却正是女人刚有味道的年岁。所以回家喝酒是假,想要早点抱着女人亲热折腾才是真。
想起家里那个女人,早已经过了活力充沛年纪的刘启才,心里就忽然涌起一股燥热。一个男人不管年纪有多大,心思有多沉淀,但能让他立刻焕发生机的,似乎只有女人。
尤其是漂亮的女人,往往能让一个犹如老树的男人重新生长出蓬勃的生命力。
所以此时的刘启才,不自觉的嘴角上扬,他忽然觉得活着真是一件美好的事。
他之所以会有这种感觉,是因为他有底气。而他的底气则是来源于银子。
“人穷百事哀。”对于那些穷困潦倒的人来说,活着其实是一件很煎熬的事。但对刘启才这种有钱人却根本无法了解那是一种怎样的感受。所以他才会觉得一切都很美好。
刘启才正要将大门关上,却忽然发现门口站着一个人。
刘启才差点被吓了一跳,因为他刚才根本没有看到门口有人。而此时这个人却如同幽灵一样忽然出现,居然让他丝毫没有察觉。
刘启才忍不住仔细看了看门口外的人。
来人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年轻男子,戴着一顶斗笠,衣着相貌虽颇为普通,但身形却很是精壮,他立在门口,仿佛一杆长枪插在地上。
刘启才看着穿着打扮像是一个马夫的年轻人,习惯性的脸上带笑的说道:“小兄弟,你可是要取银子吗?实在不巧,我们已经收称,只有明天请早了。”
那戴着斗笠的年轻人却轻轻摇头。
刘启才微微皱眉,又问道:“小兄弟来钱庄不取换银子,可是另有要事吗?”
那人却问道:“你可是这里的掌柜,刘启才?”
他的语气有些温和,声音却颇有磁性。
刘启才心里一动,他阅人无数心思缜密,顿时有了几分警觉。这年头世道可不算太平,特别是常州,最近可是接连出了命案,死者中还有大名鼎鼎的江湖大侠。所以在这种特殊时节里,由不得他不多留了个心眼。
其实明白人都清楚,如果没有强硬的背景为倚靠,汇通这样一个民间银庄又岂能做到如今天下第一钱庄的位置?这种背景不光得有官府支持,还有江湖势力的暗中帮衬。所以现在的汇通银庄,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谁会去找麻烦的,更别提有谁会胆子发毛去抢劫了。
可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就总有那么一些不开眼的人偏偏会去干一些蠢事。
所以现在刘启才心里就有些警惕起来。他作为一个很有实力的钱庄掌柜,靠的就是精明的眼光和老辣的经验。
但生意人的精明往往是藏在暗处的,所以刘启才表面还是面不改色,依然带着微笑回答道:“我就是刘启才,不知小兄弟找我有何贵干?”
“很好。”
年轻人听到回答,点了点头,然后抬脚就迈进了钱庄的大门。
他的脚步轻盈中却又带着沉稳,只两步之间,就已经来到了钱庄的柜台前。
刘启才心里顿时一沉,他有些意外,原因是这个看似普通的人其实并不是一个普通人。
刘启才赶紧跟了上来,还没等他开口,那年轻人就一抬头,平凡的脸庞上没有多余的表情,语气平淡的道:“我是来送信的。”
刘启才看到他的脸时,竟然忍不住神色一变。
因为刘启才看到面前这个戴着斗笠的年轻人,他那两只眼珠居然是深蓝色的。
这种异于常人的奇异特征,就表明了这个人身上并没有纯粹的中土人的血统。但让刘启才心里诧异的是,年轻人的相貌肤色却又与中原人并无二致。
刘启才还处于一种恍然之中,那年轻人却已经伸手拿出来一件东西。
一片银色的羽毛。
年轻人把那根纯银打造栩栩如生的羽毛递到了刘启才面前。
刘启才心里还在揣测对方的身份,就看到了那根羽毛。他先是一愣,然后好像就忽然想到了什么,顿时神色又再一变。
他伸出手,谨慎的接过了那片羽毛。
那年轻人并没有在意刘掌柜异样的神情,然后又从怀里取出了一封信,交到了刘启才手上。
“把这封信,送到金陵古掌柜手上,要快。”
然后再没有多余的话,年轻人就转身出门而去了。
刘启才慌忙回神,他快步走到门口张望,却发现那个人早已没有了踪迹。
老掌柜皱着眉头,麻利地将大门关紧锁住,然后他坐在一张椅子上,低头仔细端详着手上的羽毛和信封。
刘启才脸色有些怪异,他有些警惕的朝四处看了看,确定屋子里的那几个伙计已经在后院休息了以后,才又将目光聚集在手上。
那片纯银的羽毛轻若无物,却又栩栩如生,几乎与真的羽毛没什么差别。
刘启才脸色渐渐凝重,因为这片羽毛他并不算陌生。
因为他曾在某人的手上见过这片羽毛。
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汇通银庄的总掌柜古万年。
刘启才至今还能够清楚的记得当时的情形。
三年前,刘启才与其他一百零七家汇通银庄分号的掌柜在金陵参加古万年六十岁寿辰,寿宴以后古万年召集下属,并亲口对他们说过一段话。
古万年说话的时候,手上就拿着一片羽毛,那根羽毛与现在刘启才手上的这根一模一样。
古万年拿着那片羽毛对他手下一百零八个银庄分号掌柜们说:“请大家记住这片羽毛,将来只要是在有我汇通银庄的地方,不管在任何时候,只要有人拿着同样的羽毛来找你们,不论他要你们做什么,你们都要无条件的接受他的要求。”
古万年说这句话的时候很严肃,因为他不是随口说说,而是在下命令。
一百零八家分号掌柜都记住了这件事。尽管他们有疑问,但既然古万年没有过多解释,那就说明这其中的原因肯定就不是他们能够知晓的。
刘启才回到常州接任常州银庄分号,时间一晃就已经过了四年。
这四年中,从没有人拿着羽毛来找过他。所以刘启才几乎已经快忘了这件事。
可现在真的就有人送来了一根羽毛。
刘启才又看着那封信,信封是普通的信封,没有其他特别的特征,封口也只是随意用火漆封住。
刘启才虽然已经上了年纪,但眼力依旧很好,所以他看到了那用以封口的火漆上有一处极小的印记,那印记就是一片羽毛的形状。
刘启才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站了起来走向了后院。
不多时,汇通银庄后院的马厩里,就有一匹快马飞驰而出。
快马一路奔驰出城,直向金陵方向而去。
三天后,金陵城。
有一个来自常州的骑士,他日夜兼程中途跑死了四匹好马,终于赶到了金陵城汇通银庄的总堂。
他如此风尘仆仆的赶到金陵,就是为了要送一封信给汇通银庄的总掌柜——古万年。
那封信被送进汇通银庄总堂半个时辰后,就有近百匹快马从金陵城奔驰而出,急促的马蹄声犹如滚雷呼卷,几乎震碎了金陵城大街的青石方砖。
近百骑飞驰出了金陵城以后,他们又各自从不同的方向奔驰而去。
那些马背上的人都接到了一个任务,同时身上都揣着一封信。
他们的任务是:用最短的时间,查出隐藏在中原江湖各地的红楼杀手。
但没有人知道他们身上的信将会被送到什么地方和什么人手上。
那封信的内容很简短:杀楼。
而就在常州汇通银庄那匹快马奔出常州城的时候,在常州某处的一间暗室里,有一个人背对烛火盘膝静坐,他的面前有一面铜镜。
这间暗室并非是一个绝对隐秘的所在,但却是一个很安全的地方。它之所以很安全,是因为这间暗室是在常州府衙之内。
常州府衙里住着一个人,那就是本城的郡守老爷,也是如今常州城最大的官。
所以不论如今常州城的情况如何复杂难测,但都不会轻易影响到常州府衙的安全。
所以府衙这个常人不可随意靠近的地方,对有些人来说,却是相对安全的,因为越危险的地方就越安全。
对于一个需要刻意隐藏形迹的人来说,常州府衙就是一个最出人意料的地方,因为绝不会有人会想到,某个人会隐藏在官府重地之内。
所以位于府衙之内的这间暗室,无疑就是一个最安全的所在。
绝对安静的暗室中,一支烛火微微摇晃,静坐的人默然不语,他背对着烛光,看不清面目。
他的面前有一张木桌,桌上有一面铜镜。铜镜下摆放着七八个瓶瓶罐罐,以及一个大碗。那碗里装着大半碗淡白色粘稠的东西,不知有何用途。
那人沉默良久后,抬起双手解下了束发的飘带,散落了一头长发。
轻轻吐出了一口浊气后,那人缓缓挺直腰背,然后伸直双臂,似乎在活动着身上的筋骨。
随后他忽然挥动双手,就见指影翻飞如电,瞬息之间便已经在他的上半身的三十六处穴位处各自连续点出了三十六指。
而后指影倏停,那人口中再次重重的吐出了一口气。
气息沉重绵长,那人再次腰背挺直,双臂横伸。随着他缓慢的呼吸和动作,他整个上半身三十六处穴位中就有三十六根细细的银针缓缓破衣而出。
银针破体之际,他浑身便有隐藏不住的雄浑气机疾速流转,那沉浑无比的真元之力就如同被高堤围堵的深水狂流,此刻正疯狂的冲击着肉身禁锢,直欲破堤倾泻而出。
那人浑身衣衫无风鼓荡,双臂缓缓画圆,愈加沉重的一呼一吸之间,似乎正在尽力压制着体内雄浑奔腾的功体真元。
他的功体修为雄浑无伦,体内真元就如同江河湖海,此刻已经满境而溢。但仿佛是为了某种不为人知的原因,他有意压制着自己的功体,于是便用独特的手法强制禁锢了修为,而那些银针刺穴,便是禁锢功体的屏障。
在这种特殊手段的禁锢之下,才使得他在别人眼里,根本就像一个毫无武功修为的寻常人。
但这种刻意压制修为的手法却相当奇特,而且被禁锢着的强大力量就像是被堤坝围困着的洪水,随时都在冲击着功体,让肉身承受着无法言喻的巨大痛苦。
就如同此刻他的感受。
约莫着过了两柱香的时间,他的气息才略微转为平和,周身剧烈流转的真元也被收敛吸纳大半。可仍有小半气机无法被尽数吸纳,依然在周身狂乱的冲撞。
好像是已经达到了功体承受的极限,那人浑身泛出了一层缭绕的氤氲之气。随后在他一声沉闷的呼气声中,体内未被吸纳的真元气机从身上三十六处穴道中喷涌而出,暗室内顿时气流来回激荡,宛如怒龙翻滚,声势骇人。
狂流乱窜,暗室里仅有的一根烛火顿时一阵剧烈摇晃,光影摇曳之间,照出满室异象。
他终于轻轻呼了口气,仿佛体内被压迫已久的痛苦终于得到了舒缓,但他浑身衣衫几乎已被汗水浸透。
而他的身体在银针破体气机倾泻而出之后,只听得他周身筋骨一阵密集暴响,在充盈的气机中,原本瘦削的体态竟然神奇的异变,恢复成了一副筋肉精壮的身板。
他忽然轻咳一声,然后伸手在嘴边一抹,再摊开手时,烛光下掌心里有一滩血迹,里面竟有七颗如同米粒般大小的赤色血滴。
猩红的血迹中,那七颗赤色血滴格外显目。
“赤血目,果然是歹毒无比的毒物。”他低声喃喃自语着,“好一个沐潇湘,若是换了别人,此刻只怕早已被你毒杀多时,变得尸骨无存了。”
赤血目是一种出自苗疆的毒物,也可以说是一种毒虫,它虽体型极为细小,但却有极强的嗜血蚀骨的剧烈毒性。一旦有人中了赤血目之毒,这种毒物就会在人的体内啃食脏腑血肉,然后体型与毒性也会随之变大。最后让中毒之人内脏逐渐化为脓血,直到成为一具皮肉躯壳后痛苦万分的死去,异常阴狠恐怖。但此种毒物获取的难度极大,并且需要高深的手法加以炼制,所以江湖上用此剧毒之人少之又少。
但作为江湖上首屈一指的用毒高手,沐潇湘就拥有这种诡异的毒物。
而身处暗室之中的男人,竟然能用独特的方法将如此恐怖的毒物压制在体内,并且将之消灭。难怪沐潇湘就算有一身高绝的用毒功夫,后来也不敢再轻举妄动了。
他手掌微微一收,那七颗赤血目就瞬间粉碎。
一阵冷笑从他口中悠悠发出,然后他自言自语的轻声说道:“这个江湖无趣得太久了,寂寞得让人讨厌。不过很快,一场有趣的游戏即将开场,而充满了秘密的红楼,到底又能给我带来怎样的游戏乐趣呢?就让我们都拭目以待吧。”
他的话声很轻,声音也变得格外陌生。
他微微抬头,烛光下的铜镜中就映出了一个人的脸。
散乱的长发之下,那张脸有些苍白。
策命师,公子羽。
此刻的公子羽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而且脸色还有些僵硬,僵硬到可以用木纳来形容。
他眼睛望着铜镜,异常陌生的眼神里仿佛是属于另外一个人。他忽然抬起双手,分别按在了自己的脸颊上。然后十根手指分别精准的按在脸颊的穴位上,在按捏揉点等一连串不同却又古怪的手法施展之下,那张脸的骨骼开始奇怪的轻轻扭曲起来。
微微摇曳的烛光之中,那个头发散落面对铜镜的身影映照在暗室的墙面上,在光影中有些迷离恍惚。
公子羽的双手蒙着脸颊轻轻揉动,随着他手指逐渐下滑的动作,一张薄如蝉翼的面具就从他脸上被缓缓的揭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