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时已到!
随着一声大喝,由人宗弟子组成的迎亲队伍,浩浩荡荡开始向着天宗的方向出发。
一路上天空中不时出现巨鲸、水龙尾随迎亲队伍,不用问这肯定是李冥出的主意,本来他是想搞点烟花出来的,可他前世作为一个学渣,只知道制造黑火药需要硫磺、硝石、木炭,可具体的比例和制作过程他毫无了解。
于是,李冥想到了道家的北冥有鱼、万川秋水,既然造不出来火药,那么干脆就使用真气模拟出火药都做不到的效果。
李冥骑着赵国送来的汗血宝马,身穿一袭黑红色长袍,身后跟着墨家机关白虎拉的婚车,人宗传功长老清净子手捧三卷竹简,清净子左右两边的弟子各捧着一把名剑,正是先前缴获的诗经三百剑中的静女剑、东山剑,后面还跟着一辆马车,马车压过路面,留下两道深深的车辙,因为这辆马车上整整装了一车的黄金。
数百名道家弟子列阵而立枕戈待旦,在迎亲队伍到达天宗山门时,随着白云子一声令下,周天星辰大阵发动,在空中化作一片片流星雨,无数道流星拖着长长的尾巴从太乙山上空划过。
天宗山门内,北冥子也换上了一身黑红相间的长袍,赤松子自然也不例外,两人带着天宗的长老弟子排好队列,等待着人宗的迎亲队伍到来。
迎亲队伍伴随着流星雨,在两人的带领下来到了晓梦的庭院外,整个小院贴满了囍字,全然没有往日的那般清冷。
经过一套繁琐复杂的程序后,李冥抱着一身红装的晓梦走出了庭院登上婚车。
“乐起!”编钟独有的沉闷声响起,伴随着音乐,迎亲队伍开始返回人宗,天空上一龙一凤相互缠绵,结伴而行。
婚礼之所以叫婚礼,是因为婚礼是在黄昏举行,迎亲队伍返回人宗时,太阳已经开始落下,月亮即将升起。
黄昏至,吉时到,天空中的流星雨发生了变化,好似烟花般在空中炸开,化作星光朝着两人洒下。
“地泽万物!”
一排排桃树在两人身旁迅速生长,一路蔓延至婚礼现场,随着两人的步伐桃树上盛开的桃花逐渐绽放。
“冯虚御风!”
一阵微风吹过,树上的桃花脱离树枝的束缚随风飞舞化作一片花海。
李冥拉住晓梦的手,在星光的笼罩下,在桃花花海之中,向着婚礼现场一步一步走去。
住持婚礼的是儒家掌门伏念,在礼仪这一方面,没有人比儒家更合适了。
楚南公则成为了两人的证婚人,晓梦从小跟着七色麋鹿长大,李冥穿越而来,两人都不知父母何处,所以北冥子就成了两人唯一的长辈。
拜天地,拜长辈,夫妻对拜,送入洞房。
将晓梦送回他的小院,李冥又跟着逍遥子来到外面陪同宾客。
来参加婚礼的人实在太多了,即使有人宗弟子帮忙顶着,李冥还是被灌得迷迷糊糊,这些前来参加婚礼的宾客可都不是省油的灯。
墨家是一群燕赵侠客,这些人平常就差没泡在酒缸里了,农家中人也相差不远,个顶个的能喝,加上各国中的使节,这些人平常都是各种应酬,酒量自然不会差,要是没有人宗众弟子帮忙,李冥早就被灌的不省人事了。
众人也就是看在李冥今日成亲,不能真的让他不省人事,灌得差不多也就放他一马。
至于闹洞房,一群最少都三十开头的人,又个个身份高贵,怎么可能去给一个十来岁的小娃娃闹洞房,所以这一个环节,也就直接略过了。
李冥迈着轻快的步伐,摇摇晃晃的走向小院,来到房前看着屋内在烛光的映照下,若隐若现的人影,他站在门前心中是既紧张又期待,两世为人的日子加起来都三四十岁,可是他还是第一次成亲娶妻,这不由得他不紧张,不期待。
李冥踟躇片刻,缓缓推开了虚掩的门,只见房间里在红烛光的映照下,一位身穿嫁衣的新娘子正安静的坐在床边,似乎是听到他推门的声音,新娘子身躯微动,然后好似想起了什么一般,又安静下来。
李冥取过金钗,缓缓将红盖头挑起,首先映入眼帘是状若朱丹的樱桃小嘴,一双明眸中泛着盈盈秋水,配上那精致的面庞,正应了那句“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配上晓梦出尘的气质,好一个绝世而独立的佳人。
两人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对方,谁也没有说话,仿佛要把对方印刻进自己的心底。
“娘子!”李冥笑着说道。
“夫君!”晓梦面若桃花的回道。
李冥拿过两杯酒,两人手臂相交喝下这杯交杯酒。
“我带你去看一些东西。”李冥拉起晓梦的手,将晓梦拥入怀中,脚踩北冥剑向着后山山顶飞去。
来到山顶视野开阔处,李冥用千里传音通知周围的弟子,满头的星光在阵法的接引下,变成一龙一凤自远方飞来,化作两人的模样。
李冥一挥袖袍,一道巨大的剑影飞出,落在两道虚影脚下,好似两人在御剑飞行。
(先前说过李冥的北冥有鱼是北冥剑的形状。)
李冥再挥袖袍,无数剑气浮现在虚影身旁,剑气飞舞之间,在空中幻化做一篇诗词,或者说一句誓言。
上邪
上邪!我欲与姝相知,长命无绝衰。
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姝绝。
这首诗词的意思很简单,就是在向上天告知,我愿与你相爱,我们的爱情绝不衰绝,除非高山变平地,滔滔江水干涸,寒冷的冬季响起夏雷,炎炎夏日白雪纷飞,天地相合连接,我才敢将我对你的情意抛弃决绝。
(本来想用“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个是诗经中的“击鼓”,先秦早就存在了,在网上翻了翻诗词,也就只有这篇“上邪(ye)”的时间比较接近先秦时期,其他的诗词大多都是唐宋时期,文风差的有点远,而且大部分诗词全文想要表达的意思,其实不是于“爱情”相关,找来找去就找到了这一篇比较合适的,凑合着看吧。)
随着一声大喝,由人宗弟子组成的迎亲队伍,浩浩荡荡开始向着天宗的方向出发。
一路上天空中不时出现巨鲸、水龙尾随迎亲队伍,不用问这肯定是李冥出的主意,本来他是想搞点烟花出来的,可他前世作为一个学渣,只知道制造黑火药需要硫磺、硝石、木炭,可具体的比例和制作过程他毫无了解。
于是,李冥想到了道家的北冥有鱼、万川秋水,既然造不出来火药,那么干脆就使用真气模拟出火药都做不到的效果。
李冥骑着赵国送来的汗血宝马,身穿一袭黑红色长袍,身后跟着墨家机关白虎拉的婚车,人宗传功长老清净子手捧三卷竹简,清净子左右两边的弟子各捧着一把名剑,正是先前缴获的诗经三百剑中的静女剑、东山剑,后面还跟着一辆马车,马车压过路面,留下两道深深的车辙,因为这辆马车上整整装了一车的黄金。
数百名道家弟子列阵而立枕戈待旦,在迎亲队伍到达天宗山门时,随着白云子一声令下,周天星辰大阵发动,在空中化作一片片流星雨,无数道流星拖着长长的尾巴从太乙山上空划过。
天宗山门内,北冥子也换上了一身黑红相间的长袍,赤松子自然也不例外,两人带着天宗的长老弟子排好队列,等待着人宗的迎亲队伍到来。
迎亲队伍伴随着流星雨,在两人的带领下来到了晓梦的庭院外,整个小院贴满了囍字,全然没有往日的那般清冷。
经过一套繁琐复杂的程序后,李冥抱着一身红装的晓梦走出了庭院登上婚车。
“乐起!”编钟独有的沉闷声响起,伴随着音乐,迎亲队伍开始返回人宗,天空上一龙一凤相互缠绵,结伴而行。
婚礼之所以叫婚礼,是因为婚礼是在黄昏举行,迎亲队伍返回人宗时,太阳已经开始落下,月亮即将升起。
黄昏至,吉时到,天空中的流星雨发生了变化,好似烟花般在空中炸开,化作星光朝着两人洒下。
“地泽万物!”
一排排桃树在两人身旁迅速生长,一路蔓延至婚礼现场,随着两人的步伐桃树上盛开的桃花逐渐绽放。
“冯虚御风!”
一阵微风吹过,树上的桃花脱离树枝的束缚随风飞舞化作一片花海。
李冥拉住晓梦的手,在星光的笼罩下,在桃花花海之中,向着婚礼现场一步一步走去。
住持婚礼的是儒家掌门伏念,在礼仪这一方面,没有人比儒家更合适了。
楚南公则成为了两人的证婚人,晓梦从小跟着七色麋鹿长大,李冥穿越而来,两人都不知父母何处,所以北冥子就成了两人唯一的长辈。
拜天地,拜长辈,夫妻对拜,送入洞房。
将晓梦送回他的小院,李冥又跟着逍遥子来到外面陪同宾客。
来参加婚礼的人实在太多了,即使有人宗弟子帮忙顶着,李冥还是被灌得迷迷糊糊,这些前来参加婚礼的宾客可都不是省油的灯。
墨家是一群燕赵侠客,这些人平常就差没泡在酒缸里了,农家中人也相差不远,个顶个的能喝,加上各国中的使节,这些人平常都是各种应酬,酒量自然不会差,要是没有人宗众弟子帮忙,李冥早就被灌的不省人事了。
众人也就是看在李冥今日成亲,不能真的让他不省人事,灌得差不多也就放他一马。
至于闹洞房,一群最少都三十开头的人,又个个身份高贵,怎么可能去给一个十来岁的小娃娃闹洞房,所以这一个环节,也就直接略过了。
李冥迈着轻快的步伐,摇摇晃晃的走向小院,来到房前看着屋内在烛光的映照下,若隐若现的人影,他站在门前心中是既紧张又期待,两世为人的日子加起来都三四十岁,可是他还是第一次成亲娶妻,这不由得他不紧张,不期待。
李冥踟躇片刻,缓缓推开了虚掩的门,只见房间里在红烛光的映照下,一位身穿嫁衣的新娘子正安静的坐在床边,似乎是听到他推门的声音,新娘子身躯微动,然后好似想起了什么一般,又安静下来。
李冥取过金钗,缓缓将红盖头挑起,首先映入眼帘是状若朱丹的樱桃小嘴,一双明眸中泛着盈盈秋水,配上那精致的面庞,正应了那句“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配上晓梦出尘的气质,好一个绝世而独立的佳人。
两人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对方,谁也没有说话,仿佛要把对方印刻进自己的心底。
“娘子!”李冥笑着说道。
“夫君!”晓梦面若桃花的回道。
李冥拿过两杯酒,两人手臂相交喝下这杯交杯酒。
“我带你去看一些东西。”李冥拉起晓梦的手,将晓梦拥入怀中,脚踩北冥剑向着后山山顶飞去。
来到山顶视野开阔处,李冥用千里传音通知周围的弟子,满头的星光在阵法的接引下,变成一龙一凤自远方飞来,化作两人的模样。
李冥一挥袖袍,一道巨大的剑影飞出,落在两道虚影脚下,好似两人在御剑飞行。
(先前说过李冥的北冥有鱼是北冥剑的形状。)
李冥再挥袖袍,无数剑气浮现在虚影身旁,剑气飞舞之间,在空中幻化做一篇诗词,或者说一句誓言。
上邪
上邪!我欲与姝相知,长命无绝衰。
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姝绝。
这首诗词的意思很简单,就是在向上天告知,我愿与你相爱,我们的爱情绝不衰绝,除非高山变平地,滔滔江水干涸,寒冷的冬季响起夏雷,炎炎夏日白雪纷飞,天地相合连接,我才敢将我对你的情意抛弃决绝。
(本来想用“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个是诗经中的“击鼓”,先秦早就存在了,在网上翻了翻诗词,也就只有这篇“上邪(ye)”的时间比较接近先秦时期,其他的诗词大多都是唐宋时期,文风差的有点远,而且大部分诗词全文想要表达的意思,其实不是于“爱情”相关,找来找去就找到了这一篇比较合适的,凑合着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