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未归,宣于渊饶有兴致地左右看了一圈,笑得很是唏嘘。
    “故地景致依旧,别有一番风味。”
    “至于感悟……”
    他自嘲地扯了扯嘴角,戏谑道:“连叔。”
    “我是个没慧根的俗人,在这里待了数年都不曾有所感悟,你难不成还能指望一日就能让我幡然醒悟?”
    连叔闻声摇头失笑,温声说:“幡然醒悟不敢求,若能得几分内心平和,那也算是不错的。”
    “啧。”
    “我还没到你那个境界呢。”
    “若是想求内心平和,怎么着也得等到该死的人都死透了才行,冤孽尚存,该死之人未死,这平和只怕是求不得。”
    “我也不敢痴心奢求。”
    他说得轻描淡写,眉眼间甚至还带着几分可说不可说的笑意。
    可眼中暗沉锋芒比起当年更甚,宛如一柄开了刃的冷剑破风而出,锐利难挡,光是对视一眼,都让人有一种心悸之感。
    危险。
    又让人胆寒。
    连叔见状无声苦笑,头疼道:“我当年就说过,不该让你去边疆。”
    一个心中困了兽的人,再在边疆见了血开了刃,被困在心间的困兽迟早会撕裂胸膛冲撞而出。
    到了那日,不知要见多少血才可将这困兽重新压制回去。
    连叔意味不明地摇头笑笑,没再提起那个争论多年无果的话,端起桌上的茶盏抿了一口茶汤,落在宣于渊身上的目光多了几分说不出的温和,还有长辈对小辈的怜爱。
    他说:“听说你这次还带了娇客一起来?”
    提起玉青时,宣于渊泛着笑的眼里终于多了几分真实。
    他屈起手指在茶盏的边缘轻轻一弹,看着清亮的褐色茶汤在杯子中层层荡开,勾唇说:“不是娇客来访。”
    “我是带她回来看看。”
    尽管玉青时不知道这里对他而言意味着什么,可都走到这地方了,宣于渊还是想带她来看看。
    他心里藏着一种诡异的微妙,想让玉青时知道得更多一些。
    连叔眼里闪过一丝意外,连手中的茶都忘了喝,惊讶道:“你这么看重的吗?”
    宣于渊挑眉反问:“不然连叔以为,我为什么会带她来呢?”
    他被人抽走了骨头似的往藤椅上一摊,眼眸半合,半是无可奈何半是头疼地说:“这人冷情得很,心口怎么都焐不热,我只好换着法子地自曝其短,好让她知道得更多些。”
    玉青时骨子硬,心却软。
    跟这样的人硬碰硬是自讨没趣,宣于渊不想触那样的霉头,也不想惹她不高兴。
    可换个法子就不一样了。
    玉青时知道他过往那些糟烂事儿,说不定就会更心疼他。
    等她心疼了,说不定就不会再想着扔下他不管了。
    他大大方方地把烂在骨子里的糟烂事儿拉扯出来摊开铺平,不为旁的,只想让玉青时心疼。
    宣于渊自己在脑子里想象了一下玉青时心疼自己的场景,被幻想出来的画面美得吹了个一转三折的口哨,得意道:“等她心甘情愿跟我回家了,就能名正言顺地给你送请帖了。”
    “吃席的时候记得备礼,迟迟倒是不挑,不过我还是喜欢贵的。”
    连叔无数到了嘴边的话被这一句贵的堵得哑口无言,哭笑不得地摁住眉心揉了揉,好笑道:“你就那么喜欢她?”
    宣于渊不假思索地点头。
    “喜欢啊。”
    喜欢得恨不得把命都捧给她。
    只可惜,玉青时想的好像跟他不太一样。
    他自怜自艾地啧了一声,双手枕着后脑勺转头看了连叔一眼,对上连叔一言难尽的目光,幽幽道:“连叔。”
    “你说聘礼都准备些什么好?”
    连叔……
    想这个会不会太早?
    他斟酌了一下语言,打趣道:“听你的意思,人家姑娘似乎没打算嫁给你,你现在就想这个,会不会不太合适?”
    宣于渊对连叔复杂的表情熟视无睹,歪在藤椅上慢悠悠地说:“为什么不合适?”
    “她既然是把我捡回去了,就该对我负责,天经地义的事儿,我怎么会让她有机会跑?”
    就算是玉青时真的想跑,她也不会有那样的机会的。
    招惹了他,就只能是他的。
    察觉到宣于渊话中不加掩饰的占有欲,连叔的眼底忍不住泛起了点点不明显的担心。
    他不知道宣于渊更小的时候是什么样。
    但自从这孩子被送到他这里后,他就知道宣于渊跟大多数人都不一样。
    他看似跳脱豁达,可那层嬉笑怒骂的皮肉之下掩藏的却是令人心惊的执拗和狂悖。
    这样的人轻易不会对什么感兴趣,可一旦是他看入了眼的,就是无论如何都一定要得到的。
    哪怕是毁了,也只能是他的。
    这样的偏执是独一无二的偏颇,也是生死不得挣脱的束缚。
    他现在还能游刃有余地策想着来日方长,可若旁人不如他心中所想,他心中困兽还能控制住吗?
    那个被他放在心尖上无声束缚的姑娘,真的愿意接受吗?
    连叔心情复杂地抿了抿唇,玩笑似的说:“渊儿。”
    “你还记得你小时候养过一只兔子吗?”
    宣于渊眸子动了动,莞尔道:“记得。”
    那时他刚来连云寺不久,时疯时不疯的,情绪也不太稳定。
    连叔见他经常一个人窝在空屋子里怕他无趣,不知从哪儿捡来了一只巴掌大的兔子,他还好生养了好一段时间。
    可后来那只兔子长大了,总是想往外跑,还不听话。
    有一次跑出去时被林子里的野兽伤了腿,宣于渊在林子里找了一夜才找回来。
    所有人都以为宣于渊找回来后会养得更精细,都觉得他很在乎那只兔子,不然不会那么不辞辛苦地四处去寻。
    可最后,宣于渊看着那只兔子腿上鲜血淋漓的伤,亲手折断了兔子的脖子。
    兔子被他亲手杀死了。
    连叔仔细留意着宣于渊脸上的神色,顿了顿才说:“其实我一直想问,你把那只兔子养大,甚至不惜每日一大早去山尖上采最新鲜的鲜草来喂,你喜欢那只兔子吗?”
    宣于渊唇边笑意扩散得深了几分,眼中似有几分怅然,嗐了一声轻笑道:“喜欢啊。”
    “不喜欢我怎么会养得那么好?”
    不是最好的鲜草不喂,不是最清冽的山泉不给。
    他缓缓合上眼帘,声音轻又狠。
    “我什么都想给最好的,可它实在是太不听话了。”
    不听话的兔子,跑出去不知什么时候就死了。
    “所以,不如我亲手杀了它。”
    “我亲手杀死的,就永远都是我的,再也跑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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