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女孩的小火柴 作者:银桃花
分卷阅读30
与倔强不是任何一个男人都能受得了的,温云美眸光变冷,随後又燃起一丝兴味的火焰。
被包养啊──
她还没试过,也许挺好的。
64.124.54.122/image/prif
<font color=#ff0000>(0.64鲜币)</font>22 被包养也有不乐意的
64.124.54.122//image/free/100204478/101578351.jpg 人啊──
还是不能太自信的说。
温云美试过之後才知道自己对“包养”的理解错的有多麽的离谱。
原以为莫焰所谓的包养她不过是令她不能在他眼皮底下接客而已。但是自己暗度陈仓的话他应该不会知道吧?
平时没事儿的时候她就做做样子逛逛街,买些打死了也不值明码标价的那些钱的奢侈品满足他大男人的虚荣心,让他知道她是赖以他才能生存的“寄居蟹”。其余的时间除了应付这位色中恶鬼的小爷之外,她温云美出入几座大酒店和素来交好的客人温存打发时间总不会有什麽问题吧。
但是实际上莫焰留了个心眼儿,他大少爷在商场上混了这麽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对有些事情的敏感度超乎温云美的想象。
当他得知温云美的这间公寓偶尔也接待嫖客并且她还有个好友是专门为她拉皮条的中介的时候,那个醋劲儿啊,差点没把胃酸都盖过去。当下就大手笔一挥,为温云美买了一间新的公寓,就在自己公司的不远处。交通方便,偷欢便利,是居家旅行的好栖息地……
而後他还强行的没收了她的手机,将只输有自己手机号的新机子丢给她。并且扬言若是让他知道她再去接客,他一定有办法在不打断她的腿的情况下让她出不了门,下不了床。
喝!
这可算是霸道到了极点,这已经不是包二奶搞破鞋这麽简单的事儿了。这简直就是在搞旧社会,买卖媳妇或者禁脔之类的东西!
温云美这个气啊……郁闷自己怎麽就摊上这麽一主儿。这都解放多少年了,农民都翻身当家做主了,怎麽像莫焰这种属螃蟹的资本家还能在社会上横行霸道呢?
但是没办法,金卡她收了,屋子她也住了,人呢,也被他翻来覆去的骑过了。所以,总而言之,言而总之,现在後悔已经太晚太晚了。
“我回来了宝贝儿──”
懒洋洋的一天,在和苏菲失去联系之後温云美又一次守著一大堆腐朽糜烂的名牌躺在床上等待自己的“尸体”发臭。
真没劲。
穿著水红色的真丝睡裙在床上慵懒的翻了个身,温云美无聊的垂下自己的手臂任一头蓬松的波浪长发从床沿一直垂到地面。
她喜欢昂贵的高档内衣,喜欢高级套装,喜欢手工制作的限量版小高跟鞋……甚至喜欢所有看上去美丽耀眼又不是什麽人都能轻易得到的东西。但是她更喜欢自己去挣,然後使劲享受或者将其当做自己下一次工作时勾引金主掏腰包的道具。
她是个妓女,很红牌很红牌的妓女,很高档很高档的妓女。
她享受每一次在她精心伪装过後去面对每一扇门之後那些不同脸孔的兴奋感,也享受在扮演淑女和荡妇以及各种各样不同角色时候的那种人格分裂的舒爽。
一般人只看到她们或有不幸,或有淫荡,却看不到其中的乐趣。那种女性欲望和虚荣被不同的男人充分满足的快感。像是大雨的夜晚,狂奔的路途中一道闪电突然击中你的脊椎骨。麻麻的、酥酥的、几乎让你失了知觉却又渴望的不行……
那种存在感是作为别的角色时所无法比拟的。是的,也许她变态、天生放浪、自甘堕落或者别的什麽什麽什麽。但是至少她能从中感觉到快乐,这一点是别的工作无论如何都给予不了她的。
怎麽办,这是病。这绝对是病。
她生了这种病就注定跟普通的女人不一样,普通的女人喜欢的她都不喜欢。普通的女人渴望的、向往的、处心积虑的追求的她都不稀罕。可是就偏偏有个男人一定要给,让她逃都无法逃。
“怎麽了,又在睡觉?”
卸下领带推门进房,莫焰皱著鼻子闻了闻这空气中四处弥漫的怪味儿,而後发现桌子上胡乱摆放著四五瓶只剩下一半的不同香水。
啧啧……
瞧那些五颜六色的外包装还在垃圾桶里跟吃过的方便面袋儿一样的不值钱的团著,显然是今天才刚买回来就被这个怪女人糟蹋成这副德行。
细数一下那些闭著眼都能猜出来的牌子,敛吧敛吧这些加一块儿虽然不多也有小半万了吧?想他莫焰一直节俭,居然就被这个妖女真当凯子可劲儿的挥霍啊。
想到这,莫焰有些不高兴了。
他给她钱是希望她打扮自己,吃吃饭喝喝茶什麽的,就像雷枭曾经“领养”的那些杂七杂八的小明星模特什麽的一样,白天玩命的作,到了晚上作够了,总会给男人一个让人觉得舒服的笑脸不是?
但是显然,他领养的这只根本就不是什麽爱慕虚荣的杂种小串狗,根本就是条又傲慢又难伺候的藏獒啊!
瞧她瞧她这副爱死不搭活的样儿,怎麽就没个笑模样呢。
“没,睡不著,玩呢。”
连看都懒得看莫焰一眼,温云美眨了一下睫毛瞄到男人脸上的愠色,其实心里十分有数。
话说她做了这麽多年妓女要是连男人最讨厌什麽样儿的女人还不知道那就是白混了,也不会有今天的好日子过。
男人嘛,说白了就是贱,然後多少都有点大男子主义的倾向。
他们喜欢美女却不喜欢美女太强势。又或者强势就强势,在自己面前至少也要保持著示弱的一面。
但是一旦遇到的女人个性太强,若看不上就罢了,真被看上了反而会挑起男人的征服欲。那个时候再想甩就麻烦了,因为他贱,你越烦他他越是乐意粘著你,你粘著他他反而当你是小破鞋,谁来都能穿,不值钱。
所以一味的拒绝是不行的,自讨苦吃而已。
但是要她温云美真像傍大款的小破鞋一般死缠烂打的追著他逼他讨厌自己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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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包养啊──
她还没试过,也许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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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不能太自信的说。
温云美试过之後才知道自己对“包养”的理解错的有多麽的离谱。
原以为莫焰所谓的包养她不过是令她不能在他眼皮底下接客而已。但是自己暗度陈仓的话他应该不会知道吧?
平时没事儿的时候她就做做样子逛逛街,买些打死了也不值明码标价的那些钱的奢侈品满足他大男人的虚荣心,让他知道她是赖以他才能生存的“寄居蟹”。其余的时间除了应付这位色中恶鬼的小爷之外,她温云美出入几座大酒店和素来交好的客人温存打发时间总不会有什麽问题吧。
但是实际上莫焰留了个心眼儿,他大少爷在商场上混了这麽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对有些事情的敏感度超乎温云美的想象。
当他得知温云美的这间公寓偶尔也接待嫖客并且她还有个好友是专门为她拉皮条的中介的时候,那个醋劲儿啊,差点没把胃酸都盖过去。当下就大手笔一挥,为温云美买了一间新的公寓,就在自己公司的不远处。交通方便,偷欢便利,是居家旅行的好栖息地……
而後他还强行的没收了她的手机,将只输有自己手机号的新机子丢给她。并且扬言若是让他知道她再去接客,他一定有办法在不打断她的腿的情况下让她出不了门,下不了床。
喝!
这可算是霸道到了极点,这已经不是包二奶搞破鞋这麽简单的事儿了。这简直就是在搞旧社会,买卖媳妇或者禁脔之类的东西!
温云美这个气啊……郁闷自己怎麽就摊上这麽一主儿。这都解放多少年了,农民都翻身当家做主了,怎麽像莫焰这种属螃蟹的资本家还能在社会上横行霸道呢?
但是没办法,金卡她收了,屋子她也住了,人呢,也被他翻来覆去的骑过了。所以,总而言之,言而总之,现在後悔已经太晚太晚了。
“我回来了宝贝儿──”
懒洋洋的一天,在和苏菲失去联系之後温云美又一次守著一大堆腐朽糜烂的名牌躺在床上等待自己的“尸体”发臭。
真没劲。
穿著水红色的真丝睡裙在床上慵懒的翻了个身,温云美无聊的垂下自己的手臂任一头蓬松的波浪长发从床沿一直垂到地面。
她喜欢昂贵的高档内衣,喜欢高级套装,喜欢手工制作的限量版小高跟鞋……甚至喜欢所有看上去美丽耀眼又不是什麽人都能轻易得到的东西。但是她更喜欢自己去挣,然後使劲享受或者将其当做自己下一次工作时勾引金主掏腰包的道具。
她是个妓女,很红牌很红牌的妓女,很高档很高档的妓女。
她享受每一次在她精心伪装过後去面对每一扇门之後那些不同脸孔的兴奋感,也享受在扮演淑女和荡妇以及各种各样不同角色时候的那种人格分裂的舒爽。
一般人只看到她们或有不幸,或有淫荡,却看不到其中的乐趣。那种女性欲望和虚荣被不同的男人充分满足的快感。像是大雨的夜晚,狂奔的路途中一道闪电突然击中你的脊椎骨。麻麻的、酥酥的、几乎让你失了知觉却又渴望的不行……
那种存在感是作为别的角色时所无法比拟的。是的,也许她变态、天生放浪、自甘堕落或者别的什麽什麽什麽。但是至少她能从中感觉到快乐,这一点是别的工作无论如何都给予不了她的。
怎麽办,这是病。这绝对是病。
她生了这种病就注定跟普通的女人不一样,普通的女人喜欢的她都不喜欢。普通的女人渴望的、向往的、处心积虑的追求的她都不稀罕。可是就偏偏有个男人一定要给,让她逃都无法逃。
“怎麽了,又在睡觉?”
卸下领带推门进房,莫焰皱著鼻子闻了闻这空气中四处弥漫的怪味儿,而後发现桌子上胡乱摆放著四五瓶只剩下一半的不同香水。
啧啧……
瞧那些五颜六色的外包装还在垃圾桶里跟吃过的方便面袋儿一样的不值钱的团著,显然是今天才刚买回来就被这个怪女人糟蹋成这副德行。
细数一下那些闭著眼都能猜出来的牌子,敛吧敛吧这些加一块儿虽然不多也有小半万了吧?想他莫焰一直节俭,居然就被这个妖女真当凯子可劲儿的挥霍啊。
想到这,莫焰有些不高兴了。
他给她钱是希望她打扮自己,吃吃饭喝喝茶什麽的,就像雷枭曾经“领养”的那些杂七杂八的小明星模特什麽的一样,白天玩命的作,到了晚上作够了,总会给男人一个让人觉得舒服的笑脸不是?
但是显然,他领养的这只根本就不是什麽爱慕虚荣的杂种小串狗,根本就是条又傲慢又难伺候的藏獒啊!
瞧她瞧她这副爱死不搭活的样儿,怎麽就没个笑模样呢。
“没,睡不著,玩呢。”
连看都懒得看莫焰一眼,温云美眨了一下睫毛瞄到男人脸上的愠色,其实心里十分有数。
话说她做了这麽多年妓女要是连男人最讨厌什麽样儿的女人还不知道那就是白混了,也不会有今天的好日子过。
男人嘛,说白了就是贱,然後多少都有点大男子主义的倾向。
他们喜欢美女却不喜欢美女太强势。又或者强势就强势,在自己面前至少也要保持著示弱的一面。
但是一旦遇到的女人个性太强,若看不上就罢了,真被看上了反而会挑起男人的征服欲。那个时候再想甩就麻烦了,因为他贱,你越烦他他越是乐意粘著你,你粘著他他反而当你是小破鞋,谁来都能穿,不值钱。
所以一味的拒绝是不行的,自讨苦吃而已。
但是要她温云美真像傍大款的小破鞋一般死缠烂打的追著他逼他讨厌自己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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