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宋裳裳的建议,白家一家四口搬过来铺子里住了,宋裳裳作为老板当然是体恤下属的,当下就他们买了四个厚被子,一家四口一人一个,不仅给她们买了被子,
    她还给白石夫妇涨了工资,从一个月一两银子涨到一个月二两,因为实在是太辛苦了。
    两人早晨四点钟起床,磨豆浆,开始熬粥,包包子,然后七点钟开始开门,迎接客人。
    她觉得早上早起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无论白天怎么干活她都不早起。
    而且不是有一句老话嘛,你想让马儿跑得快就给它吃草啊!只有当老板的对员工好体贴,员工才会拼命的给你干活。
    前世虽然她没当过老板但是这个道理她都懂。
    而且随着年关将至,来她家店铺里吃饭的客人也比原先多了起来。
    短短半个月时间内,扶桑城几乎百分之八十的百姓都知道了十里香对面有个特别好吃小吃店。
    叫宋家小吃,都说里头小吃不仅味道好吃,关键价格又实惠,所以冲着这个来店里吃饭的客人也有不少。
    还有经过这大半个月的开店营业,宋裳裳发现来她店里吃饭的客人不仅是百姓,还有在学堂上学的学子,除了离这儿较远的弘乐书院,其余三个学院的不管是老师还是学子,早晨上课的之前来她家店里吃了早饭再走,中午也是。
    可能是因为她家店里的早餐小吃,好吃,便宜,离学堂比较近,所以都来她店里买。
    宋裳裳原地伸了懒腰,把面前账本合上,抬眼说,“对的,全部都对。”她这几天有时候不去店里,都是龙凤胎哥哥彬彬代替她记账,没想到对方做的不比她差,做的所有账目一目了然。
    不错!宋裳裳有个念头。
    她觉得自己应该培养一下自己心腹或者说得力助手左右手?
    不然什么事都要她亲力亲为,天天记账,查账,买菜,买米,那她有一天可能会累死。
    她应该学学那些资本家,自己放手,让底下的人去做,出最少的力,赚最多的钱!
    “彬彬,以后宋家小吃铺里所有的账目都你来记吧。”宋裳裳开口,对面的彬彬听了一愣,随后点头应声,“知道了小姐,彬彬不会辜负小姐的信任。”
    宋裳裳嘴角微微上扬,“好。”
    两人对话一旁的雪茶听了,抿了抿唇心里有些难过,她跟着小姐快大半年了,但是小姐从来没有让她做过这种类似活计,也没有跟她讨论过,不过这也不能怪别人。
    要怪就怪她自己不识字,估计要是她识字,记账这种活计小姐应该早早就打发她去干了。
    能识字真的很重要啊,以前在村里的时候没感觉出来,但是自从她被爹娘卖了,到了别人府上才知道能识字是一件多么厉害的事。
    就员外府上老爷夫人跟前伺候的大丫鬟都是会识字的,而不会识字的又没有一技之长的只能当粗使丫鬟。
    她三生有幸跟了小姐,在她身边当了大丫鬟,领着一个月一两五分银的月钱。
    “怎么了,嘟这个嘴,是有什么不高兴的事吗?”宋裳裳一回头就见雪茶低着头,似乎很难过的样子。
    ------题外话------
    茶茶有点自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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