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粉衣巷。
这是一个夏天的下午,虽然空中飘着细雨,巷内依然是一番熙熙攘攘的热闹景象。
突然传来几声喊叫,让这条商业街的氛围突然变的风声鹤唳起来。
街道中间的人四散而去,几个店主顾不上收拾放在门口的货品,就关门躲避起来。
十几个人挥舞着棍棒砍刀一路追赶着一个赤手空拳穿着西裤和白色衬衫的男人。那男人应该是个练家子,边战边退,飞起一脚踢倒一个,自己后背上也挨了一棍子。
终究是寡不敌众,很快被这群人逼到了一个墙角。
这堵墙后面是一个开锁配钥匙的商铺,老板姓王,这时候正心惊胆战的通过窗帘缝隙向外张望,担心会有血溅到他的窗户上。
那群人中为首的是一个粗壮的男子,看起来健壮有余,缺少了些灵活,手里拿着把短刀阴阳怪气道:“小子,你胆子可真大,竟然敢在魏爷的地盘上撒野,本来打碎一瓶酒不过是赔个万把块的事儿,现在又打伤了我几个兄弟,今天这事,没个十万八万是过不去了。”
被逼到墙角的男人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沉声道:“你们这些坏东西,竟然讹到老子头上,老子不缺那仨瓜俩枣的,但是不能容许你们为非作歹!”
“哎呦哎呦,真是厉害,你当你是谁?戏台子上的包青天?我告诉你外乡人,这次栽在我们手上算你倒霉,老老实实的拿钱出来消灾,不然的话……弄死你就跟捏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任你多牛在这江城也翻不起浪来!”
“豹哥,跟他废什么话,这种小白脸都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主,抓回去好好招呼两天,不怕他不服软!”说话的家伙身材精瘦,上身只穿一件牛仔马甲,露出纹着一整只虎的手臂,满头爆炸状的红发。
“老子今天是虎落平阳被犬欺,这要是在盛京,早就让你们都成了过街老鼠!”
那红毛一听就炸了,“混蛋,你骂谁狗呢!我告诉你,今天不掏钱,天王老子也救不了你!”
说完还不解恨,一口浓痰吐到了男子的脸上!
想必是从来没受过这等羞辱,男子如弓一样弹起,直接向红毛踹过去,但厮杀太久,总归是强弩之末,被豹哥一脚踹了回去,抱住小腹蜷缩在墙根。
“真是给你脸你不要脸!”那豹哥失去了耐心,拿起手中的砍刀就要砍去。
窗帘背后的修锁匠暗自叫苦,老天老爷啊,怎么非要在我家门口动刀子,这是要在我门口溅一地血啊,万一再出了人命,只怕以后晚上都不敢出门了!
就在那时,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豹哥握着刀的手臂被什么东西击中,好像触电了一样,啊的大叫一声将砍刀扔在了地上。
身后的小弟不知其缘由,你看我我看你,面面相觑。
“混蛋,那边有人拿石子砸我!”豹哥捂着手腕朝右边骂道!
众人向右看去,一名男子站在不远处,此人大概有一米八多的身高,穿着一身黑色连帽冲锋衣。
帽檐下一张棱角分明黝黑的脸庞,眼神犀利冷峻,即便隔着几十米的距离,也能感觉到男子的阳刚气息,那是一种经历过铁血战场,长期磨练形成的独有气场。
“就是他!”那红毛用手一指喊道。
窗后的开锁匠看着这人好眼熟,“老婆子,你看这个人,看起来有点熟悉……”
王婶趴在窗棂上,透过缝隙看了看惊讶道:“天呢,那不是姜夏吗?就是那个小魔头……你还记得?他走的时候有那么高,听说是去当了什么特种兵,十年了吧,没有一点消息,我还以为他死了……”
这个被王婶称作小魔头的姜夏向豹哥这边走来,步伐沉稳而有力。
身后小弟一时间都有一些犯怵,已经有人向后移了两步。
豹哥一看形势不对,一群人怎么能让一个人给吓住?以后在这个巷子里还怎么立足?
他可不是那红毛,全靠那肩上纹身和那个标新立异的发型唬人,他那一身肌肉也不是白长的,发起狠来,胸肌微颤,普通人看着就觉得特别唬人。
没有退路,另一只手捡起砍刀,挥舞着就向姜夏冲去。
红毛和后面小弟受到鼓舞,也跟随他扬起棍棒砍刀向前。
不料姜夏随手捡起一根木棒,飞身而起,只听的噼里啪啦一阵,十几人手的“武器”都已经落地,还有人躺在地上鬼哭狼嚎。
等红毛反应过来,男子已经站在他面前,一只手抓住他那一头标新立异的头发,一双深邃的眼睛看着他。
“十年前,就在这条街上,我砍掉了一个黄毛的胳膊,现在又来了一个红毛。”姜夏声音低沉有力。
那红毛满脸惊惧,一言不发。
姜夏用力踩了一下他的脚,随即吐出一口浓痰,那红毛疼的身体向后弓去,嘴巴咧开好大,那口痰如长了眼睛一样精准的飞到了他嘴里!
一时间所有的人都傻了眼了,这是什么魔鬼操作!
也该着这红毛倒霉,趴在地上拼命的呕吐起来。
姜夏将他扔到地上,鄙视道:“打架就打架,你们一群人打他一个不算,你还非要冲人家吐口水!怎么样?老子的这口痰好吃吗?”
红毛一边呕吐一边拼命的摇头,“你……太恶心了!”
“这他妈也叫恶心?那你有没有见过战场上的血肉横飞?有没有见过腐烂的尸体?我见过!”
豹哥还在地上捂着肚子痛苦挣扎,刚才姜夏凌波微步只是随意的一脚也已经让他痛苦万分,声音嘶哑的问道:“你到底是谁?”
姜夏回头看了他一眼,捡起一把尖刀,猛地向地上插去。
那刀准确无误的插在了豹哥的指缝之间,有半分误差就会放出血来,一股寒气从手上传遍他的全身。
两边房屋躲在门后窗边的人看到了这个场景,已经有几个胆子大的人走出来看热闹。
豹哥的脸上因为惊讶、气愤和胆怯变得很复杂很扭曲,心里暗自盘算,娘的,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这回面子肯定是找不回来了。
看到聚集的人越来越多,只怕再僵持下去会更丢人,豹哥伸出一跟手指比划了一下,对姜夏说了一句:“你给老子等着……”
话说的貌似挺狠,但其实心里很虚,真怕眼前这个不知根不知底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家伙再次出手,鬼知道下面会是什么手段。
姜夏微微一笑,“怎么?还没打够?随时奉陪!”
乡亲们其实早就受够了这些地痞流氓的气,这次有人替他们出头,真的是大快人心。
这帮人在众人的嘲笑声中互相搀扶着一瘸一拐的离开了粉衣巷。
小雨渐渐停住,太阳露出了半个脸,原本还算凉爽的天气又开始闷热起来。
姜夏走到那个还在墙角蹲着的男人面前,和他一起坐在地上,点燃两支烟递给了他一支。
“兄弟,看你的样子,应该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吧,怎么会得罪这一群小混混?”
男子的着装很讲究,一看就价值不菲,手腕上还带这一块百达翡丽。
“哎,我是盛京过来的,就是想各处走走见识一下世界,没想到在那个酒吧里不小心打碎了一瓶红酒,就被他们讹上了。”
“哦,首都来的?我看你受伤不轻,还能动吗?”
男子扶着墙站起身来,周身活动下,“没问题,都没有伤到筋骨。今日多谢大哥相救,不然就那帮混蛋还真敢在我脑袋上动刀。”
“你看起来白白净净的像个富家少爷,没想到身上还有点功夫,见着刀也没有后退,是条汉子。”
“不瞒大哥说,我是瞒着家父出来玩的,所以这个事也不想声张,今晚我还要坐火车赶回盛京去,日后有机会到盛京去一定找兄弟,你就是我的亲大哥!”男子说完拿出一张名片塞给姜夏,而后抱拳礼貌告退,一路快走离开了粉衣巷。
姜夏看了看那名片,质地极佳,边缘是烫金的,上面却只有一个名字:谈孝通,下面还有一个手机号码,没有任何的名头。
姜夏一笑,随手装进了口袋。盛京作为大夏首都,多的是富家子弟达官贵人,跑出来一两个体验生活的不足为奇。
姜夏转过头,一名女子缓缓向他走来。
女子穿一件碎花布衬衫,藏青色裤子,黑色布鞋,简练的短发,原本白净的鹅蛋脸上略显出岁月的沧桑。
恍若隔世又近在眼前。
“姐……”姜夏轻呼道。
“夏,真的是你?”
“是我,姐,我回来了!”
两人伸出双臂紧紧拥抱在一起,姐姐喜极而泣。
从一个顽劣的少年成长为幻影特种作战大队最优秀的战士,大夏的特战兵王,军旅生涯却在风头正盛之时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戛然而止……离家十年的姜夏回来了!
这是一个夏天的下午,虽然空中飘着细雨,巷内依然是一番熙熙攘攘的热闹景象。
突然传来几声喊叫,让这条商业街的氛围突然变的风声鹤唳起来。
街道中间的人四散而去,几个店主顾不上收拾放在门口的货品,就关门躲避起来。
十几个人挥舞着棍棒砍刀一路追赶着一个赤手空拳穿着西裤和白色衬衫的男人。那男人应该是个练家子,边战边退,飞起一脚踢倒一个,自己后背上也挨了一棍子。
终究是寡不敌众,很快被这群人逼到了一个墙角。
这堵墙后面是一个开锁配钥匙的商铺,老板姓王,这时候正心惊胆战的通过窗帘缝隙向外张望,担心会有血溅到他的窗户上。
那群人中为首的是一个粗壮的男子,看起来健壮有余,缺少了些灵活,手里拿着把短刀阴阳怪气道:“小子,你胆子可真大,竟然敢在魏爷的地盘上撒野,本来打碎一瓶酒不过是赔个万把块的事儿,现在又打伤了我几个兄弟,今天这事,没个十万八万是过不去了。”
被逼到墙角的男人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沉声道:“你们这些坏东西,竟然讹到老子头上,老子不缺那仨瓜俩枣的,但是不能容许你们为非作歹!”
“哎呦哎呦,真是厉害,你当你是谁?戏台子上的包青天?我告诉你外乡人,这次栽在我们手上算你倒霉,老老实实的拿钱出来消灾,不然的话……弄死你就跟捏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任你多牛在这江城也翻不起浪来!”
“豹哥,跟他废什么话,这种小白脸都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主,抓回去好好招呼两天,不怕他不服软!”说话的家伙身材精瘦,上身只穿一件牛仔马甲,露出纹着一整只虎的手臂,满头爆炸状的红发。
“老子今天是虎落平阳被犬欺,这要是在盛京,早就让你们都成了过街老鼠!”
那红毛一听就炸了,“混蛋,你骂谁狗呢!我告诉你,今天不掏钱,天王老子也救不了你!”
说完还不解恨,一口浓痰吐到了男子的脸上!
想必是从来没受过这等羞辱,男子如弓一样弹起,直接向红毛踹过去,但厮杀太久,总归是强弩之末,被豹哥一脚踹了回去,抱住小腹蜷缩在墙根。
“真是给你脸你不要脸!”那豹哥失去了耐心,拿起手中的砍刀就要砍去。
窗帘背后的修锁匠暗自叫苦,老天老爷啊,怎么非要在我家门口动刀子,这是要在我门口溅一地血啊,万一再出了人命,只怕以后晚上都不敢出门了!
就在那时,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豹哥握着刀的手臂被什么东西击中,好像触电了一样,啊的大叫一声将砍刀扔在了地上。
身后的小弟不知其缘由,你看我我看你,面面相觑。
“混蛋,那边有人拿石子砸我!”豹哥捂着手腕朝右边骂道!
众人向右看去,一名男子站在不远处,此人大概有一米八多的身高,穿着一身黑色连帽冲锋衣。
帽檐下一张棱角分明黝黑的脸庞,眼神犀利冷峻,即便隔着几十米的距离,也能感觉到男子的阳刚气息,那是一种经历过铁血战场,长期磨练形成的独有气场。
“就是他!”那红毛用手一指喊道。
窗后的开锁匠看着这人好眼熟,“老婆子,你看这个人,看起来有点熟悉……”
王婶趴在窗棂上,透过缝隙看了看惊讶道:“天呢,那不是姜夏吗?就是那个小魔头……你还记得?他走的时候有那么高,听说是去当了什么特种兵,十年了吧,没有一点消息,我还以为他死了……”
这个被王婶称作小魔头的姜夏向豹哥这边走来,步伐沉稳而有力。
身后小弟一时间都有一些犯怵,已经有人向后移了两步。
豹哥一看形势不对,一群人怎么能让一个人给吓住?以后在这个巷子里还怎么立足?
他可不是那红毛,全靠那肩上纹身和那个标新立异的发型唬人,他那一身肌肉也不是白长的,发起狠来,胸肌微颤,普通人看着就觉得特别唬人。
没有退路,另一只手捡起砍刀,挥舞着就向姜夏冲去。
红毛和后面小弟受到鼓舞,也跟随他扬起棍棒砍刀向前。
不料姜夏随手捡起一根木棒,飞身而起,只听的噼里啪啦一阵,十几人手的“武器”都已经落地,还有人躺在地上鬼哭狼嚎。
等红毛反应过来,男子已经站在他面前,一只手抓住他那一头标新立异的头发,一双深邃的眼睛看着他。
“十年前,就在这条街上,我砍掉了一个黄毛的胳膊,现在又来了一个红毛。”姜夏声音低沉有力。
那红毛满脸惊惧,一言不发。
姜夏用力踩了一下他的脚,随即吐出一口浓痰,那红毛疼的身体向后弓去,嘴巴咧开好大,那口痰如长了眼睛一样精准的飞到了他嘴里!
一时间所有的人都傻了眼了,这是什么魔鬼操作!
也该着这红毛倒霉,趴在地上拼命的呕吐起来。
姜夏将他扔到地上,鄙视道:“打架就打架,你们一群人打他一个不算,你还非要冲人家吐口水!怎么样?老子的这口痰好吃吗?”
红毛一边呕吐一边拼命的摇头,“你……太恶心了!”
“这他妈也叫恶心?那你有没有见过战场上的血肉横飞?有没有见过腐烂的尸体?我见过!”
豹哥还在地上捂着肚子痛苦挣扎,刚才姜夏凌波微步只是随意的一脚也已经让他痛苦万分,声音嘶哑的问道:“你到底是谁?”
姜夏回头看了他一眼,捡起一把尖刀,猛地向地上插去。
那刀准确无误的插在了豹哥的指缝之间,有半分误差就会放出血来,一股寒气从手上传遍他的全身。
两边房屋躲在门后窗边的人看到了这个场景,已经有几个胆子大的人走出来看热闹。
豹哥的脸上因为惊讶、气愤和胆怯变得很复杂很扭曲,心里暗自盘算,娘的,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这回面子肯定是找不回来了。
看到聚集的人越来越多,只怕再僵持下去会更丢人,豹哥伸出一跟手指比划了一下,对姜夏说了一句:“你给老子等着……”
话说的貌似挺狠,但其实心里很虚,真怕眼前这个不知根不知底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家伙再次出手,鬼知道下面会是什么手段。
姜夏微微一笑,“怎么?还没打够?随时奉陪!”
乡亲们其实早就受够了这些地痞流氓的气,这次有人替他们出头,真的是大快人心。
这帮人在众人的嘲笑声中互相搀扶着一瘸一拐的离开了粉衣巷。
小雨渐渐停住,太阳露出了半个脸,原本还算凉爽的天气又开始闷热起来。
姜夏走到那个还在墙角蹲着的男人面前,和他一起坐在地上,点燃两支烟递给了他一支。
“兄弟,看你的样子,应该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吧,怎么会得罪这一群小混混?”
男子的着装很讲究,一看就价值不菲,手腕上还带这一块百达翡丽。
“哎,我是盛京过来的,就是想各处走走见识一下世界,没想到在那个酒吧里不小心打碎了一瓶红酒,就被他们讹上了。”
“哦,首都来的?我看你受伤不轻,还能动吗?”
男子扶着墙站起身来,周身活动下,“没问题,都没有伤到筋骨。今日多谢大哥相救,不然就那帮混蛋还真敢在我脑袋上动刀。”
“你看起来白白净净的像个富家少爷,没想到身上还有点功夫,见着刀也没有后退,是条汉子。”
“不瞒大哥说,我是瞒着家父出来玩的,所以这个事也不想声张,今晚我还要坐火车赶回盛京去,日后有机会到盛京去一定找兄弟,你就是我的亲大哥!”男子说完拿出一张名片塞给姜夏,而后抱拳礼貌告退,一路快走离开了粉衣巷。
姜夏看了看那名片,质地极佳,边缘是烫金的,上面却只有一个名字:谈孝通,下面还有一个手机号码,没有任何的名头。
姜夏一笑,随手装进了口袋。盛京作为大夏首都,多的是富家子弟达官贵人,跑出来一两个体验生活的不足为奇。
姜夏转过头,一名女子缓缓向他走来。
女子穿一件碎花布衬衫,藏青色裤子,黑色布鞋,简练的短发,原本白净的鹅蛋脸上略显出岁月的沧桑。
恍若隔世又近在眼前。
“姐……”姜夏轻呼道。
“夏,真的是你?”
“是我,姐,我回来了!”
两人伸出双臂紧紧拥抱在一起,姐姐喜极而泣。
从一个顽劣的少年成长为幻影特种作战大队最优秀的战士,大夏的特战兵王,军旅生涯却在风头正盛之时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戛然而止……离家十年的姜夏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