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嘉尧和周跃庆去医院简单做了消肿,之后去了会所泡脚,大仇即将得报,他们两个心情都很不错。
刚才在酒店时,高嘉尧就给他爸高长发打了电话,添油加醋说了一通,高长发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十分护短,自然要帮儿子报仇,当即便打电话给宋成华让其处理,之后还给高嘉尧回了电话,告诉他事情已经安排好了。
高嘉尧已经想好了,他知道乔婷婷如果得知林飞要坐牢的消息,肯定求自己放过林飞,到时候他就可以跟乔婷婷提条件,把她骗上床,事成之后再翻脸不认人,最后再去监狱当面讥讽林飞。
简直爽歪歪。
不过他的白日梦没做多久,就接到了他父亲电话。
“喂,爸,是不是事情处理好了?那家伙关几年?”高嘉尧着急问道。
高长发在电话里说道:“这件事情到此为止,你不要再惹那个小子和他女朋友,听到没?”
“爸!为什么?”高嘉尧急了,这怎么行呢!
“刚宋局长打电话给我,说那小子在军区有人,被人带走了,我觉得此人不简单,不要轻举妄动,毕竟我们惹不起军区。”高长发叮嘱道:“记住了没?”
“记住了…”高嘉尧握紧双拳,满脸不甘说道。
高嘉尧挂完电话,把手机死死捏在手里,好像要将其捏碎一样。
这么说自己这耳光白挨了?
“高少,怎么了?”周跃庆看出不对劲,在一旁问道。
高嘉尧深吸一口气,说道:“那家伙被军区的人带走了。”
“什么?他是军区的人?”周跃庆闻言,一脸惊恐道。
他已经吓尿了,他可惹不起军区的人。
高嘉尧摆摆手说道:“不一定,应该是在军区有认识的人,不过我爸让我不要再去惹他了。”
“对对对!我们不要惹他了!不然会有麻烦的!”周跃庆此时再没报仇之念,并且觉得自己被打一记耳光也没什么,只要林飞不再找他麻烦就行,并且他也已经决定要在合唱团里对乔婷婷多关照一点。
周跃庆老成稳重,知道惹不起,那只能认怂,保住性命才最重要,但高嘉尧却不这么认为。
他从小跋扈惯了,又怎么能咽得下这口气,他目放寒光,咬着牙说道:“军区又怎么样,惹我高嘉尧的人一定要付出代价!”
他并不是没脑子,而是心中已经有了计划,他相信对方就算有军区背景,也拿他没办法。
周跃庆见高嘉尧还是不肯罢休,也是暗自摇头,他知道自己劝不了高嘉尧,但此时他已经决定,自己一定要离乔婷婷和林飞远远的,再也不跟着掺活。
……
当天下午,高嘉尧回了趟家,之后便开车前往沪城。
高家虽然在苏城八大世家排名末端,但实力也不容小觑,早就已经把生意做到了沪城,沪城的汤臣一品,就有高家的股份。
苏城离沪城很近,开车一个半小时就到了,高嘉尧以前常来沪城,只不过这次他并没像以前那样直冲会所,而是来到了石库门老街。
石库门是旧沪城的一个缩影,把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那个‘冒险家乐园’的风貌完全镌刻了下来,提醒着大家不忘当年的璀璨浮华,让所有来到这里的游客都能见识到沪城的文化底蕴。
高嘉尧走到一家茶馆面前,敲了敲门。
茶楼风格简约朴素,到处充满着氤氲气息,给人一种无形的神秘感。
过了好一会,里面走出来一位老者,高嘉尧把手中东西给老者一看后,老者便带他走进茶楼。
这座茶楼便是沪城最大地下势力,斧头帮的总舵。
斧头帮成立于1921年,是一只腰别利斧的敢死队,更是民国的第一暗杀集团,在当时的沪城叱咤风云,制造了多起惊天刺暗,杀了很多汉奸倭寇,被人称为铁血锄奸团。
他们的帮主便是民国第一杀手,王亚樵。
王亚樵,号称暗杀大王,是位超级猛人,鼎盛时期连黄金荣、杜月笙这种青帮大佬也不敢与之缨锋。
他原来是安南省人,来到沪城后集合了大多数都为安南人的码头工人,成立了斧头帮,从此开始了他传奇的一生,据说当时全沪城的黄包车都是斧头帮成员,令所有倭寇汉奸闻风丧胆。
王亚樵最终被戴笠暗杀,但斧头帮却并没有解散,而是蛰伏下来躲在暗处,慢慢发展,成为沪城地下第一帮派,本来还做着老本行,会接各种各样的暗杀任务,只不过在建国后便不再接暗杀任务,但还是在沪城享有赫赫威名。
此时,茶楼后院。
一位女子正拿着浇花水壶,一边给花花草草浇水,一边哼着小曲。
女子完全是当年旧沪城的打扮,身穿青花瓷旗袍,留着卷卷的齐肩头发,面容精致,身材傲人。
她穿梭于花草之间,徐徐转出屏风,一颦一笑都仿佛令人置身当年。
但谁都不会想到,这位柔弱女子便是斧头帮的掌控者,花爷。
只有少数一些人知道花爷姓王,是当年王亚樵的后代,但没有人一个人知道花爷的真名叫什么。
一位女子能被人称为爷,其中自然有道理,别看她外表柔美,手段和能力却比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都要强,否则也不可能掌控整个斧头帮。
高嘉尧跟着一位老者来到后院,老者开口说道:“小姐,有人找你。”
花爷没有停止手下动作,头也不抬说道:“吴伯,你应该知道我浇花时不见人。”
老者听出花爷语气中的不悦,于是连忙说道:“对...对不起小姐,但是他手上有信物,所以我才...”
“哦?”花爷这才停止浇花,看了老者和高嘉尧一眼,旋即走上前来。
刚才高嘉尧见到花爷的侧影时,就已经被惊艳到了,如今见到正脸,并且离自己越来越近时,他呆住了。
此时他只觉得,就算把他这辈子见过的所有美女叠加在一起,也比不上花爷的十分之一。
美,太美了,自有一股浓浓的时代感。
仿佛民国美女,穿过时间长河,缓缓走来。
刚才在酒店时,高嘉尧就给他爸高长发打了电话,添油加醋说了一通,高长发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十分护短,自然要帮儿子报仇,当即便打电话给宋成华让其处理,之后还给高嘉尧回了电话,告诉他事情已经安排好了。
高嘉尧已经想好了,他知道乔婷婷如果得知林飞要坐牢的消息,肯定求自己放过林飞,到时候他就可以跟乔婷婷提条件,把她骗上床,事成之后再翻脸不认人,最后再去监狱当面讥讽林飞。
简直爽歪歪。
不过他的白日梦没做多久,就接到了他父亲电话。
“喂,爸,是不是事情处理好了?那家伙关几年?”高嘉尧着急问道。
高长发在电话里说道:“这件事情到此为止,你不要再惹那个小子和他女朋友,听到没?”
“爸!为什么?”高嘉尧急了,这怎么行呢!
“刚宋局长打电话给我,说那小子在军区有人,被人带走了,我觉得此人不简单,不要轻举妄动,毕竟我们惹不起军区。”高长发叮嘱道:“记住了没?”
“记住了…”高嘉尧握紧双拳,满脸不甘说道。
高嘉尧挂完电话,把手机死死捏在手里,好像要将其捏碎一样。
这么说自己这耳光白挨了?
“高少,怎么了?”周跃庆看出不对劲,在一旁问道。
高嘉尧深吸一口气,说道:“那家伙被军区的人带走了。”
“什么?他是军区的人?”周跃庆闻言,一脸惊恐道。
他已经吓尿了,他可惹不起军区的人。
高嘉尧摆摆手说道:“不一定,应该是在军区有认识的人,不过我爸让我不要再去惹他了。”
“对对对!我们不要惹他了!不然会有麻烦的!”周跃庆此时再没报仇之念,并且觉得自己被打一记耳光也没什么,只要林飞不再找他麻烦就行,并且他也已经决定要在合唱团里对乔婷婷多关照一点。
周跃庆老成稳重,知道惹不起,那只能认怂,保住性命才最重要,但高嘉尧却不这么认为。
他从小跋扈惯了,又怎么能咽得下这口气,他目放寒光,咬着牙说道:“军区又怎么样,惹我高嘉尧的人一定要付出代价!”
他并不是没脑子,而是心中已经有了计划,他相信对方就算有军区背景,也拿他没办法。
周跃庆见高嘉尧还是不肯罢休,也是暗自摇头,他知道自己劝不了高嘉尧,但此时他已经决定,自己一定要离乔婷婷和林飞远远的,再也不跟着掺活。
……
当天下午,高嘉尧回了趟家,之后便开车前往沪城。
高家虽然在苏城八大世家排名末端,但实力也不容小觑,早就已经把生意做到了沪城,沪城的汤臣一品,就有高家的股份。
苏城离沪城很近,开车一个半小时就到了,高嘉尧以前常来沪城,只不过这次他并没像以前那样直冲会所,而是来到了石库门老街。
石库门是旧沪城的一个缩影,把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那个‘冒险家乐园’的风貌完全镌刻了下来,提醒着大家不忘当年的璀璨浮华,让所有来到这里的游客都能见识到沪城的文化底蕴。
高嘉尧走到一家茶馆面前,敲了敲门。
茶楼风格简约朴素,到处充满着氤氲气息,给人一种无形的神秘感。
过了好一会,里面走出来一位老者,高嘉尧把手中东西给老者一看后,老者便带他走进茶楼。
这座茶楼便是沪城最大地下势力,斧头帮的总舵。
斧头帮成立于1921年,是一只腰别利斧的敢死队,更是民国的第一暗杀集团,在当时的沪城叱咤风云,制造了多起惊天刺暗,杀了很多汉奸倭寇,被人称为铁血锄奸团。
他们的帮主便是民国第一杀手,王亚樵。
王亚樵,号称暗杀大王,是位超级猛人,鼎盛时期连黄金荣、杜月笙这种青帮大佬也不敢与之缨锋。
他原来是安南省人,来到沪城后集合了大多数都为安南人的码头工人,成立了斧头帮,从此开始了他传奇的一生,据说当时全沪城的黄包车都是斧头帮成员,令所有倭寇汉奸闻风丧胆。
王亚樵最终被戴笠暗杀,但斧头帮却并没有解散,而是蛰伏下来躲在暗处,慢慢发展,成为沪城地下第一帮派,本来还做着老本行,会接各种各样的暗杀任务,只不过在建国后便不再接暗杀任务,但还是在沪城享有赫赫威名。
此时,茶楼后院。
一位女子正拿着浇花水壶,一边给花花草草浇水,一边哼着小曲。
女子完全是当年旧沪城的打扮,身穿青花瓷旗袍,留着卷卷的齐肩头发,面容精致,身材傲人。
她穿梭于花草之间,徐徐转出屏风,一颦一笑都仿佛令人置身当年。
但谁都不会想到,这位柔弱女子便是斧头帮的掌控者,花爷。
只有少数一些人知道花爷姓王,是当年王亚樵的后代,但没有人一个人知道花爷的真名叫什么。
一位女子能被人称为爷,其中自然有道理,别看她外表柔美,手段和能力却比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都要强,否则也不可能掌控整个斧头帮。
高嘉尧跟着一位老者来到后院,老者开口说道:“小姐,有人找你。”
花爷没有停止手下动作,头也不抬说道:“吴伯,你应该知道我浇花时不见人。”
老者听出花爷语气中的不悦,于是连忙说道:“对...对不起小姐,但是他手上有信物,所以我才...”
“哦?”花爷这才停止浇花,看了老者和高嘉尧一眼,旋即走上前来。
刚才高嘉尧见到花爷的侧影时,就已经被惊艳到了,如今见到正脸,并且离自己越来越近时,他呆住了。
此时他只觉得,就算把他这辈子见过的所有美女叠加在一起,也比不上花爷的十分之一。
美,太美了,自有一股浓浓的时代感。
仿佛民国美女,穿过时间长河,缓缓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