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高兴地回味了一下:三姐,你做的肉真好吃,比国营饭店的肉包子还好吃。
今天刘氏洗碗,俩兄弟出门溜达去了。
方氏在擦桌子,听见这话回头笑他:瞧晨晨你说的,你又没吃过国营饭店的肉包子,怎么知道你三姐做的更好吃?
燕晨微微瞪大眼睛,停顿片刻:我就是知道。
好好好,你知道。
婆婆就在旁边,方氏不跟他计较。
燕淑瞄了眼燕奶奶,见她始终注视着弟弟,笑眯眯的没什么反应,心中悄悄松了口气。
事实上,燕晨还真知道国营饭店的包子是什么味道。
就前天晚上,林琼给他吃的。
林家祖孙不便出门,否则若是让村民们碰到,少不了闹出点事情。
一直以来,都是江老师在给他们当「代购」所以他才会不时拒绝燕奶奶的好意。
燕晨跟他们扯上关系后,燕淑便自请帮忙。
若是平常还好,冬天这时候,地上积雪稍厚些的,能没过人的小腿。
江老师一个人出门,实在不安全。
她也不是自己去,而是托人帮忙。
有时候是自家人,有时候是村里其他人林家祖孙买东西的次数倒不多,至今也就两次。
大部分女知青跟村里人都没啥交集,燕淑只要借口这些东西是女知青要的,大家也都愿意帮忙。
国营饭店的包子就是燕晨随口问了一句好不好吃,林琼默默加在采购单里的。
燕淑觉得,论对燕晨的溺爱程度,除了燕奶奶,就数林琼最过了。
连她这个亲生姐姐,都要自愧不如。
摇了摇头,燕淑回到自己的房间。这段时间看了不少书,她便又有些手痒了。
燕淑一直都有写作的习惯。
现下,她就是正在写一篇短篇小说,全篇预计三万字,燕淑只开了个头,写了五千多字。
没办法,每天空闲时间不多。
写着写着,燕淑整个人沉浸进自己的故事里,完全没察觉到旁人的靠近。
直到她写完今天的份,停下笔,才被站在身后的弟弟吓了一跳。
晨晨?!你什么时候过来的!
没等燕淑捂住本子上的内容,燕晨就叨叨叨开口了。
他双眼发光:姐,你写得好棒啊!
不过你的故事主角为什么叫小晨,小晨是写我吗?那我最后会找回自己的翅膀吗?
姐,我还想看!你什么时候能写完啊?
虽然写的东西被弟弟看到,有些尴尬,但被这么一夸,燕淑的嘴角忍不住微微翘了起来。
晨晨,你真的还想接着看吗?不是安慰她?
真的真的!燕晨毫不犹豫:我喜欢这个故事,姐你是不是准备写着拿去投稿?我支持你!
不过姐,你写完要记得第一个给我看哦。
燕晨嘿嘿直笑:这样,等你以后当了大作家,我就是大作家的第一个读者!
作者有话说:
①:淋巴结等相关描写,参考百度;
②:不知道有没有这本书,瞎编的。
ps,本来想说《军地两用人才之友》hhhh,但我只知道里面有讲养猪的,不确定有没有谈到这个,想了想为免给大家造成误解,还是不用了。
第9章 年代男主未婚妻(9)
先天不足的弟弟
看你说的,哪有这么夸张。
哪里夸张了?燕晨不满地为自己辩驳:姐你写的故事这么有趣,以后肯定可以成为大作家,我相信你!
也不怪奶总是对晨晨多有偏爱。
就连看着性子比谁都冷的林琼,不也被弟弟这张抹了蜜似的嘴收服了吗?更何况她这个朝夕相处的家人。
可是,自己真的可以吗?
燕淑捏着纸张边角,上面铅笔留下的娟秀字迹一笔一划、写得极为认真,能够看得出写作者对这个故事的态度之用心。
投稿、发表文章、成为大作家这些都是燕淑从未想过的事。
但不可否认,她心动了。
这时候的文字传播载体,以报纸和杂志为主。倘若她的故事真能被选中,不仅会有稿酬那些习惯读书看报的人,也都能看到她写的故事。
想到那种情形,燕淑的心底好似点燃了一把火。
分明是寒冬腊月,她却觉得热血沸腾,甚至有种埋头再怒写三千字的强烈冲动。
燕淑按捺下这股冲动,将本子收了起来,天色一暗,再写就伤眼睛了,她可不想浪费灯油。
那这样,等我写完,一定第一个给你看。
到时候你要是还觉得好看,我就拿去投稿试试,好不好?
燕晨满口答应,又把人给天花乱坠吹了一遍。
当事人羞得脸都发热,好不容易才制止住他:可以了晨晨,这还都是八字都没一撇的事呢
唯恐弟弟说漏嘴,燕淑叮嘱道:等我真能收到稿酬了,咱们再告诉家里人,给奶他们一个惊喜,好不好?
制造「惊喜」对小孩来说,显然是个新鲜事,燕晨兴奋点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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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刘氏洗碗,俩兄弟出门溜达去了。
方氏在擦桌子,听见这话回头笑他:瞧晨晨你说的,你又没吃过国营饭店的肉包子,怎么知道你三姐做的更好吃?
燕晨微微瞪大眼睛,停顿片刻:我就是知道。
好好好,你知道。
婆婆就在旁边,方氏不跟他计较。
燕淑瞄了眼燕奶奶,见她始终注视着弟弟,笑眯眯的没什么反应,心中悄悄松了口气。
事实上,燕晨还真知道国营饭店的包子是什么味道。
就前天晚上,林琼给他吃的。
林家祖孙不便出门,否则若是让村民们碰到,少不了闹出点事情。
一直以来,都是江老师在给他们当「代购」所以他才会不时拒绝燕奶奶的好意。
燕晨跟他们扯上关系后,燕淑便自请帮忙。
若是平常还好,冬天这时候,地上积雪稍厚些的,能没过人的小腿。
江老师一个人出门,实在不安全。
她也不是自己去,而是托人帮忙。
有时候是自家人,有时候是村里其他人林家祖孙买东西的次数倒不多,至今也就两次。
大部分女知青跟村里人都没啥交集,燕淑只要借口这些东西是女知青要的,大家也都愿意帮忙。
国营饭店的包子就是燕晨随口问了一句好不好吃,林琼默默加在采购单里的。
燕淑觉得,论对燕晨的溺爱程度,除了燕奶奶,就数林琼最过了。
连她这个亲生姐姐,都要自愧不如。
摇了摇头,燕淑回到自己的房间。这段时间看了不少书,她便又有些手痒了。
燕淑一直都有写作的习惯。
现下,她就是正在写一篇短篇小说,全篇预计三万字,燕淑只开了个头,写了五千多字。
没办法,每天空闲时间不多。
写着写着,燕淑整个人沉浸进自己的故事里,完全没察觉到旁人的靠近。
直到她写完今天的份,停下笔,才被站在身后的弟弟吓了一跳。
晨晨?!你什么时候过来的!
没等燕淑捂住本子上的内容,燕晨就叨叨叨开口了。
他双眼发光:姐,你写得好棒啊!
不过你的故事主角为什么叫小晨,小晨是写我吗?那我最后会找回自己的翅膀吗?
姐,我还想看!你什么时候能写完啊?
虽然写的东西被弟弟看到,有些尴尬,但被这么一夸,燕淑的嘴角忍不住微微翘了起来。
晨晨,你真的还想接着看吗?不是安慰她?
真的真的!燕晨毫不犹豫:我喜欢这个故事,姐你是不是准备写着拿去投稿?我支持你!
不过姐,你写完要记得第一个给我看哦。
燕晨嘿嘿直笑:这样,等你以后当了大作家,我就是大作家的第一个读者!
作者有话说:
①:淋巴结等相关描写,参考百度;
②:不知道有没有这本书,瞎编的。
ps,本来想说《军地两用人才之友》hhhh,但我只知道里面有讲养猪的,不确定有没有谈到这个,想了想为免给大家造成误解,还是不用了。
第9章 年代男主未婚妻(9)
先天不足的弟弟
看你说的,哪有这么夸张。
哪里夸张了?燕晨不满地为自己辩驳:姐你写的故事这么有趣,以后肯定可以成为大作家,我相信你!
也不怪奶总是对晨晨多有偏爱。
就连看着性子比谁都冷的林琼,不也被弟弟这张抹了蜜似的嘴收服了吗?更何况她这个朝夕相处的家人。
可是,自己真的可以吗?
燕淑捏着纸张边角,上面铅笔留下的娟秀字迹一笔一划、写得极为认真,能够看得出写作者对这个故事的态度之用心。
投稿、发表文章、成为大作家这些都是燕淑从未想过的事。
但不可否认,她心动了。
这时候的文字传播载体,以报纸和杂志为主。倘若她的故事真能被选中,不仅会有稿酬那些习惯读书看报的人,也都能看到她写的故事。
想到那种情形,燕淑的心底好似点燃了一把火。
分明是寒冬腊月,她却觉得热血沸腾,甚至有种埋头再怒写三千字的强烈冲动。
燕淑按捺下这股冲动,将本子收了起来,天色一暗,再写就伤眼睛了,她可不想浪费灯油。
那这样,等我写完,一定第一个给你看。
到时候你要是还觉得好看,我就拿去投稿试试,好不好?
燕晨满口答应,又把人给天花乱坠吹了一遍。
当事人羞得脸都发热,好不容易才制止住他:可以了晨晨,这还都是八字都没一撇的事呢
唯恐弟弟说漏嘴,燕淑叮嘱道:等我真能收到稿酬了,咱们再告诉家里人,给奶他们一个惊喜,好不好?
制造「惊喜」对小孩来说,显然是个新鲜事,燕晨兴奋点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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