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之时光的额外惊喜。
十年后。
简之的作品甚少出现在展览上,只不过一旦出现,必然引起各路人士的关注,因为简大设计师的作品,总是以一种极端诡异的角度阐述着生命的另一种美好。
就像是简之说的,你别看我内心这么黑暗,其实我也有光,真的,也有光。
一个戴着墨镜穿着风衣的男人出现在了一个不起眼的收藏馆里,立马被旁边的一个眼尖伶俐的店员往后边领去了。
“这一幅,下个月再发出去。”
“好的。”
男人出了门,拉紧了风衣,坐在副驾驶上的小孩高兴地扒着车窗道:“粑粑,我们要去看简叔叔和兔子了么?”
“嗯。”男人点了下头,慢悠悠地驱车往海边的单人公寓开去。
内心却缓缓叹了口气,兔子自那此变故后,就像是中了邪一样只肯呆在海边的那所房子,哪也不肯去……若不是放心不下兔子,程智斐真的不愿再去那公寓多看一眼。
这个公寓,在简之走后,程智斐就只派了一个佣人每个月固定打扫,所以打开房门看到那个背对着他站在画架前的人的时候,大脑空白一片。
是很短暂的一瞬空白。
那个身形和自己差不多高但是头上却已经有了些许白发的人转过身来,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
程智斐没有想到会是他,张了嘴木然了会。
就听那人道:“我是楚繁。”
“十年前满大街都是你照片,我认得。”程智斐神色如常,抱起了自家儿子,指了指楚繁道,“林简,喊叔叔,楚叔叔。”
楚繁忽然大笑起来,眼角的笑纹很深:“什么叔叔,都该喊爷爷了。”
小孩有些不好意思起来,糯糯的发了一个音:“楚……”便把头埋进程智斐的怀里了,还偷偷对着兔子做了个鬼脸。
程智斐有些尴尬。
楚繁摆了摆手,挑挑眉,仍旧是一幅霸主的模样:“林简?跟了你老婆姓?”
“姓程不一定有太多的好处。”程智斐放下林简,让他去跟已经老了并且毛色不再有着光泽的兔子去玩了,又道,“你知道当初简之会帮我追林林的烂理由是什么吗?”
楚繁思索了会,突然道:“不会是因为这两个字发音简单,写起来也简单吧?”
程智斐笑着点了点头。
楚繁评价道:“简之果然是个烂人,还好你自己眼光够好,要不然看见个叫木木或者一一什么并不如现在林林这么好的女孩子,你就被简之坑惨了。”
程智斐继续大笑,笑的弓下了腰,没再抬起头,用一种极低极低的嗓音道:“我娶媳妇的钱,是简之给的,他把他的所有东西都留给了我,我没想到你能来,这样正好,都转交给你吧,这破房子,我他妈是再也不想来了。”
程智斐发现,自己终于也会爆粗口了。
楚繁抬起一条腿坐在沙发背上,手插着兜,过了很久才道:“他……真走啦?”
程智斐听的出来这个男人话音里的颤抖,抹了把脸,才抬起头道:“你跟我来。”
楚繁随着程智斐走出了门,就见程智斐从怀里掏出一个很小巧的玻璃瓶,拔开塞子,把瓶身压入了海水里,然后又拿了出来,极为小心翼翼地把塞子又塞了回去。
透明的玻璃瓶里充满了盈着碎蓝色光芒的液体,像是……
像是那个人眼瞳里曾经出现过的神采一样耀人。
“我听他的话,把他火葬后,骨灰全洒进了这片海里。七岁的时候,他给我讲过一个童话,说是正午十二点的时候,如果你怀着虔诚的心,把玻璃瓶里的海水对着阳光洒出去,你会见到,你最想见的那个人。”顿了顿,哽咽道,“我没敢试过,不知道你敢不敢。”
楚繁笑着接过去,淡淡道:“把那怀着虔诚的心这几个字去了更好。”
心下却不由得骂开了,小家伙,这果然是你的作风,连死了都得给我出这么个难题。
程智斐突然就觉得,为什么有些人偏偏相见恨晚。
为什么……造化弄人。
为什么楚繁就不能再早出现几年,出现到简之还没有彻底进入那么疯狂极端偏激之前的时候。
那样的话……他就可以留下来了……就可以……留下了。
楚繁也在心里想,很多事,就是只差了那么一步,晚说了那么一会,就什么都不同了。
或许当初,自己就应该早点认输,自己先爱上他,事实上,也确实是自己先爱上他的。
用自己先低一次头,换他一生相知相守——楚繁,你真他妈是这个世界上最愚蠢的商人了。
程智斐陪着楚繁在海边站了好久,直到夜色彻底袭笼过来,林林打了第三遍电话催他带着儿子回家吃饭。
楚繁点点头,算作告别,便往房里走——就像是他很熟悉这个地方,走了无数遍一样的自然。
手触到门把手时,楚繁回头,大声道:“程智斐,你说的那个童话,是真的么?”
风太大,楚繁这句话近乎是吼了出来的。
远处程智斐只是抱着林简往前走了几步,然后戳了戳他还肉肉的小脸,小孩子扭捏了会,不知道趴在程智斐耳边提出了什么小要求,程智斐点了点头,那个小东西才鼓起勇气用稚嫩的童音也大声回喊道:“我真的有看到过简叔叔噢!”
楚繁哈哈哈大笑进了门,走到那个被裱起来的画幅前盯着那长命百岁四个字看了好久。
终于淡淡道:“喂,小家伙,我来陪你过年了。”
时光总会给你额外的惊喜,于这漫长温柔的岁月里。
终。-
十年后。
简之的作品甚少出现在展览上,只不过一旦出现,必然引起各路人士的关注,因为简大设计师的作品,总是以一种极端诡异的角度阐述着生命的另一种美好。
就像是简之说的,你别看我内心这么黑暗,其实我也有光,真的,也有光。
一个戴着墨镜穿着风衣的男人出现在了一个不起眼的收藏馆里,立马被旁边的一个眼尖伶俐的店员往后边领去了。
“这一幅,下个月再发出去。”
“好的。”
男人出了门,拉紧了风衣,坐在副驾驶上的小孩高兴地扒着车窗道:“粑粑,我们要去看简叔叔和兔子了么?”
“嗯。”男人点了下头,慢悠悠地驱车往海边的单人公寓开去。
内心却缓缓叹了口气,兔子自那此变故后,就像是中了邪一样只肯呆在海边的那所房子,哪也不肯去……若不是放心不下兔子,程智斐真的不愿再去那公寓多看一眼。
这个公寓,在简之走后,程智斐就只派了一个佣人每个月固定打扫,所以打开房门看到那个背对着他站在画架前的人的时候,大脑空白一片。
是很短暂的一瞬空白。
那个身形和自己差不多高但是头上却已经有了些许白发的人转过身来,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
程智斐没有想到会是他,张了嘴木然了会。
就听那人道:“我是楚繁。”
“十年前满大街都是你照片,我认得。”程智斐神色如常,抱起了自家儿子,指了指楚繁道,“林简,喊叔叔,楚叔叔。”
楚繁忽然大笑起来,眼角的笑纹很深:“什么叔叔,都该喊爷爷了。”
小孩有些不好意思起来,糯糯的发了一个音:“楚……”便把头埋进程智斐的怀里了,还偷偷对着兔子做了个鬼脸。
程智斐有些尴尬。
楚繁摆了摆手,挑挑眉,仍旧是一幅霸主的模样:“林简?跟了你老婆姓?”
“姓程不一定有太多的好处。”程智斐放下林简,让他去跟已经老了并且毛色不再有着光泽的兔子去玩了,又道,“你知道当初简之会帮我追林林的烂理由是什么吗?”
楚繁思索了会,突然道:“不会是因为这两个字发音简单,写起来也简单吧?”
程智斐笑着点了点头。
楚繁评价道:“简之果然是个烂人,还好你自己眼光够好,要不然看见个叫木木或者一一什么并不如现在林林这么好的女孩子,你就被简之坑惨了。”
程智斐继续大笑,笑的弓下了腰,没再抬起头,用一种极低极低的嗓音道:“我娶媳妇的钱,是简之给的,他把他的所有东西都留给了我,我没想到你能来,这样正好,都转交给你吧,这破房子,我他妈是再也不想来了。”
程智斐发现,自己终于也会爆粗口了。
楚繁抬起一条腿坐在沙发背上,手插着兜,过了很久才道:“他……真走啦?”
程智斐听的出来这个男人话音里的颤抖,抹了把脸,才抬起头道:“你跟我来。”
楚繁随着程智斐走出了门,就见程智斐从怀里掏出一个很小巧的玻璃瓶,拔开塞子,把瓶身压入了海水里,然后又拿了出来,极为小心翼翼地把塞子又塞了回去。
透明的玻璃瓶里充满了盈着碎蓝色光芒的液体,像是……
像是那个人眼瞳里曾经出现过的神采一样耀人。
“我听他的话,把他火葬后,骨灰全洒进了这片海里。七岁的时候,他给我讲过一个童话,说是正午十二点的时候,如果你怀着虔诚的心,把玻璃瓶里的海水对着阳光洒出去,你会见到,你最想见的那个人。”顿了顿,哽咽道,“我没敢试过,不知道你敢不敢。”
楚繁笑着接过去,淡淡道:“把那怀着虔诚的心这几个字去了更好。”
心下却不由得骂开了,小家伙,这果然是你的作风,连死了都得给我出这么个难题。
程智斐突然就觉得,为什么有些人偏偏相见恨晚。
为什么……造化弄人。
为什么楚繁就不能再早出现几年,出现到简之还没有彻底进入那么疯狂极端偏激之前的时候。
那样的话……他就可以留下来了……就可以……留下了。
楚繁也在心里想,很多事,就是只差了那么一步,晚说了那么一会,就什么都不同了。
或许当初,自己就应该早点认输,自己先爱上他,事实上,也确实是自己先爱上他的。
用自己先低一次头,换他一生相知相守——楚繁,你真他妈是这个世界上最愚蠢的商人了。
程智斐陪着楚繁在海边站了好久,直到夜色彻底袭笼过来,林林打了第三遍电话催他带着儿子回家吃饭。
楚繁点点头,算作告别,便往房里走——就像是他很熟悉这个地方,走了无数遍一样的自然。
手触到门把手时,楚繁回头,大声道:“程智斐,你说的那个童话,是真的么?”
风太大,楚繁这句话近乎是吼了出来的。
远处程智斐只是抱着林简往前走了几步,然后戳了戳他还肉肉的小脸,小孩子扭捏了会,不知道趴在程智斐耳边提出了什么小要求,程智斐点了点头,那个小东西才鼓起勇气用稚嫩的童音也大声回喊道:“我真的有看到过简叔叔噢!”
楚繁哈哈哈大笑进了门,走到那个被裱起来的画幅前盯着那长命百岁四个字看了好久。
终于淡淡道:“喂,小家伙,我来陪你过年了。”
时光总会给你额外的惊喜,于这漫长温柔的岁月里。
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