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中,章晓已经下了车。
    不远处的住宅没透出丁点灯光来,人家当是已经睡了。
    他记得曾经还为这个笑过秦子风,是不是言氏已经穷的连栋别墅也买不起了?
    那时,对方笑得眉眼弯弯地回了句,就不能是喜欢吗?
    喜欢这样有着人气的地方,喜欢虽然小似麻雀却五脏俱全的家……
    然后,他居然也跟着傻笑起来。
    家,这个字眼,让他在看这个屋子是怎么看怎么欢喜。
    扯了扯嘴角,章晓点了支烟。
    他现在甚至不知道那个人还是不是住在这里。
    其实,他真不该来的。
    秦子风不住这里倒还好,要是住这里,他们一旦碰上,又能说些什么吗?恭喜对方有一个知趣又知根底的爱人了吗?
    何况,他还没忘记自己曾经答应过别人什么。
    皱了皱眉,章晓丢掉了烟头,扒拉下头发,就想离开。
    确实像姓蓝的所言,他最好不要再来纠缠秦子风。
    想起酒吧里看到的情形,对方这几年应该过得不错,起码那个姓齐的人陪在了他身边。
    刻意忽略了心里升起的酸涩,章晓拉开了车门。
    “我认识你吗?”
    身后传来的一句问话,让章晓整个人僵住了。
    他动作有些迟缓地回过了头。
    浅淡的月光下,一个人正朝着他不紧不慢地走来。
    哪怕那张脸现在还在一片阴影中模糊着,章晓也认出了这个人。
    或者说,从听到刚刚的问话时,他就认出了对面的人。
    他认识他吗?
    对方居然问认识他吗?!
    章晓觉得心脏处一下子破了一个大洞,冷飕飕的没了着落。
    他勉强笑了笑,视线却不自觉地避开了对方的注视。
    有些干巴巴地,他回道:“你都不知道,我怎么知道?”
    “说话时不该看着对方吗?我是秦子风。”
    对方轻笑了声,说话间已经走到了他面前。
    这熟悉的腔调,这熟悉的话……章晓胸膛剧烈地起伏了几下,有些刺耳地,他回道:“对陌生人还用讲礼貌吗?”
    “可是,我觉得我们该认识的。”
    秦子风身子往前倾了倾,话语轻柔。
    看着对方那张比女人还美的脸上若隐若现的笑容,章晓心里的火再也压不住,近乎吼出来地,他回道:“你跟每个人都这么搭讪吗?”
    他ma的,他为了这个男人三年里都活在懊悔愧疚中,可人家居然压根忘了他是谁。
    “哦,我想起来了,言氏的主人也需要点娱乐的,自己找来的战利品总比别人上供的要有成就感,对吗?”
    章晓脸上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接着说道,“我长得这样还能入了您的眼,要是不感恩戴德是不是太不识趣了?”
    秦子风的眉头明显皱了起来,“你叫什么?”
    好像听到了什么好笑的问题,对面的人猛然大笑起来。
    他的眉头越皱越皱,他又问了遍对方的名字,话里却明显带了股不容人拒绝的强势出来。
    “你想知道?”
    秦子风点了点头。
    “我凭什么告诉你?”
    章晓说完了这句,脸上倒恢复了平静,不过眼底的情绪异常复杂。
    “我喜欢你。”
    秦子风的语气很平淡,脸上的表情却显露了他的认真。
    “要不你让我上一次,我就告诉你怎么样?”
    章晓绝不承认自己是在迁怒,这人,他怎么能这么若无其事地再跟他说喜欢?
    喜欢?!
    喜欢到只是三年,竟不仅忘了他的名字,也忘了他的长相嘛。
    他倒是不知道,自己竟然还真有让言氏的主人一见钟情,再见也钟情的本领。
    心里在怎么抓狂,章晓脸上却是不显,甚至带着抹笑容。
    这三年来,他也不是白活的。
    迦城虽然无法跟言城比,可也不是什么犄角旮旯的地方。
    回到那里,重拾身份,就不可避免地需进入曾经憎恶的圈子。
    他,也不再是曾经的章晓了。
    要不今日的他,也不会跟绚家的当家出现在蓝宇酒吧。
    眼里闪过一抹悲哀,章晓嘴角翘起的弧度却越来越大。
    “别笑了。”
    秦子风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看着对方那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他居然伸手抱住了那人。
    明明是陌生人,不是吗?
    眼神暗了暗,秦子风猛然想起三年前在医院醒来时,蓝宇的“失忆”一说。
    这三年来,曾经熟悉的一切,又再次熟悉。
    不是放弃了找回记忆,只是没报以太大的期望,或者说,他一直抱持着顺其自然的想法。
    他不知道这算不算源于自己性格的冷清,总觉得回忆什么的,缺失了用新的再补回来就是了。
    若是有什么刻骨铭心的真的不想忘的,他不觉得在家里会没留下一点痕迹。
    其实,他也不是完全失去了记忆,在车祸后一年的时间里,断断续续地他想起了很多,或许这才是他能够保持淡定的原因。
    六年前在言氏跟其他几人掐的火热被其算计出了车祸,是他那些回忆里距今时间最近的一幕。
    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跟车祸很有缘,六年前的一场车祸没要了他的命,三年前的也只是要了他些许记忆。
    惟一让他奇怪的是,他居然把一根明显女用的银簪用心保留着。
    他不觉得自己会喜欢上女人,而旁边的朋友他也不认为他们会有这种“品位”送他这件东西。
    想不通索性不再想,他把簪放回了原处,心里却埋下了疑惑。
    但是,他从没想过,被他这么用心保存的东西会是喜欢的人所送。
    他的性格他了解,说慢热不如说冷清。
    他,很难喜欢上一个人。
    更何况三年里没有一个朋友跟他提过相关的人或者事。
    直到今晚在酒吧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或者说背影。
    他觉得他一定见过这个背影的主人。
    可是,他的脑海里能浮现出这个身影却浮现不出对方的脸。
    他感觉很熟很熟,偏偏那张脸好似被雾气罩住,就是看不清。
    头有些疼,他找人无果,想着干脆放弃好了。
    要是那人真的是认识他的,又怎么会这三年来,从未在他眼前出现过?
    却没想到,在家门口居然再次见到了对方。
    只是一眼,他就认出了其是酒吧里出现的那人。
    几乎迫不及待地,他跟对方招呼了声,然后控制着自己按着一贯的步伐慢慢走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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