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切事物准备就绪时,我在同事们簇拥下缓步走入放置时光机的研究室,此时此刻已近凌晨3点,为了避免传送成功后引起骚动,传送时间刻意选在半夜进行。相信基地内此时没人有心思睡觉,全部都聚集在研究室内,将有限的空间挤得水泄不通,大家都不想错过这场世纪盛会。我缓缓走上时光机,进入内层传送椅上,系好安全带,扣紧舱门,已经听不到四周围喧闹的声音,我像一隻躲在黑暗封闭角落的小动物,不管外界如何车水马龙,如何拥挤喧闹,我的世界仍然只有黑暗和寂静。索性闭起眼睛,让大脑一片空白,却隐隐感觉到周围的震动,想必机器已经啟动了,那就这样吧!不管机器会不会爆炸?不管会不会被撕成碎片?都已不重要,我只想享受此刻属于自己的寧静。
震动停止了,我还活着,想必传送过程顺利,但我不必做任何事,只需等待,机器会自动打开舱门让我出去。不知过了多久,内外层舱门果然自动开啟,此刻周围仍然一片寂静,但有些许机器发出的微弱嘎嘎声,远处似乎也有些许微弱的灯光闪烁着。我解开安全带,在黑暗中摸索着踏出脚步,当我踩到地板时,也同时看清楚了灯光的位置,这的确是研究室没错,灯光的位置太熟悉了,我甚至能说出哪盏led灯是属于哪一台机器的。辨明门口的方向后,我加快脚步朝门口走去。幸运地我没有走那么快,因为就在我即将触及门把时,一道手电筒的亮光也从门口不远处传来,瞬间闪过我的双眼,我的后背顿时冒出了一大片冷汗,本能地即刻缩手并退了两步,大脑立即切换到搜寻模式,谁会在半夜3点出现在研究室外面?很快地我找到了答案。
「这一定是警卫!」
穿越后的第一道难关即将来临。虽然选择在半夜传送,刻意避开5年前的同事和自己,却没能避开巡逻的警卫,任何人都能清楚此时和警卫打照面的后果,试想正常人半夜不在宿舍睡觉,却独自一个人逗留在没开灯的研究室内,怎么也无法自圆其说?不是被当成间谍处置,就是太早曝光时光旅行的进程。此时的主机才刚安置完成不久,若是过早揭露,可能会引起一连串的蝴蝶效应,不仅后续的研发可能受影响,任务也极可能被迫中断。
我不敢多想,凭着多年来对研究室的熟悉度,很快在黑暗中找到一个可以容身的空隙鑽了进去,并伸出手缓慢去拿取行李中的威士忌,寻思万一被发现,就请警卫喝一杯掺了crx-533的毒酒,然后悄悄地离开现场吧!虽然这里的警卫我都认识,但这样一个杀人灭口之计从我的脑海中浮现,而我也正在这样做,实在吓了自己一大跳。莫非王教官的训练早已悄悄改变了我,「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正是他常掛在嘴边的口头禪,想到我以前是多么单纯的研究员,现在竟有这么毒辣的想法,紧张加上自责,背上的冷汗又重新流了一大片,彻底将衣服浸了个湿透,觉得有些冷,竟开始不自觉地发抖。
警卫拿手电筒在门外往研究室来回照了几遍,又把头凑近门上的透明玻璃瞧了瞧。
「啊,是威尔逊!」
这一声极小的惊呼声,只有我自己能听到,但也足够震撼,上周才和他攀谈过,知道他有三个可爱的女儿,还看过他们全家开生日派对的照片,如果让我在5年前就杀了他,他的女儿们不知会多么的伤心难过?此时握着威士忌酒瓶的手颤抖得更厉害了。
感应器传来「嗶!」的一长声,想必威尔逊已输入密码解锁,随后便传来掏钥匙的声音。研究室有两道锁,除了数位密码锁外,每天在下班后必须由警卫以传统钥匙锁门,并在隔天一大早上班前开门,以确保安全无虞。眼看他似乎就要开门进来了,我的手也将威士忌酒瓶握得更紧,忽然间一个「匡噹」的巨大响声响起,随后又传来一阵窸窣的声音,我的判断是手电筒和钥匙全都掉在了地上。威尔逊是一个健谈的老好人,唯一的缺点就是嗜酒如命,常导致双手会不自觉的颤抖,就像我现在一样。等待了许久,研究室的大门始终没有打开,威尔逊的脚步也渐行渐远了。我长长吁了一口气,把威士忌重新放回盒子里,心里不禁要为威尔逊叫好,大家公认的缺点其实是他最大的优点,希望他不要因为双手颤抖得太厉害,而被基地解雇才好。
我赶紧把握机会衝出研究室,熟门熟路地输入各种管制门和电梯的密码、按压指纹、进行瞳孔和声纹辨识,这些都难不倒我,很快就来到了基地的大门出口。基地的主体都位于地下,地上建筑物只是一栋普通的民房,盖起来做为偽装而已。当我打开大门准备大步迈出时,一阵冷风直衝面门,冷得我打了个喷嚏,才发觉大事不妙!此时正值冬季,外头正飘着大雪,狂风颼颼地吹着,我并没有特别准备厚的冬衣,身上只有一般的单薄长袖外套而已。半夜走在下雪的空旷地里,冰雪加上强风,实在冷得让人直打哆嗦,雪花一片片落在头上,估计很快就将我的黑发染白了。
约莫半小时,路上的积雪早已深达一呎以上,我每走一步都觉得极其费力。看了看手錶,数字停在3点05分的位置,已经不再跳动。抬头看看天空仍是漆黑一片,估计距离天亮还有一段时间,但我觉得非常疲惫,很想就躺在雪地上长睡不起,毕竟整晚没闔眼,平常的我早已经睡到打呼了。此刻一个人走在下着大雪的荒地,又饿又冷又睏,可见范围内没有任何行人和车辆经过,这样的艰难考验是从来不曾有过的,想喝点酒取暖,偏偏行李中有酒,却是喝不得的。无奈只好拉紧衣领,双手抱胸,向前缓缓而行,一边行走一边不停地发抖,上下排牙齿因相互碰撞而喀喀作响。
不知走了多久,天色微亮,我的脚步也愈来愈慢,感觉体力似乎已达到极限了,随时都有倒地失温而死的危险,现在仅靠意志力勉强支撑着。我猛然看见远处的密林中出现好几对类似眼睛的反光,是人吗?我挥手他们能看见吗?但这眼睛的高度似乎低了点,我意识到最不好的情况出现了:
「糟糕!是狼群,」
不知哪来的力气,我瞬间拔腿狂奔,但两条腿怎么也跑不赢四条腿,狼群很快从旁追了上来,眼看即将被追上了,就在千钧一发之际,一辆老旧的汽车忽然出现并停在面前不远处,车上下来一位满脸金毛落腮鬍的老人,像极了武侠小说里的金毛狮王,他拿着猎枪对空鸣了两枪,竟然就把狼群吓跑了。
我顾不得眼前是拦路匪徒或是通缉要犯了,一股脑儿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坐了上去,估计此时就算遇上打劫,也已无力反击了,要钱就给他吧!行李中一大堆美钞和人民币,还有黄金和鑽石,希望他不要全拿了就好。金毛狮王笑呵呵地回到驾驶座上,发动了汽车,转头对我说道:
「小伙子,你要上哪儿去呢?」
我只剩微弱的气息回答:
「我想要到西雅图,你能否载我一程?我会给你报酬的,拜託你了!」
他只是笑笑并没有说话,踩足油门就加速往前驶去,我只觉坐在车内很温暖,颠簸的感觉极为舒服,眼皮逐渐沉重,旋即抱紧手提行李就沉沉睡去。
震动停止了,我还活着,想必传送过程顺利,但我不必做任何事,只需等待,机器会自动打开舱门让我出去。不知过了多久,内外层舱门果然自动开啟,此刻周围仍然一片寂静,但有些许机器发出的微弱嘎嘎声,远处似乎也有些许微弱的灯光闪烁着。我解开安全带,在黑暗中摸索着踏出脚步,当我踩到地板时,也同时看清楚了灯光的位置,这的确是研究室没错,灯光的位置太熟悉了,我甚至能说出哪盏led灯是属于哪一台机器的。辨明门口的方向后,我加快脚步朝门口走去。幸运地我没有走那么快,因为就在我即将触及门把时,一道手电筒的亮光也从门口不远处传来,瞬间闪过我的双眼,我的后背顿时冒出了一大片冷汗,本能地即刻缩手并退了两步,大脑立即切换到搜寻模式,谁会在半夜3点出现在研究室外面?很快地我找到了答案。
「这一定是警卫!」
穿越后的第一道难关即将来临。虽然选择在半夜传送,刻意避开5年前的同事和自己,却没能避开巡逻的警卫,任何人都能清楚此时和警卫打照面的后果,试想正常人半夜不在宿舍睡觉,却独自一个人逗留在没开灯的研究室内,怎么也无法自圆其说?不是被当成间谍处置,就是太早曝光时光旅行的进程。此时的主机才刚安置完成不久,若是过早揭露,可能会引起一连串的蝴蝶效应,不仅后续的研发可能受影响,任务也极可能被迫中断。
我不敢多想,凭着多年来对研究室的熟悉度,很快在黑暗中找到一个可以容身的空隙鑽了进去,并伸出手缓慢去拿取行李中的威士忌,寻思万一被发现,就请警卫喝一杯掺了crx-533的毒酒,然后悄悄地离开现场吧!虽然这里的警卫我都认识,但这样一个杀人灭口之计从我的脑海中浮现,而我也正在这样做,实在吓了自己一大跳。莫非王教官的训练早已悄悄改变了我,「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正是他常掛在嘴边的口头禪,想到我以前是多么单纯的研究员,现在竟有这么毒辣的想法,紧张加上自责,背上的冷汗又重新流了一大片,彻底将衣服浸了个湿透,觉得有些冷,竟开始不自觉地发抖。
警卫拿手电筒在门外往研究室来回照了几遍,又把头凑近门上的透明玻璃瞧了瞧。
「啊,是威尔逊!」
这一声极小的惊呼声,只有我自己能听到,但也足够震撼,上周才和他攀谈过,知道他有三个可爱的女儿,还看过他们全家开生日派对的照片,如果让我在5年前就杀了他,他的女儿们不知会多么的伤心难过?此时握着威士忌酒瓶的手颤抖得更厉害了。
感应器传来「嗶!」的一长声,想必威尔逊已输入密码解锁,随后便传来掏钥匙的声音。研究室有两道锁,除了数位密码锁外,每天在下班后必须由警卫以传统钥匙锁门,并在隔天一大早上班前开门,以确保安全无虞。眼看他似乎就要开门进来了,我的手也将威士忌酒瓶握得更紧,忽然间一个「匡噹」的巨大响声响起,随后又传来一阵窸窣的声音,我的判断是手电筒和钥匙全都掉在了地上。威尔逊是一个健谈的老好人,唯一的缺点就是嗜酒如命,常导致双手会不自觉的颤抖,就像我现在一样。等待了许久,研究室的大门始终没有打开,威尔逊的脚步也渐行渐远了。我长长吁了一口气,把威士忌重新放回盒子里,心里不禁要为威尔逊叫好,大家公认的缺点其实是他最大的优点,希望他不要因为双手颤抖得太厉害,而被基地解雇才好。
我赶紧把握机会衝出研究室,熟门熟路地输入各种管制门和电梯的密码、按压指纹、进行瞳孔和声纹辨识,这些都难不倒我,很快就来到了基地的大门出口。基地的主体都位于地下,地上建筑物只是一栋普通的民房,盖起来做为偽装而已。当我打开大门准备大步迈出时,一阵冷风直衝面门,冷得我打了个喷嚏,才发觉大事不妙!此时正值冬季,外头正飘着大雪,狂风颼颼地吹着,我并没有特别准备厚的冬衣,身上只有一般的单薄长袖外套而已。半夜走在下雪的空旷地里,冰雪加上强风,实在冷得让人直打哆嗦,雪花一片片落在头上,估计很快就将我的黑发染白了。
约莫半小时,路上的积雪早已深达一呎以上,我每走一步都觉得极其费力。看了看手錶,数字停在3点05分的位置,已经不再跳动。抬头看看天空仍是漆黑一片,估计距离天亮还有一段时间,但我觉得非常疲惫,很想就躺在雪地上长睡不起,毕竟整晚没闔眼,平常的我早已经睡到打呼了。此刻一个人走在下着大雪的荒地,又饿又冷又睏,可见范围内没有任何行人和车辆经过,这样的艰难考验是从来不曾有过的,想喝点酒取暖,偏偏行李中有酒,却是喝不得的。无奈只好拉紧衣领,双手抱胸,向前缓缓而行,一边行走一边不停地发抖,上下排牙齿因相互碰撞而喀喀作响。
不知走了多久,天色微亮,我的脚步也愈来愈慢,感觉体力似乎已达到极限了,随时都有倒地失温而死的危险,现在仅靠意志力勉强支撑着。我猛然看见远处的密林中出现好几对类似眼睛的反光,是人吗?我挥手他们能看见吗?但这眼睛的高度似乎低了点,我意识到最不好的情况出现了:
「糟糕!是狼群,」
不知哪来的力气,我瞬间拔腿狂奔,但两条腿怎么也跑不赢四条腿,狼群很快从旁追了上来,眼看即将被追上了,就在千钧一发之际,一辆老旧的汽车忽然出现并停在面前不远处,车上下来一位满脸金毛落腮鬍的老人,像极了武侠小说里的金毛狮王,他拿着猎枪对空鸣了两枪,竟然就把狼群吓跑了。
我顾不得眼前是拦路匪徒或是通缉要犯了,一股脑儿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坐了上去,估计此时就算遇上打劫,也已无力反击了,要钱就给他吧!行李中一大堆美钞和人民币,还有黄金和鑽石,希望他不要全拿了就好。金毛狮王笑呵呵地回到驾驶座上,发动了汽车,转头对我说道:
「小伙子,你要上哪儿去呢?」
我只剩微弱的气息回答:
「我想要到西雅图,你能否载我一程?我会给你报酬的,拜託你了!」
他只是笑笑并没有说话,踩足油门就加速往前驶去,我只觉坐在车内很温暖,颠簸的感觉极为舒服,眼皮逐渐沉重,旋即抱紧手提行李就沉沉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