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知道了,我会注意的。”林敬之闻言一阵傻笑,这两个女人以前对他都很排斥,现在却知道关心他的身体了。
    “玉儿妹妹,听人说你最近一直跟在二爷身边出府办差?”尽管现在玉姨娘对唐郁香不理不采的,但唐郁香却不敢忘却人家对她的救命大恩,她知道玉姨娘武艺高强,但出门在外的武人,难免会与人动刀动枪,所以她打算把这两天才炼制出来的金创药,给玉姨娘赠送一瓶。
    “嗯。”玉姨娘只是用鼻子懒懒的哼了一声。
    “玉儿妹妹,这是我今天一大早刚炼制出来的金创药,比药店买的疗效要好上许多,你且收着吧。”唐郁香边说,边从怀中取出一个瓷瓶,递了过去。
    玉姨娘却是不领情,拒绝道:“不用。”
    “玉儿!你还是收下吧,郁香炼制的金创药,的确要比外边的药物好的多。”林敬之疑惑的瞟了一眼唐郁香,暗自纳闷,这两个女人之所以会有矛盾,问题不会是也是出在唐郁香的身上吧,不然她干嘛要凭白无故的巴结玉儿,平日里,她可不是个喜欢看人脸色的主。
    不过不管二人之间谁对谁错,他总得站出来说和。
    玉姨娘看了林敬之一眼,柳眉微皱,她是不想拿唐郁香任何东西的,不过犹豫了一会后,最终还是伸手接过,她虽然脾气耿直,但也知道人妇不能让自家男人为难的道理。
    见玉姨娘接过药瓶,连声谢谢都不说,唐郁香一阵尴尬,不过她也知道要怪也只能怪自己,那天初次见面时非要立威。
    林敬之也看了出来,正待找个话题打破沉闷,屋外突然响起了下人的声音,原来刚刚出去的男仆们,找到了工具物什,重又回来了。
    把这块大理石尽快搬出去是大事,林敬之便把男仆们全部叫了进来,哗啦一声,门帘子掀动间,整整走进了十五六个年青的壮汉,这些人手中有的拿着足有手臂粗细的麻绳,有的拿着铁锹,还有两个手里拿着锤子。
    进来的男仆们无一例外,都长的人高马大,还有,就是进屋后,个个低垂着脑袋,紧盯着地面,不敢四下打量,至于唐郁香与玉姨娘的方向,他们更是不敢望上一眼。
    豪门大院规矩森严,女主子平日里不能出后院,可一旦出来,却不是他们这些粗俗的下人们敢抬头看的,不然冲撞了女主子,最少也得挨顿板子。
    让唐郁香与玉姨娘闪过屋子的一边,林敬之先招呼那两个拿锤子的仆人上前,把床榻给拆了,床榻是全部是由木头打造,拆起来并不费劲,然后又让拿铁锹的人上前,在大理石一头的下边,挖出一个深沟。
    等深沟挖出来,便把麻绳穿过去,然后从另一头抽出来,死死的系在了大理石的上面。
    麻绳系好了,下人们便开始往外拉,这回因为只是拉一头,所以也不用喊号子,就轻而易举的给拽了出来,拉到门槛那里的时候,林敬之量了一下大理石的宽度,应该可以拉出去,就又让人去找来五六根近三尺长,直径大约比门槛的高度稍长一点的圆木。
    虽然大理石很重,但要这些个大汉抬起一头来,并不是很吃力,把圆木塞到前边一头的下方,门槛的另一边,也紧挨着放上一根,这样一来,众男仆们往前拉时圆木会跟着向前滚动,又省力,又不会破坏门槛与门框。
    省了些力气,把大理石从屋子里拉出来以后,再往外走,就更容易了,大部分人只管用麻绳往前拉,大理石前端这里,安排一个往理石下边塞放木头的,后边安排一个拾木头的,中间再加上一个负责把后边拾起的木头,交给前边放木头的人,就这样,一行人轻轻松松的拉着六尺多长,两尺来高,近三尺宽窄的大理石,走向了府上后花院的方向。
    原本唐郁香与玉姨娘听到这块大理石如此可怕,竟能杀人于无形,是想着把它扔出府邸的,但林敬之却不以为然,这块大理石的确可以害人,但只要不长时间近距离的接触,是没有大碍的。
    所以他想着把这块打磨的光滑异常,四棱四方的大理石拉到后花园,立在湖边,然后再刻上几个大字,就算是给后花院起名字了,也算是一种文人的风雅,如果霜姨娘在这里,估计会举双手赞成。
    “二爷,立在这里真的不要紧?”来到后花园的湖边,唐郁香见林敬之指挥着下人要把这块能至人于死地的石头立起来,不放心的又问。
    林敬之摆了摆手,笑道:“没关系,只要不许人天天立在这里观看就成,郁香,玉儿,你们想想,在这块大理石上刻哪几个大字好呢?”
    立石头并不是很难,因为这里足有十五六个壮汉,只抬一边的话,并不会费太大的力气,等众人把一头抬到一定的高度,就拿来与之高度差不多的两三个木棍,支在下边,然后让抬大理石的人休息一会,再往起掀,用木棍支了四次后,众人终于把大理石给立了起来。
    立起来后,林敬之又指挥着仆人们把大理石摆正,擦掉上边用朱砂画的古怪花纹后,就让他们拿着工具,退下去了,临走时,叮嘱他们日后不许胡说,不然严惩不怠!
    这些仆人大都是老实人,见状战战兢兢的应了下来,就退了出去。
    这块大理石整体呈灰色,虽然表面光滑,但想来立在阳光下,再经历几次雨水的冲刷,洗去光泽后,用不了多久,就会呈现出一股自然的,古朴的气色。
    “郁香,玉儿,你们想好了么,在这上面刻哪几个大字?”林敬之见仆人们全部退了下去,用衣袖撸了把额头上的热汗,走近二女的身边,再次笑问。
    唐郁香看了一眼玉姨娘,先道:“妾身虽然自幼读了几本诗书,却没什么文人的才情,七岁多的时候,就把注意力全部放在治病的医书上了,所以妾身可想不出什么风雅的文字,二爷要问,还是问一问玉儿妹妹吧。”
    林敬之知道唐郁香医术高明,所以猜她说的不假,就偏过头,看向了玉姨娘。
    却不想玉姨娘却是转过身,不与他对视,过了好半晌,才很没底气的吐出来一句话,“妾身只认得自己的名字。”
    “哦,没关系,那还是由我来想吧。”林敬之生怕玉姨娘觉着难堪,赶紧应了一句,随后皱着眉头,开始思考,同时,他转动身子,仔细打量四周的风景,想要给这个后花院,取个应景的名字。
    ‘湖泊,假山,凉亭,拱桥,到了晚间,还会有皎洁的月光,到那时银色的光芒洒下,铺在湖面上,微波粼粼……’林敬之喃喃自语了一番后,一击双掌道,“就刻上‘水月小榭’四个大字吧!”
    唐郁香与玉姨娘闻言本能的对视了一眼,随后各自偏过了脑袋,她们二人文采不高,听到这四个大字,觉得非常不错。
    见二女没有意见,林敬之便待亲自用毛笔写上去,也好在娇妻美妾的跟前露一手,不过就在这时,却见大管事匆忙的跑了进来,说的话,与早间一样,“二爷,郑公子来信……
    第一百六十五章 血孔
    今天早晨在千里香大酒楼时,郑剑秋就派军士送了一封信,碰巧帮林敬之解了围,却不想这才刚到中午时分,就又派人前来送了一封信。
    ‘难道是有什么大事发生了,所以郑剑秋才急着见我?’将手中的书信来回看了两遍,与上一封信的内容没什么大的区别,只是把时间改的更精确了一些,说是明天就会来林家做客。
    大管事立在一旁,见主子满脸疑惑,开口问道:“二爷,信上都写了什么?”
    “也没什么,郑公子只是把过两天会来林府拜访,改正了明天就会来林府拜访。”
    大管事闻言眉头一皱,想了一会后,又道:“其实依目前的形势来看,郑公子提前来府上拜访,也算是件好事。”
    在早间时分,林敬之就与王蒙闹翻了,所以郑剑秋提前赶来洛城,可以打消王蒙与那些富商的怀疑。
    如此说来,的确是件好事,不然若是过上几天,郑剑秋还没来,王蒙等人定然会以为林家故意编了个慌言,拿郑府的名头恐吓他们,到那时,林家的处境就不妙了。
    “嗯,你说的也有道理。”林敬之应了一声,就让大管事退下去了,反正也猜不出发生了什么事,他索性不再多想,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嘛!
    让下人取来笔墨,当着唐郁香与玉姨娘的面,他龙飞凤舞的在大理石光滑的表面上,写下了‘水月小榭’四个大字,笔法有力,骨架坚实,显得颇为硬气。
    唐郁香虽然对字体没什么研究,但看后还是说道:“二爷的字笔画流畅,刚劲十足,的确是难得的好字,不过,却是有些不应景呢。”
    林敬之一愣,随即拍了拍脑门,这里是后花院,是观看美景,赏月谈诗的好地方,写出这么硬气的一手大字,还真是有些不对味。
    取过棉布,将大理石表面上还未干涸的墨汁擦掉,林敬之道:“嗯,郁香说的是,我的字体太过刚硬,的确不适合写在这种风花雪月的地方。”
    “要不,由你来写?”林敬之说罢,将手中的棉布放在一旁,看向了唐郁香。
    唐郁香连道:“不行,妾身写的字不好看。”
    这里一共只有三个主子,林敬之又晓得玉姨娘不认得几个字,便又道:“没关系,你且来写着试试,若果真不好看,为夫再把它们擦了。”
    边说着话,林敬之便强行把唐郁香拉到了大理石的近前,并把毛笔强塞到了唐郁香的手中,唐郁香见推辞不过,只好挽起一截衣袖,站在一个木椅上,写下了第一个大字。
    唐郁香以前是跟许秀才学写的字,许秀才读了几十年的书,写了几十年的字,书法自然差不到哪里去,因为是女子的原因,唐郁香写的字又自成一体,笔法灵秀细腻,显得甚为柔和,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字体笔画变化太少,略微有些生硬。
    不过唐郁香又不是书法大家,自然是不能与林敬之相比的。
    待唐郁香写完,林敬之拍了拍手掌道:“嗯,不错,写的相当不错。”
    唐郁香是个有自知之明的,听到便宜相公的夸赞,小脸一红,连忙道:“二爷就别笑话妾身了,与您写的字比起来,妾身这几个字就似小孩的胡乱涂鸦罢了。”
    林敬之读书的好,字自然写的也不差,就目前的水准而论,已经隐隐有一股书法大师的风范了,伸出手,扶着唐郁香从椅子上跳了下来,他道:“郁香不必再过自谦,你已经写的很不错了,依我看,就让雕刻师用你的字做模子,刻在上面吧。”
    唐郁香还待推拒,但林敬之却不理会,招手叫来一个下人,就让其出府寻雕刻师去了。
    此时时间已经不早,林敬之便与二女坐在后花园的凉亭用饭。
    菜色不多,只有两荤三素,外加一盆鲫鱼汤。
    “二爷,您身子骨病了太久,得多吃些补身子的膳食才成,这鲫鱼汤倒是蛮不错的。”因为林敬之不让二女伺候用饭,唐郁香与玉姨娘便一起坐了下来,拿过瓷碗,唐郁香体贴的帮林敬之舀了一碗鱼汤,递了过去。
    接过鱼汤,林敬之听话的喝了半碗。
    玉姨娘见林敬之与唐郁香言谈亲切,很是熟捻,就像是故意在她面前大秀夫妻情深一般,心中很不舒服,抬起手,她用竹筷夹了一块羊肉,飞速的放进了林敬之的碗里,呶了呶嘴,终是没能说些什么。
    从小到大,她从来是有什么就直接做,不喜欢动嘴皮子,像唐郁香那般温情关怀的话语,她还没说出口呢,就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玉儿,你也吃。”见玉姨娘也关心自己的身子骨,林敬之大乐,第一次觉得生病其实也是蛮好的,而且他也知道,对于少言寡语,不擅表达关心的玉姨娘来说,能给他夹菜,就说明真的很在乎他。
    说罢,他也夹了块羊肉,递了过去。
    玉姨娘端着瓷碗,没有躲闪,凭由那块羊肉,放进了自己的碗中。
    飞快的瞟了一眼笑眯眯的林敬之,她重又低下头,然后用竹筷将肉夹了起来,放进了红润的小嘴当中。
    唐郁香也殷勤的给玉姨娘盛了碗鱼汤,见其对自己仍是爱搭不理的,心头一阵苦笑,然后偏过头,又看向了林敬之,“二爷,从今天起,你记得晚饭一定要在府上吃,妾身打算天天给你做几道药膳补补身子。”
    “不用了吧,你看,我的身体现在已经好多了,而且你最近不是要炼药么?也很忙的,你自己的身子也要多多注意。”
    唐郁香与玉姨娘显然都不同意林敬之的观点,二人俱是摇了摇头,还是唐郁香开了口:“二爷,您身子骨病的太久,已经损伤了元气,没有个三年五年,是不可能完全复原的,您现在是内虚,表面上看不出来,但如果您平日里不多加注意的话,很容易得病,所以还是让妾身用药膳天天给您补一补吧。”
    有娇妻天天伺候着,自然是好事,所以林敬之没有再开口反对。
    三人围坐在一起,吃的很是温馨,不过林敬之又瞟了玉姨娘一眼后,却是一愣,只见玉姨娘见他望了过来,就略微慌乱的把头偏向了一边,结果捏着衣袖的小手大意下松了几分力道,裹在上面的布衫便滑下来一截,而那小手裸露在外边的皮肤上,竟然布满了一个又一个,大大小小,深浅不一的血孔。
    第一百六十六章 如此原因
    玉姨娘的手上怎么会有伤?
    林敬之心中一惊,放下碗筷,一把就将玉姨娘的左手捏在了掌中,把包裹着小手的衣袖褪下去一些,只见原本洁白如玉的小手上,竟然布满了密密麻麻,一大片小小的针孔。
    其中大拇指,与食指上的针孔最多,林敬之大概估算了一下,起码有四五十个,“玉儿,你的手怎么了?怎么会受伤?”
    玉姨娘没想到林敬之竟然会当着唐郁香,与旁边小丫环的面,把自己的小手捏在掌中,隐在面纱下的俏脸飞速的浮起一抹红晕,挣了挣,她见挣不脱,俏脸再红三分,咬着嘴唇,羞怯的回道:“婢妾太笨,这是昨天晚上跟着柔儿学习刺绣时,自己扎的。”
    ‘咝’
    林敬之闻言直后悔的想用手掌扇自个的嘴,昨天就是他不服气玉姨娘扎了自己一针,这才故意戏弄玉姨娘,让她跟着柔儿去学刺绣,不过说实话,他还真没想到玉姨娘竟然这么有恒心。
    他原本还以为玉姨娘学不了刺绣,没那份耐心,估计坐不了片刻就会把绣花针当暗器给扔了。
    却没想,却没想这个女人竟然如些执着。
    玉姨娘见林敬之一脸的心疼,心中一暖,开口道:“二爷不用担心,这点小伤不算什么。”
    “都扎成这样了,还不算什么!”林敬之把玉姨娘的小手捧到嘴边,轻轻的帮她吹风,好似这样可以减轻玉姨娘的痛楚一般,现在的他,悔的肠子都青了。
    见唐郁香与围在一边的众丫环都望向了自己,玉姨娘的俏脸发烫,红的能滴出血来,但林敬之是她的男人,而且还当着这么多人有面,她又不能用强的,于是只能任由林敬之握着自己的小手,似驼鸟般,深深的垂下了脑袋。
    这一刻,她除了羞涩外还有些纳闷,为什么自己对这个男人亲昵的举动,并不排斥?
    若是换成别人,自己早就一刀砍了他的脑袋了吧!
    唐郁香脸上的笑容微微有些僵硬,看了半晌后,才伸入手怀,掏出一个小瓷瓶,递向了林敬之,“二爷,帮玉儿妹妹的小手擦些金创药吧,用了药就不会留下伤痕了。”
    “嗯。”林敬之应了一声,接过了小瓷瓶,然后打开,小心翼翼的帮玉姨娘涂抹了起来,玉姨娘又挣了几下,原本想自己给自己上药,但却没能成功。
    偷偷的瞥了眼林敬之给自己上药时,那一脸专注的模样,玉姨娘突然觉得心中甜丝丝的,这种感觉,还是她第一次遇到。
    过了好一会,林敬之才帮玉姨娘上好了药,把小瓷瓶盖上,他对着唐郁香微微一笑,在后者要伸手前,直接就把金创药装进了自己的怀中,拿自己女人的东西,不必客气。
    唐郁香一愣,没好气的翻了翻白眼,真是厚脸皮!
    三人吃过午饭,林敬之并没有回房休息,而是与玉姨娘再次踏出了林府的大门,这次他们没有骑马,只是带了四名青年护卫。
    来到大街上,林敬之发现难民明显比早晨那会增加了许多,有很多人围在饭店门口不远处,似是在讨要饭食。
    ‘这些人应该是在林家分发完馒头稀粥以后,才来到洛城的,嗯,看来自己还是有些疏忽大意,早晨那会,本不应该收摊的。’林敬之边走边想,望着这些还饿着肚子的难民,暗自念叨。
    如果不收摊,那么新来的这些难民就可以随时去林家开棚济粥的城门口领取食物了,反正这几天天气渐凉,饭食又放不坏,而盛饭的大桶与铁勺等用具,每天晚上拉回去洗衣刷一番也就可以了。
    这样的好处很大,几乎可以将涌入洛城的难民全部挽留下来,不然那些没有吃到饭的,很有可能直接从洛城穿插而过,继续向南方行进。
    想到了弊端,林敬之招手叫来一个护卫,让他回去传话,立即把饭食重新拉到城门口开棚济粥的地方,并且要保证木桶内的稀饭,与白面馒头不能有供应不足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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