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星就又信了,心说自己这数数还得学哟。
    祝妈妈最后一个人戳一下,好笑的看自家姑娘忽悠小傻子。
    “这傻姑娘,以后嫁人不得叫夫君哄成傻子?”
    嗨呀,嫁人什么的,那太遥远了。
    吃过汤圆的小姐妹俩又跑出去玩耍了。巷子里有个姓吴的人家,家里孩子多,七八个呢。跟他们同龄的三个,这个一条街上,孩子不少。
    只是谁也没有沈昳和繁星这么漂亮,人漂亮,衣裳首饰也漂亮。
    哪怕繁星是个小丫头,沈昳也是拉着她打扮的跟自己一样好。
    一出去就就叫人围着了。
    淘气的沈昳是从来不肯跟这一群毛头孩子玩那些无聊游戏的。
    不过她喜欢乱逛。
    这一大片都被她逛熟了,走累了就去接哥哥放学。
    沈昭念书的地方离这里还有点远。
    每天早上,家里的老仆人赶着骡车送他,下午再接回来。中午就在私塾里吃一顿。
    沈昭刚出了学堂就瞧见了妹妹带着小丫头坐在外头。
    他笑着迎过来:“怎么又跑来了?”
    “哥!”沈昳叫一声跑过去:“接你回家呀。”
    沈昭一起念书的半大小子们都起哄。他们无不羡慕沈昭有个漂亮妹妹。又懂事又好看。
    还有人说以后聘了沈昳做媳妇的,被沈昭一脚踹翻:“我妹妹六岁,你再说给你腿打断。”
    大家就哈哈哈的笑,不过还真有人想着再过个七八年,就真提亲去。
    沈昳往沈昭背上一趴:“哥哥~”
    她一撒娇,沈昭就不行了,自然妹妹说什么就是什么。
    背着妹妹找自家的骡车去。
    少年单薄,不过背着自己的小妹妹还是可以的。
    沈昳趴在哥哥肩头,闻着少年身上清淡的墨香,与他絮絮叨叨的说话。
    繁星羡慕的时候,沈昭也会逗她:“要不也背着你?”
    对于繁星小姑娘来说,沈昭看她就跟妹妹的小伙伴一样,也一样不把她当下人。
    这么一点大的姑娘,她能做什么呀?
    繁星不会这么不懂事,但是心想姑娘的哥哥,是不是也是我的哥哥呀?
    这么一想,她就觉得自己好幸福。
    回到家里,栗氏看着一下车又把妹妹背起来的沈昭就笑:“这丫头叫你宠坏了,她那脚金贵的很,不能落地。”
    祝妈妈还要说一句:“可不就是金贵么,姑娘有时候上书也不能落地。”
    沈昭就把妹妹放下严肃看她:“又爬树了?”
    “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上回不都罚了我?”沈昳大惊失色。
    哥哥罚人不打也不骂,就是逼着写大字。
    是不难,可谁耐烦写那些呀?
    一屋子人都笑了。
    “祝妈妈你好坏啊。”沈昳腻歪上去:“我要偷偷把你做好的针线拆了。”
    “好好好,去拆了吧。”祝妈妈捏她的脸。
    沈昳叹气,转头又去捏繁星的脸:“繁星姐姐,你的脸好好捏哦。”
    繁星的小包子脸被捏着,一双大眼睛迷茫的看着自家姑娘:“那姑娘多捏捏。”
    逗得栗氏笑的直弯腰:“你这坏心眼的,别天天捏繁星的脸,以后捏出两个大腮帮子怎么办?人家以后怎么找夫婿?”
    傻繁星还要认真的说:“夫人,我不找夫婿,我就跟姑娘在一起。”
    栗氏摇摇头,用一碟子点心把两个丫头打发出去玩儿了。
    晚上沈昳犯懒想看书又不想自己看,就缠着吃了饭的沈昭。
    沈昭是不太赞同妹妹看这些杂书的,可妹妹撒娇耍赖。
    沈昭叹气,只好给她读。读着读着,自己也被杂书里的东西吸引。兄妹两个就这么说着话,还互相参详几句。
    渐渐的,年岁小的那一个就撑不住在哥哥的榻上睡着了。
    祝妈妈过来,用毯子把沈昳包着抱走,小声道:“哥儿快早些睡,明早吃馄饨。你喜欢的馅儿。”
    沈昭点头:“多谢祝妈妈拉,妹妹重不重?”
    “不重,哥儿别担心。快睡觉吧。”
    沈昭开门送走了祝妈妈,又看一眼夜色才睡觉了。
    沈昳被抱回去,繁星揉着眼睛还有小手帕给姑娘擦手。姑娘都洗漱过了,就是手抓了书本的。
    擦好了,祝妈妈把她也剥了塞榻上去了,两个人一起睡去吧。
    迷糊的繁星一下就闭上眼,然后就被翻身的姑娘抱住了。
    栗氏轻手轻脚的走过来,与祝妈妈一起看着两个小丫头睡得酣甜,都笑了。转身去坐一会针线也该睡了。
    第394章 番外:云中谁寄锦书来
    雍城是个好地方。
    四季分明,每一个季节都有属于每一个季节的美。
    春日里,有桃李满山,夏季有荷花满塘,秋日里茱萸开遍,黄叶飞舞,冬日里白雪皑皑,红梅艳艳。
    于锦自打来了雍城,就再也不曾回过宁京城。
    对她来说,昨日已死,早已没有了固国公府的六姑娘,如今只有于锦。
    她并不缺日常花销,沈家不在意她那一点嫁妆,不过虽然少,但是那对于世家大族。
    如果是个普通的百姓,那就很多了。
    她可以衣食无忧的过完以后的日子,还可以开个铺子。总归有自己的生计。
    何况离开的时候,四姐姐还给了一些,总是能过活的。
    她便开了一个胭脂铺子,自己做一些胭脂水粉,又不累又好玩。
    年深日久后,她的锦记胭脂铺竟然生意火爆。也认识了一条街上靠卖字画为生的书生花大郎。
    后来锦记生意越来越大,还被宫中小公主喜欢上了。锦记也供御用。锦记也开了好几个分店。
    不过于锦并不在意这些了,她只给小公主做,其他人用的,那肯定不会是她亲手做的了。
    彼时她常跟云雀一起玩,云雀也是个妙人,她开了一家客栈,做了个客栈老板。
    有人护着,一开始有人找事也全都被压下来了,后来大家都知道,云老板是有后台的。
    云雀最喜欢听路过的人讲故事,有些很有趣,她就记下来,记录成一本一本的册子。
    又请来说书人讲给别人听。
    云雀和于锦自打认识,关系就不错,很是投契。
    雍城不大不小,她们两个人正好交心。
    她们默契的不太提起京城的事,过去的都过去了。
    只是云雀比起于锦来,还有一些不同,那就是她其实一直念着故人。
    她到了雍城后,就开始养身子。同一年,送走了姑母张氏,也生下了一个儿子。
    其实她更希望是个女儿,不过儿子也没什么不好。
    她在决定离开之前,就不再服药。
    她想,一切都交给命运。王妃会给她足够用的银钱,生孩子也养得起。
    如果能怀上一个孩子,那就生出来,就养大他。
    要是不能怀上,那也是天意。
    她是个单身的孕妇,却从不伤心。
    于锦知道她的一些事,只有那么一次,失神的问:“你这是何苦呢?你要想留下,也不是不可以啊。”
    云雀只是笑:“没想留下,王妃问过我,我叫云雀,是想做云中雀还是金丝雀。我选了海阔天空。”
    有王妃在,这孩子生了也会有个身份。
    无非就是个寡妇带大的。
    于锦还想问,你不委屈吗?可后来她就知道,云雀不觉得委屈。
    她是为了给那几年的情感一个结尾,她生下的,是她心爱男人的孩子。
    所以无怨无悔。
    只是这份情也不足以支撑她留下来。
    于锦再嫁的夫君是个读书人,可惜是没太多学问的那一种,说话温文尔雅,很有耐心,也帮着家里打理胭脂铺子。他也不是雍城本地人,是投亲来到这里的。
    是个正宗的江南男人,皮肤白皙,生的眉眼细腻。
    说话慢,就连吵架都不会。一着急就脸红,就连于锦这样的性子,都能比他利索。
    有时候顾客挑剔难缠了,他就处理不了,急的直冒汗。
    自然,他也没能中什么功名,到了二十六七,就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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