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博弈
就在她有些自暴自弃的时候,刺眼的灯光从身后传来,她猛然回头看去,是一辆私家车。
或许是老天眷顾,让她此时遇到了车辆和活人。
秦岚连忙朝驶来的车辆朝着手,而对方也十分配合,在快到她面前时停下。
车窗摇下,露出副驾驶位上坐着的高瘦男人,还有开着车的矮胖男人。
“哟,你怎么引人大半夜的在路上走啊?”高个子男人眯着眼睛看着秦岚,调笑道:“让我们俩差点以为遇见女鬼了!”
秦岚弱弱一笑,礼貌的请求,“不好意思,我和朋友吵架,被他丢在了路上,手机也在他车上,能不能请你们载我回市区?”
“你朋友可真不负责,男朋友啊?这样的男人趁早甩了得了!”开车的矮个男人语气带着指责的说道。
“上来吧,我们也不好放任你一个小姑娘这么晚了还在大马路边待着。”
高个男人做了决定,邀请秦岚上车。
晴朗十分感激的道了谢,上了车,不经意的瞥见副驾驶背椅上一点红渍。
她收回目光,柔弱的笑着,从后视镜上能看见她满脸的感激。
车子朝市区的方向开去,途中,高个男人十分善谈,一路上都不断提出话题与秦岚聊着。
在高个男子的询问下,秦岚表示将自己扔在路上的人的确是男朋友,矮个男人顿时愤怒了。
“这种不负责任的男人,姑娘你听我的,回去就分手,不然留着过情人节啊!”
秦岚笑着附和说会分手的,然后好奇地说:“不过这么晚了,这条路又很偏僻,两位大哥是去做什么了?”
“哦,我们啊,去山上钓鱼来着,我们有朋友在山上有座别墅,邀请我们去钓鱼玩,一时间玩嗨了,这才回去的这么迟。”
高个男人笑着解释。
秦岚垂了眼眸,在车上她并没有看见渔具,或许,是放在了后备箱里。
她又抬头看了看副驾驶座椅上的那点红渍,车子转弯,月亮从乌云后探出头来,光亮照射在座椅上,将那抹红色暴露无遗。
那不是颜料,也不是红色,而是血色。
因为车椅装着米白色的座套,染血的地方又是紧挨着车门的左边,在昏暗的情况下,很难看见那点血色。
但是一旦有光照射在这个方向,那血渍就会变得十分显眼。
秦岚假装弯腰捡东西,微微抬眼看去,那一整个边角,都染上了鲜红的血迹。
这时候,不得不说与她的职业和性格有关,这种能够让人产生可怕联想的景象,让她并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十分震惊的直起身,仿佛自己什么都没有看见。
她写的书里,凶杀案是最常见的,悬疑的文里,哪没有死过人?
因为写书,查阅的资料里重口味的凶杀图片也看过不少,甚至还看过现场。
自从高中那年后,她就仿佛失去了害怕这情绪。
“怎么了?”
高个男人问道。
尽管她弯腰捡东西的动作很短暂且又自然,但还是遭到了高个男人的询问。
这说明他一直在注意着秦岚的一举一动。
“刚才脚崴了,脚裸有些疼,所以揉了揉。”
秦岚用一贯弱气的形象和语气解释着。
高个男人关切的说:“这样啊,严重不?大概还有半个小时就能到达市区了。”
“没事的。”秦岚说。
就在这时候,矮个男人突然停下了车。
“怎么了?”她一脸不解的询问。
“好像是出故障了,妈的,我就说这破车早该换了!”
矮个男人骂道,开门下车去了。
秦岚心生不详的预感,伸手去开车门,却发现车门已经锁了。
或许是老天眷顾,让她此时遇到了车辆和活人。
秦岚连忙朝驶来的车辆朝着手,而对方也十分配合,在快到她面前时停下。
车窗摇下,露出副驾驶位上坐着的高瘦男人,还有开着车的矮胖男人。
“哟,你怎么引人大半夜的在路上走啊?”高个子男人眯着眼睛看着秦岚,调笑道:“让我们俩差点以为遇见女鬼了!”
秦岚弱弱一笑,礼貌的请求,“不好意思,我和朋友吵架,被他丢在了路上,手机也在他车上,能不能请你们载我回市区?”
“你朋友可真不负责,男朋友啊?这样的男人趁早甩了得了!”开车的矮个男人语气带着指责的说道。
“上来吧,我们也不好放任你一个小姑娘这么晚了还在大马路边待着。”
高个男人做了决定,邀请秦岚上车。
晴朗十分感激的道了谢,上了车,不经意的瞥见副驾驶背椅上一点红渍。
她收回目光,柔弱的笑着,从后视镜上能看见她满脸的感激。
车子朝市区的方向开去,途中,高个男人十分善谈,一路上都不断提出话题与秦岚聊着。
在高个男子的询问下,秦岚表示将自己扔在路上的人的确是男朋友,矮个男人顿时愤怒了。
“这种不负责任的男人,姑娘你听我的,回去就分手,不然留着过情人节啊!”
秦岚笑着附和说会分手的,然后好奇地说:“不过这么晚了,这条路又很偏僻,两位大哥是去做什么了?”
“哦,我们啊,去山上钓鱼来着,我们有朋友在山上有座别墅,邀请我们去钓鱼玩,一时间玩嗨了,这才回去的这么迟。”
高个男人笑着解释。
秦岚垂了眼眸,在车上她并没有看见渔具,或许,是放在了后备箱里。
她又抬头看了看副驾驶座椅上的那点红渍,车子转弯,月亮从乌云后探出头来,光亮照射在座椅上,将那抹红色暴露无遗。
那不是颜料,也不是红色,而是血色。
因为车椅装着米白色的座套,染血的地方又是紧挨着车门的左边,在昏暗的情况下,很难看见那点血色。
但是一旦有光照射在这个方向,那血渍就会变得十分显眼。
秦岚假装弯腰捡东西,微微抬眼看去,那一整个边角,都染上了鲜红的血迹。
这时候,不得不说与她的职业和性格有关,这种能够让人产生可怕联想的景象,让她并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十分震惊的直起身,仿佛自己什么都没有看见。
她写的书里,凶杀案是最常见的,悬疑的文里,哪没有死过人?
因为写书,查阅的资料里重口味的凶杀图片也看过不少,甚至还看过现场。
自从高中那年后,她就仿佛失去了害怕这情绪。
“怎么了?”
高个男人问道。
尽管她弯腰捡东西的动作很短暂且又自然,但还是遭到了高个男人的询问。
这说明他一直在注意着秦岚的一举一动。
“刚才脚崴了,脚裸有些疼,所以揉了揉。”
秦岚用一贯弱气的形象和语气解释着。
高个男人关切的说:“这样啊,严重不?大概还有半个小时就能到达市区了。”
“没事的。”秦岚说。
就在这时候,矮个男人突然停下了车。
“怎么了?”她一脸不解的询问。
“好像是出故障了,妈的,我就说这破车早该换了!”
矮个男人骂道,开门下车去了。
秦岚心生不详的预感,伸手去开车门,却发现车门已经锁了。